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国家”的名义消费国家
2015-04-29
新传奇 2015年10期
全國政协委员、南京大学教授张凤阳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在某个以国家冠名的“国家某某城市”评比中,全国600多个地级市,一半以上的城市都当选了。这个评选改换名头 ,以“国家某某目的地城市”为名,开始新的评选。
他发现,以“国家”名义组织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的,还真不在少数,它们通常都离不开中国、中华、全国和国家这四种提法。有的评选是来自政府系统,比如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旅游城市等。来自教育系统的评选也不在少数,比如,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级教材等。
表彰那些对国家有杰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张凤阳说,这种做法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程序规定被突破了。许多评比表彰项目并未获得明确授权,有的即使在表面上走了程序,实际上也往往脱开了监管范围,结果就是国家级的荣誉满天飞。张凤阳说:“当今世界几乎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这样滥用‘国家名义。”
更糟糕的是,在不少评比、达标、认证活动中,“‘国家的名义事实上被用于寻租,已畸变为个人或集团的谋利工具”。有媒体报道,有的行业协会干脆对一些评比表彰明码标价。
张凤阳认为,极度泛滥的评比表彰,不仅容易制造寻租空间,还会诱致政府职能履行的结构性失衡。最后是“以爱国的名义,国家成为最廉价的消费行为”。“国家冠名有神圣性,不能随便拿‘国家消费。”张凤阳说。(《中国青年报》2015.3.5原春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