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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与对策分析

2015-04-29施品忠程慧林

安徽农业科学 2015年11期
关键词:衢州市现状对策

施品忠 程慧林

摘要 在总结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普遍规律的基础上,结合衢州市实际,深刻分析了当前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与建议。从国内外的实践和经验来看,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它们体现了改造传统农业的历史规律性,引领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符合提升农业现代性的基本要求。经过30多年的发展,衢州市农业规模经营水平明显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农业企业成为先进科技应用的领头羊。但是,仍然存在合作社组织松散、后备人力资源不足等问题。建议从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壮大家庭农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4个方面加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关键词 衢州市;农业经营主体;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 S-9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0517-6611(2015)11-338-03

1 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述

农业经营主体是指直接或间接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的任何个人和组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经营主体已由改革初期相对同质性的家庭经营农户占主导的格局向现阶段的多类型经营主体并存的格局转变。这种多类型的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社区性或行业性的服务组织等[1-2]。正确认识这一变化的现状与趋势,对于科学指导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改革,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实践意义。从国内外的实践和经验来看,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它们体现了改造传统农业的历史规律性,引领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符合提升农业现代性的基本要求[3-4]。

1.1 专业大户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

专业大户是指以户为单位,主业突出,具有相当经营规模的农户,并且具有“三高”的特点,即劳动产出率高、商品率高、经济收入高。这是一支从传统农业土地上突起的异军,他们将肩负起建设现代农业的历史使命[5-7]。首先,发展专业大户符合当前农村实行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基本经营制度。专业大户实质上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框架内,通过投入要素的增加和组合的优化,使家庭经营的容量得到有效的扩充和提升,是在家庭内部开发致富的新领域。其次,发展专业大户符合农业结构升级转型的内在要求。面对耕地稀缺的现实,专业大户在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同时,把重点放在非耕地经营上,大力发展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的畜禽、水产养殖业和水果、 蔬菜等园艺业,走出一条节地、增资、增劳的路子。再次,发展专业大户符合农民群体的致富愿望。农民增收难,难就难在中低收入阶层,这些人底子薄,门路窄,外部关系少,经商办厂几乎不可能,外出打工又赚不到大钱,创办种养大户则给他们带来新的发展机会。专业大户的形成,从本质上讲是自然资源和生产要素向优势产业(产品)和经营能手聚集,这需要通过培育各类市场,促使资源和要素能按照效益原则,在农户间、地区间、产业间自由、合理流动,特别要注意搞活劳动力、资金、土地“三要素” 。

1.2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产品市场格局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农产品竞争由国内市场转向日趋全球化的市场,我国农业进入了战略性结构调整和发展的新阶段。如何在这一背景下,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千家万户农民与大市场有效对接,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增强农业的综合效益和整体竞争力,是当前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战略和现实问题。在这种形势下,作为当前我国农业与农村经营体制的重要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已势在必行[8]。从国际上看,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很普遍,其作用极为重要。许多发达国家农场主生产的农产品80%左右由合作社加工和销售,在农场规模较大的美国,参加合作社的农民约占农场总数的90%;我国台湾地区和韩国的农民合作组织也发展较好,通过这些合作组织,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农民利益得到了比较好的保护,农业生产走上了产业化、商品化和现代化的道路。从国内来看,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农村出现了多种形式的农民联合与合作。据统计,全国具有一定规模、运行比较规范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达14 万个左右,带动农户400万户以上。就浙江省而言,到2013 年底,浙江省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13 572 家。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围绕当地农业的发展,为广大农户提供农资供应、产品加工、产品销售、市场信息、技术交流等服务,有的还起到了统一品牌、 调控价格和利益协调的作用,不仅保护了农民的利益,而且增强了农业的竞争力。实践表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则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

1.3 龙头企业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大有作为

现代农业与龙头企业之间存在着天然的紧密联系。龙头企业是借助现代农业发展起来的,没有现代农业就没有龙头企业。同样,现代农业是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和发展的,没有龙头企业也就不可能真正建成现代农业,两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龙头企业从生产、加工到流通都是根据现代农业要求进行操作的,可以全方位、多环节地改造传统农业,大幅度地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从而能够有效地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首先,龙头企业可以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方面大有作为。龙头企业可以运用自身的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根据加工要求发展农产品生产,推广运用现代种植养殖技术,建立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现代流通体系,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其次,龙头企业可以在带领农民适应市场经济方面大有作为。龙头企业通常具备较为健全灵敏的营销网络和配送系统,还拥有相对固定的销售客户和潜在的销售对象,完全有条件通过建立原料生产基地与农户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接,引导和组织农民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进行生产,从而减少和避免盲目性,增强市场适应能力。再次,龙头企业在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方面大有作为。龙头企业是国际市场竞争的直接参与者,可以根据国内外市场的新形势,通过推进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带动农民注重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从而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2 衢州市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衢州市是传统的农业大市,全市有耕地面积103 867 hm2,2014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38.74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 354元,其中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人均4 148元。近年来,通过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简称农业“两区”)建设,实施百强农业龙头企业、百强专业合作社、百强现代家庭农场“三个百强”培育工程,农业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不断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格局不断优化[9-10]。

2.1 农业规模经营水平明显提高

各类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规模均远远高于普通农户,尤其是种粮大户及农业“两区”内的经营主体。2014年衢州市粮食播种面积粮食播种面积110 458 hm2,其中1 hm2以上种粮大户的播种面积约占20%,6.67 hm2以上种粮大户的播种面积约占12%,66.67 hm2以上的种粮大户有10多户,粮食生产规模经营水平相对较高。现代农业园区内单个主体(合作社、企业)的经营规模以33.33~66.67 hm2居多,目前全市农业“两区”累计流转土地面积5 653 hm2,其中土地流转率较高的地区已突破一半,如江山市现代农业综合区内峡口镇土地流转率已达50.5%。

2.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

合作社通过组织模式与利益机制的创新,能有效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因而受到农户的普遍欢迎并得到迅速发展。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 014家,实有入社农户21.22万个左右,约占全市农户总数的33.35%,396家合作社实施了农业标准化,128家合作社通过了农产品质量认证,193家合作社拥有了注册商标,51家合作社获得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称号,合作社联结基地面积33 420 hm2,其中建立核心基地面积12 560 hm2,合作社在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经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衢江区莲花镇红艳草莓专业合作社借鉴台湾农业产销班模式,采用“一班八统一”模式管理,组织45名成员种植草莓20 hm2,使每公顷草莓净收益达15万元以上。

2.3 农业企业引领先进科技应用

农业企业组织完善、实力雄厚、机制灵活,在先进科技应用方面发挥了无可替代的示范带动作用。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 4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85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00多家,一大批高起点、高投入、高科技的农业企业成为先进科技应用的领头雁。如以浙江兴泰牧业有限公司为主建设的龙游县周公畈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投入资金1.07亿元,建成“畜禽养殖—沼气发电—沼质肥料—作物种植”一条龙的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利用畜禽排泄物发电的生物质发电厂在浙江省属首个,在全国屈指可数。

3 衢州市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的问题

3.1 合作社组织松散,功能发挥不充分

合作社数量虽多,但是真正运作规范的不多。许多合作社成立,主要是为了套取国家政策优惠,“等、靠、要”思想严重,而不是专注于组织农民改进生产,提高市场竞争力,合作社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大部分合作社与社员的联结过于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没有实行二次返利。有的社员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既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也不利于农民的长远利益。

3.2 龙头企业规模偏小,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衢州市农业龙头企业数量不少,但是规模大的不多,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不足10家,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的没有1家,低于浙江省平均发展水平。农业龙头企业的产业布局也不甚合理,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的企业太少,且与本地主导产业的利益联结不强。如衢州是养猪大市,但全市还没一家进行生猪深加工的农业龙头企业,以柑橘为主业的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浙江天子果业有限公司的原料基地主要在外省市,对本地椪柑产业的带动作用不够强劲。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利益关系有待加强。

3.3 农业人口素质不高,后备人力资源不足

一方面,农业从业人口的素质有下降趋势。当前,农村存在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以50~60岁中老年人和妇女居多,这部分人员受教育程度低,对新事物、新知识、新技术的接受能力相对较差,影响了先进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农村青少年将来从事农业的意愿很低,农业还面临后继无人的危险。另一方面,大部分专业大户、合作社领办人都只有初中文化,接受农业相关教育和培训的程度低,在发展壮大生产、应用先进科技、带领农民抱团闯市场等方面的能力都有待提高。

4 对策与建议

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的核心,从衢州市实际情况出发,应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营造发展环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农业经营机制,着力构建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骨干,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体系,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4.1 内培外引,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

强化农业招商引资,吸引市外竞争力强的集团型龙头企业来衢投资兴建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或生产基地,切实提高全市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运行和管理机制,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上水平、上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知名度。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增强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增强带动农户的能力[11]。

4.2 联合做优,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

按照 “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以产业为依托、市场为导向、品牌为纽带、产权联合为手段,积极引导合作社之间及合作社与相关市场主体之间进行多领域、多方式的联合与合作,做大做强一批有规模、有品牌、有竞争力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12-13]。力争粮食产业合作社在育秧、植保、机耕、土肥等生产过程的联合上有突破,每个重点乡镇、粮食生产功能区培育1家全程服务的粮食产业合作(联合)社;力争果蔬产业合作社在生产、加工、包装、贮运、销售等生产环节的联合上有突破,每个主导产业示范区、重点乡镇培育1~2家一体化经营的果蔬产业合作(联合)社;畜牧产业合作社在种畜禽、饲料、防疫、屠宰等生产体系建设上有突破,每个县(市、区)培育2~3家综合生产的畜禽产业合作(联合)社。

4.3 特色发展,扶持壮大家庭农场

在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创造发展条件,落实扶持政策,鼓励种养能手、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大学生投身现代农业发展,通过租赁、承包等形式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办家庭农场,成为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企业化管理经济实体。大力支持家庭农场实施农业转型升级项目,创建特色农业精品园,重点扶持主业突出、一体经营的专业生产型家庭农场,农牧结合、水旱轮作的生态循环发展型家庭农场,精致高效、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型家庭农场。加快农业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技术、信息、农资、收储、运输、加工和销售等配套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4.4 以人为本,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分期分批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进行培训,每年选送若干名到专业院校进行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鼓励科研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到现代农业园区内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现代农业园区内经营主体联合开展技术研发、试验、示范和推广等合作,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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