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提高吉林省经济对税收贡献率的思考
2015-04-10于颖哲
◆于颖哲
当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呈现出增速放缓、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等新特点。我国实行的是以间接税为主的多环节多税种的复合税制,经济对税收的影响是叠加的,在经济减速时税收减速更快。吉林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之一,2014 年以来出现了经济增长放缓的“新东北现象”,①何 平,刘思扬,赵 承,徐 扬:《新常态下“新东北现象”调查》,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2015-02/15/c_1114383801.html。2014 年吉林省GDP 增速下降至6.5%,②文中所有GDP 和相关经济数据如无特殊说明,均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和吉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201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502/t20150226_685799.html;吉林省统计局:《吉林省201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tjj.jl.gov.cn/tjgb/ndgb/201503/t20150323_1959884.html。税收增速下降至4.5%,③文中所有税收数据如无特殊说明,均来源于税收会统报表和税收电月报;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且未扣减出口退税。比全国税收增速低3.5 个百分点,宏观税负④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体税收负担水平,一般通过税收总额占同期GDP 总额的比重来反映。为全国均值的70.0%,反映出吉林省经济对税收的贡献率偏低。认真查找经济对税收贡献率偏低的原因,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吉林省经济创造税收的能力,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迫切要求。
一、吉林省经济对税收贡献率相对偏低
(一)吉林省税收收入规模偏低。2014 年吉林省税收收入实现1967.6 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额129541.1 亿元的比重为1.52%,比上年下降0.1 个百分点,比吉林省GDP 全国占比低0.7 个百分点。吉林省税收收入规模居全国第24 位,在全国排位比上年下降1 位(被广西壮族自治区超过),比吉林省GDP 全国排位低2 位,分别比GDP 居全国第23 位的云南省、第24 位的山西省少825.1 亿元和136.8 亿元。分征收部门来看,国税收入实现1127.7 亿元,占全国国税收入总额63784.2 亿元的1.8%,居全国第19 位;地税收入实现737.7 亿元,占全国地税收入总额51312.8 亿元的1.4%,居全国第26 位;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实现102.2 亿元,占全国海关代征进口税收总额14444.1 亿元的0.7%,居全国第17 位。全国有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北京市4 个省市税收收入超过万亿,吉林省税收收入仅为广东省15852.7 亿元的12.4%,而吉林省GDP 为广东省的20.4%。
(二)吉林省税收增长速度偏低。2014 年吉林省税收增速为4.5%,比全国税收增速低3.5 个百分点,居全国第23 位。吉林省税收增速比GDP 增速低2.0 个百分点,而全国税收增速比GDP 增速高0.6 个百分点。吉林省税收增速比上年下降6.3 个百分点,而全国税收增速仅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分征收部门来看,国税收入增速为7.0%,比上年下降4.0 个百分点,比全国均值低1.8个百分点,居全国第22 位;地税收入增速为0,比上年下降11.4 个百分点,比全国均值低8.5 个百分点,居全国第27 位;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增速为11.1%,比上年上升6.6 个百分点,比全国均值高8.2 个百分点,居全国第6 位。全国共有17 个省市区税收增速超过全国均值,其中西藏自治区、贵州省和重庆市居全国前3 位,分别为17.6%、15.5%和15.2%。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辽宁省和黑龙江省4 个省区的税收增速为负数,分别为-9.0%、-7.2%、-4.1%和-0.5%。
(三)吉林省税收弹性系数①税收弹性系数是指税收增速与GDP 增速的比值,反映税收增长与GDP 增长的变化关系。偏低。2014 年吉林省税收弹性系数为0.7,比上年下降0.6 个百分点,比全国均值低0.4 个百分点,为全国均值的63.9%,居全国第21 位。分征收部门来看,国税收入(含海关代征进口税收)的弹性系数为1.1,比全国均值高0.1 个百分点;地税收入的弹性系数为0,比全国均值低1.1 个百分点。全国共有13 个省市区的税收弹性系数大于1,其中西藏自治区、广东省和北京市税收弹性系数居全国前3 位,分别为1.6、1.6 和1.5。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和黑龙江省4 个省区的税收弹性系数为负数,分别为-1.5、-1.2、-0.7 和-0.1。
(四)吉林省宏观税负水平偏低。2014 年吉林省宏观税负为14.3%,比上年下降0.3 个百分点,比全国宏观税负低6.1 个百分点,为全国均值的70.0%,居全国第23 位。其中国税(含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宏观税负为8.9%,比全国均值低3.4 个百分点,为全国均值的72.5%,居全国第15 位;地税宏观税负为5.3%,比全国均值低2.7 个百分点,为全国均值的66.3%,居全国第28 位,仅高于河南省、湖南省和西藏自治区。全国共有8 个省市区的宏观税负超过全国均值,其中北京市和上海市由于总部经济比较发达,集团所属企业在总机构所在地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宏观税负分别高达54.1%和51.3%,天津市、海南省、广东省、云南省、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 个省区由于经济税源结构比较合理,经济对税收的贡献率较高,其宏观税负在20.5%~27.3%之间。四川省、山东省、湖北省、河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河南省8 个省区宏观税负低于吉林省。
二、吉林省经济对税收贡献率偏低的主要原因
(一)吉林省产业结构不够优化,第三产业提供的GDP 和税收占比偏低。产业结构影响税收结构,进而影响经济创造税收的能力。由于第一产业基本不产生税收,其增加值占比越高,对经济创造税收能力的反向拉动作用就越大。第二产业所占比重越高,物质消耗的投入就越大,相应影响一个地区经济效益和创造税收的能力。第三产业的资源和劳动力成本较低、附加值和利润空间较大,其创造税收的能力远高于第二产业。据测算,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每提高1 个百分点,税收就会相应增加-0.4、0.5 和1.0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创造税收的能力是第二产业的2 倍。②冯 瑜:《产业结构调整与税收增长分析》,《税务研究》,2011 年第7 期。另外,目前第三产业所属企业大都缴纳营业税,全国营业税平均税负为3.9%,③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企业类纳税人营业税税负与预警标准》,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3 年版。而第二产业所属企业大都缴纳增值税,全国增值税平均税负为1.7%,④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销售额税负与预警标准》,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3 年版。全国营业税平均税负是增值税平均税负的2.3 倍。2014年三次产业增加值占比中,吉林省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占比分别比全国均值高1.8 和10.2 个百分点,而第三产业占比比全国均值低12.0 个百分点。从产业实现税收增速来看,吉林省第二产业实现税收增速为4.2%,比全国均值低1.6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实现税收增速为4.8%,比全国均值低5.1 个百分点。从产业提供税收占比来看,吉林省第二产业提供税收占比为60.2%,比全国均值高13.9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提供税收占比为39.3%,比全国均值低14.2 个百分点。从产业税负来看,吉林省第二产业税负为16.3%,比全国均值低5.9 个百分点,为全国均值的73.5%;第三产业税负为15.5%,比全国均值低7.1 个百分点,仅为全国均值的68.6%。产业结构不够优化、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较低,是导致吉林省经济对税收贡献率偏低的重要原因。
(二)吉林省行业结构不够合理,支柱行业税负不高。由于各行业税负存在一定差异,行业结构对宏观税负影响较大。从缴纳增值税的工业重点行业来看,目前烟草制品业、石油天然气和煤炭开采等采矿业、医药制造业的增值税税负分别为9.4%、7.1%和7.0%,远高于1.7%的增值税平均税负。受此影响,2014 年烟草制品业占比较大的云南省宏观税负居全国第6 位(GDP 居全国第23 位),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占比较大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宏观税负居全国第8 位(GDP 居全国第25 位),煤炭开采业占比较大的山西省宏观税负居全国第15 位(GDP 居全国第24 位)。汽车制造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业是吉林省工业支柱行业,2014 年其实现增加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24.9%和11.5%,其增值税平均税负仅分别为2.8%和1.3%,而吉林省增值税平均税负高的烟草制品业、采矿业、医药制造业实现工业增值税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不高,分别为1.9%、10.7%和7.5%。2014 年吉林省工业增值税实现373.0 亿元,增速为2.5%,比全国均值低0.7 个百分点。从缴纳营业税的服务业重点行业来看,目前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的营业税税负分别为4.8%、4.6%和4.5%,高于3.9%的营业税平均税负,而吉林省这几个行业的发展水平并不高,2014 年吉林省限额以上企业餐饮收入增速比上年低5.3 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比全国均值低0.5 个百分点,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占全国总额的比重为1.5%。2014 年吉林省营业税实现228.0 亿元,增速为-6.0%,比全国均值低9.1 个百分点。行业结构不够合理,支柱行业的税负水平较低,高税负行业发展水平不高,使得吉林省经济创造税收的能力不够强。
(三)吉林省经济发展的效益不高,产品附加值和利润水平偏低导致所得税收入较少。吉林省企业大都处于产业链的低端,科技含量低,投入消耗大,附加值少,利润水平低,造成流转税和所得税收入较少。2014 年吉林省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为548.1 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8.4%,比全国均值低2.2 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为1397.7 亿元,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比重为2.2%,比吉林省工业增加值占全国比重低0.9 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实现396.5 亿元和87.3 亿元,占全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5%和1.2%,均低于吉林省税收和GDP 占全国比重。特别是吉林省个人所得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仅为4.4%,比全国均值低1.3 个百分点。
(四)吉林省居民可支配收入特别是财产性收入较低,经济存量对税收的贡献率不大。2014 年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218 元,比全国均值低5626 元,仅为全国均值的80.5%,居全国第25 位,与全国均值的差距比上年增加了946 元。受居民可支配收入不高的影响,2014 年吉林省热点商品消费下降,汽车市场基本达到饱和状态,石油制品类和金银珠宝类零售额增速分别为3.8%和2.2%,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为-28.6%,家具类、家用电器与音像器材类零售额增速分别为4.9%和-2.3%,相应减少了税收收入。特别是吉林省居民拥有的财产性收入较少,导致吉林省税收增长过多依赖GDP 特别是PPI 增长,经济存量对税收的贡献率不高。2014 年吉林省财产行为税收入实现341.7 亿元,居全国第24 位,占全国财产行为税总额的比重仅为1.7%;增速为-1.1%,比全国均值低13.2 个百分点,居全国第29 位,仅高于辽宁省和云南省。
(五)受网络购物快速发展的影响,吉林省传统商业领域的经济税源正在逐步萎缩。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业迅猛发展,改变了传统的流通方式和消费方式,对传统商业销售模式形成了巨大冲击。2014 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实现13 万亿元,增速达25%,其中网络零售额实现2.8万亿元,增速达49.7%,仅阿里巴巴天猫网络销售平台的“双十一”单日成交额就达571.1 亿元。①刘笑嫣 :《天猫双十一交易额突破571 亿元》,http://news.163.com/14/1112/02/AAQM96Q600014AED.html。吉林省电子商务缺乏品牌网购平台和大型网商,网上交易量较小,创意设计和营销模式较为落后,省内产品在网购平台上缺乏竞争力,居民购买力通过网购平台大量外流。2014 年吉林省网络零售突破560 亿元,直接减少了吉林省传统商业领域的经济税源。2014 年吉林省商业增值税实现82.3 亿元,占全国商业增值税总额的比重仅为1.4%,居全国第25 位;增速为-13.4%,比全国均值低14.2 个百分点,居全国第30 位,仅高于内蒙古自治区。
(六)吉林省招商引资的政策和环境优势不明显,经济和税收缺乏新的增长点。吉林省仅延边州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对东北老工业基地、长吉图先导区、珲春国际合作区等重大开放合作平台并没有赋予真正意义上的税收优惠,加之地理区位和投资环境的优势不明显,缺乏对省外企业和资金的吸引力,全民创业热情还不够高,全省经济和税收缺乏新的增长点。近年来新落户吉林省且税收贡献较大的企业并不多,在近5 年吉林省新办企业中,年纳税额最多的企业2014年实现的国税收入也仅有1.6 亿元。吉林省拥有存活年限较长的私营企业户数较少,且多数处于产业链的低端,创新和增值能力不强,2014 年吉林省私营企业实现税收仅占全国私营企业实现税收总额的0.7%,占吉林省税收总额比重仅为全国均值的69.1%。同时,由于吉林省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仅适用于外埠企业来吉林省投资的增量部分,省内企业扩大再生产而做大存量的积极性不高,一些省内重点企业鉴于外省给予的更加优惠的政策,纷纷到外省设立分支机构甚至是独立法人企业,其省内分支机构的产销量和实现税收逐年下滑。
(七)吉林省总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一些在省内实现的税收被拿到总部所在地缴纳。受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限制,金融保险等跨地区经营的企业集团大都将其总部或者会计核算地设在发达地区,其在各省的分支机构实现的增加值统计在各省GDP 中,而其实现的企业所得税集中在总部所在地汇总缴纳。截至2014 年底,将总机构设在吉林省的企业仅有98 户,全年在省内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81 亿元,在省外缴纳企业所得税6.4 亿元;而将分支机构设在吉林省的企业有988 户,其实现的企业所得税中,有15 户分支机构(国有商业和政策性银行、投资、邮政、电力、石油企业)实现的约40 亿元企业所得税全额上缴中央,其余973 户分支机构实现的企业所得税50%拿到总部所在地缴纳,另外50%则根据营业收入等所占比重参与分享,2014 年这些分支机构仅在吉林省缴纳企业所得税64 亿元,约有80 亿元在吉林省实现的企业所得税被拿到总机构所在地汇总缴纳。②数据来源于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简称“CTAIS”)。
(八)吉林省税收收入过度依赖个别地区、个别行业和个别企业,突出的结构性矛盾导致税收抵御市场冲击的能力较弱。从2014 年吉林省GDP 分地区占全省比重来看,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白城市、延边州、松原市和长山山保护开发区分别占35.1%、17.8%、8.4%、5.0%、7.0%、4.7%、4.8%、5.9%、11.3%和0.2%,而税收收入占比分别为62.6%、12.0%、3.5%、1.4%、4.2%、2.7%、2.5%、6.5%、4.4%和0.2%,仅长春市22.9%的宏观税负高于全省均值,延边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吉林市、通化市、白山市的宏观税负分别为14.1%、11.4%、8.7%、7.7%、7.5%,白城市、四平市、松原市、辽源市的宏观税负分别为6.7%、5.4%、4.9%、3.6%。从国税收入分重点行业占全省比重来看,汽车制造业占42.6%,批发业、烟草制品业、石油加工和炼焦业分别占8.9%、7.4%和7.0%,医药制造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货币金融服务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零售业、铁路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分别占3.3%、3.1%、2.9%、2.7%、2.3%、2.1%,十大行业合计占82.3%。从国税收入分重点企业占全省比重来看,一汽大众公司占32.2%,一汽大众销售公司、长春一汽丰越公司、一汽轿车公司分别占3.7%、3.3%、1.5%,吉林烟草工业公司、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分别占6.5%、6.0%,吉林油田公司、长春轨道客车公司、四平卷烟厂、吉林银行分别占1.9%、1.9%、1.0%和0.6%,10 户企业合计占58.6%。吉林省税收入过度依赖一个地区即长春市、一个行业即汽车制造业、一户企业即一汽大众公司,这种过度依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结构性矛盾,导致吉林省税收抵御市场冲击的能力较弱。2014 年长春市实现国税收入增速为8.4%,比上年下降16.9 个百分点;汽车制造业实现国税收入增速为5.0%,比上年下降25.2 个百分点;一汽大众公司实现国税收入增速为1.8%,比上年下降33.2 个百分点,直接导致全省国税收入增速大幅下降。
三、经济新常态下提高吉林省经济对税收贡献率的相关建议
当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面临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加之优化经济结构、去杠杆化和去产能化的力度加大,经济增速已经从10%左右的高速增长转向7%左右的中高速增长。特别是吉林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之一,受产业结构不优、创新能力不强、经济活力不足等因素的制约,出现了经济增长放缓的“新东北现象”,面临的经济下行压力更大。必须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抓住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两个关键,通过深化改革激发和释放吉林省蕴藏的巨大活力,打造经济升级版,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不断提高吉林省经济对税收的贡献率,努力实现从经济到税收的良性循环。
(一)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信息咨询、软件开发、城市公用、房地产、金融保险、旅游会展等现代服务业,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壮大新业态新产业,实现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大融合、双拉动。扶持省内电子商务、物流企业和第三方电商平台加快发展,推动大型商业企业开办电商销售平台和网络,鼓励本省居民在本地电商企业和电商平台购买商品。培育龙头企业,打造知名品牌,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全城市服务功能,拓展第三产业发展空间。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高社会保障和中等收入者收入水平,增强消费信心,拓宽消费领域,鼓励居民在文化娱乐、休闲旅游、信息技术、新型养老等方面消费,形成有效持续的消费热点,提升第三产业发展水平和创造税收的能力。
(二)打造主导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推进传统工业升级改造。推进吉林省西部生态经济区、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建设,在科技创新、精深加工、高端带动、延伸链条、扩大产能等方面下功夫,努力形成各区域、各产业、各行业竞相发展、多业支撑的新格局,尽快扭转吉林省经济和税收过度依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局面,增强吉林省经济和税收抵御市场冲击的能力。推进传统产业的高新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围绕产业链上下延伸,促进产业集群配套协作,形成持续的产业联动效应,把要素资源引导和配置到扩张存量、优化结构、培育新的增长点上来,尽快形成推动经济发展新的主导力量。打造医药制造业等新兴产业集群,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形成集聚引导和带动效应。
(三)强化先进技术研发和应用,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加速向企业集聚,抢占产业链的高端和市场的终端,用先进技术占领高端市场。加大对核心技术的攻关力度,着力在吉林省打造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鼓励国家有关科研机构来吉林省设立重点实验室,加大对省内重点高校的资助力度,扶持其成为吸引凝聚高端人才的品牌基地。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组建产、学、研战略联盟,共同致力于项目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农产品深加工技术革新,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附加值,真正把吉林省的粮食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优势。
(四)发展民营经济和外向型经济,培植新的经济和税收增长点。充分运用国家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鼓励全民创业,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新兴产业,使民营经济成为吉林省经济和税收新的增长极。提升吉林省对外开放水平,全面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战略,发挥吉林省在东北亚区域的地缘优势和区位优势,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利用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平台,促进经贸洽谈,吸引外商投资。把握中俄联合建设扎鲁比诺万能海港项目、中朝共同开发罗先经贸区项目契机,推进“借港出海”。发挥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作用,促进保税物流和国际转口贸易发展,全方位扩大开放合作,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促进海关代征进口税收稳步增长。
(五)科学引导招商引资,不断增加税收收入。统筹考虑招商引资企业在发展经济、解决就业、带动消费、增加税收等方面的贡献程度,更加关注企业的经营项目、核算方式、纳税税种等因素,重点引进对吉林省税收贡献率大的企业,有效避免“招商引资不产税”的问题。重点引进有自主知识产权、附加值高、盈利能力强、存续期长的大型企业,增强企业的稳定性,不断增加企业实现的税收;重点引进生产型出口企业,通过免抵税款在国库的调增,增加地方税收收入;重点引进大型的采购本地产品的商贸型出口企业,既促进本地供货企业增加销售收入和增值税收入,又提高大型商贸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所得税收入;重点引进非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提高其市场占有份额,不断扩大收入规模。针对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应出台扶持措施,鼓励企业自身孵化和发展壮大。
(六)推进总部经济,发挥集聚作用。充分发挥总部经济的外溢效应,有效利用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等开放合作平台,根据吉林省现有汽车、轨道客车、医药、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优势,积极发展有特色的总部经济,促进产业集聚。坚持培育总部与引进总部相结合,对全省总部经济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发展领域、建设项目等进行科学论证和统一规划,把发展总部经济与提升产业竞争能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结合起来。建设高端服务业总部相对集中、高新技术产业总部与产业园区紧密结合的总部企业集聚基地,加快总部楼宇的开发建设和功能改造,吸引各类总部企业入驻发展。鼓励吉林省企业将扩大再生产投资留在省内,从而把能引进来的增量尽力引进来,把应留住的存量全力留下来,最大限度地增加吉林省经济和税收规模。
(七)加强税收征管,减少税收流失。建立财税部门主导,统计、发改、工信、商务、住建、国土、金融、海关、卫生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全面掌握纳税人相关涉税信息,实施协税护税和纳税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全面清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构建税收风险管理体系,科学识别和确定风险等级,对税收风险进行有效预警和应对,着力提高纳税遵从度。加强对新业态、新产品、新商业模式的税收征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减少税收流失。适应我国加快税制改革步伐、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的新形势,切实加强对直接税的税收征管,提升经济存量对税收收入的贡献率,使吉林省税收增长更具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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