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清洁生产知识问答
2015-04-15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产业促进部
北京市清洁生产知识问答
审核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将无法得到项目资金支持?
审核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给予项目资金支持:
(1)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
(2)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年检或者税务申报的。
(3)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部门调查或侦查的。
(4)参加项目申报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其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6)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政府其他支持资金的。
对申报资金补助的清洁生产项目有什么要求?
(1)所报项目应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产生,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效益明显,有一定的行业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
(2)清洁生产项目应于申报资金补助当年启动,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申报清洁生产项目资金补助需提交哪些材料?
审核单位申报清洁生产项目资金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区县申报项目函。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甲级资质单位编制)。
(3)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
(4)涉及环评目录的项目,请提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
(5)形成固定资产的提供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登记备案表。
(6)需新征土地的项目,请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无需新征土地的项目,请提供土地证的复印件。
(7)涉及土建的项目,请提供规划意见。
(8)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9)项目单位对所附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声明。
清洁生产项目申请资金支持该如何申报?
审核单位申请清洁生产项目资金支持应首先向所在地区县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材料。区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清洁生产工作计划进行核实和初步审查,对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备案,提出初审意见。项目材料通过初审后,再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在审核评估过程中,由专家组推荐的项目,给予一定优先考虑。
获得政府资金支持的清洁生产项目是如何确定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北京市财政局,委托专业机构对实施单位清洁生产项目资金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确定给予资金补助的项目、补助资金来源及补助金额。
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完成的时间要求是什么?
实施单位应当按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提出的计划实施中高费项目,原则上应在审核名单发布一年半内完成项目,实现清洁生产目标。
哪些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单位需要申请绩效验收?
享受政府清洁生产项目补助资金的单位、需开展强制性审核的单位以及重点行业企业(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应当在项目实施完成1个月内提出绩效验收申请。
其他通过审核评估的实施单位可以自愿申请清洁生产绩效验收。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产业促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