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慈善教育事业的历史考察
2015-04-15曾桂林
曾桂林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近代中国慈善教育事业的历史考察
曾桂林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近代中国慈善教育事业经历了发轫、初步发展、兴盛和衰落等四个阶段,不同阶段都呈现出不同的内容特点与时代表征。纵观其发展进程,它不仅是一个中国慈善事业由传统走向近代化的过程,也是一个中西慈幼文化融合的过程。近代中国慈善教育事业在继承传统做法的同时又注重借鉴西方慈善良法,救助了众多孤苦孩童,并结合时代需要,重视教养兼施,传授适当技能,使其自食其力,自立于社会,这有利于中国社会的向前发展。
慈善教育;近代;发展历程;教养兼施
在近代中国社会,慈善事业的内容极其广博与丰富,倘从社会功能来考察之,无非是解决一个“养”和一个“教”的问题。换言之,近代慈善事业都可划归为慈善救济、慈善教育两大类型。近20年来,学术界有关慈善救济的探讨已取得比较丰硕的成果,然而对慈善教育却似乎缺乏关注,目前仅见周秋光先生关于熊希龄与香山慈幼院的个案研究。①这方面研究的重要成果是周秋光:《熊希龄与慈善教育事业》,湖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ZHOU Qiu-guang,"Modern Chinese Educational Philanthropy:Xiong Xi-ling and the Xiangshan children's Home",Republican China,Vol.19,No.1,Nov.1993。另外,冯敏《抗战时期难童救济教养工作概述》(《民国档案》1995年第3期)、孙艳魁《战时儿童保育会与难童救济》(《民国春秋》1996年第2期)、《战时儿童保育会的难童救济工作初探》(《江汉论坛》1997年第5期)、林佳桦《"战时儿童保育会"之研究(1938-1946)》("国立"中央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亦对战时儿童保育会有所探讨,但并非慈善教育的专题研究,仅略涉及。其实,慈善教育事业在灾难深重的近代中国,通过教养孤贫儿童,使他们分享到教育之幸福,自立于社会,“却是不容忽视、不可缺少的一项事业”[1](P1)。本文拟简要勾勒近代百年中国慈善教育事业的发展演变脉络,并分析其特征,总结经验教训。
一、鸦片战争后至甲午战争时期:慈善教育的发轫
鸦片战争结束后,西方列强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获得了中国通商口岸传教的特权。在这些不平等条约的庇佑下,西方基督教会的传教事业在通商五口逐步扩展。为进一步 “传播上帝的福音”,列强纷纷派遣传教士来华,相继在开埠口岸创设医院、育婴堂、孤儿院、盲童学校、聋哑学校等慈善机构,以博取中国人的好感。传教士创办的孤儿院、盲童及聋哑学校,不仅仅是收养给食,也开展一定的教学,近代中国的慈善教育由此发轫。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国在西方舰炮的冲击下进一步向外开放,基督教取得了在华传教更多的条约特权,势力更炽盛。19世纪六七十年代,教会慈幼机构在沿海、沿江地区拓展的同时,也开始向内地渗透,逐渐向中西部内陆省份推进。至19世纪末,教会慈善教育机构几乎遍及大半个中国,为数甚众。顾长声先生就揭示出法、英、美等国基督教所办慈善教育事业在华的分布状况:“属于法国系统的天主教办的较大育婴堂或孤儿院主要分布在上海、天津、南昌、青岛、武汉、重庆、贵阳、长沙、广州等地”;“属于英国系统的基督教会办理的慈幼机关,主要分布在太原、长沙、保宁(四川)、新安(河南)和宜昌一带”;“属于美国系统的基督教会的慈幼机关则分布于广州、上海、宁波、福州、武昌、长沙、兴化和烟台等地”。[2](P265-266)可见,19世纪后半叶,天主教与基督教都较为重视慈幼机构,因而发展较快,并达到一定规模。而由于近代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列强开办的这些慈幼机构便构成了中国近代慈善教育事业初期发展的主体。
育婴堂和孤儿院是西方教会在华创办的两种主要慈幼机构。从相关史料来看,天主教会比基督教会更热衷于此项事业,其开展的时间也较早。1843年,法国天主教耶稣会在上海设立圣婴会,一面收赎弃孩并为之付洗,一面着手建造孤儿院。19世纪40年代末,耶稣会传教士在横塘修道院内建成孤儿院一所,不久迁往附近的蔡家湾。至1851年,蔡家湾孤儿院有男孤43人,女孤23人,后因浦东唐墓桥已建有一所女孤院,遂将所有女孤送往唐墓桥,而专收男孩。到1855年止,蔡家湾孤儿院有男孤122名。在太平军进军上海期间,该院孤儿又迁至徐家汇的土山湾,改称土山湾孤儿院。[3](P178-180)[4](P23-24,P291-293)这几所孤儿院即是外国传教士在近代中国创办较早、规模较大的慈善教育机构。
育婴堂、孤儿院是近代西方教会在华最初办理慈善教育机构的重点,但在19世纪60年代以后开始创设盲童学校、聋哑学校,对残疾儿童传授一定技艺。开办盲童学校的教会主要有循道会、信义会、宣圣公会、浸信会、路德会和北美长老会等。[5](P765-770)如1888年,由循道会李修善创办的训盲书院,成为汉口最早的一所盲人学校,其经费来源主要是差会拨款和国外募款,学制为四年习艺,五至七年学科。[6](P648)此外,一些教会还着手兴办中小学教育。1849年夏,长江中下游地区淫雨为灾,“江南受害尤烈,春申江畔难民充斥,尤以垂髫童稚遭此巨厄,情何以堪!徐家汇司铎乃设法收容,并施教育”。1850年“乃变一临时收容,而为有组织之教导……正式建立学校,取名‘徐家汇公学’”,时有学生31人,教员4人。[7](P224)徐家汇公学成立后,学生逐年增加,在教会的支持和教友的捐助下,校舍不断扩建,规模不断壮大,经过十余年发展,已成天主教在上海的最著名的学校之一。后来,上海地区又陆续开设了震旦公学、崇德女中、启明女中等学校。
考察这时期慈善教育事业,不难看出,其多为教会举办,因而带有鲜明的宗教特征。从培养目标来看,教会对孤贫所进行的教育主要是为了传教的需要,培养神职人员,并非有意识地、自觉地培养社会实用人才,培养的层次还较低。因而许多孤儿院、盲哑学堂等慈善教育机构多附设于教堂之中,成为教会的附庸。
从教学内容来看,宗教知识是教会慈幼机构的必修课。无论是天主教会还是基督教会,其慈善教育机构都将诵读圣经、传授基督教义列在首位。在此之外,才传授一些基本的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所教的文化知识,主要是一些简易的中英文。在职业技能方面,不同的教差会各有侧重。如天主教早期在上海创办的蔡家湾孤儿院,男孤儿到了一定年岁,即传习缝纫、木工、制鞋、印刷等技术;而土山湾孤儿院,教会则聘请技师给孤儿传授木工、制鞋、雕刻、油漆、纺织以及农田耕种等活儿,同时还设有印书馆,让孩童学习打字、排印,进行实际操作。[4](P23-24,P291-292)宁波伯特利孤儿院的孤儿,“十岁以下要糊火柴匣和编织渔网,十岁以上要刮麻、打麻帽和编织毛线”,后来又学习编结金丝草帽。[2](P266)
总之,教会慈善机构收养了一批批孤儿、贫儿,并传授若干种工艺,让孤贫孩童通过劳动逐渐习得一技之长,为日后走上社会自食其力、自谋生计创造了有利条件。实事求是地说,教会的慈善教育机构在19世纪中后期水平还较低,规模也不甚大,同时因掺杂着一些宗教因素,对于其功用自然不宜过分拔高。不过,教会慈幼机构的广泛创办及其采用养教结合的善法,向孤儿传习手工技艺取得一定成效,却是不争的事实。教会慈善教育给中国的传统慈善事业吹进了一股新风,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促成了近代中国慈善事业的变革与发展。甲午战前,一些早期维新派代表如冯桂芬、王韬、郑观应、陈炽等人,就向国人介绍了上海租界及国外的教会慈善教育机构,提倡改良善堂,由育婴堂单纯的“养”而趋向“养教兼施”。其中,尤以郑观应的思想最具有代表性,他认为中国传统善堂“虽设有栖流所、施医局、养老院、育婴堂诸善举,然大抵经理不善,款项不充”,而“泰西各国以兼爱为教”,“其思虑之周密,规制之严明,有远非今日各省善堂所及者”[8](P525-526)。 在贫民日众、民生日蹙的时局下,“为今之计,非仿行西法以设善堂不足安流民而规久远”[8](P529)。这些仿效西方创新善堂的呼声,成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慈善教育思想的源头,为清末慈善教育事业向更深层次的引入和工艺局的兴办奠定了思想基石。
二、维新运动至新政时期:慈善教育的初步发展
维新运动兴起后,社会各界普遍意识到中国慈善事业要走向近代化,应该师法泰西各国,重视慈善教育。有报章称:“今者中国各善堂养则有之,教尚未备”,“各善堂欲息浮言,非仿行泰西良法不可”[9];“又闻土山湾之圣母堂收育男女婴娩,抚养至大,随其质性各予以生业,或令攻金,或令攻木。凡业之可以谋生计者,皆可令习之。择业不可论高下,谚所谓三百六十行者,此中几于无不毕具。虽瞽口聋者之无用而令有可执之业,以养其身。泰西有疲聋院之设,此即本其遗意也。”[10]这种学习西方教养并重的观点在当时社会引起的反响较甲午战前更广。慈善家经元善在长期主持义赈之后也逐渐意识到,救灾放赈是无底之壑,“财尽则仍冻馁,诚不若代觅生理,使得自食其力之可以长久也。”[11](P27)因此,在维新思潮的影响下,他提出“养与教同为仁政,谓惠谓忠,似教更重于养”[11](P184),并努力付诸行动。由此,传统善堂开始由重养轻教趋向养教并重,而新式慈善公益团体则更重视教的功能。近代中国的慈善教育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在慈善教育蔚成风气的社会背景下,经元善认为:“女学堂之教人以善与赈济之分人以财可同日而论,且并行不悖。”[11](P213)1897年冬,他邀集梁启超、施善昌等人“共襄美举,建塾海上,为天下倡”[12](P1),捐资创办中国女学会书塾。“塾中功课,中文西文各半,皆先识字,次文法,次读各门学问启蒙粗浅之书”,并设算学、医学、法学三门专科,又“于三科之外,别设师范科,专讲求教育童蒙之法”;针对受教育者为女性的特点,又陆续延请教习纺织、绘画等技艺,“必使妇人各得其自有之权”[12](P2),进而自立于社会。1898年夏,罗振玉、经元善等人拟办余姚、上虞两邑农工学堂,向桑梓贫民招收艺徒,推广中国传统工艺,并创兴中国未有之工艺。“寻常略仿徐家汇工艺,教制鞋、做帽、制草帽鞭、织手巾、纺纱、织布、刻书之类。高等教织绸、顾绣、刻竹、制洋伞之类。寻常艺徒,三四月至半年卒业。高等艺徒,七八月至一年卒业。”[11](P246)且中外技艺兼习,颇具实用价值。正所谓“工艺院教成一艺,则一身一家永可温饱,况更可以技教人,功德尤无限量”。经元善、何丹书闻之,“欣然愿助千金”,“意遂定焉”[11](P247)。设学堂教贫困者以谋生技艺,这是维新运动前鲜有之善举。在新思潮的鼓荡下,慈善界一改过去重养轻教的旧习而趋于教养并重了。
进入20世纪,清政府为挽救垂危统治,乃改弦更张而推行新政,鼓吹立宪自治。于是,一股股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的思潮在全国各地涌起。从京城到地方,专门学堂、实业学堂等组织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实业救国、教育救国思潮大张旗鼓之际,“慈善教育”的呼声也愈加高涨。1903年,《新民丛报》发表《中国之慈善教育》一文,认为当下经济竞争之势日剧,中国应大兴慈善教育,传授有用之学造就实业之民,以工商业为民谋生之路。[13](P67-68)1904年《东方杂志》也刊载《慈善教育说》,称“观夫东西诸国喑哑聋瞽,犹立学以宏其教施。矧多数之贫民,顾可听其无所事事、衣食乏绝,流于乞丐乎?此慈善教育之所以亟当创设也。夫括而言之曰慈善,其主义最为宽博,非一二端美举所能竟也。然握要图,究以造就贫苦,俾人人操一业以自养其生,然后扩充一切,虽仁覆天下不难斯义也。”[14](P197)1907年,《寰球中国学生报》也大声疾呼各省创行慈善教育。[15](P24-26)在这种舆论下,全国各地样式繁多、规模庞大的学堂中,不乏有慈善教育性质者。
北京作为首善之区,早在1901年,黄中慧提出为众多无业者 “筹其生路”,“惟有多设工艺局”。[16](P515-516)1903年,此议为当局所采纳,京城工艺局成立,以“收养游民、开通民智、挽回利权、转移风气四端为宗旨”,除收容游民外,“有孤贫幼童者,愿来习艺者亦准取保挂号,挨次传补。”并分雇各种教习数十人,因材施教,教与书画、数算、镌刻、织布、织绒毯、珐琅、铜铁、瓦木诸作之类。“学徒俗例三年为满师”,或不拘常例,俟学业有成即可出局自谋生计。[16](P518-519)1906-1908年间,经民政部核准立案,北京还相继创办了京师内城贫民教养院、外城初级教养工厂、外城中级教养工厂、外城教养女工厂、外城贫民工厂、内城公立博济初级、中级工厂等多所慈善教育机构。这些贫民教养院、工厂均“以收留贫民兼施教养、勿任失所为宗旨”[17](P241),均属于慈善教育性质的机构。如京师内城贫民教养院,对于十二岁以上的贫民,“量其体力送往相宜之工厂,俾习工艺”,而对年满七岁应受教育的幼弱者,“启迪训诲最关切要,本院特聘教习一人,使专教七岁以上之幼童、幼女。至其程度堪入小学时,男即送入小学校,女则送入相宜之女学校或由本院教以女红。”[17](P242)1906年以原恩赏米、房屋及常年经费改立的外城初级教养工厂,“寓教于养,收无业乞丐、贫民之幼童,年在八岁以上十五岁以下者,入厂教以读书、识字,使有普通智识并各种手工,俾出厂后得以自谋衣食”。在文化知识方面,“授以日常应用之文字”、“心算、笔算、珠算之加减乘除”等。[17](P275,276)而外城教养女工厂所授工艺也以妇女力能胜任、且易销售的民间日用品为主,如织呢、织布、制造铜锡器皿、缝纫、编制藤竹各器等。[17](P315-316)1906年,内城市政公益会绅商公同筹划捐款设立博济教养初级工厂,“专为初级工徒而设,收留幼稚贫民、年在十三岁以上十八岁以下者,入厂学习工艺,俾出厂后得自谋衣食,以教养兼施为宗旨”[17](P377)。分教科、工科,传授学童以基础学识与粗浅技艺。另有博济中级工厂、外城贫民工厂收留年纪稍长的无业壮年贫民入厂学习,俾有恒业,得以自谋生计。另外,“附设小学堂收年幼贫民授以浅近学科,俾略具普通知识卒业后,量其资质分别办理。”[17](P352)
在京城工艺局、教养工厂等慈善教育机构兴设之时,1903年,北洋赈抚局总办毛庆蕃亦将办赈的余米变卖,得洋5800余元,在天津“设半日学堂一所,招集极贫子弟入堂读书,定额二百名,分列四班”。不久,又同“工艺局酌定厂地,为天津贫民子弟设工艺厂一所,招幼童学习粗浅工艺,与半日学堂相表里”。令聪颖者习织布、织毛巾、造洋桌椅等事,椎鲁者则学编柳条、织簸箕、提篮等艺。[14](P197-198)在此前后,直隶也开办工艺局、广仁堂女工场、习艺所等多处;岑春煊在成都设局,成立四川通省劝工场。此外,两广、东三省、河南、湖北、云南、新疆、热河、甘肃、安徽、陕西、浙江、福建、山西等省都建立了类似的工艺局(场)。[18](P196-199)虽然这些工艺局(场)、习艺所创设的初衷是为解决日益严重的流民问题,但在救助内容与手段上都比较注重教养兼施,传授贫民孤童以手艺,希冀通过数年之功,使人人习得一业而能自养。因而,它们在实际中发挥着慈善教育机构的功效,也是显而易见的。
清末,慈善教育事业的发展除体现于全国各地遍设的带有官办色彩的工艺局外,在经济发达的上海,慈善教育机构的民办性质则更为明晰、浓厚。沪上收容、教育贫民子弟的慈善组织主要是由地方绅商和社会名流来创设和经理的。这一时期创建并于后来产生广泛影响的慈善教育机构有上海孤儿院、上海贫儿院等。上海孤儿院,又称龙华孤儿院,1906年由高凤池、李平书、王一亭、沈缦云等人一并筹款3000余元在南市创办。1910年4月迁至上海南郊的龙华新址,有房屋40余间。[19]龙华总院收养6-18岁男女孤儿,立有小学堂、工艺所。男孤习作藤、木、竹、织四科,女孤学习缝纫、烹饪、图画、造花、刺绣等工艺。1910年该院收养男女孤儿150人,1913年为200余人,1917年达305人[20],发展较快。由曾铸、施则敬发起创设的上海贫儿院也很有特色,1910年开院收养儿童,向贫儿传授多种技艺,如漆工、革工、印刷、看护妇、编物、农桑等等。清末时,按照两等小学堂标准分班教授,高等毕业者入艺科。民国后又改革组织,分为三部:留养部、通学部和职业部。[20]这两个慈善教育机构在民国时期获得了较大发展,并一直延续到建国初期。
综观这一时期的慈善教育事业发展,它始终与清末的政治风云及社会问题息息相关。维新期间,中国发展慈善教育,在某种意义上带有保种强民的意味,冀此渐图国家富强。新政推行后,慈善教育又与消弭流民为宗旨的工艺局相交织,既向贫民传习工艺,又便于社会控制,成为这时期慈善教育最显著的特点。而上海绅商名流建立的贫儿院等机构,其慈善的本意、教育的内涵似乎更纯正。
三、民国肇始至抗战前夕:慈善教育的兴盛
民国肇建后,慈善救济事业得到较大发展。因战乱、灾荒所致的大量孤贫儿,急需人们救助,施与适当的教育,以期长大后独立于社会。面对日趋繁盛的民间慈善事业,为了加强监管与控制,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先后出台了若干法律政策对慈善机构的募捐及经费运作进行规范。如1913年,北洋政府颁布《捐资兴学褒奖条例》。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也稍加修正即重新颁行该条例。这些条例的公布实施以及20年代后掀起的庙产兴学运动,最终促成了慈善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与兴盛。此外,民国初期形成的教育体系与教育法制环境,也有利于慈善教育事业的发展。
民国初年,社会各界对教育的认识更为深刻,慈善教育越来越受到有识之士的重视。著名实业家张謇曾有一番论说:“以为举事必先智,启民智必由教育;而教育非空前所能达,乃先实业;实业、教育既相资相成,乃及慈善,乃及公益”[21](P467-468)。因而,张謇自清末以来在南通举办各项慈善事业,尤为注重慈善教育的创设与发展。他较早认识到:“盲哑学校者,东西各国慈善教育之一端也。教盲识字母、习算术,教哑如之。入其校者,使人油然生恺恻慈祥之感。而叹教育之能以大事补天憾者,其功实巨”。[21](P73)在考察日本盲哑院和烟台芝罘盲哑学校后,1912年,张謇决定在南通狼山创设盲哑学校。为解决盲哑教育的师资问题,1915 年10月他先筹设盲哑师范传习所。一年后,狼山盲哑学校校舍落成,张謇在开幕式上演说即表达了他对慈善教育的厚望:“期以心思乎足之有用,弥补目与口之无用,其始待人而教,其归能不待人而自养,故斯校始在教育之效,而终在慈善之效”。[21](P108)学校初建时,分全费生、半费生和免费生三种。首期招盲部和哑部学生各4人,以后逐年增添学额。1917年有学生11人,至1933年已达41人。学生除本地人外,还有广东、上海等地的盲哑儿童。学生毕业后,有的从事盲哑教育,如王振音1927年毕业后即受聘任教于南京盲哑学校,后又赴苏州创设吴县盲哑学校,又因工作出色受聘为省立台北盲哑学校哑科主任。多数毕业生还找到其他谋生职业,“其中在报馆书局从事印刷打字的相当多。历届毕业生服务各界,勤勉任事,颇为社会人士所称道”。[22](P175-176)另外,张謇在民元前后捐资创办通州师范学校、图书馆、博物苑等多种文化教育机构,也明显带有慈善教育的性质。
民国时期著名的慈善教育机构还有熊希龄主持的北京香山慈幼院。香山慈幼院创办于1920年,原是熊希龄为救助京畿地区灾童而设,后来也收养北京城内外旗民贫儿和湖南等省水旱诸灾中的被难孤儿。该院各类教育齐全,有图书馆、理化馆、音乐馆、球场和游泳池等。院内分设男、女两校,还有家庭总部,建立起婴儿园、幼稚园、初小、高小、普通中学、中等师范、幼稚师范、中等专门职校,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教育体系。同时,慈幼院还视财力所及资助本院毕业生考升大学。该院办学方法独特,学科设置合理,不仅传授文化知识,还很注重职业训练。凡入院的儿童,如不能继续升学,将要学习一门技能,以便日后走上社会能自谋生计。[23](P1499-1514)1929年美国记者参观后,赞许它“较之美国所办幼稚学校有过之无不及”。1930年教育部派员视察香山慈幼院,也称:“这样伟大的规模和这样完美的组织,在中国教育界开了一个新纪元”,“这样的学校,在中国别的地方是不能再得到的,就是在全世界里,也不见得很多”。[1](P199-200)当时舆论界都普遍称赞它为中国慈善教育事业之最有成绩者。后来,香山慈幼院因抗战爆发而一度中辍,不久在桂林等地复建,战后迁回北平,前后维系垂30年之久,教养诸孤达6000余人。
在民国前期短短20年间,慈善教育机构已遍行全国各省,仅上海一地就多达30余所。各地新设立的孤儿院等慈善组织都以教养兼施、使孤儿能自立于社会为宗旨。1917年在上海闵行开办广慈苦儿院,“收养孤贫孩童不分区域,额定二百名,分班授以普通学识,毕业后分送各工厂学习工艺”[24]。“至1932年养育贫苦孤儿数千人,扩充院基40亩,添加院舍百余间”[25](P296)。创设于清末的龙华孤儿院也在此期间获得大发展。1913年收养孤儿200余人,1937年增为700多名。此外,上海在抗战以前还有多个慈善教育的组织,如普益习艺所、私立上海贫儿院、马桥慈善团宗正小学等。[25](P296-297)这些慈善团体大都在抗战爆发后才被迫停办。在湖南,桃源县也于1925年创有孤儿院,“收养寒苦无告之孤儿,实施教育,兼以工艺技能”。[26]山东邹县苦儿教养院,1928年7月由该县慈善家筹募款项设立,“救济当地贫苦之儿童,授以浅近知识及生活技能。内设织巾、织布、织袜数科,贫儿五六十人”。职教员办理颇认真,“儿童知识程度,最优秀的,可与初级小学相比拟。织造技艺,年长的亦都娴熟。”同年,滕县、峄县也设有贫儿教养院收救本境苦儿,“半日做工,半日读书,工艺技能,多数尚见熟练。”[27](P312,314)这三所慈善教育机构的经费系民间募集,其中上海华洋义赈会补助了相当份额的善款。此外,在汉口、南京、镇江、宁波等地也都有此类慈善教育机构,以教养兼施、塑就新人为己任。值得一提的是,孔祥熙主持的中华慈幼协济会也在民国慈善教育事业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此外,民初以来的庙产兴学运动对慈善教育的发展也有一定影响。1922年6月,长沙开福寺、华林寺、灵云寺等八丛林寺僧联合筹集洋银数千元,创办起湖南佛教慈儿院,“收养孤苦儿童以国民教育兼司各种工艺,俾能独立谋生”。该院以湖南全省各县所属寺产及僧众捐募为常年经费,初以孤儿60名为限,后随经费多寡而扩充,亦维持有数年。[28]同期,基督教本色化运动也此起彼伏,教会原有的慈善教育机构也有所发展。
综览民国初期的慈善教育事业,较之前两个阶段具有了一些新特征:
首先,课程设置逐渐规范,其中工艺科课程更为丰富和实用。清末年间,各工艺局、习艺所的课程设置差异较大。民国以后,随着普通教育和实业教育的发展,教育部颁布了新学制,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的课程,对特殊教育也有若干规定。这时期创设的慈善教育机构大都能遵循教育部的学制及课程设置规定,对孤贫儿童授与适宜的文化知识和工艺技能。如南通盲哑学校的课程设置有国文、修身、算术、历史、地理、手工等。盲部另设凸字、音乐、摩字、体操;哑部又授图画、游戏、农工等。桃源县孤儿院,“其教育部分系照完全小学办法,前节课程与县属初小无异,后节教科与县立职高相同”。所设课程有三民主义、算术、珠算、自然、图画、唱歌、体育、簿记等,工艺则分缝纫、竹工数科。[26]而香山慈幼院的学制与课程设置更是堪称慈善教育机构的模范。
其次,慈善教育与实业教育、职业教育相融通。如果说,清末慈善教育的发展与消弭流民有紧密关联的话,那么,及至民国年间,随着实业教育、职业教育的蓬勃兴起与壮大,慈善教育也逐渐被融入其中,成为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1917年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黄炎培等人一直致力于“使无业者有业”的职业教育的发展,并屡屡为贫民培训各种工艺以使其自谋生计。这在一定意义上可算得上是慈善教育。实际上,职教社成员也把贫儿院等慈善教育机构作为职业教育之一途,如前述山东职业教育调查即涵盖了滕、峄、邹三县的贫(苦)儿院。另外,职教社还报道了江浦成立贫儿教养院的消息,[29]推介上海贫儿院的慈善教育成就。[30](P29-30)又如,“松江育婴堂附设广育院,系乙等工业学校性质……在院生至相当年龄时,送至商店、工场,或人家习艺或执役,而院为之母,以时访问,或临时召回教诲”。[31]以上均可为慈善机构与职业教育相结合之明证。
再次,慈善教育事业的层次规模较齐全,地理分布较广。由于慈善教育思想在民国时已广为流播,慈善界、教育界人士对此更有相当的认识与重视,各种类型的慈善教育机构纷纷涌现,呈现出兴盛之态。既有幼婴教育,也有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学科专业方面有工科、农科,还有商科,扩充和丰富了慈善事业的范围、内容。就地理范围而言,全国各省区皆有,其中东南沿海地区慈善教育机构数量明显多于中西部内陆地区,发展水平也较高。
四、抗战爆发后至解放初期:慈善教育的衰落及收束
抗战期间至解放初期,是近代中国慈善教育发展的第四阶段。1937年,因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慈善事业较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如上海、北平等地,很快陷于战火纷飞之中,经济萧条,善款顿觉支绌。许多慈善教育机构由此被迫转移或中辍,仅有战时儿童保育会、中国战时儿童救济协会等为数不多的民间慈善团体所开展的慈善教育活动尤可称道。至40年代以后,战争频仍,时局不靖,全国的慈善教育事业渐趋于衰微。
兵燹连绵致使无数的中国民众流离失所,或惨遭杀戮,众多孩童亦失去双亲,沦落为无依无靠的难童孤儿。据推算,在抗战内迁的1500万难民中,“当有难童约400万,其亟待救济者,至少亦有数十万人”。[32](P507)抗战一开始,社会各界就对救助难童表现出关切的态度。从北平、上海、南京等地流亡到武汉的许多文化教育人士,都纷纷呼吁人们重视救济难童。如沈钧儒提出对幼童要予以特殊爱护,施以合乎时代的教育。1937年底,宋美龄亦紧急召集中国妇女慰劳自卫抗战将士总会委员,讨论救济妇女儿童的事宜,并发出救济难童的倡议。在宋美龄等人广泛宣传,邓颖超、刘清扬等人积极参与下,1938年3月10日,战时儿童保育会在汉口正式成立,由宋美龄任理事长、李德全为副理事长,随后在汉口筹设了第一临时保育院,公开向海内外筹募款项。3月底,第一临时保育院开始接收各地来武汉的难童,至5月1日已收容难童1700余人。1938年秋,战时儿童保育会已在全国建立起14个分会,分布于湘、鄂、豫、赣、浙、皖、川、黔、滇、粤、桂等省及重庆、成都、香港等市。[33](P211)后来,陕甘宁边区也建立了战时儿童保育会分会,由邓颖超负责。在总会、分会的领导和规划下,各地普遍筹设儿童保育院,对难童施以教养。据统计,“战时儿童保育会在各省市设有保育院46所,由该会请求外国教会代养难童者6所”。[33](P210)在教的方面,各地的保育院一般都设有婴儿、幼儿、小学三部,由于所收容的难童中绝大多数是6至15岁的学龄儿童,故又多以小学部为主。根据所收养的难童的年龄和原有的文化水平,保育院分班授课。1939年以后依照国民政府教育部颁行的小学四二制的办法施教,统一用教育部审定的教材,进行系统讲授和学习。另外保育会还自编《抗战救国读本》,分发给各儿童保育院,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抗战教育。保育院除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外,也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学生进行自我管理,以增强难童的集体观念,提高其组织纪律性。同时还开展一些劳动技能性活动,以为难童毕业后自谋生计之所需。劳动技能性活动以学会开荒种地、饲养家禽为主。此外,男生还要学木工、理发、做豆腐,女生则学烹饪、缝纫、纺纱、织布等,使之通过数年的学习养成独立生活的技能。在养的方面,保育院实行住院制管理,每个班均配有专职的生活指导教师,特别是对婴儿部、幼儿部的难童关心照料备至。所有在院难童的衣食住行都由院方统一安排和管理。
除战时儿童保育会外,中华慈幼协会和中国战时儿童救济协会等民间慈善团体开展的慈善教育事业,对战区儿童救济也甚力,业绩昭显。当“八·一三”事变甫发,中华慈幼协会即在上海设立战区儿童收容所。9-10月间,又在西安、洛阳、郑州等处组织战地儿童救济委员会以推动各战区救护难童的工作。自1938年起,中华慈幼协会即在后方的陕、川、鄂等地自办了保育院、教养院、慈幼院。有资料表明,抗战时期,中华慈幼协会在后方与沦陷区的慈幼机构共有52所。如四川万县的战地难童教育所,收容儿童达1500名;在陕西的西安、兴平、武功、宝鸡及河南的许昌、禹县、洛阳也设有慈幼机构,收容难童约5000名,并对儿童依其才质分别施以教养。[33](P210-212)1938年春夏,中国战时儿童救济协会也在汉口设立临时教养所,后来又陆续在湖南凤凰、乾城、东安、江西上饶及四川万县等地设儿童教养院5所,收容难童达2700名。[32](P50)
由于社会各界对于难童慈善教育问题的重视,并给予大力襄助,抗战后方开始涌现出一些保育院、教养院等慈善教育机构。至1940年5月,“综计国立、省立、私立、市县立等收容教养单位,计达214处,共收容儿童159 835名”。[33](P211)这些慈善机构保护和培育了大批的民族幼苗,其中不少后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材。
抗战胜利后,战时儿童保育会于1946年9月解散,前后存在8年半,为救助和教育难童付出了辛勤劳动,做出了巨大贡献,成为抗日战争时期较有影响的慈善团体之一。据不完全统计,仅截止至1943年底,战时儿童保育会及其所设的保育院就已收容了28 923名难童,估计整个抗战时期收容难童的总数不会低于3万。[33](P210)中华慈幼协会和中国战时儿童救济协会也在战后逐渐停止了活动。在上海,闵行苦儿院等慈善教育虽然仍有善举,施教贫孩,但经济极不景气,局势恶化,活动影响及效果也大不如以往了。建国以后,又受政治因素影响,政府将旧有的孤儿院等慈善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整顿改组为社会福利机构,大约在1952年左右,慈善教育事业经历百年沧桑后最终收束。
五、结语
总览近代中国慈善教育事业的历史演进过程,它实际上是一个中西慈幼文化融合的过程。在甲午战争以前,慈善教育主要是由教会扮演主角,其教养并重的育婴善举得到一些早期维新派的赞许与钦羡,进而呼吁改良善堂,效法泰西良法。于是,在维新运动兴起后,慈善教育事业的参与主体逐渐变更为维新人士,他们创兴了中国女学等新型慈善教育机构。新政时期,全国各地仿行西方诸国设立工艺局 (场)、习艺所等慈善教育机构。清末十余年间,中国传统的慈善机构重养轻教的弊端由此改观,进而注重教养兼备。民国早期,慈善教育事业的发展大大前进了一步,它既与职业教育、实业教育相呼应,也“以培养孤贫儿童能够自食其力和成为健全国民为特征”[1](P221)。因此,慈善教育既补救了当时弊病丛生的时局乱象,稳定了社会秩序,同时对普通教育、国民教育也是一种补充。在抗战时期,慈善教育事业则为国家和民族保护、培育了大批幼苗,并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人材。纵观中国近代慈善教育发展进程,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它同时也是一个中国基础教育的教学模式从传统走向近代化的问题,一方面借鉴西方慈善良法,另一方面又继承传统做法,并与时代需要相结合,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发展。
[1]周秋光.熊希龄与慈善教育事业[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1.
[2]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M].3版.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3]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一卷[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
[4]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二卷[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
[5]基督教中华续行委办会.中华归主:中册[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
[6]皮明庥.近代武汉城市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7]朱有瓛,高时良.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四辑[Z].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
[8]夏东元.郑观应集(上册)[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
[9]郑观应.效法泰西以行善举议[N].申报,1897-05-31.
[10]沪上宜广设义塾议[N].申报,1897-12-05.
[11]虞和平.经元善集[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
[12]中国女学章程[Z].石印本,1898(光绪二十四年).
[13]中国之慈善教育[J].新民丛报,1903,(30).
[14]慈善教育说[J].东方杂志,1904,(9).
[15]创行慈善教育议[J].寰球中国学生报,1907,(5).
[16]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二卷[M].北京:三联书店,1957.
[17]田涛,郭成伟.清末北京城市管理法规[M].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6.
[18]池子华.中国近代流民[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
[19]孤儿院新院依次递迁[N].申报,1910-04-18.
[20]吴馨,江家嵋,姚文楠,等.建置[A].民国上海县续志:卷二[M].上海:上海文庙南园志局,1918.
[21]南通市图书馆,张謇研究中心.张謇全集:第四卷[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
[22]南通市教育局.南通市教育志[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
[23]周秋光.熊希龄集(下册)[M].长沙:湖南出版社,1996.
[24]吴馨,洪锡范,等.慈善[A].民国上海县志:卷十[M].上海:瑞华印务局,1936.
[25]上海市上海县县志编纂委员会.上海县志[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
[26]桃源县立孤儿院.桃源县立孤儿院第三次报告[Z].石印本,1928.
[27]问荣生.鲁省职业教育概况[J].教育与职业,1931,(1).
[28]湖南佛教慈儿院.湖南佛教慈儿院简章[Z].铅印本,1922.
[29]新成立之江浦县贫儿教养院[J].教育与职业,1923,(10).
[30]上海贫儿院之职业教育过程[J].教育与职业,1930,(8).
[31]慈善机关扩充职业教育效能之一法[J].教育与职业,1924,(2).
[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财政经济(八)[Z].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
[33]孙本文.家族问题[M].重庆:商务印书馆,1943.
A Historical Survey on Philanthropic Education in Modern China
ZENG Gui-lin
(History and Culture College,Hunan Normal University,Changsha 410081,China)
The philanthropic education in modern China experienced four stages,namely,commencement,preliminary development,prosperity and decline.Each stage presented its age-unique features in content,characteristic and attributes.The process of its development shows not only a transition from traditional to modern philanthropy,but also an integration of Chinese and Chinese philanthropic cultures.The philanthropic education in modern China inherited traditional Chinese practices and learned from Western experiences.With the endeavors,many poor and orphaned children were supported and taught with proper vocational skills suitable for the time,hence enabled to support themselves in the society.Such a methods is helpful for the progress of Chinese society.
philanthropic education;modern China;development process;support and teaching
G529
ADOI:10.3969/j.issn.1674-8107.2015.01.018
1674-8107(2015)01-0101-08
(责任编辑:吴凡明)
2014-04-15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慈善通史”(项目编号:11&ZD091);湖南师范大学哲社青年学术骨干培养计划项目“善会善堂与近代慈善事业的演进”(项目编号:12XGG05)。
曾桂林(1975-),男,湖南蓝山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