“淘宝门”持续发酵拷问中国式电商
2015-05-08王雯
王雯
“淘宝门”一事正持续发酵:在中国本土,“淘宝”和国家工商总局握手言和并没有为事件画上句号,一本《白皮书》如引线将战火迁至大洋彼岸。纳斯达克上市钟声犹在耳边,而在被视为“福地”的美国,阿里巴巴却要面临一场大规模集体诉讼。
《白皮书》打开潘多拉魔盒
事件还要从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一份检测报告说起。
1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称在针对网络交易平台正品的抽样调查中,“淘宝网”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
1月27日14时,“淘宝网”官方微博转发一封名为“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的公开信,喊话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司长刘红亮:“您违规了,别吹黑哨!”,认为工商总局调查过程在抽样、程序等方面有失偏颇。
1月27日22时, 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表态,称网监司一直秉承依法行政的原则开展执法工作。
1月28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又在“官网”挂出《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指出阿里系平台存在主体准入把关不严、商品信息审查不力、销售行为管理混乱、信用评价存缺陷、内部工作人员管控不严等5大问题。
1月28日14时,“淘宝网”发声明,提出刘红亮在监管过程中程序失当、情绪执法,决定向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投诉。
1月28日16时,“淘宝”官微发表文章,文中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表示,假货是所有商业模式发展的硬伤,假货不是“淘宝网”造成的。但“淘宝”注定要背负这种委屈,这种责任。
经过多轮PK,国家工商总局和“淘宝”于1月30日晚宣布“握手言和”。当晚22时22分,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消息称,该局局长张茅正式会见马云,双方达成协议共同“打假”。此前,网监司发布的对阿里巴巴行政指导的《白皮书》为行政指导座谈会会议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就在双方偃旗息鼓,《白皮书》逐渐淡出公众视野之时,它却化身一双大手打开了一个潘多拉魔盒:因《白皮书》内容首次公布是在7月16日国家工商总局与阿里巴巴召开的一次内部座谈会上,而这一时间节点恰逢阿里巴巴赴美上市关键时期。美国主打证券诉讼官司的波默朗茨律师事务所于美国东部时间1月29日发表声明,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正在对阿里巴巴集团及其部分高管和(或)董事进行调查。
据悉,波默朗茨律所由享有“集体诉讼教父”之称的亚伯拉罕?波默朗茨创立,曾发起对“聚美优品”涉嫌信息披露不充分的调查,在业界具有极大号召力。在该律所提议起诉阿里巴巴(NYSE:BABA.N)以及马云、蔡崇信等高管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里,已经另有四家律师事务所决定参与诉讼。
阿里巴巴方面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淘宝网”运营至今实属不易,针对来自美国方面的起诉,必将做好充足准备为自己辩护。
据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介绍,在美国,针对企业上市前没有如实披露信息提出的集体诉讼非常常见。
此外,记者通过问询多位法律界人士,得到的回复基本形成这样一个共识:阿里巴巴在这一案件上胜诉希望很小,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和解,而且阿里巴巴方面避免不了赔款的结果,具体金额还要看案件双方的最终协定,企业方面的游说能力也因此显得至关重要。
企业受创巨大
实际上,从国家工商总局披露《白皮书》开始,阿里巴巴股票就已飞速下跌。1月28、29日仅两天时间,公司市值瞬间蒸发超过300亿美元,约等于京东目前市值。有好事者对此调侃:京东这么大的企业居然还没有一本《白皮书》值钱。
另有分析人士指出,阿里巴巴股票下跌因素很多,包括2014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2.2亿美元,低于华尔街的预测近2.5亿美元;美国雅虎公司拟新设一家企业接管雅虎所持阿里股份,引发市场人对未来雅虎可能会抛售阿里股票的担忧。而阿里与国家工商总局的论战更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股票下跌只是一个表象。从更深层次剖析,《白皮书》里指出‘淘宝存在的诸多问题,也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他持续盈利的能力产生了怀疑。每年阿里巴巴为‘打假都付出巨额成本,马云也清楚的认识到平台商家售假是电商企业的硬伤,因此可以看到,阿里聚集用户规模之后涉足电影、金融等新业务,也是要避开这块‘短板。”一位市场投资人士说。
该人士所称《白皮书》中揭露“淘宝”平台存在的问题,被网友总结为“淘宝五宗罪”:即主体准入把关不严、商品信息审查不力、销售行为管理混乱、信用评价存在缺陷、内部工作人员管控不严。
独特的商业模式在给“淘宝”带来丰厚回报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假货的潜滋暗长。一是商品销量竞争激烈,为了抢占市场,许多店主不惜以低于成本价来销售产品,要想赚取利润,出现假货也不足为怪了。二是很多消费者就是冲着价廉而去,至于是不是假货并不是很重要。三是卖家通过“刷单、刷钻”等行为来营造热销假象以掩盖售假情况,长此以往,很多正品厂家承担不了高额营销费用而凋敝,反而是假货店越卖越火。
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目前“淘宝网”特定品类产品下,因出售假货以及由此引发的产品质量低下的退货率已经高达20%。
业内人士认为,假货给“淘宝”带来的繁荣只是假象,长期来看,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邱铭钧表示,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承担打击惩处制假、售假商家的责任,对电商进行监管理应也在其职权范围之内,但通过在网站上向社会披露行政指导的具体内容以及披露白皮书的行为,违反了行政职权职责法定原则,执法方式有待商榷。“淘宝网”作为平台运营商,对线上商家进行管理,遏制售假行为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监管水平亟需提升
去年9月在美高调上市,如今的阿里巴巴官司缠身。这引起了北京忠慧律师事务所合作人安新华律师更多的思考:以“淘宝网”为代表的中国电商企业经过野蛮生长,达到顶峰之后,还以原来的方式进行经营管理,这样的模式究竟还能持续多久?
安新华的担忧并不是空穴来风。中国电商企业在本土迅速壮大,有的甚至启动海外布局日程。然而,在一片繁荣景象背后,如“淘宝”般深陷困局的企业屡见不鲜。
此前,凭借互联网营销能力和高配低价横扫国内手机市场的小米因缺乏专利,一度被印度禁售;“糯米网”等团购网站存在“欺诈”、“假货”、“违约”等消费陷阱;“炸子鸡”微信朋友圈儿侵权文章泛滥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
据了解,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网络售假现象出台单独的监管政策或者相关处罚措施。对电商的监管及处罚措施还是以其普通的市场主体身份进行的。邱铭钧认为,未来将网络交易全面纳入工商监督之中,既能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又能促进电子企业发展。同时,还要完善网络举报机制,鼓励消费者对制假、售假现象举报,并严格保守举报者信息,严惩制假、售假单位与个人。
据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将对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立法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并指出要“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日前,新《民诉法》解释的出台亦昭示着,互联网法治建设已由宏观指导逐步向细化实施发展。如何构建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让网络交易平台良性发展是互联网法治建设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针对电商以及互联网企业的监管更应加强。如何适应外部的环境变化,是中国电商行业无论平台运营商还是产品服务商都要认真面对和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