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解“三人行”
2015-04-29洪钰霞
洪钰霞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早已成为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地教育、规劝人们谦虚好学自觉修养的警句了。正确理解这句话,对人们树立正确的学习观、修养观影响巨大。人们对它几乎是众口一词地理解为“几个人行走,必定有我的老师”了,就连《辞海》对“行”解释的第一项也是 “走”,并且选取的例句就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教学参考书也明确支持了这一观点。但笔者总感觉这样解释很别扭,有望文生义、断章取义的感觉,就像青年男女结婚时,把女方新娘解释为“新娶的娘”一样贻笑大方。对这样的解释做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不难发现这样解释明显有不妥之处。问题至少有三:一是同一个人,站、坐、躺的时候不能当老师,怎么只有在行的时候,也就是走的时候才能当老师呢?这合适吗?二是“师”引申为学习、效法,让人们学习这个人,还是学习这个人的品行呢?三是“行”就这一种意思吗?
要准确理解这句话,关键是要正确理解“行”在这句话中的意义。
“行”在《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辞海》中都有十多种解释,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也有八种意义。选取哪种意义,要看当时的情况和具体的语言环境,还要结合上下文来理解。在《辞海》和《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行”都有“品行”的义项;在《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中,尽管没有 “品行”的义项,但都收录了“品行”和“操行”两个词条。在这两个条目中,“行”都是“品行”的意思。在“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中,意思最接近的是“行走”和“品行”两个义项。在这句话中,这两个意思用上都能文通字顺的。但结合后一句“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句,选择“行走”的意思就不太合适了,选择“品行”的义项更为合适一些。因为,怎么只有在走的时候才能有老师呢?这样解释很可笑的。另外, “善”和“不善”一般很少指人的,一般指的是人的品行、言行好或者不好,很难说或者很少说哪个人“善”或者“不善”的,即使有时候说某某人是好人坏人,也是指他的行为好或者不好。所以,“行”在这里解释为“品行”更为准确一些的。有老师根据新课改精神教学这一课时,启发学生大胆发表自己的看法,有学生旗帜鲜明地表示不能接受这样的解释,反问说,我和一个杀人犯、一个抢劫犯、一个强奸犯同行,你让我学习哪一个?由此看来,把“行”解释为“行走”的确是有问题的,也是不应该的。
有学者撰文认为,“行”本意为“走”,但这里应引申为 “在一起”。全句应解释为:“多人在一起,其中必定有一个可以做我的老师的人。”这种说法很明显也是有问题的。社会上通用的《现代汉语词典》等工具书中对“行”的解释有十多种,但都没有“在一起”的义项的。那么,有必要引申吗?引申的根据在哪里呢?持这种观点的人很可能也觉得把“行”解释为“走”不合适,这样解释能大致疏通文意,就牵强附会地做了这样没有根据的解释。但这种观点也有可取之处的,就是对把“行”解释为“走”进行了反思,认为那样解释的确不妥。
也有學者认为,应当把“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中的“行”读为“háng”,作了如下的解释:“三个同行(háng)的人当中,必定至少有一个人值得我去学习和借鉴,可以做我的老师。”这种解释,实在是太过勉强。只在同行(háng)中学习,不符合孔夫子随时随地向一切人虚心学习的精神。不过,可喜的是,这种观点也对把“行”解释为“走”进行了反思,也认为那样解释不妥。
这句话到底怎样解释呢?
据上所述,笔者认为,把这两句话解释为“在几个人的品行当中,一定有我们学习效法的地方。选择他们善的方面学习,看到他们不善的方面就对照自己加以改正”比较恰当。这样解释,首先符合工具书对“行”的解释,也就是“行”是“品行”的意思。这样解释,克服了望文生义的毛病;其次前后句语义相互连贯,克服了断章取义的毛病。学习的是别人“善”的品行,克服、改正、反省的是别人“不善”的品行;更为重要的是,这样解释,完全符合孔夫子谦虚好学自觉修养的精神,也与《论语·里仁》中说的“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的谦虚修养的思想一脉相承。“贤”和“不贤”也都是指人的品行。人的品行包括两个方面:那就是善与不善。见人之善就学,见人之不善就引以为戒,反省自己,这才是正确的谦虚好学、自觉修养的学习观和修养观。
《论语》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孟子也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先圣孔孟都希望我们能够把读书和思考结合起来,这才是求学的正确态度。大家知道,新课程的课堂是开放的课堂,追求的不完全是答案的唯一性,培养的是学生的学习能力,培养的是学生的创新精神。如果我们的学生能在老师的组织引导下,经过学习、思考找到答案,得出结论,要比告诉准确答案重要得多,有意义得多。在教学时,应当引发学生的思考,让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广泛参与讨论,有自己的看法与感悟。否则,告诉所谓的标准答案,死读书,读死书,只读书不思考,说句也许是耸人听闻的话,小则误己,大则误国。所以,无论从准确理解孔子这句话的意义,培养学生谦虚好学、自觉修养的精神,还是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的角度出发,把“行”解释为“走”的做法都应当休矣!要不然,落实新课改理念,落实三维目标都可能是一句空话。如果有同学还把它理解并翻译成和几个人走路时,就能够找到老师,而哪天他们偏偏遇到了几个强奸犯、抢劫犯、杀人犯等不良青年,谁保证不会把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带到沟里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