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2015-04-29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文件的颁布施行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我们党面临的各种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突出,部分党员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部分党组织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严重威胁着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所以,必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我们党只有从严要求自己,才能肩负起历史使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信心,战胜我们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完善和贯彻落实,又一次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号角,必将为党的建设注入强大正能量。
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准则》作为面向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条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将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准则》和《条例》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既是为全体党员制定的行为规范,也是向全国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
《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内法规,树立起了党章的权威,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籠子”,两个文件都是“带电的高压线”,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必须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逐步形成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强化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求知》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