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考成法”治理官员不作为
2015-04-18
党的生活 2015年4期
明代“考成法”治理官员不作为
为对付那些“碌碌无为、尸位素餐”的庸官,历代都在“推陈出新”,明朝张居正的“考成法”颇具代表性。
“考成法”类似现在“目标管理责任制”,其管理方法是:首先,将各部尚书每年须完成的工作和完成期限登记成三个账簿,分别在本部给事中、都察院、内阁留存;然后,各部尚书每月须呈供完成工作情况的依据,分别亲赴这三个部门,对照账簿,完成一件勾销一件;最后,内阁、都察院、给事中等三个部门逐件核实官员提供的工作完结依据,如发现没有如期完成工作的,就按规定予以处分。
按此办法,万历三年(1575年),查出各省抚按官名下未完成事件共计237件,抚按诸臣54人。张居正当政期间,按“考成法”裁革的冗员约占官吏总数的三成。
(摘自《文史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