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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篇》篇名非荀况自题考

2015-04-10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成都610066

关键词:篇名

邓 稳(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成都610066)

《赋篇》篇名非荀况自题考

邓 稳
(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成都610066)

摘要:把传世本《孙子》与银雀山汉墓竹简本《孙子》篇名相校,发现传世本《孙子》篇名多加一个“篇”字,绾合出土秦汉简帛篇名、标题的形式,则先秦书籍体例不以“篇”字名篇。因此,《赋篇》篇名之“篇”字不可能是荀况亲题。根据《荀子》一书编撰体例,结合赋体文学形成史,《赋篇》篇名当为刘向写定《荀卿新书》时所代题。

关键词:《赋篇》;篇名;荀况;亲题;代题

历代古书辨伪都集中在内容上,常常置篇名不顾。孔子曾说“必也正名乎”[1]280,《荀子·赋篇》所载作品虽自来无人怀疑,但其篇名却涉及一桩有关赋史的学术公案。《汉书·艺文志·诗赋略》载“孙卿赋十篇”[2]1750,其序云:“春秋之后,周道寖坏……贤人失志之赋作矣。大儒孙卿及楚臣屈原离谗忧国,皆作赋以风,咸有恻隐古诗之义。”[2]1756荀卿晚出于屈原,其名排在屈原之前以尊重“大儒”,且亦暗指荀卿为赋的创始者。《文心雕龙·诠赋篇》进一步申明此意:“荀况《礼》《智》,宋玉《风》《钓》,爰赐名号,与诗画境,六义附庸,蔚成大国。”[3]134《玉海》卷五十九注荀卿赋云:“《汉志》:‘荀卿赋十篇。’今其存者《成相》、《佹诗》并《赋篇》而十。《赋篇》曰《礼》、曰《知》、曰《蚕》、曰《箴》、曰《云》。”[4]1131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云:“谓荀、宋所造,始以赋名。”[3]139詹锳也认为:“这是说赋至此始自立名目,显然与诗划分界限。”[5]277考诸历史,自古迄今的赋学研究者皆认为《赋篇》是荀况亲定的篇名,并以此作为荀况是赋体开创者的证据。笔者以为《赋篇》篇名绝非荀况亲定,详论如下。

一 先秦典籍不以“篇”字名篇

《荀子》,战国荀况撰。荀况,又称荀卿,汉人又称孙卿,《汉书·艺文志》颜师古注云:“本曰荀卿,避宣帝讳,故曰孙。”[2]1728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七驳之:“《楚元王传》孙卿,师古曰:‘荀况,汉以避宣帝讳改之。’按汉人不避嫌名,荀之为孙,如孟卯之为芒卯,司徒之为申徒,语音之转也。”[6]2027-2028后经谢墉《荀子笺释》、胡元仪《郇卿别传考异》、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申发,遂成定论[7]519-521。以此可知,三名实指一人。今本《荀子》最早母本为北宋吕夏卿熙宁中所刊大字宋本,惜已不见。卢文弨据朱文游藏影钞吕夏卿本合元明本校刊行世,王先谦《荀子集解》据此本加以精校,遂大行于世。今所见最早的《荀子》版本是宋人唐仲友刊刻的台州本,王先谦以为此本“即依吕本重刻”,“在今日,为希见之本”[8]1。刘向《孙卿书录》称《荀卿新书》“定著三十二篇”[9]482。今传诸本所载三十二篇篇名皆全部相同,其篇名形式为“□□+篇”,如“劝学篇”、“修身篇”、“赋篇”等等。这种以“篇”字命名的方式在先秦,或汉初存在吗?俞樾《九九销夏录》对章名的推测,可供参考:

古书但有篇名,如《书》之《尧典》、《舜典》,《诗》之《关雎》、《葛覃》,皆篇名也;《礼记·乐记》一篇分十一篇,亦是篇名。惟《孝

经》有《开宗明义章》、《天子章》、《诸侯章》等名,则是每章各有章名,他经所无。故学者疑《孝经》为伪书,不为无见。[10]卷五,1

历代学者皆以“《孝经》者,孔子为曾子陈孝道也”[2]1719,判定《孝经》的作者为孔子,即应成书于春秋末期。俞樾认为既然先秦典籍只有篇名而没有章名,那么由今所传《孝经》有章名怀疑该书并不是先秦书籍原貌。钱玄同认可俞樾的判定,其《重论经今古文学问题》对《孝经》章名的出现时间又有所推定:

俞氏所疑固有道理,然尚未尽也。《开宗明义》等章名,始见于郑玄注本,邢昺、严可均、皮锡瑞皆如此说,故章名非西汉时所固有。[11]

《十三经注疏》本《孝经注疏》题“开宗明义章”,钱玄同只引“开宗明义”,而不引“开宗明义章”为章名,可见前人对“篇”、“章”两字在篇名、章名中的关系不甚注意。俞樾虽承认《孝经》“每章各有章名”,不与他经体例相同,其实也未注意“篇”、“章”在篇名、章名中的存在情况。由此可知,先秦典籍虽已出现篇名,但篇名是否出现“篇”字以及何时出现、出现原因等比较具体而重要的书籍史问题,前贤囿于所见秦、汉传本实物的限制,并没有作出任何有意义的探讨。

(一)今本《孙子》篇名有“篇”字

《四库全书总目》称兵书“其最古者,当以《孙子》、《吴子》、《司马法》为本”[12]835。考《汉书·艺文志·兵书略》有“《吴孙子兵法》八十二篇。《图》九卷”[2]1756;“《齐孙子》八十九篇。《图》四卷”[2]1757。《齐孙子》兵法,《隋书·经籍志》不载,可见失传已久。《吴孙子兵法》曾经刘向校订,今尚有《孙子书录》佚文。《北堂书钞》卷一百四载:“刘向《别录》云:(《孙子》书)以杀青简,编以缥丝绳。”[13]399但今所传本只有十三篇,《史记·孙子列传》载:孙武“以兵法见于吴王阖闾。阖闾曰:‘子之十三篇,吾尽观之矣。’”[14]2161曹操《孙子兵法序》云:“孙子者,齐人也,名武,为吴王阖闾作兵法一十三篇。”[15]1263章学诚《校雠通义》卷三云:“十三篇之自为一书,在阖闾时已然。”[16]47文登、毕以珣《孙子叙录》经过考证也赞同曹操的说法:“故魏武云为吴王阖闾作之,其言信矣。”[17]4显然,《孙子》兵法十三篇应为先秦著作。今传宋刻本《十一家注孙子》篇名皆为“□□+篇”的形式,如“计篇”、“作战篇”、“形篇”、“势篇”等等[18]。孙星衍、吴人骥据道藏本校定的《孙子十家注》亦以“□□+篇”的形式名篇。唯有《续古逸丛书》影宋刻武经七书本《孙子》无“篇”字,篇名为“□□第一”、“□□第二”,如“始计第一”、“作战第二”。细查此本篇名,凡《十一家注孙子》篇名只一字者(“篇”字除外)皆加字成为双字篇名,如“计篇”只有一“计”字,此本加字为“始计”,“形篇”之“形”加字为“军形”,“势篇”之“势”加字为“兵势”①。此本未有任何注释,揣其用意,多为从简、顺口而对篇名有所删改。因此,今本《孙子》篇名的“篇”字是否为先秦人所著,需要以出土文献来检验。

(二)竹简本《孙子》篇名无“篇”字

1972年4月,山东省博物馆和临沂文物组在临沂银雀山一号和二号汉墓里发掘出大批竹简,“其中包括《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六韬》、《尉缭子》、《晏子》等先秦古籍以及西汉武帝时的《元光元年历谱》等”[19]1。吴九龙、毕宝启《山东临沂西汉墓发现〈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等竹简的简报》认为:

《孙子兵法》(图版四:30-41)已整理出一百另五枚,十三篇都有文字保存,其已发现的篇名和《宋本十一家注孙子》版本相同。[20]

出土的《孙子兵法》、《孙膑兵法》是发掘者、整理者所题,其写定年代在汉文帝至武帝初年②。《汉书·艺文志·兵书叙》载汉初对兵书有过整理:“汉兴,张良、韩信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删去要用,定著三十五家。”[2]1762-1763经过整理的兵书篇名,格式比较规范,今观出土竹简本《孙子》兵法,除正文有篇名外,还用木牍集中书写篇名,或即为整理后的传抄本。《孙子兵法》竹简相片所存篇名有:第九简背面题“作战”,第二八简背面题“刑”(通形),第四七简背面题“埶”(通势),第五三简背面题“实虚”、第一三五简背面题“火攻”[19]《孙子兵法》图版,3-23。除文中篇题外,银雀山汉墓还出土了两块木椟,其中一块“腰部尚有残存的系绳(见摹本第122页)。这种木牍疑是捆在简册书帙外面的题签”[19]6;另一块是《孙子兵法》的篇题,“这些木牍大都残碎,《孙子兵法》篇题就由六块碎片拼成。木牍上所记似为十三篇篇名,分列三排,第三排分五行,第二排似亦分五行,第一排残缺过甚,情况不明。第二排第二行和第三排第五行都记有数字,第二排第三行篇名上有黑圆点。

似木牍原分《孙子兵法》十三篇为两个部分,此牍第一排及第二排的第一、二行记第一部份的篇名及字数总计,第二排后三行和第三排记第二部份篇名及字数统计”[19]《释文注释》,29。木牍上完整的篇名有一个与竹简正文简背篇名吻合,即“埶”;有两个残缺篇名据空格和墨迹位置,可判定与竹简已见篇题应当吻合,即“实□”(应与第五三简背面“实虚”吻合)、“火□”(应与第一三五简背面“火攻”吻合)③。由此可知木牍篇名确为竹简《孙子》篇名。另有木牍上两个完整篇名“九地”、“用间”与今所见《孙子》篇名相同,有一“行□”篇名应与今本《行军篇》相吻合,有一“军□”篇名应与今本《军争篇》相吻合,有一“□刑”(刑,通形)篇名应与今本《地形篇》相吻合;木牍上除了第一排有两个残缺篇名不知外,只有一个完整的“七埶”篇名与今本篇名不合,且因竹简亡佚,不知其具体内容。因此,竹简与木牍所见十个篇名与今本《孙子》篇名完全相同,另两个空缺篇名可能相同,只有“七埶”一个篇名与今本不同。据《银雀山汉墓竹简》相片和释定的《孙子兵法》内容而言④,虽遣词用语与今本略有出入,但其传承与对应关系无庸置疑。这种从先秦至今没有散佚过的典籍对研究篇名的发展史弥足珍贵。我们认真核对竹简本《孙子》与今本《孙子》的篇名就会发现,说二者相同只是就其篇名与正文相关表示实义的词语而言。实际上,今本《孙子》十三个篇名与竹简本相较,都加了一个“篇”字,即竹简本篇名皆是“□”,或“□□”,今本则为“□+篇”、“□□+篇”。我们是否可以由此推定:先秦至汉初、汉武帝初年时,古籍篇名都无“篇”字?

(三)简帛篇题初无“篇”字及其原因

随着出土简帛数量的增加,古籍篇名的研究也逐渐深入。林清源《简牍帛书标题格式研究》除了西北边塞部分散乱、格式一致的部分标题有选择性地收取外,囊括了当时所见的全部简帛文献,最终形成《简牍帛书标题语汇编》、《简牍帛书尚待核验标题语汇编》两个附录。林清源自言第一个附录的收录原则是“本附录所收简牍帛书标题语料,仅限于已有照片或摹文可以核对,而且简册编次已经大致复原者,共得七百零九条标题语”[21]11,而这些标题语除了两个不算标题的“上扁”、“下扁”外(详释见下文),无一个有“篇”字、“章”字。第二个附录的收录原则是“本附录所收简牍帛书标题语料,为照片或摹文尚未公布者,或简册编次尚未大致复原者,共得二百一十八条标题语”[21]11,无一个有“篇”字、“章”字。由此可知,今本《荀子》篇名中的“篇”字皆是后人所加,决非先秦作者自题,也并非汉初编者所题。

至于先秦文献为什么不用“篇”、“章”构成篇名、章名,可略作探析。笔者以为战国、秦汉之际,时人已有篇、章的概念,如《论语》载孔子言:“《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1]21这里的“三百”,实是“三百篇”的简称。《尚书·盘庚》云:“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民咨胥怨。作《盘庚》三篇。”[22]168《尚书》成书可能在春秋战国,“作《盘庚》三篇”也明显是编撰者的话,但其时最迟应在战国。银雀山汉简《孙子兵法》亦曾两次提到“十三扁”,一为第二一五简“若□十三扁(篇)所……”,一为第二一六简“[十]三扁(篇)所明道言功也”[19]图版,21;《释文注释》,35。可见,“篇”的概念至迟在战国已经形成。不过,此时的“篇”字往往还指某书的一部分,类似于后来的分卷,如《庄子》有内篇、外篇、杂篇之分,《淮南子》亦有内篇、外篇之分。这种分法应较晚,但在西汉已有。即上文《简牍帛书标题语汇编》所列银雀山汉简另一木牍上的“上扁”、“下扁”两词似亦应如此解释。今察该木牍“上面抄列《守法》、《要言》、《库法》、《王兵》、《市法》、《守令》、《李法》、《王法》、《委法》、《田法》、《兵令》及《上篇》、《下篇》等十三个篇题”[19]《银雀山汉墓竹简情况简介》,6,“上篇”、“下篇”的具体内容未有出土竹简可资参证,《编辑说明》认为:“由于简本《六韬》的简式和书体都与篇题木牍的《守法》、《守令》等篇幅相类,我们怀疑《上篇》、《下篇》就是指的简本《六韬》。目前整理出的简本《六韬》的字数已在四千以上,可见原本篇幅相当大,当时可能因此把它析为两篇,即以《上篇》、《下篇》名之。”[19]10还有因为一篇内容太多而分为上下篇的情况,《后汉书·桓谭传》注引《东观记》:“光武读之(指《新论》),勅言卷大,令皆别为上下,凡二十九篇。”[23]961唐代李贤等注云:“《新论》一曰《本造》,二《王霸》,三《求辅》,四《言体》,五《见征》,六《谴非》,七《启寤》,八《袪蔽》,九《正经》,十《识通》,十一《离事》,十二《道赋》,十三《辨惑》,十四《述策》,十五《闵友》,十六《琴道》。《本造》、《述策》、《闵友》、《琴道》各一篇,余并有上下。”[23]961《新论》原本十六

篇,除四篇未分上、下外,其余十二篇各分上、下两篇,共计二十八篇,或有自叙一篇⑤,故总计“凡二十九篇”。当然,木牍的“上篇”、“下篇”无论是上列哪种情况,都不是与有内容意义的篇题(如“劝学”、“赋”)搭配的篇名,而只是指篇幅大小的存在状况⑥。

虽然先秦已经存在篇的概念,但却不会把“篇”字写入篇名,笔者以为主要原因是:竹简、帛书用空格⑦、墨团区分了篇、章,故完全不用写出“篇”、“章”等字眼。今以《银雀山汉墓竹简(壹)》与《马王堆汉墓帛书(壹)》为例,略作说明。(1)简帛用空格与字数统计分别篇章。先秦竹简多为一篇一卷,此时用单简书写篇题,篇的形式清晰。《银雀山汉墓竹简(壹)》第三三六简背面第一道编绳下题“八阵”,题后空白,这是为了便于从最后一支简内卷后,把背面的篇题卷在外面以便查寻[19]《孙膑兵法》图版,34。为了防止竹简散佚,一般需要在篇末计上一篇字数,如《八阵》篇末三四二简于篇末正文分开相当距离题“二百一十四”[19]《孙膑兵法》图版,34,表示《八阵》一篇共有字数二百一十四字。如果两篇写于一卷竹简,则第二篇篇首简背面不用题篇名,只需在篇末与正文隔开处书写篇题及字数,如《八阵》篇后所接《地葆》篇,即于末简三四八题篇名“地葆”与字数“二百”[19]《孙膑兵法》图版,35。(2)简帛用大小不一的黑点“•”与长度不等的“■”分别篇章。银雀山汉简《孙膑兵法》之《势备》、《行篡》、《杀士》等篇首简简头(第一道编绳上)皆用“•”提示分篇⑧。《晏子》则用小黑点“•”分章,如《银雀山汉墓竹简》五二八简简首标“•”,注云:“此章在传本中为《内篇谏上》第三章。”[19]《释文注释》,87《马王堆汉墓帛书(壹)》中之《老子》乙本卷前写《经法》一书,共有《道法》、《国次》等九篇,每篇正文空格后书写篇名;下一篇正文不提行书写,在上篇篇名后空格用“■”提示此下为另一篇;最后写上九篇总名和字数:“经法 凡五千”[24]老子乙本图版,77行下。当然也有在每篇顶端用“■”分篇的例子,如乙本《老子》之《道》篇于帛书朱丝栏上用一长“■”提示分篇,并在末尾写上篇名与字数:

道 二千四百廿六。[24]老子乙本图版,252行下

总之,先秦至汉初,简帛皆习惯用符号分隔篇、章,并用与字数总计相配合的形式避免篇、章在流传中可能产生错简问题,故其不需要以“篇”、“章”二字混入篇名。因此,可以论定《荀子》各篇篇名之“篇”字不为荀子亲题。有学者以为先秦作者自题篇名用“篇”字表示特殊意义:“所谓《成相篇》的‘篇’字,即如其余三十篇同样意义,含有圣贤大道的暗示。”[25]88实为不明先秦书籍体例的过度阐释。

二 《赋篇》篇名不是荀况所题

由先秦典籍不以“篇”字名篇的书籍体例,可证《赋篇》篇名之“篇”字不为荀况所题。那么,荀况可能题篇名为“赋”吗?今再以《荀子》一书的编撰体例、赋体文学形成史考论《赋篇》篇名不为荀况亲题。

(一)《荀子》书中的非荀况亲题篇名

今本《荀子》至少经过两次较大的删改、编撰:第一次在西汉末年,刘向“所校雠中孙卿书凡三百二十二篇,以相校,除复重二百九十篇,定著三十二篇”[9]482,名为《荀卿新书》,成为现传本子的母本;第二次在唐代,杨倞《荀子注序》自道:“以文字烦多,故分旧十二卷三十二篇为二十卷,又改《荀卿新书》为《荀子》。其篇第亦颇有移易,使以类相从云。”[9]266杨倞所见刘向《荀子》传本后附《孙卿书录》,《孙卿书录》所载刘向《荀卿新书》篇目与今本不同。今先录《荀卿新书》原篇次,于后面括号标上杨倞的篇次,以供参照:

《劝学篇第一》(同);《修身篇第二》(同);《不苟篇第三》(同);《荣辱篇第四》(同);《非相篇第五》(同);《非十二子篇第六》(同);《仲尼篇第七》(同);《成相篇第八》(第二十五);《儒效篇第九》(第八);《王制篇第十》(第九);《富国篇第十一》(第十);《王霸篇第十二》(第十一);《君道篇第十三》(第十二);《臣道篇第十四》(第十三);《致仕篇第十五》(第十四);《议兵篇第十六》(第十五);《强国篇第十七》(第十六);《天论篇第十九》(第十七);《正论篇第十九》(第十八);《乐论篇第二十》(第二十);《解蔽篇第二十一》(第二十一);《正名篇第二十二》(第二十二);《礼论篇第二十三》(第十九);《宥坐篇第二十四》(第二十八);《子道篇第二十五》(第二十九);《性恶篇第二十六》(第二十三);《法行篇第二十七》(第三十);《哀公篇第二十八》(第三十一);《大略篇第二十九》(第二十七);《尧问篇第三十》(第三十二);《君子篇第三十一》(第二十四);《赋

篇第三十二》(第二十六)。[9]481-482

杨倞在《宥坐篇》题下论及《宥坐篇》、《法行篇》、《哀公篇》、《尧问篇》置后是因为“此以下皆荀卿及弟子所引记传杂事,故总推之于末”[9]466,又论《大略篇》置后是因为“此篇盖弟子杂录荀卿之语”[9]453,即并非荀卿自作。杨倞《成相篇》解题说:“以初发语名篇,……故下云‘讬于成相’以喻意。《汉书·艺文志》谓之《成相杂辞》,盖亦赋之流也。”[9]445《赋篇》紧接《成相篇》后共为一组,置于以上五篇之前,《荀子》其它篇目之后,概因为《赋篇》与荀子其他阐发儒家思想的文章有所区别。王先谦《荀子集解·成相篇》杨倞注还有“旧第八,今以是荀卿杂语故降在下”[8]304一句,指出篇目变改是因其为“杂语”,此为《古逸丛书》影宋台州本《荀子》所佚。杨筠如《关于〈荀子〉本书的考证》在论《荀子》一书各篇体裁的差异时认为:“最奇怪的是杂有《成相》《赋篇》全篇的有韵之文,《赋篇》附在《荀子》末尾,虽另见于《汉书·艺文志》,还可拿互著之说来解释。《成相》一篇,旧次在第八,为甚么会用韵文?这明明已是《汉书·艺文志》中间汉人的《成相杂辞》,与《荀子》毫不相干的东西。这都是可由行文体裁的差异,证明《荀子》中间有许多不是原书。”[26]134《成相篇》是荀卿作,还是汉人作,没有更多证据,自应缺而不论。考杨倞将《成相篇第八》调整为《成相篇第二十五》,与《赋篇第二十六》并列,确有文体上的考虑。由此可知,杨倞“以类相从”的篇次调整原则:首列荀卿自作形同“诸子之言”,实则“羽翼六经,增光孔氏”[9]265的二十四篇;次列荀卿自作“杂语”两篇(《成相篇》《赋篇》);再列弟子杂录的荀卿语一篇;最后为荀卿及弟子所引的记传杂事四篇。因为在《吕氏春秋》之前,先秦典籍未有作者自定著作集子的实例,由这一编排原则可知,杨倞以为今本《荀子》中的《大略篇》、《宥坐篇》、《法行篇》、《哀公篇》、《尧问篇》并非荀卿自作,因此五篇的篇名也不应是荀卿自题。这一结论也为历代学者所公认⑨[26]。《成相篇》以“初发语名篇”与先秦文献名篇通例相合,学者又多以为荀卿自作,其为荀卿自题尚合乎情理。《赋篇》正文无“赋”字而篇题突然出现“赋”字的名篇方式在先秦典籍中绝无仅有,真为荀卿自题吗?

(二)刘向“删除复重”与《荀子》篇名的著定

刘向、杨倞之所以要“定著三十二篇”,或有大幅度进行篇次调整的必要,实与先秦典籍著书者未有自定成书的习惯相关。因未能自定成书,古书多单篇流行,《孟子》、《庄子》、《韩非子》等诸子书皆为门人弟子或后学编次而成,余嘉锡《古书通例》专列“古书多无大题,后世乃以人名其书”条加以论述[27]213。《汉书·贾谊传》云:“凡所著书五十八篇。”[2]2265《汉书·董仲舒传》云:“仲舒所著,……凡百二十三篇,而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蕃露》、《清明》、《竹林》之属,复数十篇,十余万言,皆传于后世。”[2]2525-2526《汉书》举诸家著书只说著若干篇若干言,未写所著书名,“盖其书本无大题,后人始以人名名之也”[27]214。《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载荀卿“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著数万言而卒”[14]2348,不仅说明荀卿并未给自己所作题写书名,还表明至司马迁时荀卿所作文章尚未固定成书。既未自定成书,必无自定篇次的可能。汉初书写的《银雀山汉墓竹简》有两块木牍已列兵书篇目(尚无标明篇次的序号),上文已论这可能与汉初韩信、张良曾校定兵书有关。考大规模给先秦及汉初书籍定著篇目始于西汉晚期刘向、刘歆领衔的校书活动,即余嘉锡所言:“当时古书多篇卷单行,各本多寡不一。(刘)向乃合中外之书,除其重复,定著为若干篇,遂著其篇目以防散佚,且以见定本之与旧不同。”[28]25先秦简帛虽用空格或“•”、“■”两种符号与篇末字数统计的形式分别篇、章,提示篇章内容多少,但如有简脱帛残,其亡佚内容不能推知。刘向等用篇目、叙录的形式与书并行,正是对此一缺陷的弥补。1959年7月,甘肃武威县出土比较完整的九篇《仪礼》,其抄写年代应与刘向同时或稍晚⑩,可以揭示“西汉晚期的简册制度”[29]封页。考此时的书籍编辑极为完整:“简写经册,其上的笔墨之迹可分为三部分:一是经的本文,包括内外篇题、篇次、经、记(传)、章句号、重文号和篇末记字数;二是简末的页数;三是章句号、重文号以外的标号。第一部分是书手根据一个本子钞录的,第二部分是书手所编写的叶数,第三部分是经师诵习时所作的记号。”[29]61-62较之银雀山汉墓所出汉初《孙子兵法》、《孙膑兵法》等先秦、汉初简帛,增加了在书籍发展史上有重大意义的两种符号:一是篇次,一是简末的页数。考先秦文献,自我编著而形成一定体系的作品,始自吕不韦的《吕氏春秋》。《史记·吕不韦列传》云:“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著所闻,集论

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曰《吕氏春秋》。”[14]2510吕不韦把《八览》、《六论》、《十二纪》合称为《吕氏春秋》,每一览、论、纪都有特殊意义,构成一个完整、有序的体系。吕不韦著书时是否标“第一”、“第二”虽不得而知,但《十二纪》按春夏秋冬十二月令的时间排序,篇次自明。刘安著《要略》论《淮南子》内书二十篇之关系,亦见体系谨严。至司马迁以史家之眼光,又兼取吕、刘二人的编撰特点,作《太史公书序》论述篇名与篇次,则书籍之结构定矣。

《汉书·艺文志》杂家类列吕不韦著“《吕氏春秋》二十六篇”,刘安著“《淮南内》二十一篇”,《春秋》类列司马迁著“《太史公》百三十篇。十篇有录无书”[2]1741。三家自编之书历两千余年的劫难,或有散佚,但篇目结构古今无异,这正是因为自著自编且有篇目次序说明的缘故。反观刘向《孙卿书录》“所校雠中孙卿书,凡三百二十二篇,以相校除复重二百九十篇,定著三十二篇”,那么这“三百二十二篇”究竟有多少篇名?荀况究竟为自己的书只定著过三十二篇篇名,还是曾有过更多的篇名而被刘向合并?中孙卿书究竟是荀况定著的一个本子,还是原本无书,只是各种散篇的汇合?显然,三百二十二篇只能证明荀卿未能亲自著定《孙卿子》,或《荀子》一书。考刘向《战国策书录》云:“所校中《战国策》书,中书余卷……中书本号,或曰《国策》、或曰《国事》、或曰《短长》、或曰《事语》、或曰《长书》、或曰《修书》。臣向以为战国时,游士辅所用之国为之策谋,宜为《战国策》。”[30]1由此可知刘向所校并非一本书,而是一类中的几本书,因其性质相同合著为《战国策》。《战国策》一类书每本皆各有篇名,事异者篇名当异,事同者篇名不必相同,刘向校书不仅改定、自拟书名,还要把叙事、论理相近的数篇“删除复重”,定著为一篇,再据文意自拟篇名。据“中《战国策》书”推测,“中孙卿书”既然未言几种相异的荀卿书名,秦汉文献也未有编撰荀卿书的记载,则此时的荀卿书仍为单篇流传的可能极大⑪。因此,中孙卿书三百二十二篇中不仅有今本《荀子》篇名暂无可疑的前二十五篇(包括《成相》)的复重篇目,还应该有今本自《赋篇》以下七篇,包括前二十五篇与所在篇名不相合而拆开又可单独成为一篇的众多复重篇目。前人对《荀子》一书各篇内容驳杂的质疑可以为证。王先谦《荀子集解》在《致士篇》“得众动天,美意延年,诚信如神,夸诞逐魂”后引郝懿行语:“按四句一韵,文如箴铭,而与上下颇不相蒙,疑或它篇之误脱?”并自注云:“郝说是,今别为一条。”[8]173又于《王制篇》末尾注引卢文弨语:“篇末自‘具具而王’至此,文义浅杂,当是残脱之余,故不注耳。”[8]112在《王制篇》“序官”一节,王先谦更大胆指出:“按《乐论篇》云:‘其在《序官》也,曰:修宪命,审诛赏,禁淫声,以时顺修,使夷俗邪音不敢乱雅,太师之事也。’则《序官》是篇名,上文王者之人,王者之制度等语,及各篇分段首句类此者,疑皆篇名?应与下文离析,经传写杂乱,不可考矣。”[8]106由唐代杨倞不注《王制篇》末段,卢文弨、郝懿行疑《致士篇》有《荀子》它篇内容,到王先谦据《王制篇》、《乐论篇》疑两篇所言“序官”本为篇名推及《荀子》各篇分段首句类此者皆为篇名,恰好证明刘向所谓“删除复重”并不是指找出传世的两三篇题为《王制》的荀子文章,相互校勘时删除重复的部分,而是包括这样一个程序:把若干篇名不同,甚至未题篇名的篇章,根据内容的相近程度集合到一块,再删除相互论述重复的部分,最后定著为一个篇名。因此,今本《荀子》有荀况自著的篇名,也有为刘向所题的篇名,具体情况则要综合各种证据严密推证。由此理解,“中孙卿书三百二十二篇”被刘向定著为“三十二”篇的过程才能明晰。

(三)《赋篇》篇名不是荀况自题

荀子不但不可能题篇名为《赋篇》,而且也不可能题篇名为《赋》,这首先可由赋体文学发展历史予以说明。刘向引《传》语“不歌而诵谓之赋”[2]1755,表明赋最先只是称引、诵读诗篇的行为,先秦出土文献与汉初写定的先秦著作未有以“赋”为文体的名词用法。考前于荀况的屈原《悲回风》“窃赋诗之所明”[31]157、《大招》“投诗赋只”[31]221,宋玉《招魂》“同心赋些”[31]213,皆以“赋”为动词,但已主要用于诵吟自作的诗篇,与《左传》及先秦诸子“赋诗言志”时诵引《诗经》迥异。今传宋玉《高唐赋》、《神女赋》载楚襄王对宋玉说:“试为寡人赋之。”[32]265,267其中之赋也为动词用法。银雀山汉墓出土竹简有一篇以唐革(勒)、宋玉在楚襄王前论御马方法的文字,其形式与今传宋玉《大言赋》、《小言赋》极为相似,但简背篇题只为“唐革(勒)”⑫。经过一番研讨,学者一致认为这是宋玉所作赋⑬。但此赋由楚地传到山东时尚只题为“唐革(勒)”,不名“唐勒

赋”。司马迁《史记》方大量记载贾谊等以赋名篇的作品,尹湾汉墓所出成帝时书于竹简的《神乌傅(赋)》可为出土文献的佐证[33]《图版》132简,73;《释文》132简,150。由此可见,“赋”字从屈原、宋玉诗篇中的动词用法到汉代用作表示赋体的名词用法有一个逐渐演变、定型的过程。《汉书·艺文志·诗赋略》虽把《隐语》、《成相杂辞》列入赋略,实是根据以类相从的方式附入“不歌而诵”的赋类,其本名并不题为“赋”。考刘向虽称“屈原赋二十五篇”、“宋玉赋十六篇”[2]1747,其编撰《楚辞》时并未把屈、宋每篇作品篇名加上“赋”字⑭。荀况《礼》、《知》五篇实为隐语⑮,并不以“赋”名篇,刘向也未在《荀卿新书》中把《礼》、《知》等篇称为“礼赋”、“知赋”。当“赋”还未成为一种文体名的时候,绝不可能出现“赋”这个形同赋集的篇名。

《荀子·赋篇》实是刘向合内容相近的几篇韵文,经“删除复重”后定著篇名时所题。《汉书·艺文志》可以追溯至刘向《别录》,其《诗赋略》载“孙卿赋十篇”,即应认为刘向辑有荀子所作的十篇韵文。今本《荀子》只有《赋篇》一篇,若把《赋篇》、《成相篇》各看作一篇,荀卿另外八篇则无可寻觅。考其实情,自然应把《赋篇》看成若干篇。《诗赋略》称“成相杂辞十一篇”[2]1753,可知题为《成相》也未必只能看作一篇,所以《成相篇》也可分为若干篇。历代学者大都这样认为⑯。因此,刘向所见“中孙卿书”,应是《礼》、《知》、《云》、《蚕》、《箴》、《佹诗》各自为篇,各有篇名。既各有篇名,荀子又无考虑成书篇数、体例的限制,自然不会再为六篇韵文另起一个大标题“赋”。张小平《荀子〈赋篇〉的真伪问题及研究》指出《赋篇》不是荀子自题,“显然荀子就不是‘以赋名篇’的始祖,也不是赋体之始祖”,颇具卓识;但他根据《诗赋略》“○○赋○篇”的书写格式揣测《赋篇》的命名之由:“本来的书写格式是‘荀卿赋○篇’,由于古代没有标点符号,行文一错讹,就成了‘荀卿赋篇’的格式,后人沿用不疑,一经标点,就成了‘荀子《赋篇》’”[34],则略嫌证据不足。首先,刘向时书籍体例已经形成,刘向定著《荀子》三十二篇,每篇必然有一个固定篇名,不会像《诗赋略》那样把篇名题作“荀卿赋○篇”的形式,也就不可能因为行文错讹而误为《赋篇》。其次,今所见最早《荀子》为宋本,而宋本与唐代杨倞注本一脉相承,中间不会有大的讹误。由杨倞《荀子注序》云:“独《荀子》未有注解,亦复编简烂脱,传写谬误。”[9]265可推论《荀子》一书在汉代及魏晋南北朝传播较少。因为少有传播,后人以注解相乱正文的情况也相对较少,所以杨倞所见本子虽有讹误,实应和刘向著定的本子比较接近。杨倞《荀子》注本所附刘向《孙卿书录》载有《荀卿新书》的篇名与次序,这些篇名和篇次现在还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怀疑,自当认为是刘向亲定。因此,《赋篇》的篇名可推论最早为刘向所题。综观现代诸家对《赋篇》的解读,唯有叶幼明《辞赋通论》的怀疑性推测较近实情:

《荀子》书中虽有《赋篇》,但就全篇看,明显地分为两个部分,前面的《礼》、《知》、《云》、《蚕》、《箴》5篇与《佹诗》、《小歌》,无论是思想内容还是艺术风格都很不一样,显然是《荀子》书的编者,将收集到的这7篇短小的韵文编在一起,以其皆为不歌而诵,而统名之曰赋,其《赋篇》之名恐非荀子自命,故不可以作为以赋名篇之始。[35]68

综上所述,先秦不可能产生由“篇”字组成的篇题,在以赋名篇的赋文体未正式形成之前,也不可能形成类似赋集的“赋”篇篇名。《汉书·艺文志》所言“孙卿赋十篇”只是刘向在赋体文学形成以后,根据“不歌而颂谓之赋”的形式特点追溯源流时搜辑所得。这些作品在刘向以后,曾被编入《荀况集》流传至唐代,因无甚意义,终致亡佚;而被刘向合并为《赋篇》、《成相篇》后,借《荀卿新书》(今本《荀子》)才流传至今。至于后代部分赋集与研究著作,如康熙御赐编撰的《历代赋汇》等书将《赋篇》中的五篇变为《礼赋》[36]5册,773、《知赋》[36]5册,534、《云赋》[36]1册,593、《蚕赋》[36]5册,773、《箴赋》[36]6册,824、《讽赋》[36]12册,728,用赋体文学的篇名形式强使荀卿“作赋”,涉及文学批评的问题,需另撰文作解。

注释:

①《孙子》(《续古逸丛书》影《宋刻武经七书》本,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卷上,三个篇名凡两见,一为《武经七书总目录》载“始计”、“军刑”、“兵势”;一为卷上正文,作“始计”、“军形”、“兵势”,分见第1a、4a、4b页。

②《银雀山汉墓竹简情况简介》认为:“所出竹书的字体属于早期隶书,估计是文、景至武帝初期这段时间内抄写成的。”见:银

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银雀山汉墓竹简(壹)》,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5页。

③“火□”因为“□”处有残笔保留,释文尚有两种推测:《银雀山汉墓竹简》(壹)所载《释文注释》认为,“火□”可能是“火攻”异名(第25页);李学勤《〈孙子〉篇题木牍与佚文》认为应释为“火阵”,当是《孙子》佚文(《简帛佚籍与学术史》,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49-351页)。

④《银雀山汉墓竹简(壹)》之《编辑说明》指出:“现在整理出的竹书《孙子》十三篇残简共存二千七百余字,今本十三篇的文字,除去《地形》篇外,每篇都有发现”,“木牍的《□形》当即《地形》”(第7页)。

⑤严可均《铁桥漫稿》卷五《桓子新论叙》认为:“《隋志·儒家》桓子《新论》十七卷,后汉六安丞桓谭撰,《旧唐志》同。……案二十九篇而十七卷者,上下篇仍合卷,疑复有录一卷,故十七卷。”(清光绪乙酉年长洲蒋氏心矩斋刻本)。严可均以为“复有录一卷”即指桓谭所作叙录,据西汉武帝以后作家自作书多有自叙的惯例来看,《新论》可能有自叙一篇。

⑥另,《史记·老子列传》言老子“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甲乙本均只题“道”、“德”,可见即使称“上下篇”,其篇名也不一定是《上篇》、《下篇》。刘向《别录》称《仪礼》《既夕》为“《士丧》下篇”、《有司徹》为“《少牢》下篇”,因此这四篇实际上是两篇四卷,由于篇幅过长而分卷。《武威汉简》(文物出版社1964年版,第12-13页)载西汉末年出土的竹木简《仪礼》甲、乙、丙三本共九篇;该书《叙论》以为:“甲本的《少牢》和《有司》还表示了一些分离不久的迹象。”且通过与今本内、外篇题的对比认为:“凡属于分出之篇如《有司》、《既夕》是没有内题的,它本身属于前一篇的下篇,《别录》所述甚是。”由此可知,《上篇》、《下篇》在刘向时也不为有意义的篇题,只表明篇幅的分合情况。

⑦李学勤《马王堆帛书〈经法·大分〉及其他》将这种空格称之为“题空”:“帛书的抄写体例,标题在本文之末,本文的末一个字与标题第一个字之间要留出空隙,姑名之为‘题空’。”见: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279页。

⑧《银雀山汉墓竹简(壹)》,依次见三四九简正面、三七二简正面、三七八简正面,《图版》第35页、第37页、第37页,《摹本》第56页、第60页、第61页。

⑨自唐代杨倞定此五篇非荀子自作以后,郝懿行、卢文弨、王先谦、胡适及《古史辨》所录诸家之文皆认同此说。可参:杨筠如《关于〈荀子〉本书的考证》一文。

⑩《武威汉简·叙论》(文物出版社1964年版,第52页)认为:“竹简丙本《丧服》末附传文,这个本子最早,其钞写年代不晚于木简本,它似应早于木简,较为合理。其它八篇,它们应是西汉中期传用之本,而其钞缮年代可能在西汉晚期。”

⑪余嘉锡《古书通例》卷三《论编次》认为:“古人著书,既多单篇别行,不自编次,则其本多寡不同。……故有以数篇为一本者,有以数十篇为一本者,此有彼无,纷然不一。”先秦诸子流传过程中自然形成的文本多半如此,其实质仍是单篇传播,偶有几篇聚合而已。

⑫吴九龙《银雀山汉简释文》(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15页)0184简简背,吴九龙注云:“此二字系篇题,书在简背上端。”

⑬此简初出时,饶宗颐《唐勒及其佚文——楚辞新资料》(原载日本《中国文学论集》第九号)、谭家健《唐勒赋残篇考释及其他》(《文学遗产》1990年第2期)、汤璋平《论唐勒赋残简》(《文物》1990年4期)等文认为是《唐勒赋》(见《汉书·艺文志·诗赋略》)的佚篇。后来,李学勤《〈唐勒〉、〈小言赋〉与〈易传〉》(收入《周易经传溯源》,长春出版社1992年)、朱碧莲《唐勒残简作者考》(《中州学刊》1992年第1期)等文认为是宋玉作,篇名为《唐勒》。李零《简帛古书与学术源流》(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360⁃361页)之《简帛古书导读四·诗赋类》对此一问题有所论述。

⑭《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四十八“楚辞类”序称:“裒屈宋诸赋,定名《楚辞》,自刘向始也。”汤炳正《〈楚辞〉成书之探索》(《江汉学报》1963年第10期)以《楚辞补注》目录所附《楚辞释文》篇次为切入口,论证了今本《楚辞》经由宋玉、淮南王及其宾客、刘向、王逸等人的搜集、编撰,诸家皆未以“赋”字入屈原、宋玉篇名。

⑮赵逵夫《〈荀子·赋篇〉包括荀卿不同时期两篇作品考》(《贵州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认为前五首为隐语;马世年《〈荀子·赋篇〉体制新探——兼及其赋学史意义》(《文学遗产》2009年第4期)认同此说。

⑯刘勰《文心雕龙·诠赋篇》把“荀况《礼》《智》”与“宋玉《风》《钓》”并称,可见刘勰视《赋篇》为几篇赋的合集。《玉海》卷五十九于此句后注荀子《赋篇》为“《礼》《知》《云》《蚕》《箴》”五篇。其后,杨倞、卢文弨、王先谦、杨筠如等研究《荀子》的学者,与王应麟《汉艺文志考证》、姚振宗《汉书艺文志拾补》等目录学家,及近代姜书阁《汉赋通义》等赋体文学研究者,皆这样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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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 普]

作者简介:邓稳(1980—),男,四川南充人,文学博士,四川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研究人员。

收稿日期:2014⁃11⁃11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15)04⁃01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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