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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平等:神话还是现实*——政治平等的内在逻辑与实现路径的规范分析

2015-04-18殷冬水

江海学刊 2015年2期
关键词:政治权利公民领域

殷冬水

“政治平等是当代政治讨论的一个重要主题”①,有关政治平等问题讨论的文献与日俱增。如何消除经济和文化不平等对政治平等的负面影响,促进政治领域内的平等;如何使社会弱势群体在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有效表达其心声,而不是被排斥在政治生活之外,成为“沉默的大众”;如何通过政治改革不断提升政治体系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面临的一个难题。在一些人看来,政治平等是政治家进行社会动员的符号,具有乌托邦性质,是政治神话;而在另一些人看来,政治平等是人类社会发展可实现的一种政治理想。

观 念

政治平等是现代国家所要实现的一种政治目标,也是现代政府对社会成员所做的一种政治承诺。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我们都确信政治平等意味着一些事情,然而,我们要给政治平等清楚解释和辩护却异常困难”②,“不像‘利益’、‘平等’、‘民主’,政治科学家近些年经常提及政治平等这一概念,但对这个概念很少进行分析”③。

通常来说,政治平等指所有受政府公共政策影响的公民在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中享有平等的机会,具有大致相同的影响力。从形式上看,政治平等要求政治共同体所有公民拥有平等的公民身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从实质上看,政治平等要求政治共同体所有公民拥有平等的政治资源和政治能力,在政府公共决策过程中发挥平等的影响力。“政治平等关涉的是公民在政府决策中有平等声音的程度”④,有强弱之分,从弱的意义上看,政治平等仅仅要求政治权利的平等,强调的仅仅是政治领域内公民之间的机会平等;然而从强的意义上看,政治平等要求的不仅是公民之间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而且也要求权利平等运用所必需的政治资源和政治能力。

权利平等是政治平等的最低要求,也是现代民主社会公认的一项政治原则。说公民之间政治权利是不平等的,同时说公民在政治领域是相互平等的,这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政治平等要求公民“在选举作出决策的官员时,必须享有平等的投票权,对这些官员将要作出的决策,他必须有表达个人意见的平等机会”⑤。在政治平等的条件下,政治权利的配置是普遍的、平等的,政治体系是包容的,而非排他的,有关公共事务的决策坚持“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的原则。在政治领域,由于人的尊严和道德价值是相互平等的,因而,无论一个人位居何种阶层,身处何种经济地位,具有何种宗教信仰,归属什么样的性别、种族,他(或她)都应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拥有平等的机会去获取公职或决定谁有资格获取公职。政治歧视是政治平等的天敌,政治平等的理想就是要通过消除一切政治歧视现象来实现自身。政治平等反对政治共同体基于一些不正当的理由剥夺一部分公民的权利,把一部分公民排斥在政治生活之外,使这部分公民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尊严得不到社会的尊重。

因为经济结构、社会意识形态等原因,过去女性被排斥在政治生活之外,奴隶被当做会说话的工具,黑人被剥夺了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少数文化族群受到了不平等的对待,在政府政策过程中处于集体失语的状态。“在许多‘民主’国家,直到19世纪晚期甚至是20世纪,大量的成年男子被剥夺了选举权。只有两个国家——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在20世纪20年代之前将选举权扩大到妇女那里。在法国与比利时,妇女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才获得选举权。”⑥人类追求政治平等的历史,很大程度上是这些长期受到政治排斥的公民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政治权利、寻求政治共同体承认的奋斗史,也是人类通过自我努力不断寻求自我解放,使政治生活由黑暗迈向光明、由野蛮迈向文明的抗争史。政治平等的理想不是自发实现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政治权利也不是靠恩赐而来的。在政治生活中,应将政治权利是否平等作为判断政治是否平等的一个基本标准,将政治权利平等度作为衡量政治平等度的一个重要尺度。

政治平等要求公民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也要求公民享有大致平等的政治资源。⑦在政治生活中,“政治平等显而易见是一种实质性的理想,而不仅仅是一种程序性的理想”⑧。拥有政治权利,只是为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影响政府公共政策提供了可能性,要真正将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公民还需要拥有丰富的政治资源。在政治生活中,总存在部分处于政治贫困状态的群体,这些群体不能对政府的公共决策产生影响,或者不具有和其他群体一样对政府公共决策的影响力,这往往不是因为这些群体缺乏政治权利,处于政治权利被剥夺状态,而主要是因为这些群体缺乏必要的政治资源,其政治权利未能得到充分有效地运用,导致政治权利的虚置化。政治权利的缺乏是政治贫困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样,由于政治资源的匮乏所导致的政治权利无法充分有效运用也是政治贫困的一个重要标志。政治共同体内部不同社会群体之所以对政府公共决策产生不同影响力,不同社会群体之所以在政治领域处于不平等的状态,往往不是因为他们之间拥有不同的政治权利,而主要是因为他们之间拥有不同数量的政治资源。

政治权利要得到有效运用,必须以一定的政治资源为基础,在政治生活中,“任何资源都可以转化为政治领域中能加以运用的权力”⑨。政治权利的运用需要公民有一定的闲暇,也需要公民具有一定组织资源和关系资源,更需要公民身心健康,具备一定物质基础。一般而言,“相对于男性而言,女性在政治上更少是积极的,这是因为她们在那些支撑政治行为所需资源上处于不利地位,例如,因为她们受到更低水平的教育、挣更少钱或者更少有闲暇时间,而不是因为她们对政治没有兴趣”⑩。实际上,那些社会劣势者缺乏的往往不是权利,而是“发展各种公共能力的文化资源和机会”[11]。这就意味着,实现政治平等,仅仅强调政治权利的平等是不够的,还必须强调公民拥有大致平等的、使政治权利能得到充分有效运用的政治资源。正如一位学者指出的那样,“当公民之间所拥有的政治资源的不平等如此悬殊,公民之间形式上的平等不能使人民统治的理念变得有意义”[12]。

政治平等也要求公民拥有大致相同的政治能力。政治能力是政治平等的核心,唯有公民之间拥有大致平等的政治能力,公民才能在政府政策过程中产生大致平等的影响力。理解政治平等,政治权利、政治资源是重要的,政治能力更为重要。在政治领域,公民要对政府政策过程产生影响,不仅需要公民享有政治权利,拥有一定政治资源,而且要求公民具有将政治权利和政治资源转换成政治行动、产生政治影响的能力。也就是说,“正如经济主体必须具有免于严重的饥饿和营养不良的能力一样,公共行动者也必须具有避免被排除在公共生活之外且避免他们的看法长期得不到重视的能力”[13]。

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公民要对政府政策过程产生影响,既需要公民有获取政治信息的能力,运用政治资源来有效政治动员的能力,也需要公民能在公共领域清晰呈现其立场并说服其他群体接受其立场的说服能力。缺乏充足的政治信息,公民就难以展开有效的政治行动,对政府的政策也无法产生影响。同样,公民不能运用其拥有的政治资源来进行政治动员,公民的利益诉求就不会得到政府实质性的尊重;公民不能在公共领域呈现其立场,清晰表达其心声,理性地与政府进行政治沟通,就会逐渐被边缘化,处于政治贫困的状态,而政治贫困是经济贫困和社会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理解政治平等这一观念时,政治能力的平等应占据核心地位,政治贫困不仅表现为政治权利的缺乏、政治资源的匮乏,而且也表现为政治能力的不足。而政治能力的贫困才是政治贫困的真正标志。

价 值

在人类政治生活中,政治平等关心“‘哪些群体在统治’,哪些群体从政府那里得到他们想得到的东西”[14]。政治平等具有重要价值,“既是民主政治之出发点,亦是民主政治必须不断寻求落实的理想”[15]。

政治平等是公民有尊严地生活的内在要求。人类追求政治平等,其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没有人支配人、人压迫人的社会。在政治平等的社会里,每位公民“不再需要打躬作揖、献媚奉承;不再有恐惧的哆嗦;不再有盛气凌人者;不再有主人,不再有奴隶”[16]。现代社会确立了这样一种观念,即人所享有的尊严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具有尊严的人在道德上是相互平等的。既然公民在道德与人格上是相互平等的,那么,公民身份就应是普遍的、平等的。平等的人应享有平等的尊严,具有平等尊严的人则应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对政府决策产生大致平等的影响力。无论是出生的地位、阶层,还是性别、种族、文化以及宗教信仰,都不应成为政治歧视的理由,因为一个人所处的地位、阶层、性别、种族、文化以及宗教信仰等,都与一个人的尊严无关。政治平等之所以重要,主要不是因为坚持政治平等能带来何种良好的社会功效,而是因为政治平等具有内在价值,政治平等是道德平等原则在政治领域的自然延伸。政治平等是享有尊严感的公民的内在要求,它通过与一切形式的政治特权作斗争来实现自身。人类社会追求政治平等,消除一切形式的政治特权,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政治共同体所有公民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政治平等之所以重要,其实是因为人的尊严是重要的、无条件的。在政治不平等的社会里,一部分人失去了政治权利,没有足够的政治资源使政治权利得到充分有效运用,由于政治能力不足所带来的政治贫困加剧了经济贫困,这部分人会营养不良,难以做到身心健康,无法体面出现在公共场合,不能自尊、自强和自豪地生活于社会之中。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说,政治不平等是一种亟待消除的罪恶,这种罪恶的可怕之处不仅在于它本身是一种罪恶,更在于它能滋生其他罪恶。

政治平等是社会正义得以实现的政治条件。社会正义是文明社会的内在要求,社会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政治正义,而政治平等是政治正义的内在要求。从政治平等与社会正义的关系看,一方面政治平等是社会正义的构成要素,另一方面政治平等也是社会正义得以实现的政治条件。在政治不平等的社会里,一部分人拥有丰富的政治资源,具有强大的政治能力,能左右政府的决策,而另一部分人则处于政治贫困的状态,他们难以影响政府的决策,其利益遭到了政府的忽视,甚至其尊严也受到政府的蔑视。在政治不平等超过一定限度的条件下,“由于一些集团被排除在讨价还价之外”[17],政府所制定的公共政策不可能是公正无私的,对公共资源配置的结果也不可能是公平正义的,对公民更不可能是平等关切的,因而,在这样的社会里要实现公平正义毫无希望可言。政治平等关注的是“社会中的特定群体相对于其他社会群体接近权力的程度”[18],在政治不平等的社会里,政府极易被强势集团所俘获,逐渐失去其应有的公共性,堕落为服务于社会少数强势集团利益的工具。从社会公正的角度看,政治不平等一方面会导致公共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另一方面会创造出寡头政治和腐化的政治权力,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政治改革缺乏应有动力。政治不平等会加剧社会的不公正状态,也会使社会不公正状态得到适时纠正变得异常困难。当政府被少数集团所挟持,沦落为服务其利益的工具之时,少数集团为维护既得利益,往往会抵抗政治变革,因为这些政治变革会侵犯他们的利益。

政治平等是政治共同体维系政治团结的重要基础。政治平等对政治团结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政治平等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而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和政治团结的重要条件。实践表明,社会正义是社会秩序的基础,没有社会正义,就难以有社会秩序。政治平等有利于公共资源的公正配置,有利于政府公共权力的公共运用,有利于政治共同体所有成员福祉的提升。政治平等的一个目标就是要实现公民权利、政治资源和公民能力的均衡配置,这种均衡配置具有一定政治社会意义,对于建立一个均衡社会具有重要价值。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说,政治平等是促进政治团结的一种重要力量,它使政治共同体所有成员相信他们所生活的社会是公正的,政府对公共资源的分配是可接受的,他们所生活社会的政治原则、政治程序和政治制度是正当的。与此同时,政治领域内的平等对其他社会领域内的平等产生了深远影响,对于实现社会均衡进而维护政治团结具有重要意义。政治平等有助于防止政治贫困现象的发生,使社会不同群体的不同利益诉求都能在政府的公共政策中得到反映,有利于防止政治边缘化所带来的政治冷漠和政治革命的发生。实践表明,政治不平等是政治团结的敌人,是诱发政治革命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它破坏了公民同舟共济的感觉。政治不平等不仅会造成政治体制僵化与社会的两极化,而且会导致部分公民的不合作,为革命意识形态的存在提供生存空间。在政治生活中,那些政治边缘化的群体极易成为革命意识形态的接受者、传播者和社会政治体制的颠覆者。与之相对,政治平等有利于政府公共政策的适时调整,防止强势利益集团俘获政府所造成的政治僵化,有利于社会不公状态得到及时纠正和调整。

批 评

政治平等是至关重要的,然而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赞成政治平等,出现了诸多批评政治平等的声音。

一些人认为政治平等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在一些人看来,如果将政治平等单纯理解为政治权利平等,是可以接受的,然而如果将政治平等理解为政治资源和政治能力的平等,则是难以接受的。在政治社会中,不同社会团体拥有不同数量的政治资源和政治能力,这是自然的,同时也是可接受的。不同社会团体拥有不同数量的政治资源和政治能力,既是一些不可选择因素作用的必然结果,也是人们自由选择的产物。实际上,在政治生活中,人与人之间是存在差异的,努力程度也是不同的,政治资源和政治能力的差异,很大程度上是政治人自由选择的结果,要使不同努力程度的人拥有大致平等的政治资源和政治能力,这本身就是不正义的,因而也是令人难以接受的。要求政治社会的所有人拥有大致相同的政治资源和政治能力,是绝对平均主义的表现,这种要求是不合理的,会使社会的发展缺乏应有的动力。实际上,让不同的人拥有不同数量的政治资源和政治能力,对建构合理的政治秩序是至关重要的,由那些拥有丰富政治资源和强大政治能力的社会团体来影响公共政策,更有利于政府制定明智的公共政策,这是因为政府的公共政策对这些社会团体会产生更大程度的影响,更能决定这些社会团体的命运与前程,因而这些社会团体更关心政府的决策,在政府决策过程中会更谨慎,同时也会更负责任。与之相对,对那些政治资源稀缺和政治能力不足的社会团体而言,政府的决策对其命运与前程有更小的影响力,在政府决策中,这些团体不会理智行动,更少负责任。实际上,这与公司决策权力的配置一样,应将决策权力交给股东,按照经济权力大小来分配决策权力,让董事会来决定公司的未来。

在另一些人看来,政治平等具有很强的乌托邦色彩,这种乌托邦虽引人入胜,具有感召力,但在政治实践的意义上看却是难以实现的。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政治不平等无处不在,在一些国家、一些地区政治不平等甚至触目惊心,也就是说,“政治平等在书面上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19]。这种状态既难以改变,在人性不发生根本改变的条件下也难以改善。人与人是充满差异的,其命运与运气也是不同的,要使充满差异的人拥有大致相同的政治资源和政治能力,这在实践上是不可能的。政治生活是残酷的,政治生活中的不平等无所不在,“政治资源是不平等分配的”[20],政治平等的理想对于反思政治生活中的不平等是有价值的,人类追求政治平等,主要是因为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充满了严重的政治不平等,依赖政治平等的标准,人们评判什么程度的政治不平等是可容忍的进而是可以接受的,什么样的政治平等是值得追求的、可实现的,现行的何种政治制度和政治程序是须加改变的。然而,与其他政治理想一样,政治平等理想具有乌托邦色彩。政治平等通常是难以达到的,或者说实现政治平等的过程是代价高昂的,或者说其结果是消极的。实践表明,要在人与人充满差异的世界里实现政治平等的理想,除非依赖超自然的力量和绝对的专制权力。依赖超自然的力量来实现政治平等,这在世俗化的世界里是没有希望的;而依赖绝对的专制权力来实现政治平等,其结果可能是灾难性的。实际上,人类仍未找到好办法来实现政治平等或改变政治不平等的状态,对人类政治生活而言,政治平等仍是一个难以兑现的承诺。

还有一些人认为实现政治平等,其结果可能是有害的。即便是我们承认政治平等是可欲的、合理的,同时承认政治平等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是可实现的,但实现政治平等可能会侵犯其他政治价值,产生诸多不利的社会后果。实践表明,实现政治平等必然会侵犯公民的自由。在政治生活中,作为政治价值的自由与作为政治价值的平等之间并不总是彼此和谐的,有时也是相互冲突的,更准确地说,“平等既可以成为自由的最佳补充,也可以成为它最凶恶的敌人”[21]。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不同公民、不同社会团体所拥有的政治资源是不同的,所具有的政治能力是有差异的,要实现政治平等,必然要求政府干预,扩张政府的权力。虽然强大的政府权力是公民自由的政治保障,但政府权力过于强大则会侵犯公民自由,这一点已被人类政治实践经验反复证明。承认公民自由,承认公民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就要承认公民之间政治资源和政治能力的差异,要消除这种差异,追求政治平等,必然会侵犯公民的自由,使社会齐一化。侵犯公民的自由,就会抑制公民的创造力,进而使社会失去应有活力,社会经济繁荣也就失去了应有基础。公民要自由地生活,就需要一种自生自发的政治秩序,这种秩序反对政府对社会的过度干预。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说,追求政治平等,就要强调政府对社会的过度干预,这种干预必然会破坏自生自发的政治秩序,进而危害公民的基本自由,侵犯公民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从实践层面看,对政治平等的追求,体现了人类固有的一种建构理性主义思维,这种思维是人类“自负”的重要表现。

也有一些人认为政治平等是难以测量的。在一些人看来,政治平等既要求公民权利平等,也要求政治资源和政治能力平等。然而,从技术层面来看,虽然公民权利的平等在很大程度上是可测量的,但公民所拥有的政治资源和政治能力却是难以测量的,这是因为,政治资源的种类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多样的,不同公民、不同政治社团拥有不同数量和不同种类的政治资源。在政治社会中,一部分公民可能拥有较多财富、闲暇,而另一部分公民则可能拥有较多组织资源和关系资源,那么,这两部分公民政治资源是否平等呢?或者这两部分公民政治资源的不平等程度在技术上如何测量呢?实际上,不同种类的政治资源之间是不可通约的,这就意味着政治资源是难以测量的,不同公民所拥有的政治资源也是难以比较的。不止是政治资源,政治能力的测量同样面临着诸多技术上的难题。在政治生活中,什么是政治能力呢?哪些政治能力对政府决策产生影响呢?可以采取何种标准、运用何种技术参数来测量一个公民的政治能力呢?选择何种技术参数来比较不同政治团体公民能力的大小呢?实际上,政治能力是一个相对模糊、边界并不清楚同时也难以测量的概念,这使得一个社会政治平等或不平等度的测量面临困难。正是因为政治平等的测量是困难的,甚至是难以操作的,导致为实现政治平等而进行的诸多改革都是盲目的,难以进行的,即便进行了改革,对改革的结果也是难以评估的。实际上,政治平等中的政治能力是一个相对主观的概念,正是该概念的主观性,导致其具有难以测量性。与政治资源一样,政治能力不是一维的,而是多维的。一些社会团体可能在某些政治能力上较强,而另一些社会团体则可能在另一些政治能力上较强。更为重要的是,政治能力不是恒常不变的,恰恰相反,而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正是政治能力的这些属性,增加了政治平等测量的复杂性和难度。

实 现

政治平等不是神话,而是可实现的政治发展目标。实现政治平等虽面临诸多困难,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切形式的政治不平等都是可以容忍的,也不意味着所有为实现政治平等的努力都是徒劳无功的。实践表明,人类在迈向政治平等上已取得了诸多进展。

实现政治平等,需要实现某种程度的经济平等,要求政府为保障公民基本福利权承担公共责任。政治平等与经济平等之间有极强的依赖关系,在政治生活中,政治领域不平等往往源于经济领域的不平等,与此同时,政治领域的不平等也往往是经济领域的不平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实践表明,“政治平等增强了支持社会经济平等政策出台的可能性,促进了其他领域的平等”[22]。人们所生活的领域不是相互隔绝的,而是相互影响的。在实现政治平等的过程中,之所以要降低经济领域的不平等,不仅是因为经济领域的不平等会对政治领域的不平等直接产生重要影响,而且也因为经济领域的不平等往往会导致文化领域的不平等,进而导致政治领域的不平等。在现实政治生活中,那些经济上处于优势的阶层,往往在文化上也处于优势地位,这些阶层拥有更多教育资源,接受更为优良的教育,在文化领域拥有更多发言权;与之相对,那些经济上处于劣势的阶层,往往在文化上也处于劣势地位,生活于物质上的匮乏和精神上的无知状态之中。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是有极好的理由,想要更多的收入或财富。这并不是因为收入和财富就其自身而言是值得向往的,而是因为,一般地,它们是极好的通用手段,使我们能获取更多的自由去享受我们有理由珍视的生活”[23]。

民主与资本主义始终是相互冲突的,这是因为民主要求政治平等,理想的民主要求所有公民在政府政策过程中有平等的政治影响力,然而,资本主义的内在逻辑强调形式平等,忽略人与人之间起点的不平等,按照资本等因素来配置资源,必然会导致社会分化和两极化,进而导致政府决策为少数利益集团所俘获的状态。从民主与资本主义之间的冲突可以看出,经济的不平等必然导致政治的不平等,为了实现政治平等,必然要降低经济的不平等。降低经济的不平等,要求规范市场行为,强调法治,保障初次分配的公正性;降低经济的不平等,也需要强调政府的责任,尤其是政府对初次分配进行再分配的责任。人与人之间政治的不平等,既可能是人自由选择的结果,但也可能是人非选择因素影响的结果,任何人都无法决定其出身,在一定程度上也无法决定其天赋,从正义的立场看,对于这些非选择因素,个人不应承担责任,而政治贫困可能是这些非选择因素作用的结果,政府有责任通过再分配的方式来降低这些非选择因素对一个人命运的影响。

实现政治平等,需要限制经济不平等对政治平等的影响。“在民主政治中,平等的规范是重要的:财富上的不平等不应导致对政府影响力上的不平等。”[24]在实现政治平等的过程中,虽然我们强调政府的责任,要求政府发挥其再分配职能,保障公民的社会福利权利,但必须承认,经济的不平等始终是无法彻底消除的,经济的不平等对政治领域的影响也是始终存在的,“不平等的财富使富有的公民比贫困的公民有更大机会影响政治结果”[25]。实现政治平等,除了要逐渐实现经济平等、将经济不平等控制在一定范围外,在经济平等难以彻底实现的情形下,还应限制或控制经济的不平等对政治平等的影响。在建构公正社会的过程中,需要一种复合平等的观念,这种观念强调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是一个多元社会,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不同领域之中,每个领域都应有相应的善,“社会不同善应当基于不同的理由、依据不同的程序、通过不同的机构来分配”[26]。

一个正义的社会不仅是不同领域按照其相应原则来分配善的社会,而且也是不同领域善的分配不相互影响的社会。在建构正义社会的过程中,不同领域的善是相对分离的,没有一种善是绝对的,在其他领域可以通用的,也没有一个人可在所有领域都取得成功。在经济领域,资本、劳动力、生产要素等因素应成为经济资源分配的标准,而学术领域奖励的则是学术上的成就,政治领域鼓励的是政绩。如果学术资源的分配不是按照学术成就而是按照经济实力,如果政治权力的配置不是按照政绩而是按照资本的多寡,那么,这样的社会就是不正义的,是专制的社会。也就是说,在正义的社会中,没有一种善是绝对的,没有一个人或一个社会群体能在每个分配领域都取得成功。社会正义不仅要求不同领域按照不同正义原则来配置资源,而且要求限制不同领域相互影响、相互侵蚀。实现政治平等,一种策略就是降低经济的不平等,另一种策略就是限制或控制经济的不平等对政治平等所产生的影响,防止部分社会成员将经济权力转变成政治权力。在政治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不同社会团体之间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始终是不平等的,经济资源上处于优势的那些社会团体通过直接参与政治,或者通过提供政治献金等方式支持其政治代表参与政治,使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更能维护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说,在现实生活中,总存在诸多将经济权力转变成政治权力的现象,从政治实践层面来看,这种权力转换虽难以杜绝,但可以限制或控制,比如通过制定政治献金法,对政治捐赠的金额、方式、用途等进行规范,通过提升政治领域的透明度,强化法治,限制经济权力转变为政治权力。唯有这样,政治领域才能产生地位平等的人之间的交往、互动和尊重,“社会等级的影响由此被公共理性的力量取代”[27]。

实现政治平等,尤其要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公民权,扩展社会弱势群体的政治影响力。权利往往是弱者的呼声,政治平等也往往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内在要求。社会弱势群体不仅在经济和生活上处于贫困状态,而且在政治上也处于被边缘化的状态。在政府政策过程中,社会弱势群体要么处于集体失语状态,要么其声音被压制、被忽视,导致其尊严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利益得不到政府公共政策的应有保护。“与处于不利地位的公民相比,富足的公民更可能将他们的意见反映在民选官员所制定的公共政策决定之中。”[28]那么,社会弱势群体如何改变自身的处境呢?社会弱势群体通过何种途径能提升其政治影响力呢?社会弱势群体如何通过有效的政治参与而不用通过政治革命与社会抗争的方式来改变自身的命运呢?在实现政治平等这一政治目标的过程中,现代国家取得的一个重要成就就是实现了公民身份的平等,而权利平等是公民身份平等的内在要求与重要体现。虽然社会弱势群体没有强势群体那么丰富的政治资源,也没有强势群体那么强大的政治能力,但社会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一样拥有平等的政治权利,而有效运用这些政治权利便是社会弱势群体改善其命运、避免其命运被代际复制的重要途径,也就是说,政治权利成为弱势群体及其后代通过合法的、和平的和体制内的方式改变其处境的有效“武器”。

对现代国家而言,要实现政治平等,一个有效的办法就是依赖法治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公民的表达自由权是一项重要权利,对于建立公正社会、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通过运用表达自由权,社会黑暗角落就会被照亮,社会弱势群体就会受到政府的关心、关注和关爱。对社会弱势群体而言,结社自由权也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权利,对于提升其政治影响力、实现政治平等具有重要价值。单个公民的力量是有限的,但作为一个团结的整体,其力量是巨大的。公民结社有利于社会力量的分散化,也有助于政府决策权力之间的平衡。在弱势群体不能有效运用其权利的社会里,分利集团就会变得强大,“分利集团,一旦大到可以成功,就会成为排他性的,并且会尽力限制分散成员的收入和价值”[29]。

实现政治平等,需要改革政治制度和政治程序,尤其需要优化政治代表机制,公平配置代表权。政治平等关注的是政治资源的平等分配,要求所有公民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拥有大致相同的政治资源和政治能力,对政府的公共政策产生大致相同的影响力。然而,在现代社会,让所有的公民都参与国家层面的政治事务是不必要的,也是不现实的。政治事务是复杂的,让所有公民拥有绝对平等的政治资源和政治能力是不现实的,让政治共同体的所有成员都能自愿参与政治生活在技术上也是不可能的。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一样,存在分工,也存在委托代理关系。这就意味着,在实现政治平等这一政治目标的过程中,人们不仅应关心公民政治权利、政治资源和政治能力平等这一问题,而且应关心政治代表权的公平分配。在现代国家的政治领域,当代表与被代表之关系不可避免之时,如何保障政治代表权的公平分配,加强选民与代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使代表者为被代表者的利益服务,成为实现政治平等这一政治目标的重要内容。政治代表权的公平配置,首先要求政治共同体的所有阶层在国家层面都是有政治代表的,不存在特定地区、特定人群、特定种族在国家决策层面无代表的现象;其次,政治代表权的公平配置,还要求政治代表权的配置是按照地区、人口、利益相关性等因素来进行的;最后,政治代表权的公平配置,要求政治代表权的运用不是虚置的、仪式化的,也就是说,在国家决策层面,政治代表能真正发挥作用。

总之,政治平等不是神话,而是现实,是人类公共生活得以优化的重要力量。在人类反思和改变政治不平等现状的征程中,政治平等的理想超越了现实,批判了现实,改变了现实,最终会变成现实。

①Jonathan W.Still,“Political Equality and Election Systems”,Ethics,91(3),1981,p.375.

②Charles R.Beitz,Political Equalit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9,p.x.

③Alan Ware,“The Concept Of Political Equality:A Post -Dahl Analysis”,Political Studies,29(3),1981,p.392.

④[22]Sidney Verba,“Would the Dream of Political Equality Turn out to Be a Nightmare”,Perspectives on Politics,1(4),2003,p.663.

⑤[美]德沃金:《至上的美德:平等的理论与实践》,冯克利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1页。

⑥[19][美]达尔:《论政治平等》,谢岳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0年版,第12、11页。

⑦在现有研究成果中,一些成果将政治权利视为一种政治资源,本文则将政治权利作为一种区别于时间、财富等政治资源的概念。

⑧Fabienne Peter,“The Political Egalitarian’s Dilemma”,Ethical Theory and Moral Practice,10(4),2007,p.374.

⑨Nicolas Dahan,“A contribution to the conceptualization of political resources utilized in corporate political action”,Journal of Public Affairs,2005,No.5.p.44.

⑩Kay Lehman Schlozman,Nancy Burns,Sidney Verba,“Gender and the Pathways to Participation:The Role of Resources”,The Journal of Politics,56(4),p.964.

[11][13][27][美]博曼:《公共协商:多元主义、复杂性与民主》,黄相怀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92、94~95、98页。

[12]Augustus diZerega,Equality,“Self-Government and Democracy:A Critique of Dahl’s Political Equality”,The Western Political Quarterly,41(3),1988,p.447.

[14]John D.Griffin and Brian Newman,Minority Report Evaluating Political Equality in America,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08,p.5.

[15]许国贤:《个人自由的政治理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65页。

[16][26][美]沃尔泽:《正义诸领域:为多元主义与平等一辩》,褚松燕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4、4页。

[17][29][美]奥尔森:《国家的兴衰:经济增长、滞涨和社会僵化》,李增刚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版,第37、66页。

[18]G.F.R.Ellis,“The Dimensions of Poverty”,Social Indicators Research,15(3),1984,p.244.

[20]James R.Hurtgen,“Review on Dahl’s On Political Equality”,Perspectives on Political Science,2005,p.238.

[21][美]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7年版,第343页。

[23]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0页。

[24]Cass R.Sunstein,“Political Equality and Unintended Consequences”,Columbia Law Review,94(4),1994,pp.1392~1393.

[25]Jonathan Boston and Alec Mladenovi,“Political Equality and the Regulation of Election Spending by Parallel Campaigners”,Australi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45(4),2010,p.639.

[28]Patrick Flavin,“Direct Democracy and Political Equality in the American States”,APSA Annual Paper,2012,p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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