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购物无保障买家维权难
2015-04-20
“现在不敢在微信上买东西了,没有保障。”江苏的傅先生如是说。
近年来,微信上的商业活动越来越活跃,不少人感叹微信购物十分便捷,但与此同时,微信买卖“门槛低、监管少、维权难”等问题也更加突显。2015年2月26日,江苏的傅先生通过微信在超威电池商城购买了一组总价为398元的48v20ah电池,付款后由超威电池商城客服根据傅先生所在地就近安排线下代理商进行安装。傅先生在付款成功一个多小时后便前往超威商城指定的授权经销商处,但代理商以“没跟超威公司联网,不接受超威公司订单”的理由拒绝为傅先生安装电池,并告知只能当面付款才能为其安装。傅先生随即联系超威客服,客服回复信息称此代理商拒绝接单。“我想代理商的意思是,我在超威商城直接购买超威电池比在他店里买稍微便宜点。所以他才不想接单吧!我在商城里付款是398元,直接在他店里购买是430元。随后我又咨询客服是否可以退款,客服说可以通过微信维权申请退货,所以我才申请退款,并花费430元在代理商处购买了电池,让他给我安装了。”傅先生说。
傅先生原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就等退款了,谁知道一等就是2个多月,退款迟迟未返还。“我连续在超威商城申请了三次订单维权,都因商家超时未能解决而关闭。自从发起退款申请后,微信联系商家客服,从不回复,之前都有回复的。”因为申请退款不顺利,傅先生于3月15日通过微信3·15维权平台对超威商城进行了投诉,随后浙江湖州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对傅先生的情况进行了解并处理,同时跟超威商城进行交涉,超威商城同意退款并登记了傅先生的银行帐号和个人信息,承诺最迟在3月17日退款。事后傅先生也多次联系超威的电商部门,工作人员多次表示会尽快退款,让傅先生再耐心等待,但至本刊截稿时止,傅先生还没收到应退的货款。
“没想到的是,付款容易,退款却很难。”喜欢网购的傅先生之前在微信也就是充充话费而已,他表示这次之所以在微信超威商城购买,是因为相信厂家的信誉,相信他们的产品是正品。
随着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发展,微营销做为一种新兴的产品销售和推广的方式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和尝试。这种通过第三方搭建的微信商城,既有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商家,也有知名品牌的销售商家。本案中,傅先生通过商城选择商品购物的情形,应视做超威电池的经销商在网络即线上的销售模式,傅先生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产品质量法》的保护。线下授权经销商拒绝履行交付的理由不能去对抗消费者,那是商家之间内部协商或管理的问题,商家线上线下对外应作为一个统一整体。作为消费者,在线上付了款,就有权要求线下授权经销商履行交付指定购买电池的法定义务;而对于商家迟迟不予退款的行为,傅先生可以通过进一步采取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微信购物是近年来基于微信平台常见的一种销售模式,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朋友圈销售信息的主体基本上都没有办理工商登记,往往都是业余兼职的个人行为,通过简单的沟通达成合意而形成的“你情我愿”这种双方买卖法律关系,出现纠纷后根本难以界定卖方经营者的身份,故难以纳入新《消法》的调整范围,双方由此产生的商品质量等纠纷视为普通民事纠纷,一般可由合同法调整;其次,微信是基于朋友社交的网络工具,如果在微信平台选择商品仅仅是通过微信上转发的照片,很难界定这是一种涉嫌侵犯知名品牌知识产权的非法经营行为,因此在权益受损时也很难通过正当渠道维护;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由于微信购物模式起步较晚,尚无有效管理平台和法律配套规范监管和约束,这种私人交易往往涉及金额有限,通过法律司法途径维权的成本可能远远高于商品本身的价值。
综上,建议在微信平台购买商品尤其是大金额的或奢侈品时,警惕微信商品交易的客观风险。不要全凭主观意识或感觉,多咨询,了解卖家的真实身份情况,确定对方的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截屏重要的聊天记录,保留交易对话等相关记录,并要求卖家出具正式发票,因为如果一旦遇到消费陷阱,追究的当然是销售商的法律责任,这样对通过微信购物的买方其权益会得到更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