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卧底高考曝光替考团伙
2015-04-17
■南都记者卧底高考曝光替考团伙
6月7日是2015年高考第一天,第一场考试开始没多久,10点49分,南方都市报在其新闻客户端、官方微信公号同时发布一篇文章 《重磅!南都记者卧底替考组织此刻正在南昌参加高考》,震惊此刻正高度关注高考进行时的家长与网民。
这篇报道披露,南都记者从2014年11月开始与一高考替考组织接触,提供了虚假身份信息伪装成 “枪手”。2015年高考前,该替考团伙组织包括南都记者在内的替考人员从湖北武汉来到江西南昌,南都卧底记者在考试现场发出报道。报道称,在确认替考组织真实存在后,南都记者已经向警方报案。
6月7日下午,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在获知消息后迅速与警方采取行动,在首场考试结束前将一名涉事考生控制。随后,国家教育部表示,高考公平公正关系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组织替考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6月7日晚间,湖北教育厅在官网回应,省教育厅将全力配合江西省教育和公安部门迅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严厉打击组织替考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参与作弊的在校大学生,将按照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6月8日中午,江西省委书记、省长对替考事件作出四项批示,要求重点工作放在识别和验证考试的身份信息上。
7月7日,江西省教育厅通报了 “6· 7”南昌高考替考舞弊案调查结果,6名替考组织者及中介人员、7名被替考考生和7名替考者,以及22名涉案公职人员均根据有关规定受到不同处分。
【评 点】
南方都市报的卧底报道,获取了替考团伙犯罪的完整证据,在高考现场发出报道,引发全国范围内极大关注,促使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迅速行动,有效地控制了犯罪团伙,对揭露犯罪发挥了有效作用。但是南方都市报这种卧底采访的做法存在争议,引发了媒体界和法律界的激辩。记者替考采访是否合规合法?记者为什么不在高考前报警而选择在考试进行时报警?记者怎能越界自当警察?一系列问题成为事件发生后媒体界和法律界持续热议的话题。
【观 点】
●中国青年报编委曹林:替考,违法。不能因为加了卧底,就合法了,记者没这个权利。关于卧底取证,法律有严格的限制约束。相信记者和媒体已经做了衡量,这种良性违法,揭开替考问题,值。法律上从轻处罚甚至不罚,道德和职业上赢了,所在媒体赢了,社会赢了。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张志安:记者暗访须满足几个关键要素:看是否别无他法,有否诱导事实,且不要扮演国家公职人员。南都这个报道,记者已经报警,也基本符合暗访伦理要素,尽管最后记者进了考场、必要性不大,但总体上问题不大。尤其是南都的报道揭露了 “代考”的严重问题,应该给予鼓励和肯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研究所所长阮齐林:从目前来看,记者卧底替考的行为是对社会有促进作用的有益行为,并且刑法中并没有规定替考属于犯罪行为,因此记者替考一事并不属于犯罪。在相关法律规定中,卧底记者确实做了教育部门相关法律法规中禁止的事情,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但是从客观上讲,记者卧底行为属于履职行为,是为了监督、揭发报道替考这一现象的,因此从本质上分析,其替考属于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