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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2014年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015-04-15

江苏年鉴 2015年00期
关键词:年度部门目标

大 事 纪 要

省政府2014年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014年初,根据省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将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分解为“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一年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省政府2014年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总体良好,实际设置的109项指标中,有99项指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项指标基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占全部指标总数的98%。有2项指标尚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增强综合竞争力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7%。

2.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18%。重点建设100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推广应用400项(个)新技术新产品。(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13.2%,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实施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项目54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51个、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超过100个、技术改造创新项目近300个,推广应用1050项(个)新技术新产品,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4.新增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5家,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新增营业收入超1000亿元。15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超1000亿元。(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新增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5家,预计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新增营业收入2300亿元。预计15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034亿元。

5.旅游业增加值增长13%。旅游项目投资超1500亿元。新增省级旅游度假区5家。(主办部门:省旅游局)

旅游业增加值增长13.1%。旅游项目投资1534.2亿元。新增省级旅游度假区7家,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6.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5家。建设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区10个。认定“两化”融合转型升级省级示范企业50家。(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7家。建设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区15个、“两化”融合转型升级省级示范企业57家。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7.培育重点电子商务基地和企业30家。(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确定50家重点培育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8.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其中,钢铁345万吨、水泥70万吨、船舶200万载重吨、焦炭58万吨、印染3亿米、铅蓄电池500万千伏安时。(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其中,钢铁377万吨、水泥153万吨、船舶345万载重吨、印染3.536亿米、铅蓄电池749万千伏安时,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焦炭58万吨。

9.加大品牌战略和品牌国际化推进力度,评定600个左右江苏名牌产品,获批5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传统产业企业新申请国际注册商标100件,新增省著名商标100件、地理标志商标10件。(主办部门:省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厅)

加大品牌战略和品牌国际化推进力度,评定621个江苏名牌产品,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获批5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传统产业企业新增国际注册商标150件,新增省著名商标584件、地理标志商标46件,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0.组织企业参与制定10项国际标准,主导制(修)订400项国家和行业标准。获批3个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10个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主办部门:省质监局)

组织企业参与制定11项国际标准,主导制(修)订522项国家和行业标准。获批5个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14个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突出提质增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9%。(主办部门:省财政厅)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1%,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实施200个省重大项目,完成投资4870亿元。(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5%,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实施200个省重大项目,预计完成投资4900亿元。

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4%,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4.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主办部门:省物价局)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2.2%。

15.新开工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0项,竣工达产100项。(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新开工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7项,竣工达产105项。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6.新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30亿元,全面完成“十二五”投入目标。完成南京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

预计新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32亿元,全面完成“十二五”投入目标。南京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在全国率先开通。

17.开工建设沪通铁路江苏段,力争开工建设连淮扬镇铁路和连云港港30万吨航道二期工程,基本建成宁启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和苏南运河“四改三”航道工程,建成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主办部门:省交通运输厅、铁路办)

开工建设沪通铁路江苏段、连淮扬镇铁路先导段,连云港港30万吨航道二期工程工可报告已通过省内预审,项目环评、通航安全论证报告编制完成。宁启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工程没有基本完成,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苏南运河全线建成可通航千吨级船舱的三级航道,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建成投运。

18.基本完成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继续实施长江堤防加固工程。全面建设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新沟河工程。加快建设沿海水利泰东河等工程。基本完成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主办部门:省水利厅)

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已完成总投资的90%,河道主体工程基本完成。长江堤防加固工程镇江、苏州等地相关工程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张家港段部分堤防改建工程启动实施。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新沟河工程征地拆迁基本完成,江阴境内河道工程和江边枢纽等全面实施。沿海水利泰东河工程干河河道工程逐步扫尾,跨河桥梁、影响配套工程全面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基本完成。

19.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500亿元。认定省级以上信息消费试点城市3家,创建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基地10个。(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500亿元。入选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6个,确定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基地15个,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新设农村小额贷款公司30家,新增上市公司20家。(主办部门:省金融办)

新设农村小额贷款公司41家,新增上市公司24家。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1.中小企业融资超市、融资服务网、统贷平台等服务企业数超过2万家。(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中小企业融资超市、融资服务网、转贷平台、统贷平台等服务企业数超过2.2万家,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2.培育35家放心消费诚信品牌规模骨干企业、350个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和500家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主办部门:省工商局)

培育48家放心消费诚信品牌规模骨干企业、365个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和570家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3.“12315”电话一次接通率达到90%,消费者有效申诉处结率达到100%,消费者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主办部门:省工商局)

“12315”电话一次接通率达到95%,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消费者有效申诉处结率达到100%,消费者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

三、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

24.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45%。(主办部门:省科技厅)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48%。

2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39%。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7000家。(主办部门:省科技厅)

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超过39%。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7703家,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6.组织实施110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展50项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建设10个新材料产业创新集群。(主办部门:省科技厅)

组织实施151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展60项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关键技术攻关,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设10个新材料产业创新集群。

27.新增创新型试点县(市、区)10个、创新型试点乡镇50个。(主办部门:省科技厅)

新增创新型试点县(市、区)12个、创新型试点乡镇58个。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8.新建省级科技金融服务中心10家,新增科技支行、科技信贷业务部、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专营机构20家。(主办部门:省金融办、科技厅)

新建省级科技金融服务中心10家。新增科技支行、科技信贷业务部、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专营机构22家,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9.新建省级企业研发机构200家。新增“校企联盟”1500个。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达到45家。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比例达到88%。(主办部门: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

新建省级企业研发机构300家,新增“校企联盟”1550个,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达到45家。预计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比例达到88%。

30.认定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00家、省级以上科技小巨人企业50家和省级专精特新产品20个。(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认定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26家、省级专精特新产品50个,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认定省级以上科技小巨人企业50家。

31.立项建设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30个、高职院校工程技术中心5个。(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立项建设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30个、高职院校工程技术中心5个。

32.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保持全国领先,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10%,国际专利增长20%,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5件。完成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4万件。(主办部门:省知识产权局、版权局)

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达421907件、200032件,保持全国第一,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17.16%,国际专利增长35.75%,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24件。完成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53010件。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3.新增专业技术人才32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8万人。(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新增专业技术人才44.19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30.56万人。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4.重点培养50名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1000名青年科研骨干。选拔培养500名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300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30个科技创新团队,选聘60名江苏特聘教授。(主办部门:省科技厅、教育厅)

遴选支持50名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1000名青年科研骨干。选拔培养500名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300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30个科技创新团队,选聘60名江苏特聘教授。

35.新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3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70个。(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新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5个,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建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3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70个。

四、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36.粮食种植面积8000万亩左右,其中水稻面积33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680亿斤左右。(主办部门:省农委)

粮食种植面积8064.1万亩,其中水稻面积3407.5万亩,粮食总产698.1亿斤左右。

37.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面积80万亩、设施渔业面积30万亩。(主办部门:省农委、海洋与渔业局)

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面积80万亩、设施渔业面积超过30万亩。

38.改扩建30万亩常年菜地,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达到56%。建设50个省级水产品“菜篮子”基地。(主办部门:省农委、海洋与渔业局)

改扩建34.6万亩常年菜地,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达57%,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认定省级水产品“菜篮子”基地50个。

39.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年销售额增长10%,带动农户数增长8%。扶持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300个。(主办部门:省农委、农业资源开发局)

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年销售额增长10.2%,带动农户数增长8.1%。扶持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339个,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0.培育6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推广40项农业重大技术。培育渔业科技示范户和辐射户35万户,示范户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达到90%。(主办部门:省农委、海洋与渔业局)

培育6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推广40项农业重大技术。培育渔业科技示范户和辐射户35万户,示范户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达到90%以上。

41.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2000个。培育优质高产高效抗病农业新品种(组合)30个。(主办部门:省农委、科技厅)

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3572个,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培育优质高产高效抗病农业新品种(组合)30个。

42.落实地方粮食储备70亿斤,维修改造粮食危仓老库总仓容120亿斤,建成物联网数字粮库40个,实现“放心粮油”店乡镇、街道全覆盖。(主办部门:省粮食局)

落实地方粮食储备70亿斤。维修改造粮库危仓老库总仓容134亿斤,建成物联网数字粮库43个,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实现“放心粮油”店乡镇、街道全覆盖。

43.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其中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85%。实施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2700万亩,还田率超过40%。(主办部门:省农机局)

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其中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达85%以上。实施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超过3500万亩,还田率超过50%,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4.完成土地综合整治80万亩。(主办部门:省国土资源厅)

完成土地综合整治82.38万亩,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5.建设旱涝保收农田100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0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100万亩,开发治理黄河故道、丘陵山区、沿江高沙土、采煤塌陷地后备土地资源60万亩。(主办部门:省水利厅、农业资源开发局)

建设旱涝保收农田100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5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99万亩,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设高标准农田170万亩,开发治理黄河故道、丘陵山区、沿江高沙土、采煤塌陷地后备土地资源68万亩,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6.完成2.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新建农村小型桥梁6000座。(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水利厅)

完成2.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新建农村小型桥梁6000座。

五、扎实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47.出台《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3-2020)》。编制完成《苏南丘陵地区城镇体系规划》。启动《苏北水乡湿地特色发展地区规划》编制工作。(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出台《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编制完成《苏南丘陵地区城镇体系规划》,报省政府待批。启动《苏北水乡湿地特色发展地区规划》编制工作。

48.启动10个左右“综合规划建设示范镇”规划设计,完成10个左右重点中心镇建设整治任务。(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0个“综合规划建设示范镇”规划设计工作进展顺利。完成10个苏北地区重点中心镇建设整治任务。

49.新增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市(县、区)3个、绿色建筑项目2000万平方米。(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新增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市(县、区)10个、绿色建筑项目2313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0.新增城乡统筹区域供水通水乡镇60个、示范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30个。(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新增城乡统筹区域供水通水乡镇66个,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增示范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30个。

51.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基本完成集中换发证任务。(主办部门:省公安厅)

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已制发居住证1100余万张,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2.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确权试点和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主办部门: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委、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

选定16个县(市、区)作为整体推进的试点单位,其他县(市、区)都选择1个乡镇开展试点,共有500个乡镇近2000个村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确权试点。完成设区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选择4个地区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

六、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改善生态环境

53.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任务。实施2000项重点减排工程。(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

预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75%。预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3.5%、3.2%、3.5%、6.5%。完成2106个重点减排工程。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4.组织实施节能改造重点工程,实现节能能力200万吨标准煤。(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组织实施节能改造重点工程,实现节能能力230多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5.实施1000个大气重点治理项目。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90%。(主办部门:省环保厅)

完成1166个大气重点治理项目,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90%以上。

56.列入国家“十二五”重点流域治污规划的项目完成率不低于80%,投运率不低于70%。(主办部门:省环保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委)

列入国家“十二五”重点流域治污规划的项目完成率、投运率分别达到81%、70%。

57.确保太湖地区饮用水安全、不发生大面积湖泛。完成竺山湖150万立方米生态清淤任务。(主办部门:省太湖办、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太湖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水厂供水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规定标准,未发生湖泛现象。完成竺山湖清淤280万立方米,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8.完成20个饮用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在江苏海域建设排污监测站位700个。(主办部门:省水利厅、海洋与渔业局)

完成20个饮用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在江苏海域建设排污监测站位745个,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9.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6%。(主办部门:省水利厅)

预计可完成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6%的目标任务。

60.列入国家和省“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的项目完成率达到85%。(主办部门:省环保厅)

列入国家和省“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的项目完成率达到88.4%,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61.新建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500万平方米、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处理设施250处,完成60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污工程,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6%,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主办部门:省农委)

新建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超过500万平方米。新建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处理设施256处,完成65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污工程,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86%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以上。

62.集中整治100条城市河道。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4000吨/日。(主办部门:省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基本完成200条城市河道整治任务。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5800吨/日。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63.10个市、县(区)达到国家生态市、县(区)考核标准。新增6家省级以上生态工业园区。(主办部门:省环保厅、商务厅、科技厅)

17个市、县(区)达到国家生态市、县(区)考核标准。新增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园区2家、8家。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64.列入国家、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的38家园区完成80%的改造任务,其他园区完成70%的进度。(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列入国家、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的38家园区的359个支撑项目完工104个项目、开工建设248个项目。135家省级以上园区有97家启动循环化改造。

65.新增城市绿地7.5万亩。新增造林60万亩,抚育森林150万亩。(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局)

新增城市绿地7.5万亩。新增造林65.2万亩,抚育森林153万亩,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66.疏浚整治2900条县乡河道、4500个行政村的村庄河塘,完成土方3亿立方米。(主办部门:省水利厅)

疏浚整治3096条县乡河道、26407条(面)村庄河塘,完成土方3.55亿立方米。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67.新增光伏发电装机80万千瓦、风电装机100万千瓦。(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30万千瓦。新增风电装机69.5万千瓦,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68.新购清洁能源公交车3000辆,新购、改造清洁能源出租车2400辆。完成拆解、改造内河船舶700艘,建造标准船1500艘。(主办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新购清洁能源公交车6232辆,新购、改造清洁能源出租车4626辆,完成拆解、改造内河船舶956艘,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造标准船638艘,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七、抓住扩大开放新机遇,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69.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体系,开展“三个一”“三互”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外贸进出口总额保持适度增长。(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外贸综合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三个一” “三互”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扎实开展,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3%。

70.实际使用外资规模与2013年基本持平。(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实际使用外资规模与2013年基本持平。

71.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对外投资中方协议投资额以及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分别增长10%。(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稳步推进,柬埔寨西港特区和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新增入区企业39家。对外投资中方协议投资额以及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分别增长17.5%和13%,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72.服务外包离岸外包执行额增长20%。(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服务外包离岸外包执行额增长26.9%,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73.新增20家外资总部企业和50家外资研发机构。(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新增49家外资总部企业和57家外资研发机构。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八、展开新一轮区域发展布局,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74.苏南地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7%,信息化发展水平指数达到88。(主办部门: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预计苏南地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7%。信息化发展水平指数达到90.2,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75.苏北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超全省、全国平均水平。苏北地区新开工500万元以上产业转移项目总投资增长20%左右。(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预计苏北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继续超全省、全国平均水平。苏北地区新开工500万元以上产业转移项目总投资增长14.1%,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76.新设立10家省级特色产业园。批准设立3家省级苏南苏中共建园区。(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新设立10家省级特色产业园。批准设立5家省级苏南苏中共建园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77.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其中沿海地区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增长12%左右。(主办部门:省海洋与渔业局、沿海办)

初步核算预估,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增长11%左右,其中沿海地区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增长12%。

78.沿海港口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9个。配套改造沿海滩涂已围垦区10万亩。(主办部门:省交通运输厅、沿海办、农业资源开发局)

沿海港口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9个。配套改造沿海滩涂已围垦区14万亩,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九、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促进文化繁荣发展

79.1个省辖市、10个县(市、区)、100个乡镇(街道)建成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新增省级重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3家、重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8个。(主办部门:省文化厅)

2个省辖市、12个县(市、区)、103个乡镇(街道)建成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省级重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的认定工作正在推进中,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80.组织优秀地方戏剧展演暨文化惠民演出不少于30场,组织评选省舞台艺术精品剧目10台。(主办部门:省文化厅)

组织优秀地方戏剧展演暨文化惠民演出88场,组织评选省舞台艺术精品剧目10台。

81.建设3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20个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3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主办部门:省文化厅)

建设44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命名21个,建设32个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命名14个,新设立3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82.为经济薄弱地区和黄茅老区乡镇送书80万册、送戏2800场、送展览30个、送电影15万场。(主办部门:省文化厅、广电局)

为经济薄弱地区和黄茅老区乡镇送书80万册、送戏2800场,送展览40个、送电影179107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83.完成5000家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新建3000家数字农家书屋。(主办部门:省新闻出版局)

完成5000家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新建3000家数字农家书屋。

十、全面加强社会建设,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一)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和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84.苏南50%、苏中30%、苏北20%的县(市、区)推行“政社互动”模式。所有设区市和50%的县(市、区)设立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孵化)基地。(主办部门:省民政厅)

苏南76.7%、苏中41.9%、苏北27.4%的县(市、区)推行“政社互动”模式,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所有设区市和50%以上的县(市、区)设立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孵化)基地。

85.省级规范化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80%,规范化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60%。社区、村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85%。(主办部门:省司法厅)

省级规范化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达80%以上,规范化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达60%以上。社区、村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92%,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86.打击犯罪总绩效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现行命案破案率达到90%,技防入户率达到75%。(主办部门:省公安厅)

打击犯罪总绩效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现行命案破案率达到99.6%,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技防入户率达到75%。

87.市、县两级建立互联互通的“阳光信访”系统。信访总量下降5%,进京上访量下降8%,重复信访量下降10%。(主办部门:省信访局)

市、县两级建立互联互通的“阳光信访”系统。信访总量下降5.4%,重复信访量下降12%,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进京上访量从2014年5月起国家不再统计通报。

88.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4%。(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和94%以上。

89.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考核指标内。(主办部门:省安监局)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5%和0.08%,继续保持“双下降”。发生重特大事故1起,未能实现重特大事故起数零控制目标,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90.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企业监督检查率达到100%。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建立电子追溯系统。(主办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企业监督检查率达到100%。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已在12家重点食品生产企业投入试运行。

91.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0%。(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农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8.7%和10.6%。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0.31%。

9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70%,年末总体就业率不低于90%。(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1%。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89.6%,年末总体就业率达96.9%,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93.市、县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达标率70%。扶持农民自主创业3万人。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30万人、创业培训6万人。(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市县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达标率77.6%。扶持农民自主创业5.26万人。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69.77万人、创业培训31.09万人。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94.社会保险主要险种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社会保障卡覆盖人数达到4000万人。(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社会保险主要险种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社会保障卡覆盖人数达到4289.86万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95.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80%、70%和75%。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

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84.2%、71.2%和76%。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达50%以上。

96. 20个县(市、区)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认定。建成10个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24个县(市、区)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认定。建成17个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97.完成100所乡镇卫生院、4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200所乡镇卫生院、8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设备装备。(主办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完成100所乡镇卫生院、4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222所乡镇卫生院、89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设备装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98. 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的乡镇卫生院和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主办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95.16%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42%的乡镇卫生院和86.04%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99.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0张。1/3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完成改造任务并达到星级标准。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60%。(主办部门:省民政厅)

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3.3张。65.9%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完成”三有三能六达标”改造建设。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70%以上。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继续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100.就业创业方面。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3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以上,开发2万个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实施农民创业培训3万人。(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委)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8.34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77.6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4.07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5.72万人以上,开发2.43万个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实施农民创业培训3.1万人。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01.教育惠民方面。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免费1年学前教育,改造新建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舍600万平方米,建设100个农村中小学塑胶化运动场地。省级免费培训6万名农村教师。组织苏南苏北12所高校结对共建,从苏南选派100名优秀教师到苏北支教。(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南京市启动实施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扬中市实施农村幼儿学前一年免费。改造新建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舍686万平方米,建成117个农村中小学塑胶化运动场地,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省级免费培训6万名农村教师。组织苏南苏北12所高校建立稳定的对口合作机制,制定分年度支持合作计划。苏南、苏北高校教师双向交流累计近200人。

102.医疗保障方面。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以上,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以上,免费为群众提供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家庭医生制度,新增应急救护培训100万人以上。对医疗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按不低于65%的比例救助,年度封顶线不低于3.5万元。(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财政厅、红十字会)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以上,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免费为群众提供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家庭医生制度。新增应急救护培训1065237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医疗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按不低于65%的比例救助,年度封顶线不低于3.5万元。

103.住房保障方面。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23万套,新开工26万套,其中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16万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2万户。(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26.55万套,新开工27.75万套,其中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18.51万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2万户。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04.养老和助残方面。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达到90元。新建20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面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农民“四个不出村”便民服务。全面实施6岁以下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残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新建20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农民“四个不出村”便民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全面提高6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为13924名6岁以下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

105.关爱妇女儿童方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母婴安康计划,为100万农村妇女实施专项疾病免费筛查,为5万单亲贫困母亲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落实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主办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妇儿工委办公室、民政厅)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61.6万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7.1%。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196.9万人、197.6万人,为5万单亲贫困母亲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集中抚养和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460元和870元以上。

106.文化体育服务方面。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对经济薄弱地区30万低保农户的有线电视基本费用给予补贴。90%的城市社区建成10分钟体育健身圈,新建健身步道600公里。(主办部门:省文化厅、广电局、住房城乡建设厅、体育局)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对57万低保农户的有线电视基本费用给予补贴,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0%的城市社区建成10分钟体育健身圈,新建健身步道600公里。

107.居民出行方面。新建、改建农村公路4000公里、桥梁1000座,新增50个乡镇开通镇村公交,新辟、优化城市公交线路100条以上。(主办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新建、改建农村公路5630公里、桥梁1478座,新增51个乡镇开通镇村公交,新辟、优化城市公交线路355条。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08.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省财政秸秆还田补助标准提高到平均每亩20元。淘汰黄标车15万辆,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省辖市市区建筑工地全面实施封闭施工、道路硬化。建设污水收集配套管网2500公里,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80万立方米,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完善苏南村庄环境整治长效机制,苏中苏北再完成2.6万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解决3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公安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水利厅、财政厅)

省财政秸秆还田补助标准提高到平均每亩20元。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44.76万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7500辆以上。省辖市城区建筑工地围档率、施工道路硬化率达97.7%、98.8%。新增污水收集配套管网2700公里、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89万立方米,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超过80%。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完成3.8万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苏南、苏中已完成省定环境整治任务,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覆盖面达85%以上,长效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解决31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09.扶贫开发方面。深入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加大对苏北6个重点片区整体帮扶力度,确保100万农村低收入人口达到人均4000元的新一轮脱贫标准。(主办部门:省扶贫办)

推进精准扶贫,深化“五方挂钩”帮扶,加快重点片区集中连片开发,新增100万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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