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太仓州成立的影响分析
2015-04-11刘晓晓
刘晓晓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太仓在中国元明时期有着特殊的地位,自元初丞相伯颜向元世祖建言开海运后,在整个漕运时代,太仓作为始发港,成为享誉中外的“天下第一码头”,繁盛一时。对于太仓地区的建置,历朝历代统治者都采取了相应的政策。从吴元年(1367年)建卫到弘治年间建州,再到雍正年间升格为直隶州,太仓地区的政区变动和行政体制的变化无一不对这一地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一、直隶太仓州成立背景
清朝初年,地方行政区划体系基本沿袭明朝时期的体制,实行省、府(直隶州)、县三级管理。至雍正年间,针对康熙末期留下的社会问题,雍正帝进行了一番革新,即所谓的“雍正革新”,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即对地方行政区划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而地方行政区划改革最主要的手段就是增加直隶州的数量。
直隶太仓州的成立源于雍正二年两江总督查弼纳所提出的苏松常三府分县的请求。雍正二年(1724年),两江总督查弼以:“江南财赋甲于天下,款项繁多,地方辽阔,知府实难查察”[1]为由奏请雍正皇帝 。对于查弼纳提请苏松常地区升州析县一事,《元和县志》中有着详细的记载,其中关于太仓由散州升为直隶州的内容为:“雍正二年六月十九日,两江总督臣查弼纳为请分大县以收实效。窃照江南赋税甲于天下,苏松所属大县额征地丁漕项杂税银米者多至四十余万,是一县粮额与四川贵州一省之额数相等。况州县钱粮纳税户零星款项繁杂,民情巧诈,百端诡隐,征比倍难,加以人情好讼,盗贼窃劫,刑名又极纷繁,县令征比钱粮,办理钦部案件日夜匆匆不得休息,力既疲惫,才难兼顾,安有余力除弊?……查苏州府属之长洲、吴江、常熟、昆山、嘉定五县, 太仓一州,松江府属之华亭、娄县、青浦、上海四县, 常州府属之武进、无锡、宜兴三县, 额征银米多者至四十余万,少亦不下二三十万, 以此十三州县,各分为两,…………再太仓一州,现在请改直隶,倘蒙恩准, 即将该州所分之县,并崇明、嘉定及嘉定所分之县,均归该州管辖。”[2]
查弼纳呈上的奏议在得到皇帝的批复之后,苏松常地区升州析县之事随即展开,一切事务交由江苏巡抚张楷操作。张楷在查弼纳奏议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始了升州分县的工作。由此,直隶太仓周之事, 从两江总督奏请, 到皇帝批准,再到具体落实,历时一年多,最终告成,直隶太仓州也在这一过程中得以成立。
二、直隶太仓州成立的影响
对于雍正初年所采取的对江南苏松常地区进行升州析县,地方官府和官员无一不是大加赞颂,称这一举措是“利国便民”“大惬舆情”[3]。如乾隆元年( 1736) 江南按察副使范璨称“世宗升府州析县邑,则体国经野之制隆”[4];又如乾隆《长洲县志》编者曾说:“我世宗宪皇帝虑户口之庶盈,赋税之繁重,又析其半为元和,而长洲一邑犹得视远省大郡。大抵古之立制也犹疏略,今之立制也倍精详,古民淳俗朴而事易理,今人满地冲而政日烦,况经我朝百余年来厚泽深仁,休养生息,其殷阜尤非自昔可比,盖有不得不分之势也。溯历代之相沿,观当今之损益,体国经野,诚足为万世不易之良法”[5]。由此可见,雍正初年对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不仅是对当时,对后世也是有一定程度的积极影响的。
(一)赋税征收
正如谢湜在《清代江南苏松常三府的分县和并县研究》一文中所说的,“江南大县之‘大’不在于幅员之大,而是‘额征地丁漕项杂税银米’之多,额征银米‘多者至四十余万,少亦不下二三十万’,‘一县粮额与四川贵州一省之额数相等’。”江南地区的赋税问题由来已久,可以说自唐代以来江南地区就是著名的重赋地区,韩愈就曾说过“赋出天下而江南居十九”。为了能够征收到足额的赋税,清朝统治者实行官员考成,官员完成额正数量是考成的关键。但是由于苏松常是赋税重地之一,额征银米数量极多,往往很难完成。因考成不及格而被降职或斥革者十分普遍。而对苏松常地区的升州析县,则相应地分解了官员的责任,降低了官员考成的难度。这样一来,过去由于考成不合格而参罚相随的情况也随之减少,而官员也就不用担心考成问题,因此也就得以施展抱负,大展拳脚了。
而作为太仓升格为直隶州重要原因之一的赋税问题,在太仓升格为直隶州后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表1所统计的是清顺治二年(1645年)至乾隆六十年(1795年)太仓升格为直隶州前后的田赋对比情况。根据表中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太仓升格为直隶州之后,实存田荡涂总数大约减少到升州之前的一半,相应地额征本色米豆的总数额也基本上减少为之前的一半;如果按人均水平来看,顺治二年(1645年)平均每户有实存田荡涂22.14亩,平均每户额征本色米豆3.18石;平均每人有实存田荡涂5.09亩,平均每人额征本色米豆0.73石。康熙三年(1664年)平均每户有实存田荡涂21.85亩,平均每户额征本色米豆3.24石;平均每人有实存田荡涂4.07亩,平均每人额征本色米豆0.60石.雍正四年(1726年)平均每户有实存田荡涂22.28亩,平均每户额征本色米豆3.23石。乾隆六十年(1795年)平均每户有实存田荡涂9.49亩,平均每户额征本色米豆1.35石;平均每人有实存田荡涂2.17亩,平均每人额征本色米豆0.31石。从以上数据来看,在太仓升格为直隶州后,一定程度上是缓解了当地的赋税问题。
表1 清顺治二年至乾隆六十年太仓升直隶州期间田赋
(二)地方治理
新分出来的县地及新设的县署,其所在位置大多较以往有所优化,位置适中,十分便于地方官员的治理,如“原来华亭、娄县和上海三县,多在黄浦江之东南,而浦东之民输纳赋税甚为不便,又地近海滨,奸盗易于藏身,治安不易。分县后,华亭分设青村,娄县分设金山,上海分设南汇,均在浦东适中之地”[6]。而直隶太仓州的设置作为苏松常地区升州析县的一部分,对于地方的吏治整顿和地方治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据嘉庆《直隶太仓州志》所载,在直隶太仓州成立之前,太仓州原设知州一员,州同一员,通判一员,吏目一员,盐捕州学学正一员,训导一员(康熙初年裁撤训导,后于康熙十六年(1677年)复设),甘草司巡检一员,阴阳学典术一员,医学典科一员,僧正司僧正一员,道正司道正一员,刘河营游击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共19人;直隶太仓州成立后,设知州一员,同州一员,吏目一员,学正一员,七浦司巡检一员,甘草司巡检一员,阴阳学典术一员,医学典科一员,僧正司僧正一员,道正司道正一员,刘河营游击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外委把总四员,火器外委把总三员,额外外委三员,共28人。此外,镇洋县设有知县一员,县丞一员,训导一员,典史一员,刘河闸官一员,阴阳学训术一员,医学训科一员,僧会司僧会一员,道会司道会一员;嘉定县下设知县一员,县丞一员,教谕一员,诸翟镇巡检一员,典史一员,阴阳学训术一员,医学训科一员,僧会司僧会一员,城守千总一员;宝山县下设知县一员,县丞一员,主簿一员,训导一员,顾泾司巡检一员,典史一员,阴阳学训术一员,医学训科一员,僧会司僧会一员,道会司道会一员,吴淞营参将一员驻城中,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外委千总二员,外委把总四员,额外外委三员;崇明县下设知县一员,县丞一员,教谕一员,训导一员,貊口镇巡检一员,典史一员,阴阳学训术一员,医学训科一员,僧会司僧会一员,道会司道会一员,苏松镇水师总兵官一员,游击四员,都司一员,守备四员,千总八员,把总十六员,外委千总八员,外委把总十六员,额外外委十六员,舟师额外外委四员。这样的官职设置使得上级官员巡视下属变得相对容易,政令的上传下达也愈加便捷通畅,同时,这也加强了最高统治者对地方政权及地方官员的控制。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升州增县所致的官员增添,一方面对当地的管理的确是有相当的积极影响,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官员的增添势必增加了当地百姓的负担。因此,当时在民间就有不少反对之声,如时人在明代《五茸志逸》卷八之尾后所附之语,“雍正三年间,江抚张名楷题请割分大县……彼之意似为裕国便民独不思建一县官,多一县官之骚扰;添一胥役,多一胥役之侵渔,其为害岂浅鲜哉!”因此,增县添官对百姓之害可见一斑。
(三)经济收益
直隶太仓州下辖的镇洋、嘉定、宝山和崇明4县均属于濒江沿海冈身沙土地带,并且以生产棉花纱布以及米豆糖木等货品为主。史载太仓州“向来多种木棉,纺织为业”[7],嘉定县“比户纺织,贩货遍海内”[8],而宝山县亦是“棉花通邑栽之,以资纺织。海滨之民,独宝木棉,借以资衣食,完赋税”[9]。也就是说这四县无论是在风俗习惯还是在生产活动上都是较为相似的。由于棉纺织业属于个体性质的家庭手工业,因此其劳动生产率必然是十分低下的,故而,直隶州的成立可以有效地将这一地区的资源整合在一起,不仅将这一区域的从业人户集中起来,棉纺布产量急剧增加。此外,直隶州的成立增加了这一地区城镇数量,为人口和产业向城镇集聚提供了有利条件,为城市的发展增添了动力,同时,直隶太仓州的地域范围囊括了长江入海口周围地区,有利于集中发挥太仓州的区位优势,带动当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四)水利建设
由于太仓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主要是依靠水利的整治,因此,在太仓升格为直隶州后,历代统治者都纷纷采取了相应措施对太仓州的河道进行整治和管理。尤其是雍正初年至乾隆中期这一段时间内,江南包括太仓地区的水利兴修都比以往任一时期兴盛。如雍正四年(1726年),太湖流域再次泛滥遭遇水灾,雍正帝连发两道诏谕,下决心修治苏松太水利,尤其是太仓州地区“(浏河、白茆)年久潮汐堙塞,悉成平陆,太仓常熟之绅衿土豪占种,科者十无二、三,既开浚,应尽去新涨地亩,以复故道”[10]。乾隆十八年(1753年),在雍正朝治水的基础上,再次对三江进行疏浚,其中对于娄江的治理,江苏巡抚庄有恭在上表奏请时指出:“娄江自娄门以下,凡有浅狭阻滞处所,相度情形,疏浚宽深,务与上源所泄之数足相容纳。其江身中段,一切植芦插簖及冒占水面之区,查明尽数铲除,嗣后仍严为之禁”[11]。庄有恭的奏请很快得到了乾隆的批复,并且乾隆还特发《查禁茭芦占塞河道示》,强调必须清除河面上所有植芦。雍正至乾隆年间对太仓州的河道治理不仅对河运同时也对太仓州的农业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而海塘的修筑也为太仓州经济的发展建起了一道安全屏障。雍正十一年(1733年),为了防止海潮漫溢,雍正帝下令修筑江东土塘。“乾隆初增建江东塘坦坡。四年(1739年)筑伍月塘、顾泾港、土塘。五年(1740年)巡抚顾琮加筑海塘”[12]。此后,“道光十七年( 1837) ,总督陶澍、巡抚林则徐、陈銮先后檄知府文康、知县洪玉珩,并委太仓知州李正鼎筑海塘。( 自忠信庙东珠字号起,至张家库止),长二千九百五十七丈八尺,(内翻筑工头土塘,自珠字号起,至光字号止,一百二十七丈,顶宽四丈,底宽十四丈,里高一丈四尺,外五里二收分,外筑盘头石坝,其余石塘帮土加厚,顶宽四丈,底宽十一、二、三丈不等,高一丈二尺,五收坦坡。) 至十八年(1838)九月竣,用银二十三万两有奇”[13]。海塘的不断修建与完善,有效地防御了海潮等自然灾害,并且使太仓地区的农田水利综合治理呈现出以娄江治理为主,以海塘、塘浦修筑为辅,全面兼顾的局面,保证了各种经济作物生长的有利环境,极大地促进了太仓地区的农业经济的有序发展。
三、小结
太仓自元代开海运时兴起,因南粮北运而成为海漕重镇。元末群雄并起,张士诚筑太仓城为其对抗朱元璋及方国珍的军事堡垒。朱元璋称帝后于吴元年设太仓卫,是为明朝卫所制度的产物之一。当时的太仓是海港与卫所二合一的重镇,肩负着为朱元璋北上伐元供给粮食的重任。但明中后期,海漕地位日益下降并最终被河漕所替代,由海运而兴起的太仓此时却面临着民风渐败、钱粮积弊、军豪权势占田、官吏贪污舞弊、军民关系恶化等一系列问题。面对这样的情况,明弘治十年(1497年),太仓由卫建州,将昆山惠安、新安、湖川三乡,常熟双凤乡及嘉定乐智、循义两乡析出而立州,领崇明县,隶属于苏州府,这一举措强化了地方管理职能,使太仓的社会经济步入正常发展轨道。清代雍正时期,对地方区划及赋役制度进行重大变革,太仓州也在雍正二年升格为直隶州。这一次升州析县,对于地方的吏治整顿和经济建设和发展,赋税的有效征收征收和官员考核等方面都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直隶太仓州的成立不仅分摊了赋税负担,解决了长期存在的钱粮积弊问题,为官员的考成降低了难度,而且由于在官职设置的改变,加强了最高统治者对地方政权及地方官员的控制。在经济上,直隶太仓州的地域范围囊括了长江入海口周围地区,有利于集中发挥太仓州的区位优势,带动当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此外,由于水利设施的不断修建与完善,有效地防御了海潮等自然灾害,保证了各种经济作物生长的有利环境,为太仓地区的农业发展也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当然,由于太仓从散州上升为直隶州,官员的设置配比较以往增添了许多,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当地百姓的负担。但我们应看到的是,太仓由散州升格为直隶州这一举措从提上仍是利大于弊的一项积极举措。
[1]王先谦.《十朝东华录》雍正四.转引自华国樑:《论雍正年间的政区变动》[J].苏州大学学报,1991(3).
[2]乾隆《元和县志》6卷1 5《建置》,6:2-6.
[3]雍正《南汇县志》卷4《建设志》引,1-2.
[4]乾隆《江南通志》序,《文渊阁四库全书》,507:37.
[5]乾隆《长洲县志》卷1 5建置,6:1.
[6]范金民.政繁赋重,划界分疆:清代雍正年间江苏升州析县之考察[J]社会科学,2010(5).
[7]光绪《太仓直隶州志》卷6.
[8]光绪《嘉定县志》卷8.
[9]乾隆《宝山县志》卷4.
[10]《清朝文献通考》卷6,《田赋六》,“雍正五年”条.
[11]清·庄有恭.《浚治三江水利疏》,《清经世文编》卷113.
[12]清·王祖畲.光绪《太仓州镇洋县志》卷2,水利.
[13]清·杨开弟.《华亭县志》卷4,海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