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2015-04-17练月琴
练月琴
党的十八大指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这明确告诉我们,新一轮农村改革针对的病根是城乡二元体制,瞄准的目标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把握的要义是城乡统筹联动,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我们要在深刻领会、把握实质的基础上,认真贯彻中央、江苏省委关于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淮安实际,大胆探索实践,以改革创新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努力开创淮安“三农”科学跨越发展新局面。
围绕让农村土地资源活起来,探索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新。“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农村发展的诸多问题都归结为土地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建立适应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土地流转制度,为农村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淮安在稳定国家基本土地制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分类有序探索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按照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出台针对不同类型农村土地的管理办法,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搞活土地经营权。在涟水县开展农村宅基地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最大限度激活农村土地资源。加快推进农用土地流转。出台促进农村土地规范流转的意见,加快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标准化改造,明确流转程序,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向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规范集中流转,稳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比重达到42%。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出台指导性文件,在金湖县进行试点,对在规划区范围内退出的宅基地采取货币补偿或多层农民公寓安置,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在规划区范围外退出的宅基地采取货币补偿或农民集中居住区自建安置、镇政府代建安置,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着力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围绕让农村资产活起来,探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和破解“三农”问题的关键举措,其核心是通过实现农村资源变资产、资产向资本的转化,促进城乡要素充分流动,实现农村资源效益最大化;确保农民具有真正意义上的财产权利,使农民具有参与市场经济的资本;确立农村资产流转制度,使农民具备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能力。淮安市积极探索确权赋能有效途径,着力盘活资产资源,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全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深入推进农村资产确权登记。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金湖县所有乡镇和其他县区各一个乡镇,2015年全面展开,并完成一半任务,2016年全面完成。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造。出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确权颁证指导性意见,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在金湖县黎城镇徐梁、工农等四个村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赋予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行政村集体资产确权登记发证面达45%。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在涟水县依托县招投标中心建立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依托乡镇公共资源服务站设立二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为农村及涉农各类产权的流转提供服务,已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农村工程招投标890宗。
围绕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起来,探索推进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是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及其权责利等关系的集中体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客观要求;是减少农产品市场波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支撑;是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应对“谁来种地”问题的迫切需要。淮安市按照农业现代化建设要求,积极探索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出台《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与商务、银监等部门合作搭建企业与企业互联互动平台,助推龙头企业发展,2014年新增年销售超亿元农业龙头企业11个。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在全省率先出台家庭农场工商登记管理办法,制定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强化培训和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到1089个,位居全省前列。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增效。出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行星级分类管理,实行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联创活动,着力提高合作社规范化运作水平,培育年销售额超千万元合作社485个。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使之成为农村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盱眙县供销合作社被列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淮安区供销合作社被列为市级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围绕让农村劳动力资源活起来,探索推进农村创业就业机制改革创新。在城镇化加速的情况下,提高农民收入出路在就业,关键在创业。创业不仅是创业者自身实现就业,还可以发展多元化创业主体和多种创业形式。发挥创业带就业的倍增效应,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是农民群众增加收入、走向富裕的根本途径。淮安市积极探索构建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创业的良性循环格局,拓展农村产业发展空间,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十八条意见》,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改革工商登记管理制度,放宽登记限制,降低登记门槛。加大农村职业教育办学力度,大规模培养懂技术、会经营、能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切实提高县城综合承载和吸纳带动能力,促进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积极扩大“阳光工程”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实施规模,着力打造特色培训基地,不断增强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实施将被征地农民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创新实施助保贷款,成立助保基金会,利用财政担保、贴息,帮助困难职工向银行申请贷款缴纳养老保险,切实解决特困群众无力缴费的问题。
围绕让农村金融活起来,探索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机制,建立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有利于充分利用金融手段调配农村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在当前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新形势下,更是对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淮安市以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着力点,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可持续的有效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快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建设。建立网格化金融帮办责任机制,对区域进行网格化划分,按网格落实金融机构帮办责任机制,覆盖所有乡镇。大力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已覆盖全市三分之一的行政村。深入推进以普惠金融为目标的进村入社区工程,以增户扩面为着力点的阳光信贷工程。创新融资方式。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探索农村产权融资新途径,在金湖县以三方协议形式推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实现土地“活变现”;在盱眙开展“一权一房”抵(质)押贷款和三农专业担保模式、互助担保模式试点;探索林权抵押贷款,构建淮安林权证抵押贷款林业融资政策平台。推出“农业产业链公司+农户”贷款、惠农贷、兴农贷、“家庭农场”贷款等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创新服务平台。积极组建“三农”担保公司,为涉农组织贷款提供担保。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探索建立贷款损失补偿机制,银行贷款给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由市、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贴息。积极组建“三农”产业基金,运用市场化手段,选择投资项目,提高“三农”资金使用效率。
围绕让农业人口转移活起来,探索推进转移人口落户机制改革创新。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隔在城市与农村之间的一道藩篱。这道藩篱造成了农村与城市之间劳动力自由迁移流动的障碍,也造成了农村与城市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不公平差异。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地区城镇化发展的道路会更加平坦,城市地区可以有效解决用工短缺问题,也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完美转型。淮安着力打破附着在户籍上的种种限制,推动农业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完善户籍制度。全面放开市区、县城和建制镇落户条件,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或可靠收入来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均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不附加任何其他条件。全面推行市域范围内本地居民户口通迁制度。鼓励农业转移人口举家搬迁,分类逐步解决人户分离问题,以居民现居地为基准建立属地化管理模式。健全农业转移人口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户籍就业人员同等享有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信息咨询、培训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等服务,实现城乡劳动者同城同待遇。积极推进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积极推进进城务工人员与城镇户籍居民职工平等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积极推进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多途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需求。鼓励农民将农村集体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住房置换成股份合作社股权、城镇社会保障和城镇住房。
(作者系中共淮安市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戴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