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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语言特点及其规范

2015-04-17王进安,曾燕婷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网民变异汉语

摘 要:新媒体的出现使人类进入了前所未有的信息快速传播的时代,新媒体语言也随着新媒体迅速传播于网络世界,并呈现出快餐式、自由性、自创性和“互动传播”的特点。新媒体语言既丰富了汉语的表现力,也对汉语的规范形成了极大的挑战,同时也暴露出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如破坏语言规则和交际规则等,必须对其进行必要的引导和规范。对于新媒体语言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和社会手段两方面加以规范。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082(2015)05-0088-06

收稿日期:2015-07-22

基金项目: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JA13399S)

作者简介:1. 王进安(1971—),男,福建长泰人,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文学院教授,文学博士;2. 曾燕婷(1990—),女,福建邵武人,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2014级研究生。

一、关于新媒体及其语言特点

对于“新媒体”的界定,学术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侧重点也各不相同。有的认为“新媒体”是“以数字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互动传播为特点的具有创新形态的媒体。包括网络、手机、数字电影、数字电视、移动电视、数字广播、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桌面视窗、触摸媒体等”; [1]有的认为“新媒体”是“与平面媒体、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相对的一个概念”; [2]有的则基于应用写作的原则把新媒体“主要指向计算机、移动手机、互联网等窗口写作的媒体”,并认为新媒体具有:应用性、新闻性、即时性、文学性和广泛性等特点。 [3]总之,无论怎么定义,新媒体已经体现出立体性的“快速传播”特点。可以说,新媒体的出现,使人类进入了前所未有的信息快速传播的时代。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人与人交流、沟通和传播讯息的手段及工具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依靠这些传播媒介而生存的媒体语言也随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语言简约,体现出“快餐式”特点;语言随意,体现出“自由性”特点;语言各异,体现出“自创性”特点……如今,新媒体语言所创造出来的新词新语,如土豪、高大上、点赞等,早已在各种媒体上流行。新媒体语言与人们的生活日益紧密,大大丰富了汉语的表现力。但是,新媒体语言“互动传播”的特点,使其具有较强的随意性,甚至暴露出许多问题,对汉语的规范与传播形成了极大的挑战。

二、新媒体语言存在的问题

“网络语言最大的特征就是高度创新”, [4]此话很能概括网络语言的自媒体特点。诚然,新媒体“所有人”对“所有人”传播的模式和新媒体语言的创新性、简练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共同推动了新媒体语言的快速发展。但新媒体语言的另外一些特点,如活泼、自由、幽默,特别是贴近生活的特点在向传统语言挑战的同时,也暴露了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体现在破坏了两个“规则”。

(一)破坏了语言规则

这主要体现为语音混同、词汇变异和语法混同。

1.语音混同。如:某市某中学一学生在题为“我的理想”的作文中写到——“偶8素霉女,木油虾米远大的理想,只稀饭睡觉、粗饭,像偶酱紫的菜鸟……”这一堆汉字的每个字都容易被识读,但合在一起时却不知所云。我们看不懂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她使用了不规范的网络语言来表达。而这些不规范语言最主要的问题在于语音的混同,即用相同或相近语音的词汇替代正确规范的汉字,导致了句子的语意模糊。这里的“偶”表示的是“我”、“素”是“是”、“霉女”是“美女”的谐音、而“木油”“虾米”“稀饭”和“粗饭”分别表示的是“没有”“什么”“喜欢”和“吃饭”。除了汉字的同音谐音导致的语音混同,数字所代表的同音谐音也是语音混同的“生力军”。如用“886”表示“拜拜了”、用“7456”表示“气死我了”、用“9494”表示“就是就是”、用“246”表示“饿死了”、用“520”表示“我爱你”。这些不一而足的表达方式,可能是网民在输入汉字时没有输入正确的词语,或是由于手误按错了拼音形成的网络错别字,或是网民为了标新立异而有意为之……而由此造成的句子的语意模糊令读者不知所云。

2.词汇变异。新媒体语言的词汇变异可分为词形变异和词义变异。词形变异是指“共同语中的某些词进入网络语境之后,意义不改变,但书写形式却发生了变化”;词义变异是指“共同语中的一些词进入网络语境之后,由于网民们别出心裁的创新而赋予了这些词语新的意义”。 [5]新媒体语言的词形变异主要通过缩略、重叠和符号语言等方式实现;词义变异中有一些是令人费解的,即对汉语规范表达的随意改变,使汉语词汇形式和内容都发生了歧义性的变异,偏离了词汇变异的正常轨道。这些变异都在网络语境条件下通过“随意改变”词形或词义来实现,带有较强的主观性和不规范性,容易造成理解困难或错误。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随意”:

一是随意缩略。这一类型的词汇变异就是通过缩略一些较长的或者较为复杂的词语,使其变为较短的、较简单的形式,包括字母缩略型和文字缩略型两种。字母缩略型,如“GG”“MM”“CU”“BB”等等,这些字母分别表示“gege”(即“哥哥”)、“meimei”(即“妹妹”或者“美眉”)、“See you”(即“再见”)、“Bye bye”(即“再见”)。缩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键盘输入的时间,但若不是经常上网冲浪的网民,乍看这些缩略的字母会一头雾水,不知所云。而文字型的缩略更显示出新媒体语言“不明觉厉”的一面。“不明觉厉”就是“不明白是什么,但是觉得很厉害”这一句子的缩写。类似的“成语”还有“十动然拒”(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累觉不爱”(很累,感觉自己不会再爱了)、“人艰不拆”(人生已经如此艰难了,有些事情就不要拆穿了)等。这些“成语”让人有“不明觉厉”之感,而另一种形式的文字缩略更是让人感觉像云里雾里了。“你酱紫,你家人造吗?”初见此文,只能叹为天书,全然不明其意。和上文“不明觉厉”不同,“酱紫”不是一个句子的缩写,而是“这样子”三个字拼音的连读,类似于古文中的兼词,即取前一个字的声母与后一个字的韵母组合成一个字的拼音。同理“造”字就是“知道”两个字的连读。再如“表”是“不要”的连读。这种需要用极大想象力去还原词语本来面目的表达,真是令人大跌眼镜。

二是随意叠音。在虚拟的新媒体中,模仿童言稚语产生的叠音结构词成为网民们交流的新宠儿。顾名思义,叠音结构是指音节的重叠,古汉语中称之为“重言”。在新媒体世界里,“饭”是“饭饭”,“东西”成了“东东”,“打屁股”也被“打屁屁”代替了。这些口语相当于把孩子的口语搬进成人的新媒体世界,俏皮亲昵之余还增加了语言的韵律,类似于《诗经》中的重叠词,读起来朗朗上口,迅速风靡新媒体世界。应该承认,在新媒体语境之下,生动活泼的叠音词有时会给人一种轻松愉快的感觉,甚至是呆板严肃的工作与生活的调味剂和润滑剂。然而,如果不是“新媒体中人”,大概是不能理解和接受这种不符合汉语规范的“东东”的。另外,有些叠音词因为太随意,听起来很拗口,理解起来也很费劲,如“鱼鱼”“去去”等。

三是随意赋予旧词新义。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网络虚拟空间的出现,一些本有其义的旧词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如“菜鸟”一词本是指用以食用的鸽子、鹌鹑等鸟类,以区别于通讯、赏玩等用途的鸟类,后被借用为网络词语,表示“新手或者生手”;周星驰电影《唐伯虎点秋香》中“小强”一词成功地从一个人名变身为专有名词,现专门用以指称蟑螂;“拍砖”则指代提出不同的看法或意见。再如盛行于网络世界的“土豪”一词,其意义已脱胎换骨。在古代,“土豪”代表地方上有钱有势的家族或个人,新中国成立之前,“土豪”是对“地主”的称呼,然而这些含义随着时间的流逝成为了历史的尘埃。如今,“土豪”一词指代的是非理性消费的游戏玩家,后特指富人或有钱但没有文化的人。我们从小熟悉的“打酱油”一语,在新媒体背景下,发展出了“与我无关”,相当于“路过”的义项。以上所举的各词,都有随意赋予旧词义的特征,若是对网络“菜鸟”们使用这些拥有了“新义”的词,他们无疑会一头雾水。

3. 语法混同。新媒体背景下的语法混同,最明显的就是不规范的“词类活用”现象。说起“词类活用”,大家都耳熟能详,特别是在古代汉语中就屡见不鲜,名词、形容词、数词等活用为动词,名词作状语,动词的使动用法和意动用法等词类活用不一而足。在新媒体语言中,词类活用也开始大行其道。有“承袭”古代汉语的名词、形容词活用为动词的,如用名词“汗”表达“流汗”之意,用形容词“黑”表示“被黑”。除此之外,新媒体语言的语法混同方式也推陈出新,创造出了千奇百怪的混同现象。汉语和英语杂用就是其中一个方面。“你看我今天是不是很man啊?”这个句子植入了英文单词“man”,而在英文中作为名词使用的“man”在这里又放在副词“很”后活用为形容词了,这类活用都是不规范的。语法混同的第二个方面就是语序变异。受到了英语语序和方言语序影响的语序变异,完全不符合现代汉语的语法规范。例如“我走,先”这个句子,正确的语序应该是“我先走”。单个字母作为一个汉语词汇使用也是新媒体背景下语法混同的现象之一,比如有着多重身份的“n”。它是汉语中的舌尖前鼻音,也是英语字母中的第14个,在数学中则用来表示任何数。而在新媒体语境下,“n”除了“表示一个未知数或者不确定但是相当相当大(大得让人无法想象)的数字”,还被用作副词,含有“非常、很”的意义。“我们n年没见了”和“今天上课的人n少”这两个句子中的“n”就分别属于上述两个义项。 [6]如此这样,“语法”就“无法可依”了。

(二)破坏了交际规则

在破坏汉语语言规范、影响汉语自身健康发展的同时,新媒体语言在人们的交际中也存在不少的解读障碍。具体表现为:

1. 造成交际表达的虚拟化。虚拟性是新媒体的本质属性之一,这个虚拟的平台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成功地实现了人们的远距离沟通。然而虚拟性的“负能量”也显示出它的巨大威力。新媒体的虚拟性让越来越多的网民成为“手机党”“网虫”和“低头族”等,甚至成为视虚拟平台高于一切的新媒体严重依赖者。他们将大部分空余时间都“奉献”给了新媒体平台,而忽视或者逃避了现实生活中的人和事,导致其在现实社会的人际交往中呈现出冷漠的状态,造成交际表达的虚拟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如今使用新媒体语言的网民大多数是青年学生,而长辈们却很少接触,这样一来,新的代沟便不可避免地产生了。长幼间因为没有了“共同的语言”,关系将进一步疏远。另外,这种交际表达的虚拟化,容易造成语言失真,“语言失真容易混淆视听,甚至导致语言暴力,是构建和谐、健康的网络语言环境的最大天敌,需加防范”。 [7]

2. 造成交际表达的模糊化。一方面,新媒体的虚拟性造成交际双方无法真正面对面地交流,使得本来可以更好地辅助或阐释表达者意图的肢体语言或表情表达毫无用武之地,信息的发出者和接收者之间的交流不够清晰明确,从而导致交际表达的模糊化。另一方面,就新媒体语言的本身而言,语言是用以交流的工具,当语言无法作为交流的工具时,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新媒体语言语音混同、词汇变异和语法混同等现象破坏了汉语语言规则,由此产生的语义模糊已经严重影响了人们正常的交流和沟通。

3. 造成交际表达的粗俗化。新媒体背景下,人际交往的虚拟性使许多人误认为在虚拟的世界里不需要对自己的言行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导致语言粗俗化弊端的原因所在。“人们在新媒体平台中的交际比生活中更为开放和自由,色情暴力等倾向导致网络粗俗语言泛滥”, [8]在新媒体背景下,“去死”“奶奶的”这些粗俗低劣的表达数不胜数。新媒体背景下,娱乐节目的语言也有类似的情况,“不雅的词语、错误的发音、港台的腔调、洋化的语言、莫名其妙的词语搭配、语言的苍白、内容的无聊等等,充斥着娱乐节目,影响了娱乐节目的质量和品味,因此,娱乐节目的语言规范任重而道远。” [9]“语言本质上是思想对世界的认识”, [10]如此粗俗的语言在新媒体世界里肆虐,在破坏了汉语语言美感的同时,也对人们的思想产生不良影响。恰当地运用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的汉语是一个中国人良好语言修养的体现,而长期使用上述粗俗语言,会极大地降低使用者特别是还不能正确认识和使用规范汉语语言的广大青少年对语言的感悟能力。

4. 造成交际表达的暴力化。“网络语言暴力是以网络为载体,用言语攻击的形式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从而在思想或心理上对他人产生某种程度的伤害的行为”, [11]在新媒体虚拟性和匿名性的“保护罩”之下,现实生活中通过外在舆论和人们内在的“道德感”发挥作用的伦理规范已经消失殆尽。其结果导致了新媒体语言交际表达的粗俗化,进而又呈现出语言交际表达暴力倾向的弊端。从2005年的“陈易事件”、2006年的“女子虐猫事件”“铜须门事件”一直到最近黄磊的“停博事件”,新媒体的语言暴力现象从来没有停止过。人们在对这类事件中的当事人进行评论攻击时,不惜运用毫不节制的、污秽、羞辱、甚至是谩骂的语言。而网民们的从众心理令人际交往的主动权倒向了当事人的对立面,双方的交流根本无法对等,人际间的和谐交往更无从谈起了。

在新媒体世界风靡大江南北之际,各路网民在这个虚拟的平台上都撕下自己的“面具”,表现出“本我”的真实面貌。现实的立法滞后、管理缺失使本应是责任主体的网民对自身的行为可以不负任何实际责任,导致交际表达的虚拟化、模糊化、粗俗化,甚至是暴力化。汉字有着几千年的悠久历史,有着自己完整的语言逻辑和规范。如果长期、大量地使用不规范的新媒体语言,容易造成语言表达的“失真”和“失范”, [7]这对于人际间的和谐交往十分不利,对于汉语健康、有序地发展也将是一个极大的阻碍。因此,如何对新媒体语言进行引导和规范是每一个人,特别是每一个运用新媒体语言的网民需要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

三、新媒体语言的规范

新媒体语言是一种交际语言,其使用就是为了实现交际的目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语言的使用也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的目的就是规范汉语的使用。我们所说的现代汉语规范化就是要确立其“内部明确的、一致的标准,并用这种标准消除语音、词汇、语法等方面存在的一些分歧”,同时对它的书写符号——文字的“形、音、义各个方面也要制定标准进行规范”。 [12]如今,在新媒体背景下,一些网站的影响力度已经远远超过电视和报纸,新媒体语言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广泛。引导和规范新媒体语言的发展,解决新媒体语言存在的问题并消除其给人际关系带来的隔阂已经迫在眉睫。

疏导语言,让语言走向规范化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语言自身的淘汰,一是社会力量的约束”。 [13]21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语言中变化最快的是词汇。按照陈原“新词的运动图式”,只有那些符合语言发展规律和规范的新词才会被吸收,并由临时语词库进入永久性、全民性的通用语词库,反之,将会被历史淘汰。在日常的口语交际和新媒体的社交网站上使用新媒体语言是年轻人追求新颖、时尚和自由的一种心理需要,而一些新媒体语言也能丰富语言进而使语言更加适应社会交际的需要,因此,对于“神马”“给力”“打酱油”等能够体现网民们创造力的、简单幽默的词汇我们应予以支持和引导,这与治理凶猛的河水要疏导而非一味地堵塞一样。当然对于语音混同、词汇变异和语法变异中破坏了汉语语言规范而导致语意模糊或有语言粗俗、暴力倾向的新媒体语言,我们有必要对其采取一定的规范措施,具体而言,可以通过两个“手段”来实现。

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加以规范。行政手段包括制定相关的法律,相关部门出台系列政策等。如“国家通过法律、行政命令等形式规定出一些明确的标准,并首先在新闻出版、文化教育、影视传媒、信息处理等行业和范围内强制执行”, [14]这是从立法的角度来规范媒体发布。在“向网站的语言文字应用部门提出规范要求”的同时,还要“配备专业的语言文字工作人员把关”, [15]这就要求媒体内容的发布者首先应该要有“自审”的责任,从自我约束的角度来规范媒体发布。此外,国家应该加大网络行政监管力度,实行有效的网络监管,并设立网络监管举报平台,从而形成“管督”双轨并行的网络监管体系,从传播源上对新媒体语言进行管理和规范,坚决杜绝各类粗俗、轻佻甚至是暴力的语言现象出现。

另一方面,通过社会手段加以规范。相对于上文所说的行政手段而言,社会手段更具有市场性和非强制性。市场性指的是新媒体语言在传播过程中,受人们正误评判标准或善恶审美标准的影响而自行建立的优胜劣汰的机制。由于这一过程受到人们使用新媒体语言的态度和使用频率等方面的影响,其优胜劣汰的机制自然也具有非强制性的特点。在这一传播过程中,最重要的“社会力量”就是每个使用新媒体语言的网民。网民既是新媒体的主要发布者,更是新媒体的最主要受众。网民在新媒体时代的发声正逐步得到加强和越来越高的社会认可度。因此,新媒体语言的规范化,与每一位网民的素质休戚相关。每个网民应当自觉遵守语言规范,保证新媒体语言的健康发展;同时,每个网民都有维护新媒体语言健康有序发展的义务,都应对新媒体语言的不规范问题说“不”。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规范新媒体语言的社会手段主要通过自我约束或相互监督两个渠道来实现。青年学生是网民中人数比例相对较大的新生力量,但他们的语言规范意识普遍较为薄弱。社会可通过新媒体媒介进行规范汉语的推广和普及,小学、中学甚至大学都应该开设相应的规范使用新媒体语言的课程,使学生形成自觉使用规范汉语的意识;家长则应以身作则地使用规范、标准的新媒体语言,为孩子使用规范的新媒体语言树立榜样。总体而言,社会手段对新媒体语言的影响是巨大的,渠道也较多,影响手段也较为多样化,应该充分发挥社会手段的作用,对新媒体语言进行规范。

“语言不可能百分之百净化,但语言要健康成长”, [13]19作为新媒体文化的载体,新媒体语言有其精华之处,也免不了有糟粕。我们应该对其进行必要的引导和规范,努力减轻其负面影响,让规范的汉语和博大精深的汉语文化在新媒体语言的发展中焕发光彩,传播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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