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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粱通史

2015-04-29宋长征

啄木鸟 2015年1期

高粱红了

说起高粱,就绕不过莫言的《红高粱》,一经张艺谋的手,好像满世界都是高粱的红。我看《红高粱》时刚好初中,绕过村里的一片高粱地,去高庄。由于晚点,迎娶“我奶奶”滴滴答答的唢呐早已烧红了暗黑的田野,一群黑夜赶路的大雁,在红黑色的天空掠过,红色的羽毛簌簌飘落。

高粱在莫言的笔下是魔幻主义的见证,见证了村庄血与呐喊染红的历史。此时的高粱无法沉默,在面对“我奶奶”和“我爷爷”时摇落漫天落红,野合了一段悲壮主义的爱情。所谓爱国,有时并非胸有万丈豪情,是时事所迫,是气节的催逼,是年代更迭中的毫无退路。就这样,一种朴实的乡间植物,成全了一段近乎神话的野情,也成就了莫大爷家的土墙皮(据说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后,家里的土墙、红萝卜都成了众矢之的,很多人慕名前来,就是为了沾沾喜气)。

最近一段日子,《红高粱》电视剧热播,“高粱熟了红满天,九儿我送你去远方”的深情曲调再一次悠扬在街头巷尾。电视剧拍得好,吐槽也多,有人拿电影版和电视剧版本作比较,也有人赶紧翻看《红高粱家族》,说九儿不该那么妖,那么媚,剧情也不该甄嬛琼瑶体。要我说,实则不然,一部电视剧最紧要的是面对更多的普通观众,没必要上升到太阳春白雪,能唤醒一代人的记忆,能体现出爱我家园的主题,就不啻为一片血染的高粱地。

电视剧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罗汉对高粱以及高粱酒的痴迷,新酒出槽敬酒神,踩踏将要成熟的高粱时和冢本的对峙,将高粱上升为一种灵性的化身。这符合自然主义的表达,更将一种普通的植物注入了血脉与灵魂,落幕,余占鳌带领队伍走出红红的高粱地,承转起合了一个时代的节点,也隐喻了一个全新篇章的开始。

我们村的高粱地可没那么红,经由艺术的渲染染红天空与大地。但不甚红的高粱地一样生长故事,高粱地里的情节一样流淌着爱与悲情。

我喜欢在高粱地里穿行,火辣的日头,经过高粱的过滤,情绪稳定了许多。有野瓜,野鹌鹑,野雉,也有叫声响亮的绿肚子蝈蝈。有蓬勃的野草,飞舞的豆娘,当然,更有野地上应该发生的那些事儿。那天的我贸然闯入那片密密匝匝的高粱地,衣衫凌乱的雪花姐却表现得异常冷静。她面色羞红地向一个穿绿军装的大男孩儿说:“没事,叔家的小四。”而我,则被几枚花花绿绿的糖果虏获。

从此,将一件往事当做一个从来不曾发生的秘密,封藏起来。

我的堂姐雪花,原本喜欢的就是那个穿绿军装的大男孩儿,也曾当着大伯的面喝下一瓶农药,也曾做过无谓的抗争。但是面对另一户殷实人家的聘礼时,只能咬碎牙齿往肚里咽。那些丰厚的聘礼一转眼成了堂兄的聘礼,高粱地里的爱情也只好就这样无疾而终。

成熟的高粱,像钻天的竹子,擎起红红的高粱穗,那些由青转红的狭长的叶片,像天使的眉睫,修长而动人。吹过田野的风,夹杂着一丝躁动与温情,在秋日的田野流淌。所以高粱地很容易成为文学作品的背景,在好事的作家笔下涌动着暧昧的多巴胺。

(如现在的我,借一片高粱地生发出一些无谓的感慨。至于到底能记录下什么,请继续往下看。)

持家的高粱

我们村种高粱,一般不作为主要经济作物,一是高粱的产量实在不高,另一个原因是高粱面太过粗糙,实在不怎么好吃。只在贫瘠的老河滩上,母亲割掉那些细如牛毛的麦子之后,点上一行行高粱,像遗弃在潮涨潮落夏天的孩子。到了秋天,竟然长得很成气候,站在河堤上,秋风一吹,像一曲高粱大合唱。

河南人吴其濬曾在《植物名实图考》里说:“吾尝雨后夜行,有声出于田间如裂帛,惊听久之,舆人曰:此蜀黍拔节声也。久旱而澍,则禾骤长,一夜几逾尺。”这是势如破竹的高粱,耐不得黑夜里的寂寞,妄图伸出一只手来,摘取天上的星辰。所以,每次经过高粱地,我会屏息凝神,听清脆的高粱秆刺破黑暗的声音,叶响如耳语,和泥土交流满腔的心事。

母亲种高粱有以下几种用途:

一、当然是用来吃。荒年,母亲用玉米面、高粱面、蜀黍面,糅合在一起,做成三色面团,看起来像女娲补天用的五彩石,这是三彩面的窝头,看起来光彩夺目,白面光滑,紫色的高粱面温和,金黄的玉米面喜庆,但嚼在嘴里的滋味并不太妙,糙,像一个美丽的谎言。每当这时,母亲常说的一句话是:吃好啥(好吃、可口的东西)的嘴。好啥?如此瘠薄的时光能填饱肚皮已经不错了,哪还有什么好啥可吃。无奈,只得瞪着眼睛,直着喉咙咽下去。

其实后来想想,高粱面也没那么难吃,有种越嚼越香的错觉。且,高粱面扛饿。这是二大爷说的,以前走村串户做木匠活,饿了,从怀里掏出一只高粱面窝头,能顶大半晌。

二、做炊帚、笤帚。过日子当然离不开三尺厨房,我家刷锅用的炊帚皆是母亲用脱去籽粒的高粱穗做成。清洁卫生,远比当下的铁丝球有保障,吃着吃着咬到一根细铁丝,一不小心划破喉咙。母亲会做笤帚,乡下叫“服笤帚”,长长的高粱穗,一根一根捆绑在一起,用麻线紧紧捆扎,就成了一把“黎明即起,洒扫庭除”的扫帚。

后来大姐二姐相继出嫁,很多年一直用母亲“服”的炊帚和笤帚。她们说,就像母亲一直陪伴在身旁。

三、搓棉剂子的葶轴。我们村的妇女善于纺棉织布,大概黄道婆曾经来过我们村,传授了织布的手艺,当下的鲁西南织锦,即是我们村的老土布演变而成。纺棉用的棉剂子,尺长、中空、比雪还要白,就是用高粱的梢部擀轧而成。轻柔的月光下,母亲将月光的白与棉花的白搓擀在一起,就有了嘤嘤的纺车声伴我入梦,就有了民间尺素披挂在肩,就有了一种百年千年的暖,充盈在游子心头。

四、织薄。薄,一种用麻绳、高粱秆编织而成的农具,可以晾晒棉花、地瓜干,也可以做房屋的夹山,有屏风之用。之所以用“薄”而不是“簿”,原因只在于用高粱秆而不是竹子做成。我二哥在未下关东之前,常在家里织薄,忙过白天的农活之后,在院子里用几根木头搭起架子,麻绳缀上砖头,将光滑的高粱秆一根一根编织在一起。母亲除了用几张薄晾晒东西,还留着一张过年时“二十八,把面发;二十九,蒸馒头”,放新蒸的馒头用。一个个点了红点儿的馒头,黏米制成的团子,圆圆的枣花糕,看着都透着一股过年的喜庆。

当然,高粱的用途不止这些,在吴其濬的笔下可谓用之其极。“又见妇稚相率入禾中,褫其叶,以为疎之使茂实耳。”其实那些妇女和孩子撸下高粱叶子,是为了编席子、蓑衣和斗笠。可见高粱浑身都是宝,怪不得母亲即使辟出一块隙地,也要种上一片红红的高粱。

与莫言不同的是,母亲是用的现实主义笔法,将我家的高粱发挥到极限。让一株高粱持家,一样把日子过得风生水起。

高粱的旷世忧伤

电影《21克》的介绍是这样说的,“不管你是否恐惧,他都会最终降临,在那一时刻,你的身体轻了21克”。我笃信这样的阐述,在一个人死亡之后,灵魂生出一双缥缈的翼翅,在天空飞翔,看着熟悉的村庄,看着曾经劳作的田野,看着依旧在村庄里忙碌的亲人,久久不忍离去。

但我怕看见死亡。小时候,村西有兄弟两家为了一墙宅基地大打出手,年逾七旬的叔伯兄弟失手用一根红枣木拐棍打死了六十花甲的弟媳。灵棚设在兄家,弟家一干人等怒发冲冠,单等一声号令两军开战。打是打了的,不过没有血溅灵堂,穿白色警服的公案调查取证后,带走了殴斗的双方。我挤过人群,那时尚未有冰棺的说法,尸体装在一方塑料袋里,漾起一股白色的气体。我以为那就是灵魂了,含冤的灵魂冲荡而出,让人惊悸。

我们村一直用高粱秸秆编织的薄作为灵棚,简洁,易张易合。棺材放在挂有遗像的高粱薄后面,男左女右,两排孝子贤孙,孝衣缟素,哭声哀怨起伏。这时作为屏风的高粱,目睹了生离死别,清澈的草木之眼中溢满泪水。

母亲走时,我呆坐于灵前,看着相框中的母亲在笑,慈祥,温暖。仿佛母亲只是走了,暂时离开,隔着高粱薄轻唤我的名字,说下好了葱花面,要我多吃点儿好走夜路。我就想起母亲的好,童年,少年,上学,打工离家的日子,四十年的陪伴,恍惚一瞬。想起母亲一粒一粒把高粱种子下在田里,间苗,除草,收获沉甸甸的高粱穗,做高粱面的窝头,用高粱的葶轴擀轧棉剂子,纺棉,织布,飞针走线为我们做鞋缝衣。

只是远了,高粱薄后面的母亲再也不能醒来,任你涕泪横流哭喊,任你撕心裂肺。

高粱秆的另一个用途,也是与死亡有关。我们村出殡有扎车马庭院的习俗,正屋,偏房,厨房,用彩纸糊在高粱秆扎成的简易结构上,看起来高屋建瓴,实则只是一种象征,象征着在人世漂泊劳苦,到了阴世,可过富足的岁月。高粱秆扎的耕牛,两只眼睛似铜铃,肩胛高耸。高粱秆扎的白马,仰天长啸,似闪电掠过乡村的屋檐。

我在老家时,有先辈过世,队长一嗓子喊来全村的人去抬“罩子”,“罩子”就是上面说的车马庭院。早起,每人一块钱(钱多少勿算,凡是涉及殡丧的事情一定要接纳主人给予的丧资,有死人不占活人便宜之说),在太阳出山之前务必将“罩子”抬到家里。“罩子”上面的图案,无非是二十四孝图,沉香劈山救母,八仙过海。这时方显出民间艺人的绝技,不求形似,但求神似,一个个人物灵动鲜活,隐喻来世可有更好的去处。

我们村用“罩子”大多去孝贤集,这里曾是孙期故里。相传孙期少年时就研习《京氏易》及《古文尚书》,是当时一位博学的名士。很多人仰慕其才学,都来向他学习,不少人在洼中的垄畔上,手执经卷向他求教。孙期生性至厚,虽家境贫寒,但对老人奉养无微不至,在他的影响下,四乡形成好学、仁让、至孝的风气。黄巾起义军经过孙期的家乡,曾约定“不准侵扰孙先生宅舍”。

扎“罩子”的人家就在孝贤寺旁边,土墙上放满了备用的高粱秆。我问老人为什么用高粱秆而不是玉米或者其他什么植物的茎秆,老人笑笑,并不言语,仿佛与逝者的魂灵有过什么约定。

喊灵的人一声断喝,棺材入土,田野里顿时悲声大放。往往这时,我看着纸扎的车马庭院在火光中完成使命,高粱的骨架渐变为黧黑,直至化成飘扬的灰。心就会莫名地清澈起来,好像熟悉的那个人沿着乡间的阡陌,走进高粱地的纵深。未来还能见面,只是梦里。

蜀黍,从故乡到异乡

蜀黍,在我们村叫得亲切,就像喊自己家孩子的乳名,这边一喊,那边一应,不同方向的两个声音在田野的上空会合,蜀黍棵上就挂满沉甸甸的高粱穗。

蜀黍的名字,《食物本草》始著录。北方统称为高粱,《农政全书》翔实记录了功用,当然最大的作用还是酿酒,就像我们村的男人,此生最大的功业就是稼穑耕耘,养活一家人月白风清的光阴。我们村的蜀黍与北方之北的高粱还有差别,那年我去辽宁省大石桥采矿烧石灰,山坡上种满了高粱,叶子与玉米仿佛,矮矮的个子,和我们村的蜀黍不是一个级别。最可诧异的是,当地差不多以高粱为主食。蒸二米饭,就是把大米和高粱米一统江湖在一起蒸煮,用水捞,高粱米饭小咸鱼,是最为经典的吃法。我在上文中说了,自小不喜欢高粱米,在半山腰铁道旁的一爿小房子里蒸馒头,看着喜庆,吃着香甜,比高粱米不知好吃了多少倍。

有关蜀黍的起源尚未定论,许多研究者认为高粱原产于非洲,有角马猎猎奔跑的地方就有大片大片的高粱地,以后传入印度,再传到远东地区。在莫桑比克的一个溶洞中,考古学家发现了10.5万年前的各种石器、刮削器和研磨器。而且石器上面粘着许多当地的一种高粱的颗粒。这是10万年前的高粱,人类的先祖从茹毛饮血开始懂得了使用粮食。捕食猎物太过残忍,更有太多风险,清凉的月光下采来一穗红红的高粱,舂捣,蒸煮,谷物的芳香瞬间弥漫了俱静的原野。这是迄今为止人类食用高粱的最早发现。

我们村的高粱已无证可考,如果有可能的话沿着高粱生长的轨迹,追根溯源,相信会和我们的村庄史重叠。我们的先辈从远方归来,风尘仆仆放下肩上的口袋,说找到了一种适合在低洼地种植的谷物,且生命力顽强。这是一片如假包换的黄河滩区,千年的地上悬河一旦发了脾气就会如妖魔狂舞,水过之处,留下一片广袤的低洼盐碱地。

我小时候还听母亲说起另外一种植物,叫稷,社稷的稷,听起来就很主旋律,但在我们村的《植物谱系》上从未见过。后来在一次皖南之行中见识了这种比高粱低矮婉约的谷物。稷就是稷米,俗称黄米,在植物界尚存在争议。在《植物名实图考》中附录了一章《蜀黍即稷辩》,里面引用了大概不下十几种古代文献,结论是“湖南有稷子,苗似梁而穗散粒大,乃甚似高粱。”

叫我说,无论是北方的高粱,还是南方的稷子,无论在过去存在如何争议,并不妨碍统称为一种谷物,由于地域的不同而生成不同的姿态与性情,就若江南与塞北,骨子里的婉约与豪爽都属天生地养,都是土地的如花儿女。

一个人的胃囊经过故乡谷物的滋养,往往造成了一种依恋,如同我在北方之北,吃到石砾间的高粱米,怎么也没有故乡麦子的滋味。我知道,那是故乡的土,故乡的水浸润而成的香甜,怎么也不会融入漂泊的胃囊。

神曲"

此神曲并非但丁的《神曲》,但丁依仗诗人维吉尔的引领游历了地狱、炼狱和天堂,以活着的肉身体验了生死磨难。圣雅各拷问但丁:“什么是希望?”但丁回答说:“希望是一种对未来光荣的预期,此种光荣生于神恩和在先的功德。”

我说的神曲是邻村的酒窖,将蒸熟的、炒熟的和生的麦子相同分量。炒的麦子要呈黄色,但不能炒焦。生的麦子要选上等的。蒸熟的要浸透但水分刚刚好。三种麦子分开研磨,全部磨完后将三种麦粉和在一起,做成曲饼。据我们村的酒神坛子叔说,在古代有更多讲究,时间要选择七月中旬,让小孩儿穿上青衣,在太阳未出来前,面对“杀地”打二十桶水。至于“杀地”什么意思我到现在也没弄清,大略是《易经》中的卦位也未可知。和曲与团曲同样是小孩儿,这让我想起《红高粱》中的“我爹”,一泡童子尿成全了尽人皆知的十八里红。原来,时光酿制的酒曲里也存在不可泄露的天机。

传说杜康酿酒,实在是误打误撞,有一天情绪不好,不想吃饭,就把蒸好的高粱米放在一个树洞里,然后依靠在那株千年大树上打盹儿。过了些日子,想起树洞里还有未曾食用的饭食,取出来看,竟然生成了一种浓香馥郁的液体。酒,随之诞生。村里的坛子叔打着酒嗝,仿佛亲眼所见,一把抽出腰间的酒壶,深深地抿了一口。

堆放月余的酒曲散发出浓浓的酒意,但这只是酿酒的开始。几乎所有的高粱品种都可以用来造酒,其中以红白高粱最好。一年四季都可以酿制。发酵好的酒曲呈现出土黄色,接近黄土地的色泽。需要研磨成颗粒,才能混合在高粱里继续发酵。将浸泡好的高粱放入一口大铁锅中蒸煮,蒸透,成黏稠状之后,再进行冷却。此后,拌曲,入窖池中发酵,将发酵好的高粱掺杂谷壳,放入锅炉蒸煮的过程就是高粱酒生成的时刻。

你能听见高粱米的窃窃私语,在酒曲的陪伴下恍兮惚兮,如同做了一个神奇的梦。梦中,谷物的芳魂一缕缕上升,高过乡村的屋檐,高过千年的星空,钻进坛子叔的鼻翼。坛子叔喝酒,已有数年,想当年坛子叔在外省也是一个有身份地位的人,只是一场历史生成的劫难,让坛子叔失去了亲人,失去了所有,归来在生长高粱的这片土地上。由于是村里很少的文化人之一,且毛笔字写来有唐风宋韵,所以临近春节时的坛子叔家,挤满了三五邻村写春联的人。只见坛子叔,对着葫芦嘴闷了一口“二里歪”烧酒,一片融融春色就在红纸上铺展开来。

一杯地道的高粱酒入喉,即是人神分离的时刻,火辣,浓情,像一团炽热的火焰,让人忘记了此生的挫折与磨难。没人知道坛子叔的心有多苦,但是通过坛子叔悲欣交集的神情,仿佛看见生命深处的旷野。老了的坛子叔,是村庄遗老,依靠在一截土墙上,眯着眼睛对着太阳自言自语。说看见漫野的高粱红了,说看见过世的亲人在高粱地的上空,说村前的滩地里只有一株高粱,长成了树,树上挂着一个酒葫芦。

说完就走了。高粱酒的酒香在村子里飘荡了三天三夜。

责任编辑/张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