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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诱惑情境与腐败事件的生成及控制

2015-04-29肖云忠张丽丽

廉政文化研究 2015年3期

肖云忠 张丽丽

摘 要:现实发生的各类腐败行为和腐败案件均有公职人员与特定当事人在特定时空进行越界交换的共同特点,用利益诱惑情境来解释越界交换现象具有独特的价值。利益诱惑情境是内蕴于公务情境中的行为活动场景,以其即时性、选择性和感染性形成集成机制,进而使公职人员在场定义发生认知错位、规则变异和取向偏差,在标准、内容和程序上突破腐败与不腐败的临界点,生成腐败事件。控制临界点不被突破也就控制了腐败事件的发生,需要在利益诱惑情境的时间和空间环节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制度,重视对行贿人的查处,培育理想信念与信守从政道德,真正建立固守廉洁阵地的防线。

关键词:利益诱惑情境;腐败事件;集成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15)03-0050-08

一、引言

被查处的贪官在忏悔中都会用“在诱惑面前不能把持住自己”、“经不起诱惑”、“没有过好权力关、金钱关、社交关、生活关、诚实关”等词汇来概括走上腐败犯罪道路的原因。这些话一方面折射出官员的公务行为处于利益诱惑情境之中,另一方面也表明官员在利益诱惑面前迷失自我,错误选择,从而跌入腐败深渊的事实。

腐败与不腐败之间有着明显界限,只要突破了这个界限,人生就会发生蜕变。现实发生的各类腐败行为和腐败案件均有共同的特点,即公职人员与特定当事人之间在特定时空进行越界交换,突破公与私、法与非法、情理与责任的分界线,完成第一次权钱交换、权色交换或权权交换,滑向腐败深渊,由此走向潜伏期长短不一的后续交换。

那么,公职人员为何会经不起诱惑突破了腐败与不腐败的临界点?又是怎样突破临界点的?需要怎样控制临界点才能不被突破?本文的基本假设是:公务情境是一种包含利益诱惑的情境,利益诱惑情境以集成机制和叠加效应触发腐败事件,促使公职人员突破腐败与不腐败的临界點,控制临界点不被突破也就控制了腐败事件的发生。这就需要在利益诱惑情境的结构要素和动力机制层面探讨建立固守廉洁阵地的防线和支持因素,为预防和化解廉政风险提供新思路。

二、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

本文把公职人员突破临界点完成的一次交换称为一个腐败事件。目前,对腐败事件的解释有结构论和选择论两种观点。结构论有社会转型论、现代化局限论、制度缺陷论,选择论有理性经济人假设、理想信念丧失论,这两种观点都有各自的解释力,但都属于静态解释,不能揭示腐败行为和事件生成演化的过程。任何腐败事件的发生均是当事人在特定情境下的行为选择及互动结果,互动交换及情境制约是描述腐败事件的重要变量。这与社会学界孙立平倡导的“过程-事件分析法”是一致的,都要求在事件发生的情境中去观察和分析当事人之间的互动状况,社会的隐秘之处才能得到呈现,内在机制和规律才能得到揭示,无论是遵循还是规避,既有的制度政策在事件过程中才能显示出价值和生命力。腐败事件和腐败行为均是公职人员与特定利益主体之间的互动行为,既要揭示互动的动机、过程和结果,也要放在特定情境中去考察。而案例分析则是一种较为科学的研究策略,可以把制度文本与实践状态、客观条件与主观动机联系起来,以腐败事件为分析单位,在情境下的互动过程中去描述和揭示公职人员突破腐败与廉洁临界点的动机、选择和后果。我国制定并实施教育、监督和惩处并重的腐败治理体系,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对官员行为的约束力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因为文本制度的功能发挥在于其运行,而制度运行总是处于特定情境之中的,表现为官员与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互动,互动过程既可能符合规范,也可能超越规范。所以,需要从利益诱惑情境的视角考察官员行为选择及行动逻辑。

为此,本文采用案例分析法,以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出版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剖析》一书为依据,从情境视角分析该书的18个案例,考察公务情境下的公职人员突破临界点的过程、机制及影响因素,为腐败事件的情境控制提供新思路。

根据公婷和吴木銮收集发布在《检察日报》2000-2009年的腐败案例,分析结果表明,“腐败规模处于上升状态,政府采购、工程承包成为腐败高发案件领域,土地腐败案件更为突出,处、厅局干部成为腐败的高危人群,不仅是受贿和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等问题的主体,还是索贿案的主要查处对象”[1]。由此可见,本文考察的18个案例都属于建设工程领域,符合目前腐败事件易发高发的基本形势,而且均有定论,腐败事实清楚,过程完整,比较典型地反映出利益诱惑情境的生成演化及结果,对分析利益诱惑情境与腐败事件的关联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说服力(见表1)。

三、利益诱惑情境是触发腐败事件的高危因素

情境定义是个体行为的重要根据。符号互动论对情境及情境定义做了系统研究,关注社会生活中的互动是如何发生和进行的,基本思路是:面对面-情境-情境定义-行为。[2]情指“情况、感情、情面”,境指“边界、地方、区域、遇到的情况”,情境就是与个体心理直接发生联系的那部分经济、社会和文化环境,由五个要素组成:“物品”,即由天然或人造物体构成的物质背景;“场合”,即行动发生的舞台或地点;一批“角色”,这就是人;“社会组织系统的场所”;“概念和信息的来龙去脉”[3]。情境构成个体内部的情绪、情感体验与外部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的有机统一,实现主体和客体的互动交融,成为主体行为的基础背景和引发状态。情境定义是主体根据具体境遇条件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并赋予意义,如果人们把情境定义为真实的,那么它在其结果方面也就是真实的,这就是情境定义产生的社会效益,简称“托马斯原理”。

公务情境是公职人员行使职权进行社会管理的行为场景,是以特定职务和工作关系为内容而构成的交往空间。公职人员基于公共资源管理者角色行使管理职能,履行管理义务,社会主体基于商业活动必然要同公职人员打交道,从事经营管理事务。公职人员和社会主体关系的实质就是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公职人员和社会主体就是政企关系、政社关系的人格化代表,其互动的内容是特定的利益关系,这些活动是公职人员的职务活动,是正常的交往互动关系。

利益诱惑情境是公务情境中的常态环境,是以利益为核心,由时间、空间和当事人之间的互动等要素构成的体系。政企不分、政社不分的转型背景隐含着廉政风险,尤其是工程建设、房地产行业属于高风险领域,容易转化为行贿受贿的非正常交往活动。表1显示,18个案例包含的利益冲突情境要素有五个方面:一是公职人员主体,级别均属厅级、省部级,负责和分管工程领域的工作。二是时间,从第一次受贿到最后一次受贿,期间延续时间少则3年,长则15年。三是客体,包括财物和金钱,受贿金额最少在100万元以上,最多超过1个亿。四是利益关联与互动,行贿与受贿构成对称关系,具有互动交换特征,行贿手段多种多样,包括人情突破、以回扣和好处费诱惑。受贿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直接方式是明要回扣和好處费、主动进行权力寻租、买官卖官,间接方式包括由家人或情人进行中介受贿、以廉洁幌子和低调处事方式掩盖受贿事实。五是空间,包括物质空间、法律政策空间,物质空间是具体的工作、生活交往场所,如办公室、家庭、娱乐场所等,法律政策空间是具体的行为规范及其可为和不可为的界限,如政策底线、高压线、临界点。

利益诱惑情境作为多种要素组成的复杂体系,把情与法、利与义、权与权、权与钱、权与色等因素融为一体,构成了一种当下和在场的行为环境,以其即时性、选择性和感染性的特点从而成为诱发腐败事件的高危因素,更可能把潜在廉政风险转化为现实腐败事件。即时性就是现场性,是行动和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环境;选择性就是决策性,在面对特定当事人提供的利益诱惑条件时,是保持清醒和理性抵制诱惑,还是丧失原则突破临界点走向腐败,需要公职人员做出抉择;感染性就是情绪性,是特定情境激发出来的一种情绪连带,往往带有意气用事的特点,一旦陷入就难以自拔。正是这三个特点使公职人员在公务情境下容易越轨,突破临界点从而走向腐败。

四、利益诱惑情境是触发腐败事件的动力机制

利益诱惑情境是触发腐败事件的高危因素,通过集成机制把潜在廉政风险转化为现实腐败事件。集成机制是利益把公共资源的供给方和需求方连接在一起进行突破临界点交换的作用方式及过程,遵循“利益诱惑情境-情境定义-腐败事件”的作用方式和过程。这里的关键环节是公职人员情境定义发生偏误从而导致腐败事件的生成,形成类似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突破临界点滑入腐败深渊的情形:“我感到,生活在一个需要自己把握的社会环境之中,需要时刻加强自己的严格要求,稍有松懈,就会开始另一种生活。我就是从某一天开始了这样一种不该开始的生活。我从敢于接受好处费的那一刻起,每日精神上都会受到折磨,感到紧张害怕……一有重大利益关系的调整规划,一些开发商就会送上一笔感谢费,刚开始我还推辞客气,后来就全部照收……我既不敢向组织坦白交代,也不敢在这种环境下继续工作,那时能想到的办法就是离开规划局。”[4]18

第一次受贿往往伴有心虚和不安等心理体验和矛盾冲突,一旦渡过第一次受贿伴有的紧张心情,往往会演变为一系列腐败事件,形成腐败潜伏期,直至被发现和被查处。

(一)利益诱惑情境宽容不良社会风气导致潜规则盛行

利益诱惑情境是一个互动场景,公职人员与特定社会主体进行互动,互动就有规则,每个社会主体都想获得自身利益,这中间就存在竞争,为了在竞争中取胜,潜规则、行规、惯例就应运而生。与此同时,作为社会风气的腐败认同潜意识对社会成员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渗透到一些人的日常生活模式之中,表现在:认为腐败不可避免,见怪不怪;是非颠倒,美丑不分;羡慕贪官,想仿而效之。[5]借助文化心理的社会性,腐败向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延伸和渗透,形成社会亚文化心理,也就是利益诱惑情境触发腐败事件的社会心理支持因素。如广西南宁市市政管理局原局长张建辉在公务情境中面临行业惯例和潜规则,顾某请张建辉帮忙,拿出一只装着15万元现金的纸袋递给他,说道:“张局长,别客气,这是惯例。我们这个行业都是这样的,哪个得了工程不按比例回报领导的?要说这也算是潜规则吧,你不收,我倒没法做人了。”张建辉最终拿起这笔钱装进了包里,这之后一发不可收拾,达到索贿成惯例的程度,在七年时间里,平均每天受贿1万多元,达到3400多万元。从受贿的公职人员一方来看,基于掌握公权的优势,容易形成我办事帮忙就应该获得额外报酬或好处的想法,并把这种想法变成公务的一个组成内容,形成权钱交换的不良行政风气。从行贿方来看,基于要向公权力寻求帮助和支持的现实需要,容易形成不给钱和好处就办不成事的想法,容易把这种想法变成寻求公职人员帮助的不良处事风气,供需双方在特定项目和事件上构成的利益诱惑情境就相互影响而固化为惯例或潜规则,这就为双方突破临界点提供了依据。

(二)利益诱惑情境遮蔽理性认知导致公职人员是非不分

利益诱惑情境是一个即时性场景,在场的当事人之间容易受到人情世故及利益的感染和暗示,发生认知偏差,出现分不清法与非法的界限、不知法或者法律意识和职业规范意识淡薄的现象。在平时,这些公职人员对党纪国法的认知是清楚的,也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但一旦进入公务情境,人情世故和利益因素就容易打乱头脑中的原则和规则,被互动的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所诱惑或被情感义气所迷惑,从而突破临界点。行贿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往往投其所好或从身边人入手开展公关,这是18个案例的共同之处。如原浙江省交通厅厅长赵詹奇在主管一系列工程项目的公务活动中,行贿人以各种方式给赵詹奇的儿子安排工作、送房子、送资金,替赵詹奇的妻子炒股赚钱。行贿人中的一个名叫毛某的老乡开展攻势,“两家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这个亦友亦魔的人让赵詹奇彻底失去了廉洁的防线,正如赵詹奇所说:“开始交往时,头脑还比较清楚,不太给他机会。后来儿子回国了,加上他们的家庭公关攻势,防线彻底破了,就收了他们的巨额贿赂。”“之所以有今天的结局,在六方面值得反思:一是放松学习,忘记党的教诲;二是交友不慎,给人留下腐败的空间;三是盼子发财心切,急需用钱,起了贪念;四是太重感情成为自己人性上的一大弱点;五是心存侥幸,认为自己的手法隐蔽安全;六是潜在的受贿意识,总认为帮助过别人理应得到回报”[4]43-44。

(三)利益诱惑情境扭曲价值取向导致公职人员权力寻租

利益诱惑情境在当事人之间营造的互动现场容易使公职人员看到商人获利的实情,在比较中容易出现心理失衡,认为自己的奉献多而获得的报酬少,进而引发价值取向偏差,把理想信念丢在一边,成为牟利型政权经营者,强化权力寻租的意识和行为,这就是公职人员财富资源的相对亏缺性对腐败的催生效应。占有财富的能力与公职人员实现其道德和尊严的高位态应该是一致的,但在我国这样一个公务员低薪的社会中,清廉者或许难以获得其外在的道德优势,企业中的高收入群体和私人资本所有者阶层的兴起,给公职人员形成一个体制外的道德压力并助长部分公职人员的失落和攀比心理,由吃亏论转为补偿心理[6],在焦灼和失衡中寻求或明或暗的致富途径,而权钱交换无疑是最快捷的方式。

(四)利益诱惑情境集成多种因素导致公职人员突破临界点

正是利益诱惑所营造的互动情境,把静态的制度文本规定、平时所接受的理想信念教育防线和不良社会风气的熏染集于一体,产生乘数效应。即超越单个腐败诱发因素的作用,构成集成机制,产生叠加的放大效应,使公职人员陷入利益诱惑情境之中,理性认知和判断能力下降,是非观念和标准模糊乃至颠倒,价值取向错位,最终在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层面突破腐败与不腐败的临界点,难过权力关、金钱关、社交关、生活关、诚实关,最终滑向腐败犯罪的深渊。

第一,标准层面的突破,即违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果选择得当,则不会走向腐败;如果选择不当,则容易走向腐败,这里的关键是临界点的把握。临界点是划分腐败与不腐败的关节点,从判断标准来看,凡是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行为就是正常行为,凡是违背我国法律和政策规定并谋求私利的行为就是腐败行为。本文考察的18个案例均属于工程建设领域,具体行为规范是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该法律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設备材料采购提出了招标的要求,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对违反招标投标法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做出了具体规定,但案例显示的公职人员并没有严格遵守该法律,突破了法律底线,因而最终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内容层面的突破,即过不了社会生活领域中的各道关口。从利益领域来看,可以分为谋求物质利益、政治利益和精神利益方面的临界点;从行为内容来看,有权力、金钱、社交、生活等四个方面的临界点。面对利益诱惑情境,公职人员过不了这四个关口,就会走向腐败。正如被誉为“明星区长”的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在忏悔中说:“第一个就是没有过好权力关,进入了以权谋私这个误区;第二个就是没有过好金钱关,成了金钱的俘虏;第三个就是没有过好社交关,走入了交友的误区;第四个就是没有过好生活关,滑入了堕落的生活方式;第五个就是没有过好诚实关,玩起了侥幸的游戏。”[4]100-101

第三,手段层面的突破,即通过非正常程序规避或违反相关工作规定从而达到目的。在重庆市房地产窝案中,权钱交易在房地产开发的征地拆迁、土地出让、缴纳土地出让金、调整用地性质、规划审批、项目选址、调整容积率、产权登记等环节表现出来,领导干部在调整容积率和调整土地这两个方面的一个小改动就能为开发商带来百万元、千万元乃至上亿元的惊人暴利。[4]14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不遗余力为大款出力,老板提出要求后,经常在酒桌上召开协调会,通知有关人员赶到酒场,当即作批示,当即落实。王怀忠在阜阳任职期间,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制裁,超越权限,直接干预土地批租和出让事务,严重扰乱正常的土地开发管理制度。[4]119湖南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办事不走程序,市委常委会成了他的“一言堂”。在郴州任市委书记长达七年之久,这期间市长换了三个人,没有形成足够的权威,导致权力更加集中:“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4]157

五、腐败事件生成中的临界点控制策略

控制腐败事件就是抑制诱发腐败事件生成的利益诱惑情境,就是控制腐败与不腐败的临界点,防止权钱交换、权色交换、权权交换的发生,对内要增强公职人员抵制诱惑的能力,对外要建立健全防止利益诱惑的制度体系。

(一)在利益诱惑情境的时间和空间环节加强监督

在空间上,要把监督从职场内延伸到职场外,重视交友娱乐场所、出国出境考察等环节的监督,这些场所是最容易放松警惕和被腐蚀的地点。在时间上,要把监督从八小时内延伸到八小时外,在关键时间节点如逢年过节、生日、婚丧嫁娶加强监督。[7]一是组织监督,把八小时之外的活动作为民主生活会的检查内容,把八小时之外的生活作风、生活方式、个人嗜好、家庭收入、宴请、休闲娱乐等情况纳入干部选拔和考核的范围。二是家庭监督,亲情既可成为腐败的助推剂,也可成为遏制腐败苗头的灭火器,发挥家庭成员对加强领导干部廉洁建设的现实意义。三是社会监督,如社区群众、新闻媒体、舆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四是建立预警机制,考察公职人员的交往对象和交往目的,一些腐败官员在案发之前,其社交圈已经发生了变化,老板与官员交往甚密,交往方式超出情感层面,被更多功利性需要所取代,成为套感情、拉关系、做交易的主要途径。公职人员与工商界人士如果在工作以外日常交往过于频繁,交往的背后可能隐藏着权力与利益的交换[8],需要及时提醒和干预。

(二)建立健全制度以减少权力寻租机会

要遏制和消除互动情境中的惯例和潜规则对正式制度的消解作用,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些制度既包括特定领域内的法律法规,又包括公职人员廉政行为制度。一是要坚持依法用权,实现以法制权,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工资制度、招投标制度、司法体制和公共资源交易制度等改革,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二是完善和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推行领导干部非公务时间廉洁自律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提醒谈话制度、巡访制度,定期向家庭成员、同事、下属、邻里、居委会进行巡访,了解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

(三)普及廉政文化以营造廉洁氛围

不良社会风气是利益诱惑情境的支持性因素,需要匡正公职人员对腐败的情境定义。一是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在社会文化层面上建立有关腐败的普遍性标准,扭转公众对于腐败的双重标准,掌握好常态生活消费与腐败生活消费的界限,尤其要借鉴美国规制官员“礼尚往来”的法律经验,在人情和腐败之间竖立法律界碑,厘清人情与腐败的界线[9],为预防公职人员突破临界点提供依据。二是借鉴香港廉政价值观教育的经验,在全社会营造和倡导一种积极向上的廉政氛围,对腐败零容忍。把廉政文化与政治制度、思想教育与民主法制相结合,对推进廉政的社会情境定义具有根本性的作用。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政治文化越强调私人和公共领域的区别,并以对群众意愿的职责定义公共职务,就会有更多的人民认为腐败是不恰当和不合法的。”[10]

(四)重视对行贿人的查处

利益诱惑情境是由公职人员与其他利益主体构成的互动场景,要重视和加强对行贿人的干预力度,减少公共资源需求方在利益诱惑情境中的非分之想,打消和扭转其错误认知,使其行贿办事成本和代价远远高出其收益,促使互动双方按规定办事。

(五)培育理想信念与信守从政道德

利益诱惑情境中的公职人员是能动的行为主体,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操守修养对抵制利益诱惑具有根本性作用。为此,要强化公职人员的自我约束意识,无论何时何地都能真正控制自己的欲望,过好权力关、人情关、金钱关和美色关,做到自省和慎独。在社会交往中要公私分明,慎交朋友,交友不是个人的私事,而是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原则。在处理同乡、同学、同事、朋友等社会关系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敏感性,防止利益诱惑情境中的情感性特点被利用。划清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同消极颓废生活方式的界限,远离庸俗和丑恶的东西,决不把哥们义气、结义等社会陋习带到党内生活和工作中来[11],要多进行文学、历史、艺术、市场经济、法律、高科技等知识的学习,增长才干,修身养性,增强抵制诱惑的定力。

参考文献:

[1] 公婷,吴木銮.我国2000-2009年腐败案例研究报告——基于2800余个报道案例的分析[J].社会学研究,2012(4):204-220.

[2] 车淼浩.戈夫曼和梅罗维茨“情境论”比较[J].国际新闻界,2011(6):41-45.

[3] 阿尔温·托夫勒.未来的冲击[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5:30-31.

[4] 本书编写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剖析[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

[5] 江彩云.从社会文化心理视角审视腐败认同潜意识[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3):89-93.

[6] 曹志瑜.腐败黑数畸高之文化传统与社会责任分析[J].理论导刊,2011(2):22-24.

[7] 肖云忠,郭诗宇.日常生活世界视域下的腐败成因及治理[J].廉政文化研究,2012(6):18-23.

[8] 侯小丰.价值取向与消费方式和交往方式[J].党政干部学刊,2009(12):18-20.

[9] 蔡宝刚.竖立人情和腐败之间的法律界碑——以官员“礼尚往来”的法律规制为例[J].求是学刊,2011(4):104-109.

[10] 胡鞍钢.中国:挑战腐败[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252.

[11] 肖云忠.论朱德家风管理思想对廉政建设的意义[J].职务犯罪預防指引,2012(1):198-204.

责任编校 陈 瑶

Abstract: All kinds of corruption behaviors and cases in reality have the common characteristics that civil servants exchange cross-bordered interests with specific parties under specific time and space. It has the special value to use the situation of interest temptation to explain the cross-bordered exchange. The situation of interest temptation is an action scene intrinsic of business situation. It forms an integration mechanism through the feature of being immediate, selective and infectious. The integration mechanism makes civil servants form a cognitive dislocation about the presence definition, rule variation and orientation deviation. The occurrence means the critical point is broken through between corruption and non-corruption in terms of the standard, content and procedure, which will generate the appearance of corruption events. It is the key point to prevent the critical point from being broken through so as to control the corruption events. It is necessary to take measures to supervise the links of time and space in the situation of interest temptation. To establish and safeguard the line of defense, we should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systems, pay attention to the bribery investigation and punishment, cultivate ideals and beliefs, and honor political morality.

Key words: the situation of interest temptation; corruption event; integration mechan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