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视角新观点
2015-04-29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形势下
党的建设的总方针
郭玥在《理论与改革》2015年第3期撰文認为,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的伟大实践,而且形成了一系列相关的理论观点:它借鉴其他国家共产党在执政条件下党的建设的经验教训,从新的形势任务和党的自身状况出发,对党的建设规律进行新探索,是再一次“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对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全面从严治党的长度表现为党的建设的新常态。在相当一个历史时期,党的建设都将坚持全面从严。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集中在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从严治党的尺度就是党的纪律和规矩。全面从严治党也是依规治党,纪律和规矩的从严治党内容,也是从严治党的根据和尺度。全面从严治党的广度覆盖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从严必须全面,全面才能从严。全面从严是五位一体的全面,也是五位一体的从严。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度体现为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密切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不仅要治标,更要治本,治本主要表现在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效度在于取信于民、赢得民心。全面从严治党,归根到底要落脚到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上,以人民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全面治党效果的根本标准。
政府事前事后监管
尚需实践磨合
周俊生在《广州日报》8月7日发表文章指出,当前,政府在很多领域取消事前审批,但是这并不等于从此就放弃了对市场的监管,政府加强对市场的事中和事后监管,这是政府职能改革的新课题。但是,对于相当多的政府部门来说,它们已经习惯于坐在办公室里等着市场主体来申请,对于主动到市场中对市场主体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还表现得比较陌生。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或是在缺少法律授权的情况下,随意展开对企业的调查,使企业经营出现波动;或是因为担心展开正常的监督活动被指责为干扰企业,在监管行动的展开上缩手缩脚,导致一些企业任意从事假冒伪劣或者偷工减料的不法行为,使消费者的利益无从保障。另外,由于我国以前制定的市场法规大多集中于法规事前审批,而对政府如何开展事中事后监督还缺少法律规范,这也导致市场上围绕着某个领域的政府监督时常出现争议。争议的背后既反映了政府部门如何运用事中监管权的问题,也反映了市场对来自政府部门的事中监管是否能接受的问题。在政府监管和市场创新之间如何规范各自行为,显然还需要经过不断的实践来进行磨合。
『城市土地国家所有』
面临现实窘境
程雪阳在8月12日出版的《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文章指出,随着土地制度全面深化改革的展开和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我国现行《宪法》关于“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中的“城市”到底是什么意思,并不清楚。在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城市市区”每年都在变化。比如,长沙市市区面积从1982年的53平方公里已经扩展到目前的1938平方公里。那么,1982年至今,被纳入城市市区的1885平方公里上的非国有土地应当如何处理?从时间维度上看,自1982年到2012年的这30年间,中国城市由245个增加到685个。这440个新兴城市的土地如何归属国家所有,那些被划入新兴城市中的集体土地又该如何处理?是必须转化为国有土地,还是继续保持集体土地性质?在实践中,各地正在进行的“城中村”改造已经遇到大量难以处理的土地产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