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西方音乐史与音乐欣赏》课程评价体系的回归
2015-04-29张珊珊
张珊珊
【摘要】本文从《西方音乐史与音乐欣赏》传统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出发,结合国家教育部2006年颁发的《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中《西方音乐史与音乐欣赏》的课程评价内容,提出本课程的考试应该从笔试试卷的改进(题型的多样化、能力考查)和平时成绩——考核形式的多样化两方面回归到符合本课程特点和教学目标的课程评价体系。
【关键词】《西方音乐史与音乐欣赏》;课程评价体系;回归
一 传统考试方式
《西方音乐史与音乐欣赏》的考试方式多为笔试、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西方音乐史的基础知识和作品听辨。考试的常见题型有填空题、选择题、名词解释、作品听辨、简答题、论述题等,以客观题为主,主观题为辅。
面对《西方音乐史与音乐欣赏》课程的考试,学生们一方面清楚的知道作为专业必修课,不能挂科;另一方面又不愿意花时间进行复习,认为知识点太多,背不下来。考试时形成了以下几种情况:学习态度端正、综合知识结构较好的学生通过花时间复习能够通过考试;抱有侥幸心理的学生祈祷监考宽松,通过同学的“帮助”拿到学分;少数认为自己什么都不知道,无法进行复习的学生直接放弃考试。更有甚者,学生直接在答卷上请求老师给及格!如此以来,考试结果令人堪忧。以笔者所教授的2012级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的《西方音乐史与音乐欣赏》期末考试成绩分析为例:考试人数为36人,最高分75分,最低分10分,及格数6人,平均分44.2分。由于“大多数学生所学知识仅仅停留在应试层面,考试结束之后所学知识、作品听辨都还给了教师和书本,既没有掌握课程的基础知识体系,也没有实现音乐感知能力、审美能力的提高和音乐欣赏教学方法的掌握。”
二 《西方音乐史与音乐欣赏》的“课程评价”
国家教育部2006年颁发的《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中《西方音乐史与音乐欣赏》的课程评价包括以下内容:
(1)西方音乐历史知识和音乐鉴赏能力的评价相结合。在考察学生对西方音乐历史知识掌握的同时,重视对学生音乐鉴赏能力提高的评价。
(2)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重视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效果的考察。
(3)平时考核可采用撰写小论文、课堂讨论、学生自己开设音乐欣赏讲座等形式。学期、学年考查、考试,可采用开卷、闭卷以及开卷闭卷相结合的形式。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各占课程总成绩的50%。
(4)教师与学生的自评、互评、他评相结合。
常见的《西方音乐史与音乐欣赏》期末考试多为闭卷考试,对西方音乐历史知识考察得到了充分重视,与音乐欣赏相关的考察仅仅停留在能否辨别音乐作品的主题音调,基本没有真正涉及到对音乐鉴赏能力的考察。平时成绩的认定由于受到教学方法、教学设计、课堂互动、学生对本课程的重视程度、是否实现“学生主体、教师主导”的教学原则等因素影响,基本上形同虚设。《西方音乐史与音乐欣赏》课程评价的现实情况与上述要求相差甚远。
那么,采取什么形式实现本课程的有效评价呢?
三 课程评价体系的回归
(一)期末成绩——笔试试卷的改进
笔试考试题型的多样化。在《西方音乐史与音乐欣赏》试卷的常见题型的基础上,加入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判断改错题、看谱回答问题、视谱辨析等题型,用多种形式、从多种思维角度考查学生对西方音乐历史知识和作品的掌握与理解。
笔试试卷中的能力考查。笔试试卷中加入20%的主观题,具体题型如:分析题、论述题。前者可以与音乐作品分析密切关联,考察学生对音乐作品形态、风格的把握能力,后者可以考察学生对西方音乐史知识结构的总结、概括能力,以及对西方音乐风格的历史变迁的理解能力。如分析题:结合对艺术歌曲《魔王》的分析谈舒伯特艺术歌曲的创作特点。论述题:结合作品谈浪漫主义时期钢琴音乐的成就;从本人本学期所参与的音乐实践看西方古典音乐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运用等。
(二)平时成绩——考核形式的多样化
1 音乐欣赏教学能力的考查
在《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中《西方音乐史与音乐欣赏》的课程目标中,明确提出了“掌握音乐的欣赏策略和音乐欣赏课的常见教学步骤、教学方法。”“掌握在中小学音乐教育中有关西方音乐史与名作欣赏内容教学的基本方法。”以此为依据,就需要在《西方音乐史与音乐欣赏》的课程评价体系中加入对音乐欣赏教学能力的考查。
音乐欣赏教学能力考查的具体形式:以小组学生的课下准备、课堂模拟教学形式展开,参与的主体是学生。具体实施的时间安排与本课程的教学进度一致,学生所选择的音乐欣赏教学内容必须是九年义务教育音乐教材中的“聆听”类作品中的西方音乐作品。十五分钟的模拟教学由一人讲,4-6人配合教学,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形式、扩展内容没有任何限制。模拟教学完成之后现场进行点评,完成教案中的教学反思,提交教案、课件、音乐音响资料。教师根据模拟教学的教案设计、教学效果、教态、现场点评、教学反思、音乐音响资料的选择给出成绩,计入本课程的平时成绩。
模拟音乐欣赏教学的考查形式的开展,突出“以讲代教、以讲促学、以讲促赏”,在身份的转换中激发学生思考如何分析、理解作品,如何引导他人欣赏作品。这种考查形式有助于学生在参与过程中熟悉中小学音乐教材,通过对旋律、节奏、调式、织体、结构等音乐表现手段的恰当分析,锻炼对音乐作品形态、风格的把握能力,提升音乐感知能力和审美能力,明确音乐欣赏教案的撰写要求和基本规范,在教案的撰写过程中提升用简洁的专业音乐术语转述音乐形态的能力,并在模拟音乐欣赏的教学过程中训练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心态、教态,逐步建立对中小学音乐欣赏教学步骤、教学方法的基本认识。
2 音乐分析与写作能力的考查
在《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中《西方音乐史与音乐欣赏》的课程目标中,明确提出了“学会独立搜集和处理音乐资料,写作分析音乐作品的短文或撰写音乐欣赏课的教案”,那么,在课程评价体系中也应该加入此项内容。
音乐分析与写做对于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生有一定的难度,它要求学生了解西方音乐的形态特征、价值与功能,熟悉西方音乐的一般表现手段,了解西方音乐与文化发展。因此,这种考查方式建议放在一个风格时期教学内容完成或学期结束时进行。
对学生撰写音乐分析论文的具体要求:第一,切忌写成音乐作品介绍与欣赏。第二,围绕某位作曲家的典型音乐作品展开,作品选择切忌深、大,作品的难度要在自己对音乐作品的理解能力范围之内。第三,文字论述中必须有对音乐的表现手段,如旋律、节奏、调式、织体、结构等因素的具体分析。第四,可以结合西方文化,西方音乐的形态、价值、功能,演奏家对作品的个性化处理,个人在专业技能学习中的认识与体会,作品在现代音乐演出中的呈现方式与形态等因素展开。教师根据学生提交的论文给出成绩,计入本课程的平时成绩。
《西方音乐史与音乐欣赏》作为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可能并未得到广大师生的重视,甚至在学生“及格万岁”的思想认识下,从课堂教学到评价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流于形式化。鉴于此,教师更应该从现实中寻找突破,从传统的考试形式中出现的各种现象出发,回归到符合本课程特点和教学目标的课程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