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浙江在线互诉非法转载
2015-04-17
■新京报、浙江在线互诉非法转载
新京报社发现浙江在线网络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长期大量转载 《新京报》作品。经多次协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未果后,新京报社将浙江在线诉至杭州市中级法院,并提出了多达7706件的被侵权作品,一场诉讼各方的 “拉锯战”由此展开。
2010年1月,杭州中院通知新京报社,要求其对涉案7706篇作品 “分案起诉”。2月4日,新京报社答复杭州中院不同意 “分案起诉”。5月,杭州中院以新京报社拒绝分案起诉为由驳回起诉。5月21日,新京报社上诉至浙江省高院。7月2日,浙江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7月28日,新京报社从7706篇被非法转载的报道中选取了10篇作品,再次向杭州市中级法院提起10起侵权案件之诉。9月21日,杭州中院对10起分开起诉的侵权案件进行了合并开庭审理。随后,新京报社又向杭州中院分案递交另38篇报道被浙江在线非法转载的诉状,同时提交了新京报社早在2007年8月致浙江在线要求停止侵权的函及浙江在线的道歉回函。新京报社方面表示,后续还将委托律师就其他被非法转载的篇目陆续起诉。
7月1日,浙江在线向杭州市下城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新京报社诋毁浙江在线形象、损害浙江在线的名誉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一元人民币。起诉书同时直指新京报及其关联媒体未经许可从浙江在线转载了8000余篇稿件。杭州市下城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当晚,新京报发表了一个 “郑重声明”,宣称 “新京报及所属网站从未违规从浙江在线转载过稿件,浙江在线对新京报社的指责毫无事实依据”。7月2日凌晨,浙江在线再次发表 《关于新京报 “声明”的声明》。展示了数张新京报网违规转载浙江在线稿件的截图,予以还击,同时对新京报社的诚信提出质疑,双方博弈进入白热化。
【评 点】
这场报网之争深刻地折射出了新时期纸媒同网络媒体之间的尖锐矛盾。继新京报社之后,陆续有纸媒开始挑战网络。
一直以来,互联网与报刊之间互相转载文章是业界默认的不成文惯例。但“潜规则”是一把典型的 “双刃剑”,当习惯和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时,如何取舍和判定,大家将拭目以待。这场官司的最终结果,也许会成为中国著作权法和知识产权法方面的一个典型案例。从这一点来说,案件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对峙双方要求的范畴。新京报社分案起诉7706个案件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财力;浙江在线也因涉案未决,单体上市计划搁浅,只能并入其母公司捆绑上市。
【观 点】
● 《华夏时报》评论:事先征得许可并付费是网络合法使用纸媒内容的必需前提,但付费使用新闻的实际情况并不乐观。据相关统计,在全国近万家报刊中,转载摘编已发表文章而主动付酬的还不足1/10,网站付酬的更是屈指可数……
● 《民主与法制时报》评论:新京报诉浙江在线著作权侵权案,被业界视为向“潜规则”开战。长期以来,国内官方媒体之间一直免费转载稿件,默认互换原则。互联网媒体兴起后,网媒依靠非法转载纸媒作品,赚取广告费等收益,继续享受着这一 “潜规则”的盛餐。
● 《钱江晚报》评论:长期以来,媒体网站之间免费互用新闻信息是业界公认的不成文惯例。不少网站既是转载别家稿件的 “侵权者”,同时,又是被别的网站侵权的 “受害者”。即使是高举“维权”大旗的媒体自身也在大量转载其他媒体的稿件。如果媒体之间的官司贸然开打,必然引发 “地不分南北,网不分东西”的连环官司,造成媒体间的诉讼战打成全国一锅粥,不仅严重影响媒体的公众形象,还将会对我国网络新闻事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