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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思考

2015-04-15于安芬李瑞琴

甘肃农业科技 2015年10期
关键词:甘肃省农产品评估

徐 瑞 ,白 滨 ,于安芬 ,董 俊 ,李瑞琴

[1.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畜草与绿色农业研究所,甘肃 兰州 730070;2.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甘肃 兰州 730070;3.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兰州),甘肃 兰州 730070]

农产品作为我国公众膳食结构的主要构成成分,其质量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百姓生命安危,甚至影响社会稳定,近年来已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2013年12月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正本清源,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1]。同年12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六条要求。其中强化了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决定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2014年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综合治理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列为本年度的工作重点。201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也将“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作为重要内容。

甘肃省在压力面前迎接挑战。近年来,在甘肃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农业部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监管体系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同时存在着一些问题,还需继续完善。

1 基本概况

目前,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已基本建立,包括行政管理、检验检测、三品一标、风险评估、科学研究等5个体系[2]。

1.1 行政管理体系

行政管理体系从无到有到全,全省各市(州)、县(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基本建立。甘肃省农牧厅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下设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和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截止2014年底,8个市(州)农牧主管部门内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室,各市州在检测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中心);有14个县在农牧行政主管部门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室(股),有41个县区在检测站的基础上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全省1 231个涉农乡镇90%以上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目前,全省80%的市(州)、45%的县(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14年1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从农产品生产环节和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入手,制定了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同时在监督管理方面对全省各级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了严格规定[3]。

1.2 检验检测体系

从2003年起,甘肃省就把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纳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建设内容,全省累计落实县级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74个,市级农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13个。县级项目覆盖率达到80%以上,市级达到100%。随着国家质检体系建设一期、二期投入,已建成了1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9个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72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和一批快速检测点,累计落实中央资金2.6亿多元。通过项目的带动和实施,质检机构办公条件及检测装备等基础条件和手段极大改善,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3 “三品一标”体系

甘肃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在稳步推进,重在履行标准化生产管理、执法检查、考核认证和品牌培育。截至2015年3月,全省累计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1 200个以上。其中,认证无公害农产品618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776个;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共457个,有效使用有机食品标志共81个,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农产品45个。全省“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类别齐全,主要有蔬菜、瓜果、马铃薯、中药材、粮食等5类的种植业产品,有猪肉、羊肉、牛肉、鸡蛋、蜂产品等4类的畜禽产品,有鲤鱼、鲟鱼、金鳟、虹鳟等类别的水产品。近几年监督抽检结果表明,全省“三品一标”产品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处于较高水平。

1.4 风险评估体系

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与全国同步,已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国家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主产区风险评估试验站已布局建立。2012年3月,农业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启动会,向首批认定的65家专业性和区域性实验室进行授牌,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获批成为29家区域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之一,具体承担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交流等工作,自2012年以来,已承担实施了国家蔬菜、食用菌、特色农产品(百合)等跨区域风险评估专项任务。2014年1月,武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平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和定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3家单位,首批进入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具体承担授权主产区范围内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定点动态跟踪和风险隐患摸底排查等,目前,各实验站工作已逐步开展。

1.5 科学研究体系

2011年11月,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畜草与绿色农业研究所的基础上加挂成立了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成为省内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的科研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探测识别,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种危害因子的消涨变化进行跟踪评估,围绕现有生产技术规范进行农业标准制修订,对独特的农产品营养功能成分进行甄别鉴定,优先对风险隐患大、问题突出、公众关注度高的农产品、危害因子及关键环节进行评估[4]。

2 存在的问题

2.1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滞后

按照2013年3月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所属监管部门,前者为农业监管部门,后者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环节。相比食药部门,农业行政部门的监管链条更长,监管对象更复杂,监管范围更广泛,监管力量与监管的任务之间的矛盾更突出。全省涉农乡镇虽然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但在工作场所、人员、经费、手段等方面尚未落实到位。市县两级同样存在专职人员少、兼职多、流动性大、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现象,较难适应目前监管工作需要。

2.2 对风险评估体系和科学研究体系的投入严重不足

甘肃省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底子较薄,历史欠账多,与承担国家风险评估任务的其他省份相比,特别是在硬件条件上差距较大,仪器设备和配套设施均比较落后。仅靠国家风险评估专项工作经费支持,缺乏省内条件建设专项资金辅助,项目实施经费捉襟见肘,直接影响到风险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在科学研究体系方面,立项部门重视程度不够,科研立项比较困难,相关科研专项资金的支持甚少,与发达省份之间的科研实力差距继续拉大。

2.3 标准化生产要求与小户分散经营矛盾突出

在实际生产中,由于单家独户的分散经营,无法满足标准化生产的要求,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传统的小农生产和沿用常规技术使用农药、化肥,造成农田污染严重,特别是农药化肥的超标使用,不仅造成地下水、土壤、大气污染,而且农产品中农药化肥残留量超标问题日益突出[5]。

2.4 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农业标准体系基本形成以国家标准为龙头、行业标准为主导、地方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四级标准结构[6]。各级标准间存在不协调,相互交叉和重复,但有些领域又无标准可循,修订速度慢,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7]。在检测制度方面,甘肃省已建立了每季度、节假日例行监测制度,但可开展工作的检测站点较少,检测数量和项目范围小,检测工作进度慢,检测水平偏低,市场快速检测站的管理不够规范。

2.5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亟需完善

2014年1月,甘肃省政府率先在全国出台了《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随后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已上线。由于追溯平台初步建立,信息录入有限,目前可追溯试点数量和范围小,市、县两级追溯平台尚未跟进,亟需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覆盖面。

3 建议和对策

3.1 加大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力度

在建立健全全省地市县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的同时,应重点加强乡镇等基层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向村社、企业和基地延伸,确保生产一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尽快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省、市、县、乡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应急体系,市级检测中心和80%以上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质检站需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和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达到“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的“五有”要求,使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全面提升,监管能力能够完全满足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的需要。

3.2 加大财政专项经费投入,保障监管体系良好运转

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省、市、县、乡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尽快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特别要加强县、乡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要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各级财政应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和科学研究专项经费的投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机构,构建各产品类别和风险因子研究团队,启动并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公益性科研专项,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模式和管理方法推广与培训。

3.3 建立健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系统

按照良好农业规范的要求,着力构建省、市、县三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质量可追溯平台,并向乡镇和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延伸。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扩大追溯试点的规模和数量,推行“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屠宰场与养殖场”的对接互认,探索建立准出准入衔接机制,实现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全程可追溯[8]。

3.4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检测制度

坚持以科学数据为支撑,以风险评估为依据,加快开展甘肃省农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对与现实生产不相适应的标准及时进行清理,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配套制定一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规程、过程质量控制规范和产品分等分级标准。强化省内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增加监测数量和项目,细化监测方案或计划,明确监测的重点,尽快提高机构检测能力,按照“就近、及时、准确、有效”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同时加强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将风险评估工作与例行监测两项工作结合,为标准制定、应急处理、生产指导、消费引导等方面提供数据支撑。

3.5 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标准化生产

加强产地环境管理,重点解决化肥、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通过市场准入管理,引导农业投入品的结构调整与优化,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大力发展农产品贮藏、保鲜和加工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通过公司加农户等办法,带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的标准化水平[9]。

[1] 习近平.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N].人民日报,2013-12-25(1).

[2] 金发忠.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其业务支撑体系建设的思考[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1(6):8-11.

[3]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J].甘肃农业,2014(10):6-7.

[4] 金发忠.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体系构建及运行管理[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4(3):3-11.

[5] 寇向龙,徐美蓉.食用菌质量安全风险及其防范[J].甘肃农业科技,2014(9):55-56.

[6] 金发忠,魏启文.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的回顾与思考[J]. 农业质量标准,2003(1):25-29.

[7] 祁胜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研究——以扬州市为例[D].扬州:扬州大学,2011.

[8] 金发忠.基于我国农产品客观特性的质量安全问题思考[J].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5(3):3-11.

[9] 金发忠.关于严格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性评价与管控的思考[J].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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