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社会、情感异化与现代人的安身立命
2015-04-14练崇潮
■练崇潮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用“差序格局”来概括中国传统社会人际关系的特点,即以自己为中心,以血缘的远近、疏远为标准,以情感付出的厚薄、多少为尺度,如石头投入水中在水面激荡起的水纹般 “一圈圈地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1](P27)“差序格局”所反映的是传统中国以血缘为基础、以情感为逻辑的人情社会。人情社会由来已久,国人安身立命中带有明显的情感倾向。时至今日,人情社会仍然在发挥重要作用,熟人社会的规则继续发挥效用。在当代中国,如何规避人情的异化,遏止人情社会的乱象,建设理性、公正、法治的现代社会,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解决的重大重题。
一、合情合理的人情社会与安身立命的情感寄托
(一)人情社会的逻辑起点:血缘
中国文化特别重视人与人之间的人伦关系,而人伦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是血缘关系。中国文化也是一种血缘文化,可以说,血缘是解开中国文化的一把钥匙。华夏先祖在叩开人类文明大门时,以氏族为单位建立社会组织形式。而氏族的现实基础是家族,一个姓氏就是一个大的家族,以此为中心向外扩展,家族与家族的联合是部落,部落与部落的联合是部落联盟。以此为中心向内追溯,大家族由多个小家族组成,小家族由多个家庭组成。家庭就成为社会最小的细胞,而血缘是家庭的基石。华夏民族从氏族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变时,并没有抛弃血缘家庭,相反保留了下来,并通过西周的周公维新把血缘关系转化为统治社会的秩序基础。周公维新加强了宗法制和分封制,并通过制礼作乐区分尊卑等级,“至此,中国终于发现了一条有助于形成稳定统治秩序与社会秩序的有效方法——血缘宗法制”[2](P10)。 沿着这个血缘宗法制的方向,中国建立了以血缘为基础,以“亲亲与尊尊”和“推己及人”为原则的社会模式,在这种社会模式中家庭占据重要地位。家庭中的父子关系、兄弟关系、夫妻关系都带有浓厚的情感关联,而这种情感关联性的产生和维持得益于血缘。先秦时期,诸子百家争鸣,儒家学说以血缘家庭为基础,构建起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模式,从仁义礼智到仁人仁政都渗透着人类最基本的情感气息。血缘与情感的有效结合,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模式,儒家伦理的长期熏陶,成就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人情”特征,而“人情”的疏远取决于“血缘”的远近。人情社会从构建之时起就选择了血缘基础上的“有差别的爱”所表达的自然情感,并在建构和完善的过程中强化这一特征,人情社会的冷暖皆因血缘而起、而定。
(二)人情社会的表达方式:情感
中国传统文化重视血缘传承与文化设计,血缘是连接亲人之间的天然纽带,“血浓于水”的文化语境是强调先验性优于后天关系,其本身就是一种文化设计。文化设计使血缘从一种自然本性转变为社会本性,因而中国传统文化的第一要素就是血缘,而“血缘的绝对逻辑是什么?就是情感”[3](P85)。情感是一种情义、感觉,由血缘的先验性直接产生,具有明显的“剪不断、理还乱”的特征。在中国文化对人性的设计中,孟子主张人性善,他认为人心皆有四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由这四端生发出的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4](P225)。作为“端”的恻隐、羞恶、恭敬、是非则是情感因素,且是“我固有之”的情感因素,会自然而然地产生和流露出来。每个人都拥有丰富的情感,各种情感交织在一起就是情感的社会。中国传统文化的伦理性更是强化了情感因素在社会中的重要地位。这种强化作用随处可见,从哲学到诗词,从戏曲到小说,从家庭到社会,从帝王将相到布衣百姓都带有明显的情感主义色彩。情感也就从最初的自然情感表露发展到人的安身立命、治国安邦所必须倚重的情感机制。情感内涵的多元化为社会表达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可能,人情社会是围绕“血缘”而展开的情感社会,人情社会的表达方式则选择了血缘的绝对逻辑——情感。
(三)合“情”才合“理”的思维模式
人情社会所讲的“人情”,其内涵在思辨中得到扩充。早在先秦时期,儒家经典把“人情”理解为人的性情或人自然生发出的情感,《礼记·礼运》中对人情的回答是喜、怒、哀、惧、爱、恶、欲。人自然而然生发的情感具有本能性,是人的动物性一面,因而要对其引导和规范,于是儒家推出“礼制”。“礼”最初是祭祀中的礼器,后演化为祭祀中禁忌和秩序的象征,这种象征意义被社会接纳并推演至社会各个领域,形成广义上的“礼”,因而“合乎礼”既是人克服自己动物性本能的过程,也是人社会化的过程。至汉代,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成为社会正统,并被政治化,“天人合一”的思想逻辑是把“人伦”意义上的儒家思想上升为“天伦”意义上的统治思想。在此过程中,人情也实现了一次提升。“天理作为一种自然的自身运化,具有普遍主义的色彩;而人情则带有无数的个人差异,具有特殊主义的特征。只有礼一方面讲究秩序,另一方面又照顾到个人的特殊性,因此才能将特殊主义和普遍主义糅合到一起。这样一来,‘天理’与‘人情’这两个原先分开来讲的概念在礼的作用下就逐渐在中国社会简化为‘情理’的说法,而这一提法暗含了这样的意味:中国社会对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不做二元对立的划分,以期待人们做人办事的时候两者都不偏废。”[5](P49)至此,人情获得天理的意蕴,发展为中华文化中的“情理”,情理也就成为人情社会中的判断机制。
“情理”是人的性情与天之理的结合,其中的“理”是情之理。“它的职能与特点是一方面坚持情的绝对性,另一方面又给情以秩序与运作的逻辑。它规定了情运作与扩充的秩序,就是说必须按照宗法、伦常与政治的要求涵育、宣泄、投射自己的情,否则情就不具备道德的属性。”[2](P13)因而,人情社会中的“人情”既是自我生发的自然情感,又是具备伦理道德属性的社会关系,处理人情就会关联到“关系”与“情感”。于是,在人情社会中做人、做事既要有自我情感的考虑,又要有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的考虑,而衡量标准和判断机制就是情理。在《论语》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当叶公告诉孔子说:“‘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易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6](P156)父子中一方犯法,互相揭发不是“直”,“父子相隐”才是“直”,“直”就是情之理;因而人情社会强调“合情”的重要性,即“合情合理”、“通情达理”、“于情于理”,都是情在前,理在后,“合情”方可“合理”。在人情社会中,“合情”是评判事情的第一思维前提,不合法、不合理的事情如果能合情是可以被理解和包容的;而不合情的事情即使是合法、合理的也会遭受社会舆论谴责和伦理道德批判,这是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合“情”才合“理”。
(四)人情社会的层次结构:亲情、友情和人情
“情”不是单向度的冷漠的东西,而是双向的温暖的东西。它存在于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不同的人情关系组成了人情社会的层次结构,也奠定了中国人安身立命的情感寄托。
第一,亲情是中国人安身立命的首要情感寄托。亲情是基于血缘关系的一种情感,是人自然而然的情感流露,具有先验性。在亲情结构中首先是家庭内部的父子、兄弟姐妹和夫妻的关系;其次是五服以内的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再次是交往密切的且已经出五服的远亲;最后是没有血缘基础但具有名义上的 “亲情关系”,比如养子养父母之间的关系。中国人重视亲情关系,把自我的存在建立在良好的亲情基础上,把自我对亲情的道德义务和责任看作是“先验的”和“绝对的”。在人情社会中,个体是在对亲情的付出与巩固中获取自我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是能获得道德赞扬和鼓励的。亲情越亲密,家庭就越和谐,个体安身立命就越能找到温情的港湾和回馈。
第二,友情是中国人安身立命的重要情感寄托。友情的逻辑起点是血缘,传统五伦关系中有“朋友”一伦,朋友是兄弟在社会中的推演,“四海之内皆兄弟”。对于中国人而言,友情最大的贡献是把陌生人社会中的陌生人转化为熟人社会中的熟人,运用“亲如兄弟”的原则建立非血缘关系的“友情”,从而使友情获得血缘亲情般的道德义务和责任。友情通过密切交往和心灵沟通为个体安身立命提供了一个新的寄托,在这里同样可以获得温情脉脉的情感关怀。
第三,人情是中国人安身立命不可或缺的情感寄托。这里所讲的人情是人与人交往中存在的人情世故,也是一种可以利用的资源,所谓的 “欠人情”、“还人情”、“托人情”、“送人情”、“走关系”和“讲面子”等就是这一层次结构上的意思。在人情社会中,个体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到“人情、面子和关系”的问题,否则你将会因为轻视、忽视或回避来自他人的 “人情、面子和关系”而变得被动,人际关系也会变得紧张起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懂得人情世故,对于安身立命于人情社会的中国人而言是必不可少的。
二、人情社会的情感异化与现代人安身立命的困境
据考,“人情”一词最早出现在《礼记》中。何为人情?是指人与生俱来的喜怒哀惧爱恶欲七种情绪。随着历史推进,“人情”一词的内涵也逐渐丰富起来,有了 “人之常情”、“馈赠礼品”等意思。《红楼梦》中一句“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和《红楼梦》剧情把“人情”的世故表达得淋漓尽致。有学者把人情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指人的欲望和感情,二是指人心、局势、世情,三是指人们用来表示情感所交换的资源。”[7](P68)在现代社会,经济、物质、利益至上的现实迫使人们对“人情”的理解更多地倾向于第三个方面的含义,出现了情感异化现象,给现代人安身立命带来现实困境,总结起来有四个方面。
(一)人情社会的势力群体
情感本是一种温情脉脉的人类感情,但在现代性危机的冲击和消解下,情感的温情一面被淡化了,情感作为区分群体的参考标准的功能凸现出来。被社会化的情感是异化的情感,它是以情感为主线,围绕亲情、友情、人情建构起一个势力群体,拥有共同的利益诉求,在运行过程中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这种势力群体常见的存在方式有腐败团伙、既得利益集团、势力家族和小团体,这些因“情感密切而走到一起”的势力群体,情感是内部成员向心力的源头。因为彼此之间无法替代的“情”,所以成员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人情社会的势力群体是导致社会腐化、不公的一个重要毒瘤,人安身立命于此,会丧失“情感本真的关怀”,把个体推向腐败堕落的深渊。
(二)人情社会的利益回馈
人情社会中,亲朋好友在日常生活的交往过程中会通过互赠礼品的方式来维系双方的情感。每逢传统佳节,子女给父母孝敬礼品,兄弟姐妹之间互赠礼物;走亲串友时带点东西以表达对对方的重视;在亲朋好友家中有喜事或难处的时候,通过赠送礼品来表达祝贺或慰问之意。礼品是一种表达方式,只要有就可以了,“千里送鸿毛,礼轻情义重”。但是在现代社会,这种“礼轻情义重”的思维定势被扭曲为“礼重才情义重”,现代人重视礼品的规格和分量,认为礼的多少是衡量自己在对方心目中地位高低的标准。如此一来,就催生了攀比心理和不能吃亏的心理,攀比心理表现在一掷千金只为 “挣个面子”,不能吃亏的心理表现为送出与回收的差额最好是“顺差”,或者至少是“打个平手”,不喜“逆差”。人情往来本是维系人与人关系的必要过程,如今,却越来越成为一种负担,不仅有“人情债”,还有“经济负担”。从重视情感的交往向看重人情的利益回馈转变,人安身立命于此,会被越来越重的经济负担所拖累,从而选择不去主动拓宽自己的人脉关系范围。一个讲求利益回馈的情感形同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味。
(三)人情社会的权力寻租
“走关系”、“讲人情”还隐含着利用人情进行权力寻租。权力掌握在人的手中,而人都是有血有肉的现实人,与其关联着多种人情关系,亲情、友情、交情等一一俱在。尽管法律和制度在管理和制约权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人情社会中,人情在化解权力受制于法律和制度方面发挥出高超的一面,人情不断干扰着法律平等与制度公正,非要在“合法、合理”之中找出“有情可原”的地方。特别是现代性危机语境下,情感与权力结合出现了权力寻租现象,“关系”和“人情”成为一种珍贵资源,关系硬、能疏通人情的人也是现实社会中能够吃得开的人。“情——权——钱”形成一个利益链条,在权的中介作用下,情就是钱。人情的权力异化,使得安身立命于此的人,变成人情的奴隶,丧失了自我,淹没在对权力的孤芳自赏和腐败堕落中,成为社会的蛀虫。
(四)人情社会的伪道德脸面
道德最大的敌手不是恶,而是伪。伪道德是穿着道德的外衣作恶,还希望获得道德认可。在人情社会中,人情世事是常事,人在交往中维系情感,又在交往中获得满足,人安身立命需要情感寄托。但是,在现代社会人情交往中,物质、金钱、利益掺杂在情感中,给个体带来精神与经济的重负。有些人在人情交往中耍小聪明,既想获得人情,又不想承担经济负担。比如,不少新婚夫妇收到的礼金中有假钞;中间人在帮人办事的过程中私自多要酬金据为己有,还要在人前炫耀。“面子”、“脸面”背后实际上是自我的道德建设,个体安身立命于道德自我的建设过程中,就会注重面子和脸面;而面子与脸面的维护需要个体做出值得他人或社会称赞的事情,这又需要个体有所付出和牺牲。当现代性危机把人情的本真淡化后,又引进了物质、金钱和利益,人情成为道德与物质的结合物,伪道德脸面的产生就不可避免。
三、人情社会建设与现代人的安身立命
(一)重归“情感本位”
人情社会的表达方式是情感,其运行机制也是围绕情感而展开的。人情社会中,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交情,都离不开一个“情”字。情感是温馨的,生活在人情社会中,个体首先应该能够感受到的就是温情,而不是冷冰冰的法律与制度。中国人重视情感在安身立命中的寄托作用,把自我建立在与他人和社会良好的人际关系之上,把自我的情感关怀建立在来自他人与社会的情感回应机制之中,离开了“情感”,国人安身立命就缺少了一个支点,会出现问题。但是在现代性危机下情感又被淡化,甚至被遮蔽了,情感的物质性、利益化和工具化倾向成为常态,情感脱离了情感本位而被异化,个体安身立命于此,自然会遭遇现代困境。因而,只有重归“情感本位”,才能继续发挥人情社会的温情一面。
所谓“情感本位”就是情感的最初内涵,是一种未被异化的情感状态。那么,如何重归“情感本位”呢?一是要维护好情感产生的基础,即血缘关系的经营与维系。个体首先来自家庭,在家庭中有以血缘为基础的各种人伦关系以及与之相应的情感。在家庭内部应倡导夫妻和睦、长幼有序、尊老爱幼、孝悌仁义,杜绝夫妻交恶与不忠、老不养幼不教、家风不正等现象,使个体在和睦的家庭氛围中成长,培养爱家爱亲人的深厚情感。二是要净化社会风气。人情社会的不正风气是因“人情”在资源本位上的过度开发所导致,围绕人情发生的利益集团、势力群体、腐败团伙、权力寻租是主要的表现形式。净化社会风气除了必要的法律与制度手段外,要在社会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社区、村镇、工厂开展宣讲活动,在主流媒体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要在教育机构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关实践活动,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途径多元。社会风气正了,人情、关系、面子与权力的负面影响就少了,情感本位就可以慢慢得以恢复。三是挖掘传统文化精华。中华文明绵延五千多年,形成了以儒家为主流的儒道佛三家合流的传统文化,有许多经典可以为我们诵读、讨论和研究,有很多故事可以为我们传颂、模仿和讲述,有不少人物可以为我们学习、对话和树立。在挖掘传统文化的过程中,注重挖掘与情感培养的有效结合,注重批判与情感历练的有机结合,逐渐把情感本位的培养植入一个有过去、有现在、有未来的动态把握中,在对话过去、把握现在、憧憬未来中找到重归“情感本位”的依据和信心。
(二)共融:陌生人社会的契约与熟人社会的情感
冯必杨教授在谈及人情社会与契约社会时指出,任何社会都是人情社会和契约社会共存的社会,所不同的是哪个社会所占比重更大的问题,严格意义上的绝对契约与绝对人情是不存在的,人情社会应是以人情社会交换为主的社会,契约社会应是以契约交换为主的社会,因而,人情社会与契约社会是相互渗透的。[6](P72)对于中国而言,人情社会的建构与存续历史悠久,人们的认同感和习惯性深入人心,情感、血缘已经成为中国人的文化基因,人情成为中国人安身立命的必要条件,缺之不可。正因如此,“一个否定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和熟悉关系的社会,亦即六亲不认的社会,才是真正可怕的消极社会”[8](P18)。
人情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模式,情感是其表达方式,人安身立命于各种情感关系中,获取温情与关怀;而契约社会是一种陌生人社会模式,契约是其建构的基础,契约是理性的象征。进入现代社会以来,中国社会交流加大,陌生人社会和熟人社会交织在一起,契约精神与人情思维共存,现代人正在经受现代与传统契合过程中所产生的冲突的洗礼,以及对现代与传统相融合的解读与接受过程。二者各有存在的社会现实基础,也有存续下去的条件,因而陌生人社会的契约与熟人社会的情感的共融将会成为主流趋势。这种主流趋势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是社会整体发展趋势是契约社会的建构,而数量上占优的“小范围内的人情社会”依然存在,情感依旧是现代人安身立命的必选项。二是契约与人情不是一方削弱另一方,而是共存下的相互斗争与相互渗透,现代人安身立命中将会出现契约精神的影子。
(三)制度与法律的必要性
人情社会所遭受的种种非议,主要是人情在功利性、物质主义、权力寻租等方面的异化所导致。冯必扬教授在谈及这一问题越来越严重的原因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部分人通过人情手段获得了不当利益,在实践中证实了人情寻利是可行的;部分腐败官员利用人情进行权力寻租;政府与市场关系不明确,权力的制约与制度规范存在漏洞,为人情的权力寻租提供可能;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法律的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够。[7](P74)这些原因的存在,使得契约社会迟迟不能在我国确立,究其根本原因还是不当求利型人情社会的蔓延所致。因而,加强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制度与法律的必要是强调制度与法律在防范、治理、惩治人情腐败上发挥优势作用,毕竟人情社会的情感更多是通过培养有德性、有情义的仁人来践行的。人情的道德属性大于约束作用,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在不当经济利益面前显得力不从心。如果能够发挥好制度与法律的强制作用,则可以很好地防范和制止与人情相关的利益诉求、势力群体、权力寻租等现象,而这会更有利于回归人情社会的“情感本位”。
[1]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2]樊浩.中国伦理精神的历史建构[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
[3]樊浩.文化与安身立命[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9.
[4]孟子[M].刘凤泉,李福兴,译注.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2001.
[5]翟学伟.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情理社会中的社会交换方式[J].社会学研究,2004,(5).
[6]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6.
[7]冯必扬.人情社会与契约社会——基于社会交换理论的视角[J].社会科学,2011,(9).
[8]刘少杰.“熟人社会”存在的合理性[J].人民论坛,2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