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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工会“上代下”与工资集体协商

2015-04-28杨正喜

社会科学 2014年11期
关键词:本田协商工人

杨正喜

摘要:2010年广东南海本田工人罢工及工资协商中,广东省总工会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其介入到下级工会推进工会民主建设和工资集体协商的做法被称为“上代下”。“上代下”工作机制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工会的依附性和代表性危机。作为政府代理人的地方工会,面对工人日益增多的代表性诉求,需要实现从代理人向工人利益代表者的转换。帮助企业工会进行民主建设、推进工资协商则是代表性构建的主要措施。地方工会通过“上代下”进行集体协商,不仅解决了工人工资增长诉求,还有效平息了罢工,产生了形塑工人行动路径的非预期性效果。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经济加油,为党政分忧”,这也是体制内的要求。

关键词:南海本田事件;工资集体协商;地方工会;“上代下”

中图分类号:C913;D4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4)11-0069-10

2010年5月,广东南海本田工人聚集在厂区,要求提高工资,并进行持续罢工。这一事件注定是中国劳资问题上的标志性事件。一是它标志着以利益争议为基础的工人抗争的到来。二是它标志着中国劳动关系集体化转型。在利益争议中,劳资双方在多方参与和斡旋下,最终通过集体谈判解决了工资增长问题。而在南海本田危机中,广东省总工会进入到南海本田,协助本田工会进行民主建设和集体谈判。这种由上级工会代表和代行基层企业工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创新被称作“上代下”。有学者认为上级工会“上代下”是建立常态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必要条件之一。但作为一项工作机制,广东省总工会为何要实施该措施?该措施对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以及国家处理劳资问题的意义是什么?本文希望在这一方面作些探讨。

一、工资集体协商:国家调控还是民主管理?

从1995年颁布实施《劳动法》时起,国家就将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对于集体协商,主要有政府干预说和职工民主管理两种观点。沃纳(Malcolm Warner)等人认为中国集体合同制度与社会主义国家战略相关,他们希望能在企业层面形成一个软性和低姿态政治调控系统,这需要工会作为一个代理人参与,并成为唯一的工人谈判代表。所以,集体合同制度是政府对传统劳资关系行政调控的继续。谈判程序规范由中央政府来设计,由公共代理部门如劳动部和全总来规定,将合同留给企业,只在细节上略有变化。它既不是英国工会多元主义的自愿传统,也不是美国的工会承认权,它反映政府对谈判的干预和管制。崔安娜(Anna Tsui)等也认为中国工资协商中混合式制度体现了政府管制的继续。而克拉克(Simon Clarke)等人则认为,集体合同制度既不是政府管制的恢复,也不是集体谈判体系的建立,哪怕是中国特色的。集体合同制度是在职工民主参与管理框架下,作为试图保证劳资关系和谐的一种手段。

上述两种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一方面,虽然从理论上讲,党和政府可以代表全国人民利益,但不同的政治组织仍存在一个利益代表的问题,从而形成组合主义。工会也不例外,他也要代表其所代表的工人阶级的利益。从工会的角度来看,集体合同是职工民主参与机制之一,是保障职工权利的主要制度。正因为此,在1992年工会法立法中,全总就将推进集体合同作为《工会法》中重要内容之一。后来的全总主席尉健行利用其个人身份,用工会的观点来影响原劳动部,进而影响立法。1994年出台的《劳动法》中,对集体合同作了规定。集体合同被工会视为发挥工会的整体维护作用的关键环节。尉健行同志在全总十二届六次主席团会议上强调,贯彻实施《劳动法》,对于工会来讲,“牛鼻子”就是抓集体合同。通过抓集体合同就有了机制上的保证。比如职工民主管理工作,通过集体合同就可以更好地带动。什么事情没有需要是发展不起来的。因为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必须由职代会讨论通过起草案,这样,职代会就不是可开可不开,而是必须开,否则集体合同无法签订。同样,职代会的权利更加明确、内容更加充实,这样职代会就不容易走过场,职工的民主管理工作也就带动起来了。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集体协商是构建职工民主管理的主要机制。

另一方面,对党和政府而言,保证劳资关系和谐与政治经济秩序稳定是其根本目标。集体合同可用于管制和稳定企业生产关系,为保护工人免受裁员等各方面的威胁,在这个过程中,工会作为谈判代理机构,来协商和调解,免受企业管理方单方决断。集体劳动关系不仅有助于限制国企不受约束的管理特权,还具有安全阀作用,通过化解工人怨恨,避免爆发官方冲突机制之外的、自发的骚动,如罢工抗议等。从这个意义上讲,集体协商有助于党和政府实现其对经济社会稳定的管理与调控功能。所以,简单说职工民主参与和国家干预都有失偏颇。作为国家政治体系一部分的工会,它注定要在维护党和政府整体利益与工人具体利益间小心翼翼地保持平衡。面对日益增长的工人抗争,工会更需要在代理人与代表者间更多偏向代表者。在南海本田事件中,国家并非盲目地通过工会这一代理人,一味寻求如何影响工人行动路径,去实现维稳的目标。相反,广东省总工会通过工会民主建设和工资集体协商,同时也扮演了代表工人利益的角色,却产生了有助于政府管理与调控功能的非预期性后果。

二、“上代下”背景:工会困境

(一)中国工会的困境与危机

第一,地方工会代理人的合法性危机。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工会,其作用大多被定义为传统列宁主义下的传送带。一方面,工会主要责任是将党当前的路线和政策传输给城市工人阶级,并保证能得到他们的支持和服从,另一方面,工会被认为是保护工人和职工群众利益,并将职工观点和问题传送给党和政府。由此,古典二元主义成为海外学者分析社会主义国家工会的基本框架,即工会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也要维护工人权利和利益。

改革前,工会基本不会面对“两个维护”的冲突问题。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企业所有者、管理者和职工的利益,很难在国家利益旗帜之下得到“根本一致性”。工会也就由此获得机会向“职工利益的维护者”角色回归。一方面,按照法律规定,工会是职工利益代表者;另一方面,到目前为止,工会还缺乏实现利益代表相对充分的条件。endprint

工会虽然是群众性组织,但作为国家政治体系中的一部分,工会扮演了劳资关系中政府代理人的角色。全总是一个拥有1.5亿会员的庞大的官僚机构,它的各层领导都是中共党员,党和群众组织的分界线非常混乱,地方工会领导均由同级党委任命。他们受到来自地方党委和全总的命令和压力,对工会领导人工作表现好的奖励亦来自党,而不是来自底层的工人。在自上而下任命体系下,各级工会更关注同级党委政府的看法,因为党委和政府直接决定工会领导人的职位等。对全国总工会而言,它没有具体利益协调,完全可以在党的领导下,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对地方工会而言,当涉及具体利益协调时,很难让政府、企业和工人三方满意,因为三者时常存在具体利益的分歧。党和政府既需要工会在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平息劳资纷争上发挥作用,但一旦工会与工人关系密切,这又会让政府担忧,工会总是在国家与工人间小心翼翼地保持着平衡。近年来,随着工人罢工事件增多,对社会经济秩序构成严重威胁时,工会更多时候站在国家一边。当工会不能很好代表工人利益,工人提出改组工会甚至要另建工会诉求时,作为代理人的工会即遭遇合法性危机。

第二,企业工会独立性和代表性危机。首先,企业工会独立性问题。改革以来我国劳资领域重要方面就是管理方获得单边决定工作场所劳资关系的权力,党工等组织日益弱化,工会在资方挤压下出现独立性和代表性危机。从上世纪末,新自由主义的兴起证明市场经济必然性,工会存在被视为是对自由市场的扰乱,它可能导致劳动力市场的僵化。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一些跨国公司率先在全球产业空间转移中实行无工会化战略,而不少投资国也默许跨国公司的行为。作为世界经济中心的珠三角,部分大中企业工会组织不能完全发挥作用,有些甚至是形同虚设。在一些小的港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中,基本没有工会。有些企业组建工会后,工会主席则由与资方有密切关系的人担任。同时,不少工会干部属于兼职,其选拔、提升、工资报酬均受制于企业的管理者或所有者,工会很难摆脱对企业的依附。

其次,工会代表性问题。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挤压效应下,工会功能部分被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替代,代表性逐步消失。现实中,一方面,高层管理人员被任命为工会领导,工会作用和人力资源管理作用之间的边界模糊;另一方面,企业组织内人力资源管理影响增强,而工会代表作用和保护工人权利变得不太重要。在人力资源管理的挤压效应下,工会功能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所替代,生存空间日益狭窄、代表功能日趋萎缩。中国工会的角色更像是人力资源部门的一个分支,其主要是关心支持管理方的利益。许多资料表明,改革以来国企工会越来越边缘化,更不用说非公部门,尤其是在外资和全球化压力下。而存在工会的企业,工会也降格到处理一些不重要的事务,主要是福利和娱乐活动以及配合管理方发展生产。

一般认为,中国工会具有管理和代表双重功能,许多研究表明,中国工会失衡地转向管理功能。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工会挤压效应和替代效应双重作用下,工会日渐趋向管理方,甚至成为管理方的管理工具。工会作为工人利益诉求的“代表者”和“代言人”角色日渐消退,企业工会生存性危机问题凸显。

(二)工会代表性缺失与“上代下”维权机制

第一,代表性缺失下企业工会被抛弃。在南海本田事件发生前,工人曾多次向资方和工会反映,提出增加工资的诉求,当时工会根本就没有将工人诉求当一回事。一位参加罢工的工人代表在博客中写到:“许多的企业工会并不代表工人真让人困惑,他们往往站在企业一边,他们关注的是企业利益而不是工人利益。”

当工会忽视工人基本诉求,选择与企业站在一边时,企业工会完全背离了工会宗旨,它被工人抛弃成为必然。2010年5月17日,南海本田零部件工厂工人按动生产线紧急掣动,组装科产线停止运转,罢工通过短消息瞬间传到了所有工人。其他科的员工因为组装科产线停止而被迫停止工作,工人要求涨工资的诉求传至资方管理层。在罢工过程中,尽管本田工会试图去说服工人回到产线工作,但工会的努力显得多么苍白无力。与西方国家由工会组织罢工不同的是,本田工人在没有经过工会的情形下,启动罢工。在当前中国,罢工中没有组织和相应的规则去遵循,工人行动变得很不稳定,缺乏规范性和可预测性,罢工来的很让人惊奇,因为工人和本来应该代表他们的工会先前没有沟通,他们直接绕过了工会。罢工不仅意味着工会代表工人的失败,还表明它无法控制工人。不仅如此,工人在提出增长工资诉求的同时,还要求改选工会,南海本田工会被工人抛弃。

2010年5月17日工人开始罢工后,资方同意在21日给予回复。5月20和21日,组装、铸造、齿轮、铝加工、轴物等5个科每科选出了两名工人代表以及各班班长,与资方进行谈判。21日,南海本田公布了加薪方案,工厂所有正式员工加薪55元,实习生暂不加薪。这被工人认为是一种敷衍,也是对工人的一种不尊重。22日公司宣布解除两位罢工领导者的劳动合同,激起工人同仇敌忾,罢工开始扩大。持续的罢工给企业巨大压力,也迫使资方开始认真考虑工人的诉求,这对将资方拉到谈判桌,进行集体协商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2010年6月4日,由工人从班组和车间中临时改选产生的30个工人代表与5名资方代表组成的谈判组开始第一次工资集体协商。在工资增长中,对工人提出800元工资增长要求,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总经理曾庆洪提出,基本工资维持原数额,但工资总数上升到2100元。为此,曾庆洪对工人进行说服工作,但没有结果。许多代表认为在基本工资不增长前提下,工人很难复工。工人代表又提出了第二种方案,基本工资增加200元,工资总额涨到2044元。即便如此,还有部分谈判代表认为,工资增长不达到800元不复工。谈判被迫中止。后来工人代表就工资增长数额、方案进行内部站队表决,最后大部分代表同意2044元增长方案。在劳资谈判中,工人提出,对基本工资增加200元,补贴增加166元,再增加特别奖金134元的这一初步共识方案进行修改。总额不变,名目发生变化:把补贴增加166元中的100元,放到基本工资里面,即基本工资300元、补贴66元,134元特别奖金发放从一次改为国庆和春节两次发放,原2个月工资为标准的年终奖金发放不受此影响。当工人提出请求后,资方经过讨论,同意工人要求。劳资双方首席代表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南海本田员工工资增长平均500元左右,集体谈判获得初步胜利。南海本田工资集体协商是一次工会缺席下的工资集体谈判,当工会无法代表工人,工会被工人抛弃也就在所难免。endprint

第二,“上代下”与工会代表性构建。作为一个组织,工会始终存在是否能代表以及如何代表会员利益的问题。从市场经济国家情况来看,工人加入工会最主要原因是为了提高报酬和改善工作条件,反过来,工会则要帮助和保护它所代表的工人,不仅工会是竞争性的,而且工会的事务需要工人去投票决定,这在集体谈判中表现亦相当明显。在美国,工会是理论上的工人代表者,但工会要真正代表工人,还需要由劳资关系委员会组织选举,由有选举权的工人通过选举来确认谁可以代表他们进行谈判。

从我国情况来看,工会代表性获取主要来自两个方面:首先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来积累代表性。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二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三是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这意味着工会要在维护工人合法权益基础上获得职工认同,从而积累代表性。其次是在集体协商中工会具有法定的代表权。《劳动法》第33条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工会法也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这意味着工会在集体协商中具有当然的代表权或代表性。

“国家法律规定了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但没有对在集体协商中工会参与协商的代表的产生方式作出具体规定,所以,在一些地方立法中,规定了协商代表由工会‘指派、‘委派、‘由工会组织选举产生等。不论怎样产生,在集体协商中,坚持工会的代表性,既是依法办事的体现,又是集体协商能否取得成效的重要环节。”

“但是,在某些企业某个时候,中国工会的这种法定代表性又是脆弱的,当工会脱离广大职工群众,这种代表性甚至不复存在。南海本田就出现过这种情况。”

当工会无法通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来积累代表性时,工会自然也就不能得到工人认同,其在工资集体协商等事宜中所谓法定代表性也就成为空中楼阁,工会代表性构建提上议事日程。在这种背景下,广东省总工会介入到本田企业工会中去,希望通过上下级互动整合,来构建工会代表性。

三、“上代下”实践:形塑工人行动路径的非预期效果

(一)从政府代理人向工人代表者的转换

改革以来,劳资利益差异下劳资矛盾凸显,而作为工人利益代表的工会,多受制于国家政策,难以真正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由此,海外学者多将工会视为政府代理人。而近年来,随着工人抗争增多,工会越来越多地去维护工人合法权益,实现从代理人向代表者角色的转换。

第一,“上代下”与本田企业工会民主建设。和其他许多企业工会一样,在上级要求下,2008年南海本田组建了工会。这种自上而下的组建除了工会组建率较高外,带来一系列负面问题。工会这个组织仍是自上而下,上层工会组织与工人之间基本没有什么联系。虽然本田工会也曾进行过工会委员选举,但候选人多为公司领导,工会内部也没有工会分会与工会小组这些完善的组织架构来连接基层工人。缺乏工人参与,当然也就没有群众基础,企业工会空壳化在所难免。虽然工会也有会员,但这些会员仅仅在纸上,工会与会员基本不发生什么关系。员工除了交几元钱会员费,获得一点工会福利之外,基本没有其他服务。在没有利益冲突的条件下,工会似乎还能代表工人利益。一旦工人诉求与所谓企业方利益不一致时,工会代表性问题就会显现。

与大多数企业一样,停工前的南海本田企业工会的功能主要是组织文体活动和发放福利品,和福利机构没有多大差异。工会名义上是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但其代表性屡受职工质疑,在停工时期甚至出现改组工会的诉求。当企业工会的代表性不被职工承认,上级工会介入与企业方协调的“上代下”维权机制应运而生。但真正要发挥工会的组织性力量还是要靠企业工会自身,正如广东省总工会原副主席孔祥鸿所言,运用“上代下”维权机制时,职工是否认可企业工会代表性,即企业工会基础工作是否做好,是发挥“上代下”机制作用的重要基础。

在南海本田罢工事件中,工人提出了改组工会的诉求。而在协商过程中,职工代表们对工会明显的不信任,给广东省总工会相关领导较大触动。为此,省总工会工作组进驻后,在省市区镇四级工会联合工作组的指导下,南海本田企业工会进行为期半年的规范化建设,包括民主选举了工会小组长、车间分会委员、主席,增选了公司工会委员、副主席,完善了三级组织网络,为工会代表性奠定群众和组织基础。通过民主建设后的本田工会,在了解职工诉求、整合职工诉求以及工资协商中信息搜集等无不体现了对职工群体的尊重与依靠,工会的行动也逐步得到工人认可。

“这次停工事件后工会建设更规范。原来工会有7个人,只有一个工会主席是专职。由于要生产,所以没有时间去做工会工作。现在经过工作组建设,我们工会网络也建立起来,各方面都非常规范。”(20110426本田访谈W)

总之,南海本田企业工会重组,民主建设的加强,使之重新获得职工信任,工会代表性得到成长。

第二,“上代下”与南海本田工资集体协商。获得重生后的南海本田工会后程发力,代表工人据理力争,与资方进行几次谈判,得到工人的信任。2010年12月18日和24日,工会与资方进行第二次集体谈判,这次谈判的主题是2010年末奖金的发放。首先在协商代表确定上,本田工会在充分发扬民主决策基础上,指定13名公司工会委员和4个车间分会主席为职工方协商代表。其次,在民主决策上,工会广泛听取工人意见和建议,并对各方观点进行整合,使得工会决策更民主,也更具有代表性。最后在年终奖发放上,资方提出2个月的“基本工资+职能工资”作为年度奖金的方案,后在考虑劳动生产率基础上,最终在资方同意在原2个月的“基本工资+职能工资”作为年度奖金的方案基础上,增加3.5个月,双方达成一致。endprint

到2011年初,南海本田进行第三次工资集体协商。首先,在协商代表确定上,除13名公司工会委员和4个车间分会主席为职工方协商代表外,由于主要涉及一线工人工资调整,工会在各车间选派13名一线工人参与集体协商的旁听。其次,为即将到来的工资协商,南海本田工会做了扎扎实实的工作。2月15日,企业方向工会提出2011年工资调整方案,包括基本工资、职能工资调整和评价制度等,并提出为工人增长工资431元。工会先是广泛收集职工意见,接着召开班长、工会干部、职工代表会议,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及同行业工资收入水平、国家经济发展等各项数据。2月25日,工会向企业方提出增加工资880元的方案。2011年3月1日劳资双方举行第三次工资集体协商。谈判桌上资方提出普通职工I级工资总体上调531元,增幅为27.7%。但这仍与工人880元的要求有很大距离。南海本田总经理入江茂表示,如果一次性增加880元,超过公司承受能力,对公司发展不利。工会随后闭门休会讨论方案,在充分讨论后,工会方向企业提出,在企业方上调531元方案基础上增加200元,即731元。在工人压力下,资方又修改方案,总体工资上调561元,奖金增加33元,即在原来方案的基础上增加63元。资方并威胁如果工会不赞成,以前所有协商方案将清零,相关方案提交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仲裁。最后,在原省总工会孔祥鸿紧急斡旋下,资方将总额增加到611元,超出工人600元的协商底线,工人同意,劳资双方达成协议。

第三,“上代下”与工会从代理人向利益代表者转换。一直以来,工会的非代表性为各界所批评。如克拉克(Simon Clarke)认为在国家社会主义下,工会作为党和群众传输带,是嵌入于党国体制之中的。工会的组织结构与党政体制相对应,工会大部分功能也是党和政府的功能,其组成是严格按照官僚机构来组织的,领导也是由上级来任命。在这种体制下,工会角色并不是保护会员利益,而是要动员会员支持党和政府政策以及参与管理一些福利活动,工会只有其名而无其实①。在南海本田罢工事件后,地方工会“上代下”介入本田工会民主建设,为本田工会代表性成长奠定了基础。同时,地方工会为工人利益的考量也得到了企业工会和工人的广泛认同,日益成为工人利益代言人,成为工资集体协商的依靠。

“南海本田的第三次工资集体协商刚结束,公司工会副主席王超群问我,孔主席,年底的年度奖金协商和明年的工资协商你还来参加吗?我说:当然来,但是我想在幕后指导,你们在台前协商,只要能够真正代表职工权益,有理有据有节,你们一定会协商成功的。”

对企业工会而言,依附性使得企业工会往往成为资方利益代表。“有工会的企业经常把工会当作一个管理工具,即劳资间的一个平衡装置。工会的作用是调解劳动争议,向资方传递劳方意见,它仅仅充当劳资中间人而非工人利益代表者。而且工会领导一般由企业人事部门管理者兼任,从而为资方所控制。”对本田企业工会而言,本田工会依靠工人,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获得工人认可,真正代表了工人利益,完成了集体协商中工人利益代表者角色。

“工会原来在企业是没有地位的,这个事件后地位上升了。工资协商谈了四次,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不同级别提的不同,最低是610元,高的有1000多元。工会作了积极努力,工资集体协商是比较好的,它提高了劳资和谐度,也提高了员工稳定度。原来年后工人离职率30-45%,现在只有3%。现在主要是工资涨了,员工有诉求,有地方说。工资协商后,工会威望也提高了。”(20110426本田访谈W1)

(二)代表工人的非预期性结果

与以往工资集体协商相比,从过程和结果来看,南海本田工资协商是一个突破。南海本田的集体协商体现出真正意义上的谈判特征,尤其是工会成为工人利益的代表。但在这一过程中,戏剧性的是,工会从代理人角色向代表者角色转换中,产生了形塑工人行动路径而有助于政府管理调控功能的非预期性结果。

第一,后父爱主义政府直接调控弱化。罗伯特·达尔曾言:政治资源的配置方式直接影响着政府公共权力的治理边界。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往往扮演父爱主义角色。政府不仅为城市居民提供就业,还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企业不是单纯的经济主体,同时它还是社会福利的分配单位。工人在经济和社会地位上依附于企业,政治上依附于工厂党政领导,个人关系上依附于车间直接领导,党和政府、企业领导和工人间发展出一种上下互惠关系。借助于制度性依附和非正式的企业制度文化,通过单位管制成为可能。改革以来,国家从企业中的退出以及企业自主灵活劳动用工成为劳动关系市场化转型最主要特征。在这种自主灵活用工中,党群组织日益边缘化,国家对企业管控日渐弱化。

在一个日渐弱化的管控体系下,组织缺失使得工人行动变得具有不可预测性。近年来劳资冲突中,工人往往通过堵厂、堵路、越级上访等给政府部门施压,要求政府部门回应其诉求。在这一过程中,国家角色是双重的:一方面国家可能成为抗争对象,迫使其将弱势群体纳入政治体系之中;另一方面,国家也可能被劳方作为一种杠杆工具,来平衡劳资利益。面对日益增长的劳资矛盾和工人抗争,以及这种抗争可能对国家政治秩序造成冲击,政府多选择维稳机制去处理。南海本田罢工事件,广东在处理劳资矛盾时政府思路发生较大变化。政府没有动用警察等国家机器来压制工人复工。2011年,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指出,坚持依法协商、依法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让基层劳动者更顺畅地反映利益诉求,让工会成为劳动者维权的有效途径,是企业基层维稳的方向。因此,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道,就是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以保障权利促进相对的利益均衡,以利益均衡求得社会的稳定。所以,合法的维权就是维稳,维护了民众的合法权益才能实现社会的稳定。通过集体谈判解决工人诉求,得益于相关部门对处理劳资问题时政府角色的理解,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广东高层领导的政治智慧。

第二,工会代表工人同时有助于实现政府的经济与社会管理调控职能。与党政主导式集体协商中工会官僚性不同,南海本田集体谈判中地方工会发挥了指导劳方谈判的积极作用,成为工人利益代表者。首先是地方工会聚集各种资源,推动本田工资集体协商达成,化解工人利益诉求。从2010年5月17日工人开始罢工到6月4日集体协商达成协议,工会“上代下”功不可没。工会先是整合资源,提出工人诉求,对企业形成一种强势压力。5月19日,区、镇总工会联合人社部门,检查本田企业用工情况,并提出建议:一要高度重视职工诉求,应参照本地区同类型企业工资水平,尽快合理上调职工工资;二是尽快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三是通过工会组织搭建沟通平台,注重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作用。随后,省总工会发动了本田企业工会民主建设,重建工会代表性,为后来的工资集体协商奠定了坚实基础。协商中,省总工会为工人协商提供了诸多的帮助,如谈判中信息数据、法律政策咨询等,尤其是一些关键环节斡旋,保证了协商的达成和工人利益的保护。endprint

其次,地方工会的强力介入,是对于南海本田工人群体的赋权。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实行铁饭碗雇用政策,最初是为了保护一些技术工人,但最后扩大到所有城市工人。一些年轻人毕业后,政府会分配工作,进入一个单位制,被赋予终身雇用。这种父爱主义体制隐含一个社会契约,即工人参与政治合作,作为交换,工人利益得到相对较好的关照。改革以来,市场化劳资关系构建是以父爱主义福利体制消解为前提的。南海本田事件后,党和政府提出要关爱员工,完善劳动者利益诉求和表达机制。借助于党政资源,以工会为主体联合工作组进入南海本田,是对于南海本田工人群体的赋权,即赋予工人权能,以集体协商而非罢工作为争取权益的方式。

“按照党工团共建的思路,工作组于7月初入住南海本田,以‘三进三谈(进车间、进宿舍、进饭堂,面对面个别访谈、小范围座谈、问卷访谈)的方式与员工深入沟通,先后访谈职工953人次,80%以上为一线职工,占本田1815名员工的52.5%,归纳整理出南海本田职工在工作、生活、薪酬、个人发展、工会组织完善、对党政诉求等方面的74条意见、建议。”

“根据对职工队伍摸查情况,工作组加强与企业行政的协商沟通,建立每两个月一次的劳资恳谈、总经理信箱制度,积极回应和协调解决职工所关注的一系列热点问题……7月22日,在工作组和狮山劳动部门见证下,企业行政向公司职工代表逐一答复了停工期间员工提出的117项诉求,每个问题都依据中国法律,结合企业实际,逐一给予了确切的答复……对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工作组拟定了先期为职工做十件实事的方案,并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如铸造车间个别员工出现皮肤过敏,工作组先后联系了南海区职业病防控中心、广东省职业病防治所进行实地检测,督促企业对过敏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最后,工会获得工人认可,代表性不断增长,产生了形塑工人行动路径而有助于政府管理调控功能的非预期性后果。改革以来,企业工会边缘化现象相当普遍。一旦劳资争议发生,工会有的直接站在资方一边,即便是站在工人一边,工会保护作用多限于缓解争议,当工会参与到争议中时,充其量就是作为工人和管理方调停人而不是作为工人代表,南海本田也不例外。工人对企业工会的不信任为上级工会介入提供空间,在上代下中维权体制中,下级工会和工人越来越依赖E级工会的帮助。

“工资集体协商为何能在南海本田展开,主要是政府支持,包括上级工会。”

“协商中最深的休会,或者说协商成功很大程度上源于政府和工会支持。”

“工会在企业地位是很低的,你去工会开会,日方代表会认为你不务正业。提高工会在企业话语权,需要政府工会支持,有发话语权,你才有胆量和老板谈。”(20110426本田访谈M)

改革以来,国家一方面给予企业更多自主权,另一方面,为了在企业层面形成一个软性政治调控系统,它需要工会作为一个代理人参与,并成为唯一的工人谈判代表。这种政治功能与工会作为政府传送带一部分,来传递和实施政府政策是始终一致的。在党政主导的协商中,很多情况下,本来作为劳方代表的工会,却借助于党和政府的资源,甚至与政府部门一起发布指示,要求企业完成集体协商的任务,地方工会由此成为国家官僚体系一部分。而在南海本田的谈判中,工会成为真正劳方代表,帮助工人引入专家进行谈判,帮助工人获得各种数据,协调工人诉求与资方诉求等,推动工人以集体协商而非罢工解决劳资争议,代表工人产生了形塑工人行动路径而有助于政府管理调控功能的非预期性后果。

四、结论与讨论

在有关中国工会的探讨中,海外学者对工会多持负面看法,因为在党国与工人利益、代表国家与代表工人二分法中,工会注定要关注国家利益而非其所代表的工人的利益。这种简单二分法很难把工会处理劳资问题的角色与策略选择说清楚。而陈峰教授从具体情境来分析工会几种应对模式。一是属于工会角色并且与制度无冲突,工会就在法律程序内为工人争取权益;二是当两种制度身份有明显冲突,会迫使工会站在国家一边,但工会仍会周旋于政府和工人之间,为工人争取一些有限的利益;三是工会只能或必须扮演国家工具的角色,如当工人要求成立自己的组织时,工会则坚定地站在国家一边。即便如此,相关的研究都有一个假定前提,那就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工人利益是对立的。我们认为,在一个具体情境中,维护工人利益能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在南海本田事件,当罢工可能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产生威胁时,国家需要去管制工人及工潮扩散的可能性,以防止其对地方经济的损害,而经济衰退反过来也会影响工人利益,这是政府的经济与社会管理调控职能根本目标。与先前政府通过维稳机制进行管制不同,政府选择支持工会去代表工人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集体协商既是国家构建劳资关系重要规则之一,也是化解工人诉求的重要制度安排。工会通过集体协商这一制度规则,在维护工人合法权益和实践代表性过程中得到工人的认可。地方工会通过“上代下”进行集体协商,不仅解决了工人工资增长诉求,还有效平息了罢工,产生了形塑工人行动路径的非预期效果。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经济加油,为党政分忧”,这是体制内的要求。

虽然南海本田事件中工会代表性不断增长,工会在代表工人利益中,形塑工人以集体协商而非罢工作为争取权益的行动路径,产生了有助于政府管理调控功能的非预期性后果,但工会仍难以约束工人行动,南海本田2013年再次发生罢工事件。对工会而言,如何去代表工人利益,约束工人行动,通过理性工资协商来代表工人利益,推动和谐劳资关系构建,最终实现代表国家利益,相关措施制度仍需要总结。

(责任编辑:薛立勇)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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