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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研究——以订单农业为例

2015-04-17饶珈

绿色科技 2015年10期
关键词:龙头企业产业化贵州省

饶珈

(贵州大学 经济学院,贵州 贵阳550025)

1 引言

“三农”(农业、农民、农村)问题是中国的主要问题,要解决“三农”问题,其根本在解决农民的贫穷问题,进一步是解决农民就业和收入的问题[1]。由于国际市场的强烈冲击,传统农业易产生农民就业难,收入不乐观、不持久等问题。因此,要解决“三农”问题关键在发展产业,尤其是发展现代产业。农业要想从传统落后的小农经济中走出来,就必须走农业产业化道路[2]。

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的核心问题,也是决定农业产业化经营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3]。订单农业是农业产业化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市场经济主导型的生产经营模式,不仅对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且对农村经济发展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贵州省作为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之一,经济发展较沿海和中部地区相对落后,农业经济发展更是一个短板。要想农业经济得到发展,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必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的出台,给贵州经济发展创造了契机。不难发现,探索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发展订单农业,是贵州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任务。

2 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的理论基础

2.1 交易费用理论

1937年,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首次提出交易费用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和市场是两种可以相互替代的资源配置机制,由于存在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不确定性与小数目条件使得市场交易费用高昂,为节约交易费用,企业作为代替市场的新型交易形式应运而生。威廉姆森在《交易费用经济学:契约关系的规制》一文中指出:交易费用研究的核心概念是机会主义行为。在非对称信息下,人们不仅不完全如实地披露所有信息,还有意从事其他损人利己的行为,这就是机会主义行为。本杰民·克莱因、罗伯特·克劳福德和阿尔曼·阿尔奇安在《纵向一体化、可占用租金与竞争性缔约过程》这篇文章中提出违约的原因是存在可以被有关当事人占用的专用性准租。

2.2 不完全契约理论

不完全契约理论认为,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信息的不完全性及交易事项的不确定性,使得明晰所有的特殊权力的成本过高,拟定完全契约是不可能的,不完全契约是必然和经常存在的。不完全契约易导致“敲竹杠”(一种后契约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因为契约的不完全,使漏洞、监督执行困难,使资产专用性“捆绑”效应发生,专用性投资无效率,这激发了交易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产生违约现象。

2.3 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关系是指在信息非对称情况下,授权人—委托方与被授权人—代理方通过博弈达成的合同法律关系,一般处于信息劣势的是委托方,处于信息优势的是代理方。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在一切非对称信息条件下,委托—代理关系是必然存在的。

2.4 现代产业组织理论

产业组织理论,是对不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市场进行研究的企业行为和市场结构。在保护市场机制竞争活力的同时充分利用“规模经济”是该理论的核心问题。理解这一核心问题需要考察两点:首先,某一产业的产业组织性质是否可以通过保持该产业内企业具有足够的竞争压力,得以改善经营、提高技术和降低成本;其次,是否充分利用“规模经济”使该产业的单位成本处于最低水平。

3 贵州省订单农业发展的成效与问题

3.1 贵州省订单农业的发展成效

贵州省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尤其是大力提倡发展订单农业以来,贵州省已取得了许多成效,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形成了一批专业化特色生产区域,推动了全省农业结构优化。如贵州省鼓励企业参与中药材基地建设,采用“公司+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等组织形式,利用GAP种植试验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做好GAP种植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促进项目,由项目促进发展,从而促进中草药种植基地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的建设。

二是通过订单农业的建立,开辟了农民增收的一条创新道路。被称为茅台酒“第一生产车间”的仁怀市有机高粱种植,以“订单式种植、标准化生产、信息化收购”生产模式,与仁怀市特色白酒行业有效融合,走出了一条工业反哺农业、农业服务工业的道路,既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又为当地农村奔小康奠定了基础。2012年,仁怀全年发展有机高粱25万亩,涉及全市20个乡镇(街道)、132个专业合作社,种植农户达66 425户;高粱产量达7万t,产值达5亿元。

三是通过订单农业,形成了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名优产品,涌现了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如“老干妈”、“都匀毛尖”、“茅台酒”等知名品牌,贵州茅台集团、湄潭兰馨茶叶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

3.2 贵州省订单农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贵州农业产业化发展起步较晚,订单农业的兴起也较晚,虽然订单模式使传统优势产业得到发展,规模迅速扩大,但在发展中仍然存在着问题。

一是部分县、乡级政府及其农业主管部门对订单农业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不够。贵州属于西部欠发达地区之一,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协会建立还不健全,订单农业的发展很大程度需要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来引导。经调查发现,由于部分县、乡级政府及其农业主管部门对订单农业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不够,导致当地订单农业发展严重受阻。

二是订单缺乏规范,农民合同意识不强。贵州省地处偏远地区,在教育方面比较落后,农村人口文化程度较低,可以通过图1反应出来。

由图1可见,2010年贵州省大部分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处于小学、初中,分别占到了35.7%,42.6%;甚至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到了12.3%。这表明贵州省农村人口文化程度的确很低。因农村人口文化程度偏低,相关人才较为匮乏,更容易产生订单内容不全面、标的不具体、格式不规范、权责不明确等问题。此外,农村人口文化程度偏低,还可能导致农民合作意识不强问题。

三是风险转移问题及违约现象时有发生。价格风险作为订单农业发展的主要风险,并不因订单的签订而消失或者减弱,并且订单在签订时只是代表了局部市场状况,在多变的农产品市场环境下,订单农业不可能从根本上规避这样的价格风险。另外,契约本身的不完全性及订单签约方利益冲突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出现订单违约现象也是不可避免的。据有关学者统计分析,近几年来,我国农业订单的履约率在20%左右(孙兰生,2006)[4],可以看到,国内订单履约率低已成事实。通过调查,部分公司虽然与农户订立了合同关系,但并没有签约或者有签约而订单不规范,这时企业会钻农户空子,当市场价格明显低于收购价时,企业会采取压价收购,甚至于不收购的违约行为。此外,大多数农民因文化程度低,对合同意识不强,签约后对产品质量不重视,在市场价格明显高于合同订立价格时,农户会不顾合约,采取违约行为,造成企业损失。

四是利益分配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体一般按照各自贡献大小进行利益的分配。本来农业产业化经营效果的评价就比较复杂,再加上贵州省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而且中小型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农户又处于弱势,这些都导致企业掌握了利益分配的主动权,当企业面临经营困难时,企业会把可能产生的风险转嫁给农户,此时的农户可能丧失自己应该得到的部分利益。

五是实行订单农业的地方不多,订单规模也小,且大部分缺乏龙头企业的支撑。通过调查发现,订单农业开展较好的也就是为数不多的几家,如:贵州茅台集团与仁怀市当地酒用优质高粱种植农户签订的订单,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与辣椒种植户签订的订单等,其他的都是些实力极小的企业与农户签约。

4 利益联结机制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

4.1 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

贵州省是一个没有平原支撑的农业省份,大多为山地和丘陵,据有关资料数据显示,山地和丘陵的面积占到了92.5%,农田呈小块分散分布,有“地无三尺平”之说,人均耕地和其中的基本农田分别是0.83亩和0.28亩,而分别仅占到全国平均水平的47%和35%。加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生产条件和交通运输条件较差,以及教育、劳动力培训落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业生产整体水平不高,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也不高。经调查,兴仁县整体的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缺乏有影响力、带动力和承担社会责任的大中型龙头企业,多为规模小的加工企业。这些中小企业不愿采取订单农业这样的半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也不愿采取合作、股份合作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而是选择与农户建立纯粹通过市场价格竞争发生交易的市场联结方式。

4.2 产业特征

农产品普遍存在种植风险大,市场价格波动剧烈的共性,有的特殊农产品还面临资源不足问题。譬如中药材方面,贵州省许多野生的中药材资源分布在海拔较高地区,不仅种植规模和数量较小,而且生长缓慢,分布较分散。这些特征都会影响到对利益联结机制的选择。据施秉县太子参种植户反映,太子参干货价格2010年的400元/kg,下跌至2011年的200~240元/kg。对于如此大的价格波动,不论是何企业,都不愿承担也无法承担如此大的价格波动所带来的损失。还有施秉太子参较开放的市场化程度,太子参对土地肥力地力的显著消耗,种子销价和种植户自留种子成本的价差的存在,使种植户承受着高成本和高风险,使龙头企业潜在较大利润。结果是施秉县中药材龙头企业与种植户利益联结模式以最原始、最松散的市场联结方式为主。

4.3 市场竞争结构

贵州省大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处于小规模分散经营,所加工的农产品档次较低,产品结构单一,再加上品牌杂、小、弱,使整个市场缺乏竞争力,导致大多数农户游离在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产业化经营体系之外,并且他们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是非常薄弱的,这些都会影响到农户及企业对利益联结机制的选择。调查中,黔西南州兴仁县因市场竞争结构不健全,当地数量多而规模小的加工企业大多就市收购,并且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及灵活性加大了订单农业实施中的违约风险,企业不愿采取订单农业这样缺乏约束力的利益联结模式。

4.4 企业、农户对风险的认识程度

企业、农户对风险的认识程度对企业、农户选择利益联结机制时产生一定影响。若企业、农户对风险认识程度较高,他们会选择较能规避风险的利益联结方式,相反,若认识程度不够,他们不愿冒险尝试任何较传统市场联结方式复杂的联结方式。例如施秉县太子参种植户,他们对同一片土地太子参产量下降风险的较高认识,使很多大户不断采取承包周边土地进行规模化种植办法,而不愿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模式。

4.5 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和农户组织能力

调查发现,兴仁县因受规模限制,即便薏仁米单价上涨,获益也不多,还易产生“搭便车”现象。农户缺乏组织能力,很难使利益分配和保障等相关问题在企业与农户间达成共识。

4.6 龙头企业实力

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核心,通过兴办与区域特色农业资源相衔接的龙头企业,逐步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链[5]。韦公远(1999年)认为龙头企业必须具备规模优势、效益优势、开发优势、机制优势,才能推动农业产业化的进程[5]。可见,龙头企业实力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影响作用。此外,龙头企业实力对利益联结机制选择也有一定的影响力。龙头企业实力越强,则该企业对农户收入、就业的带动能力及承担成本和契约风险的能力越强,此时龙头企业与农户将偏向于选择半密集型或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方式。相反,若龙头企业实力欠佳甚至于企业非龙头企业,则企业与农户偏向于较基础的市场联结方式。

5 结论及对策建议

受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产业特征、市场竞争结构、企业及农户对风险的认识程度、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和农户的组织能力、龙头企业实力等因素的影响,贵州省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还是以传统的市场联结模式为主。因为农民素质不高、运营经费不足、缺乏相关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不规范、运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在加上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严重滞后,贵州农业发展还存在许多管理经营问题,要想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紧密型联结机制,还面临很大挑战。

基于此,针对贵州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及利益联结机制选择,需要做到:第一,努力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第二,针对农产品特征,健全价格、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第三,调整市场结构,全方位实现市场对接;第四,加强农民的教育培训力度,鼓励企业建立半紧密型或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提高企业、农户对风险的认识程度;第五,努力引导农产品进行规模化种植、规模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能力;第六,加大对带动农民增收、就业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集中力量,发展对带动农民增收、就业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1]王洪伟.订单农业促循环龙头带动兴三农[J].人民论坛·政论双周刊,2009(8):23~25.

[2]马春光.美国订单农业的发展对中国的启示[J].农业经济,2011(4):46~49.

[3]王秀忠.创新龙头组织与农户的利益创新机制[J].农业工程技术·农产品加工,2011(5):56~58.

[4]孙兰生.关于订单农业的经济学分析[J].农业发展与金融,2006(6):33~36.

[5]韦公远.龙头企业应具备的优势[J].广西农村经济,1999(5):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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