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理性化视域下的近代中国政制转型
2015-04-18王洪刚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江苏扬州225000
王洪刚(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0)
□历史学、文化学研究
权威理性化视域下的近代中国政制转型
王洪刚*
(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0)
政治权威的转变、政治权势的转移,既是政治、社会变动的必然产物,又极大地影响了政治和社会变动的进程。纵观近代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发展过程,政治权威理性化的演变是近代中国政治发展的一条主脉络。从太平天国革命、戊戌维新、清末新政到辛亥革命,政治建设、政治变革均因其制度选择和权威变化与西方民主制度的本质要求不符而遭失败。历史经验表明,在政治现代化进程中,权威的理性化、世俗化发展是政治发展的先导和条件。任何一个稳固的政权,既要有足够强大的权力,也要有必需的权威。前者是建立在强制的基础上的,后者则是建立在自愿服从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一个政权在拥有强大的使人服从的强制性手段的同时,还应能赢得人们自愿的服从,这样才是稳固的、持久的。
权威理性化;近代中国;政制转型
近代以降,西方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凭借其坚船利炮,强行打开了古老中国的大门。中国面临“三千年来未有之大变局”。为寻求国富民强之策,从林则徐、魏源开始,无数的仁人志士进行了前仆后继的探索和奋斗,中国曲折的现代化历程由此揭开了序幕。但此时中国的现代化过程已“不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自发形式,而是原生的资本主义发展模式的对抗发展形式。它不可能随着新生产力的发展自发地形成,而是在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已经形成的特殊历史条件下的模式创新”[1]165。这是一条“非西方后发展外生型的现代化之路”,必定充满磨难和困苦。在中国社会,政治制度的演变贯穿了近代史的始终,是近代中国政治发展与现代化的一条主脉络。而政治权威理性化的发展又是制度变迁的先导和思想条件。本文不揣谫陋,拟从政治权威理性化的角度来探讨近代中国政治制度的转型过程,以管窥之见,求教于方家。
一
塞缪尔·亨廷顿在《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提出了现代化过程中政治发展的三个标准:“政治现代化包括权威的理性化、结构的分化、以及政治参与的扩大”[2]92,并指出:“就政治制度的现代化而言,存在着三种截然不同的模式:欧洲大陆模式、英国模式和美国模式。”[2]93权威的理性化是指传统的、宗教的、家族的或种族的政治权威被统一的、世俗的、全国性的政治权威所取代, 按德国社会学家韦伯的看法,人们对一种权威的自愿服从,可以建立在三种基础之上:一种是传统的;一种是领导者个人的特殊品质和能力以及由此形成的感召力; 另一种是理性的选择和法律的秩序。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现代化初期,权威的重塑往往选择以突破神圣的外在权威为取向,但道路却不是唯一的。如果说欧陆国家选择了由国家取代“基本法”而重建政治权威,美国的情况却刚好相反,“美国生来就是一个现代化国家”,选择了截然相反的道路,得天独厚的制度环境,无封建的社会制度存在,也就不需要现代化过程中的集权,它继承了“母国”都铎时代的“基本法至上”的权威理念,使权力的制衡与分权思想得以真正执行,进而在政治发展中独树一帜。在欧洲各国现代化过程中,权威的理性化(或权力集中)往往伴随着政府机构的专业分化(或职能分化)。这样,行政、立法、司法,军事机构开始发展成半自主但又是从属的部门,它们以不同形式对行使主权的政治实体(君主或国会)负责。如都铎时代的英国是一个“权力(即职能)混合的政府”,但在十七、十八世纪,英国政府逐步趋于集权和功能专门化。这些变化恰恰体现了现代化过程日益复杂的社会事务要求政治结构的分离,并设立专门机构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然而,同样的现代化逻辑在美国却引出了主权被分割,各种政府职能混同于相同的或不同的政府机构之中的结果。
对所有的后进国家而言,现代化的开启都来自外部的挑战,这也是现代社会发展不同于前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契机。由于各国传统、国际环境与现代化启动条件不同,国家政权在这一变革中所发挥的作用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推行适应性发展战略的国家,这些国家受到先进工业国的冲击和挑战,没有国家重建任务,没有严峻的民主主义压力,只需保持政治的稳定,促进经济沿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就可以了;另一类是全力赶超型发展战略国家,这主要是那些曾经遭受过列强侵略的国家,因面临严峻的外部世界的挑战,通过权威政治来加速经济增长和推行强制性的工业化战略,利用政治杠杆来改组行政机构,采取高效率的途径(其中包括可利用的传统因素),通过有计划的经济技术改造和学习世界先进、带动广泛的社会改革,以迅速赶上先进工业国和适应现代世界环境的发展,此类国家把高速增长奉为现代化的首要任务,故称为“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al states),在拉丁美洲被成为“官僚权威主义型国家”(bureaucratic-authoritarianstates)。这类集权制国家较之传统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政治功能发生了很大转变,其发展模式创造了高于早期资本主义现代化的发展速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二
回顾中国百年巨变走过的沧桑历程,在无数仁人志士寻求民族解放的过程中,同时还伴随着对文明富强的追求,革命化和现代化同时存在于社会发展之中。“然而,革命化的过程虽与现代化亦步亦趋,但革命化也不等同于现代化。”[3]264“一直到1949年,中国的巨大成功是抵抗殖民主义,而不是实现现代化。”[4]152尤其是政治制度层面的现代化,更是在不同政治模式的选择与试错中缓慢前进,同“早发内生型”现代化国家的政治进程相比,近代中国的发展速度瞠乎其后。从太平天国革命、戊戌维新、清末新政到辛亥革命,这是中国从一个传统政治权威国家向一个现代国家不断演进的主脉络,其间既有“冲决罗网”式的彻底决裂的革命,又有统治者自上而下的改革与改良,人们在各种政治模式的模仿和抄袭中艰难而缓慢地前行。然而贯穿其中的一个共同点就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内部缺乏政治稳定,外部面临西方列强的武力侵略或文明冲击。这样的国情就愈发需要一个统一的政治权威维持社会秩序和政治秩序,有效调配各种资源,为社会现代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这也是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之路的突出特征。反之,在“早发内生型现代化”的先进工业国家,如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和东亚日本,它们从传统走上现代,是渐进式的,新旧嬗递引发的冲突,相对要小得多(法国除外),新的政治权威也比较容易确立。然而,尽管充满艰辛挫折,中国的政治制度的演变还是一步一步向近代化的方向发展,这种发展表现在两个方而:一方面政治演变运动的领导阶级越来越近代化。近代化就是资本主义化,这就决定了在近代化的过程中,资产阶级应该扮演主要的角色。从太平天国的农民阶级、戊戌变法的资产阶级改良派、到辛亥革命的资产阶级革命派,运动的领导阶级越来越趋向近代化。虽然太平天国和清末新政运动中资产阶级不占主要地位,但它不能改变整个政治制度演变发展的这个主潮流。另一方面每次运动的内容、主张、产生的影响来看,政治发展总是越来越趋向现代化[5]40。
(一)太平天国是农民运动,它的发生与农民反对封建地主阶级剥削有关,这是广大农民群众加入太平天国运动中的最根本原因,这也是它的历史进步性所在,然而农民造反并不代表他们就是新的生产方式的代表。太平天国主要领导人洪秀全本身就深受儒家思想影响,对封建等级制度专制和皇权统治不仅不反对,而且还十分向往,这从太平天国后期的政权建制中就得以充分体现。深受封建制度压迫的农民义军没有也不可能跳出历史怪圈,他们的施政纲领仍然与封建专制政权并无二致,其政治上虽号称太平但并非人人平等,而是实行森严的等级制度;经济上虽有“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之说,但实际上并无平均主义,实行的是官僚特权和农民照旧缴粮纳税;文化上是消灭传统文化,唯洪氏教义独尊。唯一体现符合资本主义发展要求的施政纲领《资政新篇》,只是在经济和文化层面上肤浅地模仿了近代化制度,却也没有得到实施。太平天国的领导者们痛恨清朝的专制暴政,但又崇拜皇权;想建立一套区别于清朝的国家机构和官制,但又摆脱不了封建专制制度的影响和束缚,根本无法设计出全新的政治制度方案。冯友兰如是评价太平天国斗争的历史意义:“神权政治正是西方的缺点,洪秀全和太平天国所要向西方学习的正是这个缺点。如果洪秀全和太平天国统一了中国,那就要把中国拉回到西方的中世纪。使中国的近代化推迟了几个世纪。”“曾国藩和太平天国的斗争,是中西两种文化、两种宗教的斗争,即有西方宗教斗争中所谓‘圣战’的意义。这是曾国藩和太平天国斗争的历史意义。”[6]75
从政治权威选择来看,太平天国选择人神一致,借来了一个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比皇帝的权威还要大的上帝,把自己的核心领导集团用血缘与上帝联结起来,成为特殊的神权宗法集团,使权威神秘化更严重。在政治权威方面,它缺乏政治现代化必须的权威世俗化、理性化的具体的理性的建设,反而比当时的统治王朝更倒退[5]41。马克思1862年在《中国纪事》中对太平天国作出评价:“除了改朝换代,他们没有抱定什么任务。他们没有提出什么口号。他们所给予民众的惊惶比给予旧有当权者的惊惶还更厉害。他们的全部使命,似乎就在于用奇形怪状的破坏,用全无建设工作萌芽的破坏来和保守派的腐化相对立。”毫无建设性,这是马克思对太平天国运动的一个客观评价。
(二)根据现代化的理论,当一个典型的传统社会开始面临现代化的挑战并且再也无法回避时,广义上它便进入了现代化的长期过程。挑战的形式是多样的,可以来自社会内部,源自生产力的发展,知识的增长和观念的变革;也可以来自外部,即军事上的侵略和压迫及由此而引发的人们对现代变革的渴求。当挑战达到一定程度时,现代化便进入准备阶段,这一阶段所要着重解决的是为现代化的起步所必需的种种先决条件,其中主要是一个以现代化为政策取向的新型的政治权力和一系列制度。近代君主制国家在西方势力冲击下,为了保持帝国的生存,一般都采取自上而下的革新来寻找出路,而且都有显著的政治改革,从根本体制上入手,例如被视为亚洲现代化事业最成功的日本,在明治维新时期就是以推倒幕府势力还政天皇这一大变动,拉开了现代化进程序幕,有效扫除了地方政权,整合为全国性的统一政权,从而成功将日本推上现代化之路。
戊戌变法时期的维新运动,可以视为是中国社会对日本明治维新运动的一次模仿。此时资产阶级维新派的改革思想已经超越“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窠臼,不再仅仅惊叹于列强的“船坚炮利”,更是认识到了西方政治制度的优越性。1898年的百日维新,在光绪皇帝的参与下,推出了一个空前规模的对现行皇族权力体制的大幅度改革方案,其主旨在于吸取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长处,以君主立宪制代替君主专制,这一革新举措可以说是向政治现代化迈了一大步。维新运动的干将梁启超认为以李鸿章、张之洞为首的洋务派搞练兵、开矿、设厂、修铁路、办学堂、派留学生,都没有抓住变法的核心,不可能国强民富, 坚信只有激烈的变革政治体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所有的问题,他的观点也基本反映了维新派的政治主张:“(李张等人)不变其本,不易其俗,不定其规模,不筹其全局,而依然若前此之枝枝节节以变之,则虽使各省得许多督抚皆若李鸿章、张之洞之才识,又假以十年无事,听之使若李鸿章、张之洞之所为,则于中国之弱之亡能稍有救乎?吾知其必不能也。盖国家之所赖乎成立者,其质其繁。故政治之体段亦甚复杂,枝节之中有根干焉,根干之中又有总干焉,互为原因,互为结果……,则李鸿章、张之洞之流是也。谚所谓‘室漏而补之,愈补则愈漏;衣敝而结之,愈结则愈破’。其势固非别构新厦,别出新制,呜呼可哉?”[7]83
可是,维新派选择君主立宪,但近代立宪的根本在于限制君权,而这次变法的根本却在张扬君权,与近代政治文明的主旨相悖;康有为把孔子重新解释成为一个改革家,结果遭到了几乎所有更加保守的同僚的反对,把原本就很弱小的维新派孤立起来,得不到下层民众甚至中间力量的支持,结果声势大于实质的维新运动苦撑了百日终于夭折。相较于日本的明治维新,中国的维新运动明显不够坚决,带有明显的保守性,虽名曰“同光中兴”,实际上只能说是应付危机而仓皇进行的小修小补,其起点远低于同时期其它国家的早期现代化改革运动,所以也不可能取到明治维新那样显著的效果。
(三)清末,处于风雨飘摇中的清政府内外交困,封建统治千疮百孔难以为继,昔日“君权神授”的政治权威合法性也几乎荡然无存。为延续统治,他们不得已祭出“预备立宪”的招牌,颁布宪法,仿行宪政,很明显,其主旨在保护君权,用“君主立宪”这个幌子重塑其政治权威的合理性。在实际效果上,清末“新政”的政治改革措施也带来了民众的广泛参与与关注、民主思想的传播,“朝野上下,鉴于时局之砧危,谓救亡之方只在立宪”[8]25,初步否定了千百年来根深蒂固的“君权神授”的权威观,动摇了封建集权专制的君主专制制度,实为中国政治权威的理性化之滥觞。而且,“新政”形式上同戊戌变法有相似之处,但在内容上却超过了戊戌变法的改革力度。如它的“预备立宪”、《钦定宪法大纲》和设立的责任内阁等,都是政治现代化的突出表现。1908年8月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虽然保留了“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的字样,赋予了君主总揽国家之大权, 然而相对于中国数千年以来的君权神授理沦和“联即法律”的观念来说,无疑是一大冲击。它明确了君权来源于宪法,君主的权力应受到宪法的约束;“夫宪法者,国家之根本法也,为君民所共守,自天子以至庶人,皆当率循,不容逾越”(1)。这是对数千年君权神授理论的否定,说明了君主的权力来源于人世,君权来源于宪法,而非受命于天,君权已非昔日无边无际不受制约,这就打破了君主权威“天然的合法性”。
从形式上看,百日维新和立宪运动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改革举措。前者是从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中分化出来的讲求新学的改革派和从洋务派中分离出来的具有朦胧资产阶级意识的改革派相结合,形成救亡图存的群众性运动自下而上的推动,而后者却是绞杀维新运动的清政府在内外压力下不自觉地充当维新志士的遗嘱执行人,推动自上而下的钦定立宪运动。但是在内容上看,维新运动与立宪运动又具有不可分割的历史连续性,特别是在政治建设的现代化和权威的世俗化上,更是一脉相承。
诚然,清末新政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抵制革命,延续清王朝的统治,许多方面的改革也没有切实动摇封建制度的基础,但它却起了推进中国政治现代化的作用。如清王朝本想把各省的资议局作为“宪政”的点缀,但自筹办之日起,就与政府处于分庭抗礼的地位;清王朝本想把资政院办成供其指使的摆设,但却引起了要求迅速召开国会、立即实行宪政的请愿运动。特别是新政的军事、教育等近代化改革,培养了一批具有近代化革命倾向的青年军官和知识分子。对于这次“立宪运动”的意义,列宁的一段话概括得再精妙不过:“历史上有这样一些情况:伪造宪法的机构可以煽起争取真正宪法的斗争,并且成为新的革命危机的一个发展阶段。”[9]248然而,推动这一变革的清政府却无力以一种新的社会整合机制来吸附和制衡旧体制瓦解后大量出现的疏离分子和新型人才,其结果只能是导致严重的社会失序和社会整合危机。清王朝统治者迫不得己而进行的改革,其目的不是要政治权威世俗化而是要加强其统治,加强其统治的合法性。始于 1907年秋的立宪派推动的“国会请愿运动”四次失败可以清楚地表明清朝统治者对于政治权威理性化的顽固态度。“国会请愿运动”具有民主运动的性质。立宪派企图通过和平请愿的形式,迫使清政府开放政权,迅速转入民主政治的轨迹,但他们确实没有干犯皇室尊严的用心。可是,“顽冥不灵”的清朝统治者却不理会他们的忠心耿耿,从而使立宪派极为痛心。梁启超在《国风报》上不禁破口大骂:“麻木不仁之政府”“误国殃民之政府”“妖孽之政府”。清末新政的失败揭示了传统体制在社会变迁过程中自我更新的局限性。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帝国的君主统治者实行宪政往往都是不得已的权宜之策。清末新政和喧哗一时的“立宪运动”,在时间上恰巧和刚经历过 1905革命的沙俄政府的斯托雷平改革相吻合,在形式和内容上也有一定的相似性和同质性。然而,清末新政的改革措施比斯托雷平改革还要肤浅,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清朝统治者救亡图强的决心以及尝试现代化发展道路的意愿,但它的目的还是维持统治。正如时人上疏陈言:“颁布宪政以八年为期,恐未至八年而天下事已败坏不可收拾。”[10]153此话完全言中!
另外,满清的政权组织形式具有自身的脆弱性,满汉对立、满人贵族掌握政治、军事、经济大权,排斥汉人,这一痼疾既助长了庸才政治,又阻碍了现代民族主义精神的成长,从而延缓了中国向统一的现代民族国家的过渡。其后由于愈加严重的社会危机和民族危机,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满清统治者被迫将部分军政大权授予汉人,准许各省督抚可以自行编练新军和筹集军饷,权力开始从满人向汉人转移,从而形成如曾国藩、左宗棠等的地方汉人大员的区域自治。这种局面,造成了中国早期的现代化事业主要是这些地方官员推进,尽管这些地方汉族实力派,多以开明实干著称,且都是前期“洋务事业”中坚力量,倾慕于西方文明“坚船利炮”和政治体制,但这种离散的政权结构明显与现代文明发展所要求的统一权威不一致,甚至是南辕北辙。这种分权和地方自治趋向严重动摇了原来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权结构,侵蚀了权威理性政权的可能,阻碍了中国社会向现代化目标的迈进。但正是在此基础上,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才具有更明确的政治近代化的制度目标,即推翻满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11]。
(四)辛亥革命前,中国传统政治权威集中体现于皇朝体制。在这种体制下,皇权既是权力的中心、社会与政治整合的中枢,又是社会资源的分配中心[12]。皇帝是全国的重心所在、法统的象征,具有无法动摇的权威。辛亥革命后,1912年成立的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政府,它的成立宣告了统治中国两千年之久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终结, 旧的皇朝体制被彻底抛弃。中国政治现代化进程中第一次面临着权威转换。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治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中国政治发展和现代化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然而,辛亥革命之后的一个时期,并没有出现革命者所期望的“社会改革”,反而使得中国的政治格局陷入一个异常混乱动荡的局面。本来革命是推进政治制度演变最激进的方式,然而与几乎同时期其它民族的其它三场革命相比,辛亥革命又是这些革命中最乏力的革命。俄罗斯、土耳其和墨西哥在 20世纪之初都发生了与旧制度决裂的革命,并且都很好地延续了其政治权威的稳定性,相较之下辛亥革命就没有取得这么高的成就。这是因为,在晚清的中国,中央政治权力的衰败和地方势力的膨胀,造成权威的各种分散,然而这种分散又不同于西方封建晚期的多元结构的分散性,蕴含新兴资本主义的统一要求,辛亥革命却是把一个形式上垄断一切的全国性政治权威突然打碎,而没有建立一个新的现代型国家政权,因为软弱的阶级并未取得政权。辛亥革命也不是明治维新,明治维新开创了天皇制度的中央集权,而辛亥革命只带来权威失落和地方割据,大大小小的各色军阀和地方实力派,构成各自的传统型势力中心,从而形成全国范围的严重的政治权威危机。
当然,任何现代化进程都会涉及到政治权威的转换。然而,作为“后发外生型”的中国现代化的转换过程和早发内生型现代化进程大相径庭,中国封建王朝在殖民主义统治或现代化过程到来之前闭关锁国,封闭而静止的社会生活使传统的权威基础很少受到威胁和损害, 甚至到鸦片战争前夕还沉醉在“天朝上国”的美梦里,皇朝体制统治的合法性在中国社会获得普遍性的认同和信仰,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一旦出现损害这种基础的因素,就会以异常迅猛的速度瓦解这种旧有的权威基础。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所引起的社会震动是巨大的,曾经的社会权力中心、中枢神经、文化特征和资源分配中心——封建皇权瞬间崩塌,必须有一种新的权威来迅速代替它,否则会形成权威真空与权力真空并存的深刻政治危机。然而,瓦解旧基础的条件并非就是新基础形成的条件,如经济增长、教育和大众传播媒介的发展、世俗化过程、城市化和社会流动性水平的提高等,虽然都是瓦解旧制度的主要因素,但这些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能促成权威的新基础的形成。除此,还特别需要有新的组织形式、新的制度结构以及新的文化价值系统等条件,来促成新基础的形成和完善。而这些条件的形成往往需要漫长的时日,需要一个逐步演进和积累的过程。
那么,如何填补旧的权威崩塌带来的“权威真空”呢?一般而言,填充权威真空的方式有以下四种方式:
第一,利用旧的权威实现权威基础的较平稳转换。最典型的是英国、日本、德国实行的君主立宪制政权。辛亥革命是立宪派和革命党人合作的结果,革命党人缺乏强大的政治支持、军事力量和社会支持而难以填补皇帝倒台之后形成的权威真空,而立宪派虽然都具有很高的社会威望,但他们更关注的是维持社会秩序和政治秩序,更多的是在革命派和旧势力之间寻求平衡,并无力主导局面。清末“预备立宪”的闹剧已经让国人对君主立宪丧失信心,中国是不会再走这条老路了。
第二,以个人魅力型权威(或称感召型权威)填充权威真空。这在有殖民地经历而又通过民族解放斗争获得独立的发展中国家最为常见。在许多后发外生型国家,为推翻殖民主义而进行的民族解放斗争所经历的时间越长、斗争越艰难,感召型权威越容易产生。如印度的甘地、南非的曼德拉等均属这种类型。在清末中国,这个权威代表当属孙中山。然而,孙中山在国内还缺乏实力,许多中间势力没有给他足够的认同和支持,而中华民国其后的发展也证明了孙中山“革命领袖”的形象不足以赋予他全国的政治权威地位。
第三,强权政治。在既缺乏过渡型的传统权威,又缺乏可凝聚整个社会的感召型权威的情况下,由军人实施强权统治。可中国的问题是,民初还没有出现这样一个足够强势的军事实力来统一群雄,尽管南有革命军,北有北洋军,还有散布于全国的地方势力,但都不足以震慑全国,为现代化保驾护航。另外强权政治对现代化造成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军队的素质、现代化取向和能力。军人的强权统治可以成为解决权威危机的手段,但这种手段并不是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是有效的,还可能为民主政治建设带来负面影响。
第四,建立新的法理权威。法理权威就是民主政治,政治民主化有利于政治资源的扩散,扩大政权的基础;有利于通过正式而固定的程序,确立权威的合法性等。如大革命后的法国新政权,独立战争后的美国都属于这种类型。可实际上除少数发展中国家的民主政治能得以维持之外,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民主,政权都很脆弱,这主要是因为民主政治对国家整合的程度、中央政府的集权、公民政治参与的广泛、组织和制度准备的充分性等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反观民初的中国社会基本不具备这些条件,所以法理型的政权权威在中国也缺乏存在的社会基础。
从权威理性化要求来看,当时无论是革命派、立宪派或实际还处于封建性的实力派系,都还以领袖的个人权威为中心来展开对公共权力的竞争和斗争活动。其做法即使如革命先行者孙中山也是把国家利益视作党派之利益,更不必说其他人了。因此表现在国会活动、政党建设等各个方面这种落后的政治意识必然造成辛亥革命制度设计安排的失误,也阻碍了政治发展和现代化的发展。
三
如果要把近代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同“先行者”欧美等国做一类比,美国政治学者伯纳德.E.布朗认为,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政治演变模式最接近的范本,既不是美国,也不是英国,而是法国,因为法国的政治现代化进程比英国和美国更为典型。当今许多发展中国家像当初的法国一样:“在国家的基本制度上并没有取得一致意见。与此同时,一部分政治上层人物有决心要尽快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同时前工业的态度渗透到整个社会。”[13]269许多人只是看到法国大革命对国家政治体制的推动,却忽视了传统政治制度的现代化改革的力量。我们研究法国十七世纪的政治体系演变,不难发现其具有以下特征:一,法国在现代社会以前的传统社会是封建社会,当然这个封建社会还包含着资本主义的萌芽。二,在大革命之前的一个世纪,法国的社会结构已经开始转变。三,为封建制度和专制君主制辩护的价值观念早已在旧制度下失去了民众基础。这些都与清末明初的中国社会有高度的相似。纵观法国和中国近代革命和改良交织、新旧交替动荡的政治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君主制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把君权神授和君主制看做政治进化的力量似乎有些奇怪,但亨廷顿解释说,政治现代化的首要前提是一种信念,即人类能够有目的地行动并影响变化。传统社会却渗透着习惯和根本法不变的信念,由此就需要一个新的政治权威,一个“能够做出决策的君主”,“它实际上是一种宗教性的理论,在那个意义上是用传统的新式为现代的目标服务”,“按现代化来说,十七世纪的专制君主制在功能上相当于二十世纪的一党制”[14]384。亨廷顿强调君主制在摧毁封建社会方面发挥了现代化的作用。因此,他认为君权神授的理论比封建制度本身更合理,更接近现代。他说:“十六世纪在欧洲大陆开始和十七世纪在英国开始的现代化,需要新的权利概念,其中最重要的是一种君权本身的简单概念。用博丹的话说,这种概念是指一种‘高于公民和臣民之上的不受法律限制的最高权力’。这种观念的一种表达方式之一就是十六世纪末产生于欧洲的新的君权神授理论。这个理论实质上是宗教性的,从那个意义上说,是用传统的形式来为现代的目的服务的。”[14]384
不论是太平天国、戊戌变法,还是清末新政和辛亥革命,它们的失败或不成功,从政治权威转换的角度看,归根结底都是新的政治权威无力抗拒旧的强大权威的结果。然而,一种权威能否最终确立,不在于它的“新”或“旧”,而取决于它是否符合政治文明的发展要求和前进方向,即权威的理性化和世俗化。权威的理性化、世俗化发展是政治发展
和政治文明的先导和思想条件,政治权威的更替、政治权势的转移,既是政治、社会变动的必然产物,反过来又极大地影响了政治和社会变动的进程。建立具有广泛认同性和影响力的新式政治权威,并利用政权力量实现国体和政体的再造,无疑是实现政治现代化的基础和保证。政治发展的历史表明, 在政治发展和政治现代化进程中,制度文明是核心,它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任何一个稳固的政权,既要有足够强大的权力,也要有必需的权威。前者是建立在强制的基础上的,后者则是建立在自愿服从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一个政权在拥有强大的使人服从的强制性手段的同时,还应能赢得人们自愿的服从,才能是稳固的、强大的。
注释:
(1)《光绪朝东华录》,总第59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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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ransformation of Modern Chinese Political Structure in Light of the Rationalization of Political Authority
WANG Hong-gang
(School of Social Development , Yangzhou University , Yangzhou 225002 , Jiangsu)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political authority and the transition of political power stem from the political and social shake-off, and in turn significantly influence the developmental course of politics and society. Throughout the entire process of political modernization in modern China, the rationalization of political authority runs through the whole process of the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modern China. From the TaiPing Heavenly Kingdom Revolution , WuXu Reform to the new policies of latter stage of the Qing Dynasty and the Revolution of 1911, either political construction or political reform has achieved total triumph for lack of full accordance with the essential requirements of the western democratic system. As is manifested by history, the rationalization and secularization of political authority constitute the prerequisites of political development. Either political power strong enough or necessary political prestige can be dispensed with to maintain a stable regime. The former is based on compulsion, while the latter relies on the voluntary compliance. In other words, the rule of a regime can be steady and sustainable ,only on the premise that it has strong compulsory force as well as the people’s voluntary compliance .
the rationalization of political authority ; modern China ;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K25
A
1004-4310(2015)03-0122-07
10.14096/j.cnki.cn34-1044/c.2015.03.029
2015-02-26
安徽高校人文社科一般项目“蚌埠早期城市现代化研究”(2014SK001);江苏省 2013年度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倪嗣冲研究”(CXLX13-893)。
王洪刚(1977-)男 ,安徽淮北人 , 阜阳师范学院教师,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2012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