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音乐教育哲学观的思考
2015-04-10马超伦
马超伦
哲学作为一门学科最早出现在国外,我们常认为“哲学”是离我们生活很遥远的一个词语,但从教育上来说,哲学其实与我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哲学与音乐也是不可分离的,很多著名的哲学家往往同时也是伟大的艺术家和音乐家,例如柏拉图、孔子、苏格拉底等。身为音乐教育的学习者和未来的音乐教师,我们需要理论指导,更需要建立自己的音乐教育哲学观,我们需要从哲学教育家的思想和实践中,寻找自己的哲学观点和方法理论。
一、六种关于音乐教育的哲学观点
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它是通过培养对音响的内在表现力的反应来进行人的感觉教育,通过音乐教育实践,可以揭示美的规律,发现美的本质,有关音乐教育价值的讨论,最基本的出发点,是从音乐教育的审美哲学观点入手,对音乐教育理论和实践影响较大的哲学观点有:所指论、表情伦、形式论、语境论、实践论、功能论。
1.所指论。这种理论认为,音乐的价值在于音乐本身以外事物的“所指”,这种欣赏观适用于声乐作品中歌词与音乐联系以及明显的标题音乐,能明确音乐与非音乐之间的正确联系以及明显的标题音乐,能明确音乐与非音乐之间的正确联系。例如教师要求学生在贝多芬32首钢琴奏鸣曲中找出每首作品第一乐章的主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很多音乐作品尤其是器乐作品是没有标题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靠猜想和主观情感来描述音乐,此时就容易曲解作品本身的含义,涣散聆听者对音乐欣赏的注意力。
2.表情论。这种理论认为,音乐是表达泛化和不确定的情感状态的,这种观点有利于增强学生对音乐起伏和音乐情感元素的感受,例如音乐的强弱对比。还有利于鼓励欣赏者对音乐的反应更加丰富,例如教师让学生描述他们对维瓦尔第《四季》的感受。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利因素,感情是感性的存在,每个人的感情不同,感情也无法确定,这种音乐欣赏观对音乐是否外指音乐以外之情还存在争议。
3.形式论(绝对论)。这种理论认为,音乐的价值重在艺术作品本身固有的属性,而不是音乐以外的东西,这种方法有助于在欣赏过程中把注意力集中到作品本身的旋律、音色、和声等属性上来,有利于加强我们对音乐的形式和品质的意识,例如在教学中,教师要求学生每首歌中每个音符的完美处理和在器乐演奏中指法和弓法的准确性。但与此同时,感性和理性是否能截然分开我们无从考证,如果只单纯强调音乐的形式属性而不关注感情因素,就会破坏作品的情感影响。
4.同型论。“同型论”是由伦纳德·迈耶提出的,他采纳了格式塔心理学的“同型论”,是一种“就音乐去学习音乐”的音乐情感教育哲学,认为音乐教育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让学习音乐的人更好地认识音乐,因为音乐的“意义”不论是在认知领域还是在情绪领域里,确实存在共同或相似的“型”。在这种“同型”之中觉察到意义,一般来说也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士共有的音乐体验。这种“同型”及其意义,必须有学习的过程,才会得以实现。音乐的情感经验,是一连串音乐刺激与作品理解之间的互相作用,必须在音乐内部理解音乐本体。刘沛曾说“音乐之所以在学校存在,首先应该是由于音乐教育的本体价值的缘故,这是音乐在学校中作为一门具有独立的艺术和学术价值的文化体系而存在的基础”,这正好契合了迈耶的观点。
5.语境论。“语境论”是雷默提出的,是一种为艺术而艺术的自律的音乐情感教育哲学,语境论强调的是音乐教育必须从音乐学科为本,从音乐自身的形态学习入手,达到对某些审美原则的体验和领悟的目的,强调音乐在学校教育中的价值度和学生在音乐方面的情感反应。音乐教育的作用,首先在于开发每一个人对音乐的艺术力量和与生俱来的反应能力。学习音乐的目的是为了就音乐本身去了解音乐,而不是任何音乐以外的目的,不同的社会环境,不同的国家和民族,都需要塑造人民对音乐教育的态度,了解音乐本体才是我们需要去努力的。
6.功能论。“功能论”是保罗·哈克提出的,主张把音乐的实用价值和审美价值结合起来,它认为认识事物的实质或第一原因是不可能的,只能认识事物的现象和属性;主张排除实体概念,在相互依存构成整体的诸因素和诸事物的联系中把握对象,而对事物的现象和属性的认识在于了解其功能。结构-功能主义认为社会是具有一定结构或组织化手段的系统,社会的各组成部分以有序的方式相互关联,并对社会整体发挥着必要的功能。整体是以平衡的状态存在着,任何部分的变化都会趋于新的平衡。在理论上不重视行动个体,而是强调社会制度,大多数社会和文化现象都可以被认为是具有功能的,因为它们为维持整个社会结构做出了贡献。若要让音乐成为一门基础的学科,就必须证明音乐本身以与其它方面之间,都是有用的,它必须符合人类的需求和发展,起到学习、理解和交流的作用。
每种哲学观点都有自己的侧重,他们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音乐教育哲学是音乐教育的指南,我们需要借鉴西方先进的教育哲学理念,建立自己的音乐教育哲学观,并运用到实际教学中。
二、孔子的音乐教育哲学观
虽然“哲学”一词最早出现在西方,但我国古代,孔子的教育思想和教学实践早就为我国传统教育哲学思想奠定了基础。孔子的音乐教育思想主要有四个方面。
1.将乐教的完成视为整体教育的完成。“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诗乐、礼仪、参与者的审美情感体验一起构成了“乐”的完整实现。
2.乐教的道德内容。“有教无类”是孔子对教育对象的规定,受教育者无分贵贱。
3.重视乐教中的审美情感培养及其美育作用。主张“和”的态度,加强对音乐形态美的情感体验,强调音乐审美中美感体验与快感体验的不同,通过音乐的审美情感活动可以成就一种人生境界。
4.主张知行合一,认为学习音乐的目的是为了学有所用,立人行事。孔子的教育哲学是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孔子在几千年前就提出了许多重要范畴,例如知行、学行、学思、博约等,孔子被奉为圣人,他的思想也为后世教育哲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传统中国教师的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孔子也经常会用一问一答的方式来教导学生,正如我们熟悉的《论语》中一样,教师几乎是无所不能的,教师的话是有权威性的,知识的载体就是课本,孔子的教学注重“学”,只有通过学习才能获得知识,而就现代而言,东方和西方仍然存在着文化差异和分歧,我们应该保留中国传统教育中精华的部分,也认真吸取西方的优秀文化。
三、我的音乐教育哲学观
音乐教育是一种对人类思想、知识、技能有提高的有目的的社会活动,一个完整的人不仅有物质需求,还有精神追求。而音乐教育就是精神需求的一部分,它可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自我成长。音乐教育有普通音乐教育和专业音乐教育之分,普通音乐教育的对象是主要是九年义务教育当中的中小学生,目的是通过音乐课程的设置和学习提高他们的音乐审美能力,加强他们对音乐的兴趣和热爱,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逐渐形成积极正确的审美观。而专业音乐教育的对象是专业方向的音乐表演类人才和教育方向的教师类人才。当然除了学校音乐教育范畴之外还有社会音乐教育、家庭音乐教育等范畴。事实上,我认为不仅是学校中的学生应该接受音乐教育,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在任何年龄阶段都应该接受到音乐的熏陶和感染,音乐教育是审美教育的一部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树立良好的审美观和价值观,这会有助于我们对感性和理性更深的理解。
裴斯泰洛奇说:“教育意味着完整的人的发展。”教育的最终目的不仅是提高人的知识技能和思想境界,更能让一个人充满正能量,积极面对生活,而音乐教育正是以巧妙的方式陶冶人的情操,调节人的心理,让人从音乐中得到成长和改变。
在音乐教育中,最重要的就是培养一个人的音乐创造力和审美体验,音乐需要一个自然的体验过程,而不仅仅是纸上音符的学习和简单的歌唱和演奏。通过对音乐的学习激发对音乐的喜爱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让音乐学习变得有意义,有价值。音乐教育不只是教师的教,要想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就要更多的让学生主动去学习,让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有力的结合,音乐是激发学生创造力的有力武器,不管是随着音乐起舞还是跟着音乐哼唱,都是创造力的一种表现,所以聆听就显得格外重要,所以听什么、怎么听就成了教师的重要任务。听音乐可刺激创造性活动和思维,提高其它活动的创造性,唱歌也是一种创造性的自我表现,演奏乐器也能使你在工作中和日常生活中更富于创造性,演唱或演奏也能使学生强烈感受到自己的创造能力。在教学中,世界各大教学法(奥尔夫教学法、柯达伊教学法、达尔克罗兹教学法)在我国音乐教学中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应用,即便是已经诞生和形成很多年的教学手段和策略,我们仍在探索和学习的路上。而音乐的学习更离不开实践的体验,音乐学习不应该仅限于课堂和书本,更应该走进生活,走出教室。例如去听音乐会、做一些音乐游戏都是十分必要的。
人的一生都是学习的过程,对音乐的理解和学习固然不只是在课堂和校园里,音乐对人的教育是渗透在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的,音乐的审美和价值观也是不断积累才能形成的,正确的音乐审美观能帮助我们积极面对生活,更深的理解音乐、感受音乐、净化心灵,让内心变得美好、变得充实,所以不仅是学生,我们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接受音乐的熏陶和感化,这都是一种隐性的音乐教育,我们身为音乐教育的学习者和执行者,更应该深刻的理解音乐教育,并在实践中敢于尝试、敢于应用,树立积极的音乐教育哲学观,为音乐教育的发展做微薄的努力。
[1]汪英俊.对种中音乐教育哲学观的思考[J].铜陵学院学报2012,(2).
[2]赵跃红.孔子的教育思想与中国传统教育哲学观[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6,(16).
[3]刘沛.音乐教育哲学观点的历史演进兼论多维度音乐课程价值及逻辑起点[J].中国音乐,2004,(4).
[4]王晖.浅析我的音乐教育哲学观[J].文教资料,2008,(11月号中旬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