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
2015-04-17江苏省政府研究室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明确指出,江苏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点上,要按照统一规划和部署,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放大向东开放优势,做好向西开放文章,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
连云港要抢抓机遇,应时而动,主动融入,努力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取得更多实质性突破性进展,抢得发展先机,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着力打造重大战略平台,
加快增创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
以中哈物流合作基地建设为基础,着力打造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共同出海口。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把连云港建成上合组织成员国共用出海口”的重要指示,根据相关国家货物进出口的需要,启动相关规划编制实施,加快推进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共同出海口建设。推进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项目一期工程22万平米中转基地建设。加强与亚太地区的合作,吸引日韩在连云港设立面向中西亚的物流企业。
全面推进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开发开放。认真落实国家总体方案,全力推进徐圩新区建设和发展,把示范区建成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东中西产业合作示范基地、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着力完善铁路、公路、内河、码头、泊位等基础设施。按照发展规划和产业定位进行招商选资,推动基地型、基础性重大产业发展取得更大突破,努力打造石化产业、精品钢、新型装备制造、现代港口物流等四大临港产业基地。按照示范区功能布局要求,因地制宜配置商务、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形成专业化的服务体系和平台。设立进出口资源深加工和产业承接与转移基地,支持中西部城市和企业在示范区设立“区中区”、“园中园”。进一步推进示范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创新合作体制机制,为区域协调发展探索新路径。
以设立综合保税区为关键,积极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区。综合保税区是连云港向自由贸易港区迈进的重要基础。按照“一区三园”架构,整合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功能,积极申报设立综合保税区,并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保税物流园区纳入综保区申报内容。在综合保税区内积极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放宽投资限制,构建投资服务促进体系,推进投资便利化。推进航运金融服务业政策试点,拓展国际航运服务功能,促进贸易多元发展。探索推动航运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推动人民币在贸易、投资及金融交易中的自由跨境使用。在综合保税区条件成熟时积极申报设立自由贸易港区。
以完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功能为重点,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坚持把开发区作为参与“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形势,推动开发区由追求速度向追求质量转变,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由同质竞争向差异化发展转变,由硬环境见长向软环境取胜转变,使开发区成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探路者”和培育产业竞争新优势的“顶梁柱”。创新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保护知识产权和提高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研究出台支持开发区新兴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创新开发区投融资体制。完善开发区考核体系,引导开发区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
以推动高新区提档升级为核心,大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依托良好的区位优势、科教资源优势、产学研合作优势,广泛吸纳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大力推进协同创新,努力打造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资源集聚、创造活力迸发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着力提升创新型园区建设水平,促进各类开发区向创新型园区转型,努力建设创新型经济发展新高地。着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研发水平和转型升级的能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
以金融政策创新先行先试为契机,努力建设区域性金融资源集聚区。近年来,国家在发展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创新外汇管理制度等方面,给予连云港一系列先行先试的金融政策。要善于研究、对接和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综合效应,进一步建立健全金融市场体系,促进地方金融改革创新。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发展国际航运价格衍生品,搭建物流企业与银行的沟通交流平台,引导创新物流金融业务。探索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提高物流金融服务效率。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建立流动资产评估体系。争取国外金融机构在连云港设立网点或分支机构,推动设立江苏沿海开发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连云港分行,支持市内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研究与自由贸易港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组建连云港有色金融期货交易中心。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吸引跨国企业总部入驻,建立整合贸易、物流、结算等功能的营运中心。
着力培育集聚优势产业,
加快建设世界级临海现代产业新基地
临港产业要在龙头型、基地型项目上取得新突破。“一体两翼”组合港布局的全面拉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为重大临港产业的引进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要突出抓好一批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符合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要求的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临港工业基地。突出重大项目的带动作用,强化产业合作基地的支撑作用。科学编制石化产业基地总体规划,进一步汇报争取,加快各项前期工作,推动重大石化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特别是陆桥沿线国家地区的产业协作,推进一批进口资源加工基地、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和重化工配套产业基地。进一步优化全省生产力空间布局,注重发挥重大产业项目的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大型临港产业向连云港合理转移和集中,形成现代临港产业发展的集聚效应。
滨海服务业要在彰显特色、完善功能上取得新突破。依托国际海港为核心的综合交通优势,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推进上海合作组织太平洋西岸国际物流中心建设。鼓励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国家和重点城市采取共建共用模式,加强连云港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吞吐和集疏能力。加快中西部“陆港”布局,与中西部地区建立集装箱甩挂运输联盟。支持与新加坡国际港务、巴西淡水河谷、韩国兴亚海运、哈萨克斯坦国家铁路等知名港航物流企业深化合作。重点发展为临港工业及大宗海运货物提供一体化服务的航运物流业,推进金港湾物流园区、铁路集装箱国际物流园区建设,吸引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在园区集聚落户,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提供生产加工和仓储服务便利。立足区域性商务中心定位,积极发展商务服务业。加快建设商务集聚区,大力发展与贸易相关联的各类金融服务业,着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企业总部集聚区和商贸办公服务集聚区。挖掘丰富的人文山水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深化“一带一路”旅游合作,倡导联手组建区域性文化旅游集团,建设一批特色文化创意园区,探索开通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旅游客运专列,共同发行国内大陆桥沿线城市旅游年卡,进一步提升城市旅游综合服务水平。
现代农业要在产业化、生态化上取得新突破。着眼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不断壮大特色农业、生态农业规模,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积极发展都市农业,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农业生态旅游示范点。做大做强本土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积极引进国际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幅度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继续推进一批特色产业集聚度高、农业技术创新能力强、资源集约利用效果好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积极支持东海申报设立以农业为特色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努力打造代表国家水平的现代农业园区。
着力完善综合承载功能,
加快构建现代化国际海港中心城市新格局
进一步提升城镇化和城镇现代化水平。继续推进“一心三极”中心城市建设。以滨海新城为中心,以新海城区、南翼新城和赣榆新城为极点,进一步抓好连云港中心城市建设与发展,增强要素集聚、科技创新、高端服务功能,提升国际化程度和国际竞争力,延伸面向腹地的产业和服务链,成为带动区域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加快提升县域经济竞争力。加强分类指导,以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特别是要充分利用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在资源开发上求突破,在特色产业上下功夫,加快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尽快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使东海、灌云、灌南三县成为“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有力支撑。加强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建设,进一步发挥其吸纳人口、集聚产业、服务城乡的重要纽带作用。加强城市人口科学规划和有序集聚。重视对人口与城市互动发展问题的战略研究,以建设宜居城市为导向,科学编制城市人口发展规划,加强规划的引导和控制,做到人口规模适度可控、人口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进一步做好人口市民化工作,有序引导人口向中心城市以及城市新区集聚,带动城市功能完善和服务业发展,形成城市产业人口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生动局面。
进一步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港口综合功能。加快建设航道深水化、码头专业化、集疏运网络化、管理现代化、口岸智慧化、通关便利化的组合大港。进一步强化口岸建设,徐圩、赣榆、灌河港区尽快实现正式开放。扶持增加集装箱远洋航线,力争2015年前吸引国内外班轮公司增开航线航班15条以上,并争取获得2~3个国内外知名船公司集装箱干线基本港待遇。完善公路铁路基础设施。建立通畅、便捷、高效的集疏运体系,争取国家和省尽快启动建设徐圩、赣榆港区铁路支线和金港湾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加快连盐铁路建设,开工建设连青铁路,争取建设徐连客运专线,构筑丝绸之路东端陆桥“T”形高铁格局,加快建设连霍高速墟沟互通工程,建成北疏港高速公路,形成横贯东西的港口运输大通道。建成连接“一体两翼”港区的港口连接线和临海高等级公路连云港段,加强各港区之间的交通联系。加快推进空港建设。着力构建区域性航空港,实现空港正式开放。近期开通连云港至西安、乌鲁木齐等航线,远期开通经中西部节点城市至哈萨克斯坦及周边国家的国际航线,推动开设连云港至日韩空中航线并实现常态化运营。强力推进连云港新机场建设,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十三五”期间建成投用,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国家共同筹建“新丝绸之路国际航空公司”。着力构建内河航道网络。推进干线航道建设,扩大水运中转能力,做大做强海河联运品牌,形成中西部货物从新亚欧大陆桥经连云港进入长江干线的物流新通道。
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能源保障体系。加快能源和电网建设步伐,优化能源结构和能源布局,增强能源供给保障能力。推进新能源发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度超前开展田湾核电站进一步扩建工程的前期准备和项目策划工作,建成国家大型核能源基地。推动风能基地建设,提升风能发电量。推进电源点建设。优化燃煤发电机组结构,重点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机组。推进智能电网建设。积极构建完善厂网协调、电压等级匹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调度灵活的现代化电网。
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支撑体系。抓住国家加快推进信息化发展的机遇,科学规划和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努力形成信息基础设施完善、信息产业集聚、信息网络安全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市和农村宽带接入能力大幅度提高,交通、物流、能源、水务、安防、市政、环保等公共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运行管理实现精准化、协同化、一体化。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和平台经济。建设大陆桥产品展览展示虚拟中心和资源集中采购网络平台,中国中西亚综合类大宗商品出口加工和中转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连云港铁矿石国际交易中心,构建与中西部地区合作共赢的航运物流、医药研发、大宗资源产品交易等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推进信息整合共享。加快建设区域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利用现有的港口作业、电子通关、检验检疫、铁路运输管理等信息资源优势,加强出海口信息服务子平台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相关口岸信息系统之间在通关、检验检疫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实现面向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共同出海口的海铁联运计划、货物跟踪、海关申报等专项信息服务。
着力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
加快建立开放开发新体制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要求,着力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管理、收费、罚款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切实强化流程监管和责任追究。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适时扩大负面清单管理适用区域。严格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对现有行政许可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进行全面清理,确需保留的要规范时限和收费并向社会公示。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借鉴省内外经验,积极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企业注册提供更大便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完善市场监管的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企业年报网上申报工作,强化对市场主体“宽进严管”,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监管模式。
深化口岸综合改革。推动连云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特别是陆桥沿线城市的通关协作,进一步降低连云港港的运输成本,是贸易便利化的重要基础。深化口岸综合改革,着力抓好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三互三个一”)口岸试点工作,健全与新亚欧大陆桥九省区及徐州、淮安、连云港、盐城、宿迁苏北五市的口岸系统合作机制。强化电子口岸建设,建立通关及物流状态综合信息库,建立信息互换机制,实施口岸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强口岸管理跨部门执法互助。进一步简化进出境货物通关、转关和过境手续,提高口岸运输效率,降低连云港港口运输成本。
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制度试点。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从主体资格与许可经营资格适度分离、完善信用约束机制等方面,探索建立新的商事登记制度。外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由前置改为后置,开展“直接登记制”试点。推动在现代物流、航运服务、海陆联运、海公铁联运、跨境旅游、金融(包括商业保理、金融消费等)、商贸等服务业领域逐步扩大开放,降低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股比、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打造更加便利的外商投资环境。
着力健全协作机制,
加快形成区域联动合作共赢新局面
积极推进与重点地区合作。深化与中亚国家合作。以高层交往为契机,积极构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际物流中心,加快建设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使之成为“中国—中亚”国际项目合作典范。加强与中亚国家侨团社团的交流合作,推动建设中哈连云港国际合作中心。加强与日韩等国的合作交流。建设中韩(连云港)陆海联运试点口岸,积极发展国际甩挂运输业务。加强与日韩等知名船公司的合作,做精做优中韩客货滚装班轮航线,争取开通中日连云港客货班轮航线,构建与日韩便捷旅游通道,加快建设日韩商品交易中心,不断扩大对日韩的经济合作成果。加大对接争取力度,推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先导区建设。充分发挥徐福、张保皋等历史名人效应,加强与日韩的民间文化交往。推进沿线城市合作。加强连云港与中西部城市的联动发展,积极搭建产业合作平台,充分发挥派驻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城市办事机构作用,支持中西部地区重要城市在连云港设立办事机构或商务机构,共同促进城市、产业合作常态化。依托连云港港口和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加强石化、能源、医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的产业合作。推进沿线城市文化交流,加强文化项目合作与产业联动。
积极推进区域合作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区域合作协调机制。争取国家层面整合并提升新亚欧大陆桥合作协调机制,将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铁路运营等机制融入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建立健全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国家的铁路运输协调机制、国内陇海兰新铁路运输协调机制。争取在陆桥沿线城市市长联谊会基础上建立陆桥沿线省(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推进区域合作重大事宜。以民族、宗教文化交流为纽带,加强与中亚国家、日韩及国内中西部地区的合作。建立健全区域产业合作利益调节机制。充分发挥区域性产业结构布局政策的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区域产业合作体制机制环境。构建与中西部地区在资源环境、生态建设等领域的合作机制。与中西部地区共同探索建立产业跨行政区转移的利益分享机制,确保政府间实现利益共享。建立健全区域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在现有金融、保险、生产、交通等分类管理的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以国家各部门和地方政府为主要服务对象,完善合作共赢的信息管理网络服务系统。
着力优化生态人文环境,
加快开创可持续发展新境界
提升生态环境烘托力。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下更大力气、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保护好连云港蓝天碧海的良好生态环境,努力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强化源头保护。认真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科学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对实施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做出贡献的地区给予补偿。按照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经济产业化的要求,推进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确保完成节能减排控制性指标。强化环境治理。重点抓好水、大气、土壤等重点领域的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开展海洋、海岸工程污染摸底排查,做好新一轮沿海化工园区和主要入海水道综合治理,继续严控排海污染物总量,切实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摸清地下水环境状况,实施一批污染拦截、防渗和修复工程。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快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工程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和江苏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切实减少灰霾污染,让人民群众呼吸到清洁的空气。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强化制度创新。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环境质量考核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推进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
提升文化发展软实力。大力实施“丝路文化”战略。将联合开展海上丝绸之路申遗作为一项重大工程来抓,实施系列文化工程项目,深入挖掘和激活连云港海上丝绸之路历史及文化遗存的内在元素,增强连云港丝路绸之文化的对应力、伸张力和浸润力。加强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地和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大力发展丝绸之路特色文化旅游,推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建设文化旅游精品。加快智慧旅游发展,促进旅游与互联网融合创新,支持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旅游演艺精品和旅游商品,积极发展特色旅游餐饮和主题酒店。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深入挖掘连云港特色文化资源,搭建一批区域及国际文化交流平台,着力打造一批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品牌。培育一批文化旅游骨干企业集团,建设一批特色文化园区,加大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力度。进一步提高文化交流开放水平。加大丝绸之路文化、西游文化、山海文化的品牌建设和宣传力度,加强与国内外主流媒体、境外华文媒体的长效合作,探索建立境外传播载体,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组织开展丝绸之路文艺巡演活动,抓好连云港海峡两岸西游记文化创意交流中心建设。
提升人才智力支撑力。以培养集聚创新型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一路一带”交汇点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加快集聚创新型人才。认真落实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依托重点引才计划,优先引进一批江苏新兴产业领域急需的高素质人才和团队,争取有更多高层次人才进入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等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培养各类人才。建立以重点人才培养工程为龙头,学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与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多渠道培养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着力创新人才发展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出台支持“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人才引进特殊政策,支持示范区出台吸引国际一流人才的激励政策,激发创新活力。
〔课题组组长:郑焱(江苏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吴以桥(中共连云港市委常委,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沈和(江苏省政府研究室副巡视员);成员:金世斌、吴国玖(江苏省政府研究室),桂迎宝、刘江船、周俊(连云港市政府),樊徐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李锦春(江苏省发改委),范良成(江苏省商务厅)〕
责任编辑:戴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