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 访
2015-04-15
信访
【信访工作概况】 2014年,省市县三级信访部门受理信访总量52.6万件次,同比上升3.2%。其中,受理网上信访16.8万件次,占全省信访总量的31.9%。省信访局受理来省访2.2万人次,下降3.4%,其中集体访1.17万人次、下降11.4%,到省委、省政府门前集体访下降13.5%。南京青奥会、中央巡视组在江苏巡视、国家公祭日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北京APEC会议期间,全省未发生有影响的信访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行为。无锡、宿迁、连云港、盐城、泰州等5个省辖市,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环保厅、省人力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高院等5个省级机关部门,宜兴市、溧阳市、如皋市、大丰市、滨海县、高邮市、靖江市、泗阳县、南京市高淳区、徐州市鼓楼区、苏州市吴江区、连云港市海州区、淮安市淮安区、泰州市高港区、宿迁市宿豫区等15个县(市、区)被评为当年度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阳光信访”全面推行】 “阳光信访”指依托互联网建立一套集受理、办理、查询、反馈、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开放式信访工作系统,通过信访事项全口径网上流转,实现信访事项处理过程全公开,是一种为民、法治、透明、高效的新型信访工作模式,于2007年由淮安市信访局首创。2014年4月10~11日,国家信访局在淮安召开全国网上信访工作现场推进会,向全国推广淮安市“阳光信访”工作经验。按照国家信访局对江苏网上信访工作领先全国的要求,省信访局在全省全面推行“阳光信访”系统建设,将“阳光信访”与“领导信箱”、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新技术手段相结合,形成整合度更高、技术手段更先进、更契合实际工作的“江苏阳光信访信息系统”,信访群众可随时随地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进行信访事项查询和投诉,并足不出户就能反映问题、知晓问题处理情况。12月15日,“江苏阳光信访信息系统”与国家信访局联调联试、互联互通,成为首批实现全国联网的6个省份之一,在全国保持领先水平。
【信访问题化解】 2014年,省信访局受理办理信访事项8万余件次,其中来信3.7万件、来访2.2万人次、网上信访2.4万件。开展市、县党政主要领导接访下访“百县千案”化解行动,办理省领导批办和中央国家机关交办信访案件365件,按期结案率100%。开展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各地累计排查矛盾纠纷7800余件,通过领导接访、下访、包案、会办等方式,70%以上得到妥善处理。集中开展重复访化解活动,针对进京来省重复访居高不下问题,省信访局、省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向各市集中交办215件信访积案,其中国家信访局交办48件、省交办167件,95%以上按期办结,80%以上重点人员停诉息访。推动重大和层面性信访问题化解,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信访简报》《重要信访信息》等100余期;省领导包案处理从来省上访中梳理的10个疑难复杂信访个案,相关地方和职能部门解决从来省集体访中梳理的20个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
【信访秩序维护】 做好南京青奥会、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在江苏巡视、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秩序维护工作。2014年5月1日起,国家信访局实行依法逐级走访,全省各级各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在部分地区开展依法逐级走访试点,增强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意识,减少越级上访发生。推进“诉访分离”工作,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厘清信访与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受理范围,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
(省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