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对有关撰稿问题的声明
2015-04-17《法医学杂志》编辑部
法医学杂志 2015年2期
为了维护本刊的声誉和读者的利益,现对来稿中出现的有关撰稿问题声明如下。
1 对“一稿两投”的处理
对出现下列几种情况之一者本刊视为“一稿两投”:(1)同时投寄本刊和另一中文刊物;(2)已被另一中文刊物刊出又投寄本刊;(3)已被另一中文刊物刊出,仍对本刊寄出的终校稿件签字,同意刊出;(4)同时或先后被本刊和另一中文刊物刊出。对“一稿两投”的作者,本刊在2年内拒绝发表其作为第一作者的文稿,并在本刊刊出“一稿两投”作者的姓名和单位以及撤销该论文的通告,并向其所在单位及相关期刊进行通报。
2 对“化整为零”文稿的处理
对从一项完整的科学研究内容中选取一个或几个不同指标,分割成若干结构相同或相似的文稿,分次分刊投送,致使单篇文稿内容单薄者,如被本刊录用,将摘登其部分内容。
3 对“抄袭剽窃”行为的处理
对基本资料均抄袭国内或国外已发表的论文以及文章的作者署名未征得署名者本人同意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查实,本刊在5年内不予发表该作者作为第一作者所撰写的一切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