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近时期汉语词汇规范化研究的梳理与思考
2015-04-10夏中华
夏中华,邱 竹
(渤海大学国际交流学院,辽宁锦州121013)
【语言学与文学】
对近时期汉语词汇规范化研究的梳理与思考
夏中华,邱竹
(渤海大学国际交流学院,辽宁锦州121013)
自1978年《中国语文》复刊以来的近四十年中,汉语词汇规范化工作大体围绕异形词、新词语、外来词、方言词、缩略语等的规范及规范理论进行。这一时期,规范理念有所转变,规范原则更具有合理性和层次性,研究方法更具科学性,研究领域更加广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普通词汇标准依然模糊,规范研究没引起人们普遍重视,主观思考多于客观描写,研究特色不明显。在新形势下,词汇规范应以人为本,以“用”为据。
近时期;词汇规范;研究与实践;梳理与思考
近几十年来,社会形势日新月异,新事物层出不穷,人们语用观念有所变化,新词语、网络词语、外来词等大量涌现,汉语词汇也出现了很大的变化。在这种形势下,总结以往汉语词汇规范化的经验,思考现阶段面对新现象的规范对策,是很有必要的。
一
依据中国知网,我们收集了自1978年《中国语文》复刊以来发表的涉及汉语词汇规范化的期刊文献等,共376篇,从中可见近四十年中汉语词汇规范化的研究和实践大体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的。
(一)异形词的规范
异形词的存在,给语文教学、辞书编纂、对外交流、书面交际等带来很多负面的效应,因此,人们很关注异形词的规范和整理。傅永和(1985)认为异形词的规范问题可从词语的意义、读音和书写形式三个方面去考虑。侯敏(1992)也提到了研究书面语的词汇规范,不能不涉及到异形词的问题,并指出规范异形词在词汇规范化中的重要性。2001年12月,教育部、国家语委联合发布《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规定了普通话书面语中338组异形词的推荐使用词形,这是我国首次制定的现代汉语词汇规范化的文件。随后关于异形词规范研究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所拓展,且更加细化。邹玉华(2002)对异形词中偏旁异形词的演变趋势及其原因做了详尽的阐述,并提出了偏旁异形词规范的一般原则。邹玉华(2003)又对通假异形词做了探讨,认为其发展演变的规律和成因对异形词的规范有指导性的意义。此外,在其他领域对异形词规范问题的探讨也有所拓宽。廖强(2008)认为在计算机处理中,尤其是计算机在语料库中对异形词的使用应采用“通用词”进行标注,这对异形词在计算机语料库的应用上应该是一个积极的建议。在这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文献还有,陈亚川《异形词的规范可与多音字的精简相结合》(1986),周荐《异形词的性质、特点和类别》(1993),罗远林《论现代汉语异体词的规范》(1995),王俊霞、刘云汉《异形词及其规范》(2002),周有光《异形词的整理和汉语词汇的歧异现象》(2002),陈德三《有关异形词整理的几个问题》(2009)等。
(二)新词语的规范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近几十年是汉语新词语产生的又一高峰期。对新词语的规范也就成了这一时期词汇研究的重点内容之一。王铁琨(1988)从社会发展、民族心理、传统文化等角度探讨对新词语的影响,同时提出了新词语的规范原则:“必要性原则、明确性原则、高效率原则、普遍性原则”。于根元、王铁琨、孙述学(2003)也明确提出了新词语规范的标准是交际值,并分为规范的一般原则和特殊原则;刘楚群、龚韶(2010)在探讨“X族”“X奴”词语模时,提出没有增加新的意义、没有明显表现力、表意不明确或有歧义、违背构词理据这四类新词语应成为规范的对象。于根元(2001)认为透过网络语言的特点可以看出汉语词汇发展的特点,如外来词、派生词增多,构词形式简化,字母词代替词语的固有形式等,这些网络语言的现象都亟需规范。这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文献还有,王铁琨《新词新语的规范问题》(1989)、《新词语的判定标准与新词新语词典编纂的原则》(1992)、于根元《网络语言概说》(2001)、邱薇《论现阶段新词的产生及其规范问题》(2005)、方燕勤《试谈新词新语的规范问题》(2007)等。
(三)外来词的规范
近几十年来,对外开放形势的迅猛发展,大量的外来词进入汉语词汇系统,在丰富汉语词汇的同时,也存在着盲目洋化、滥用外文、不当译写、用字混淆等负面现象,这无疑是对外来词的使用上应该加以规范引导之处。20世纪80年代,人们主要针对外来词的特点和理据等进行研究,直到90年代,人们才开始探讨外来词规范化问题。周国定(1994)以商品社会为大背景,关注了公司、企业、店铺和商品名称中出现的汉语音译外来词现象,并提出了规范对策。杨华、蒋可心(1995)对外来词明确地提出了规范和要求,呼吁重视外来词的规范问题。苏金智(2002)对汉语外来词规范问题作了较深入的阐释,提出了“政策性、层次性、和谐性”三大规范原则。肖玲、肖永忠(2003)提出外来词规范应首先遵循柔性原则。邹玉华、刘哲、马叔骏(2011)在外来词规范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同译借方式外来词、一般音译词、人名地名外来词”等规范方法。张普(2005)选择了15种主流报纸媒体建立语料库,对字母词的使用情况进行考察,统计了字母词使用不规范的情况。杨丹(2009)区别了字母词“X形”与“X型”,并提出了“X形/型”的第三类字母词的规范化工作的一些方法。苏宝荣(2013)阐述了对《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收录字母词的看法,针对《现代汉语词典》收录字母词“违法”的事件,分析双方产生分歧的实质原因。
(四)方言词的规范
方言间的差异虽然主要表现在语音上,但词汇差异也不小,同一事物在不同的方言中有着不同甚至对立的称谓。这或多或少影响了不同地域人们的交际,因此对于方言词的规范是十分必要的。刘叔新(1991)从词汇规范的角度提出汉民族共同语言应该吸收某些广泛使用的方言词,认为普通话中收录的方言词汇大多是北方方言词,这主要取决于普通话是以北方方言为基础,但同时不能忽视南方方言,对于那些已经流行开的南方方言词也应该适当地吸收进来,为普通话词汇增添新的活力。从收集到的文献看,方言词规范研究大多从地域视角来探讨。卢甲文(1993)在研究北方话词汇内部差异的基础上提出了“必要性、广泛性、准确性、规律性”的方言词规范原则;盛爱萍(2004)以温州地名中方言词为例,提出了地方方言词规范的必要性、准确性以及从简从俗性的原则。此外,人们还从方言词应用角度进行了规范化研究,吴国忠(1996)提出了方言口语词的用字规范标准,陈剑熙(2008)提出了应用粤语词汇写作时的规范化标准。在这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文献还有,陈淑静的《北方话词汇的内部差异与规范》(1991)、杨必胜的《试论“港词北进”》(1998)等。
(五)文言词的规范
文言词是指被现代语言词语取代了的古代语言词语。对于文言词规范,贺国伟在《汉语词语的产生与定型》一书中提出了文言词规范原则:“吸收古语词或文言词要反映现代交际的需要,那些可以增强表现力的,或有特殊表达作用而现代汉语中没有合适词语可以代替的应当吸收。”文言词规范研究大多体现在对文言词的使用上。严申寸(1988)提出要恰切使用文言词,这不仅使得文言词生动形象的特点展现出来,也使得语言交际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李索(1996)分析了广告中古语词运用存在着字误、词误、改误、文白杂糅和不合语法规范五个方面的问题。钱丰(2005)列举了文言词的误用的案例,认为在文章中恰当地使用文言词,有画龙点睛的作用,否则适得其反。
(六)词汇规范理论的探讨
在对各种词汇规范现象进行描写分析的同时,这一时期,有关词汇规范理论的研究也取得了一批成果。李行健《词语学习与使用述要》(1988)一书中就有专文对词汇规范问题作了比较全面深入的理论探讨。王振昆(1983)把词汇规范化与词的内部形式相联系,从内部形式的运用规则角度阐释词汇规范化的依据问题。在这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文献还有,郭良夫《关于词语规范》(1987),邹韶华《漫谈词语规范问题》(1988),马挺生的《汉语词语的丰富和规范》(1988),胡士云《词汇规范三题》(1989),赵怀印《词汇规范化应具有层次观念》(1993),张伟《词汇发展与规范》(1995),田小琳《谈谈现代汉语词汇规范问题》(1995),李也立《谈谈普通话词汇的规范问题》(1995),杨琳《词汇规范应以从众和需要为根本原则》(1997),周自厚《也谈词汇规范化的原则》(1998),沈怀兴《汉语词汇规范化问题的思考》(1998),张慧诚、汪洪《现代汉语词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规范问题》(2004),苏金智《词汇现代化与语言规划》(2005)等。
除上述外,汉语词汇规范化研究还涉及其他一些方面。周世烈《数词缩略语及其规范》(1987)、徐耀民《缩略语的划界和规范问题》(1988)、周荐《缩略词和缩略语》(1988)、顾设《缩略语规范三题》(1989)等,从不同角度阐释了缩略语规范问题。李如龙(1980)从词义、语音、字形等方面分析了地名词规范问题。杨先春(1988)从语法功能、表意作用等方面探讨了歇后语规范问题。周清海(2007)在全球化的环境下探讨华语规范化的问题。方泽禾的《谈蚕业词汇的规范化问题》(1990)、魏杰的《中医英文词汇规范化的一些经验》(2003)等涉及了专门行业的词汇规范问题。
总之,这一时期的词汇规范化研究一直都保持着较强的发展态势,发表了一批颇有影响的论著,且呈逐年增多的趋势,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较此前也有所拓展。
二
基于上述归纳梳理,总结这一时期词汇规范化研究取得的成绩,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首先,规范理念有所转变。长期以来,由于受结构主义的影响,我们的语言研究片面强调语言静态性,忽视了语言发展这一特征。这种不当的语言观导致了欠妥的规范观。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汉语规范化,包括词汇规范化一直存在着从严、正俗的倾向。如一些新词语出现就被指责为生造词,词典收录字母词视为“违法”等。进入80年代以来,许多新理论、新方法引入语言学界,社会语言学、文化语言学等的兴起,使人们把词汇规范问题的研究扩大到交际范围,把语言的动态性放到了重要的位置,从而出现了规范观的转变。羡闻翰(1979)提出一些与规范化相关的问题:语言规范化与语言发展的关系是什么?语言规范化对语言使用是不是“约束”?这些问题的提出引发了人们深层次的思考,经过近十年的讨论,人们的认识有所转变,以往静态的规范观开始发生动摇,进而转向动态的规范观。李行健在《词语的规范问题—兼论汉语规范化工作中的一些分歧》一文中指出:“对于‘规范'(标准),我们既要把它看成固定的,又要把它看成发展的、不是凝固的。不把标准看成相对固定的,就无法进行规范工作,使用语言的人也会无所适从;但是,如果不把‘规范'看成发展的,非凝固的,就会妨碍语言健康地发展,甚至会使规范和群众活的语言形成对立,使规范工作处于被动地位。”“对于已经制定的规范,我们也需要科学地去理解和贯彻它。这种辩证发展地看待规范问题,对词汇规范化已经及实践都有重要的意义。”这种辩证发展地看待规范问题,对词汇规范化研究及实践都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规范原则更具合理性和层次性。在规范汉语词汇的过程中,人们注意到了词汇内部结构的复杂性,并结合词汇变化迅速的特点,有层次、有针对性地对各种词汇类型提出了相应的规范原则。张志毅、张庆云(1997)提出了“词竞众择,适者生存”的原则,认为人们根据交际表达的需要和语言使用的习惯与规律,将一些词语的使用形成一种趋势,进而呈现一种“适者生存”的状态。徐颂列(2000)在提出词汇规范原则时,还探讨了地域文化对词汇规范的影响。于根元(2006)提出了交际值是衡量规范的主要原则。
再次,研究方法更具科学性。此前词汇规范化研究大多是单纯地从传统语言学角度进行的,而这一时期新学科、新流派、新理论的出现,特别是语言学交叉学科的兴起,给词汇规范化研究带来了新的视角。尤其是社会语言学、语料库语言学等对词汇规范化研究的影响更大,人们更加注重词汇现象的社会调查和词频统计等,提升了词汇规范化研究的科学性及其结论的可信度。
最后,研究领域更加广泛。与以往研究相比,这一时期的词汇规范化研究不再单纯地局限于语言本体,而是同时涉及到与词汇相关的很多领域,如法律、医学等学科的术语规范,体育、广告、媒体等领域用语规范等,这无疑拓宽了汉语词汇规范化研究的范围。
三
从上述可见,这一时期人们比以往更加重视词汇规范化的研究与实践,并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首先,普通话词汇标准依然模糊。词汇规范化不能不涉及普通话标准及推普等问题。20世纪50年代后,对普通话这一概念基本有了统一的表述,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在这一表述中,语音标准和语法依据都是比较清晰的,而词汇规范的标准却比较模糊。20世纪80年代初,一些学者就提出这一问题。叶景烈在《普通话概念的表述质疑》一文中认为,“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是就整个汉语来说的,包括语音、词汇、语法三个要素。它只是提出普通话的基础方言是北方话,并没有为词汇提出一个特殊的规范标准。词汇应与语法规范对立统一起来考虑”,他还建议把表述改为“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现代白话文著作的一般用例为词汇、语法规范”。这样“无论是方言还是外来词的规范问题,无论是文言词还是生造词的规范问题,都可以基本上得到解决”。问题的提出至今已近三十年时间,虽然在这方面我们做了一些具体工作,如编辑出版了《普通话基础方言基本词汇集》等,但并未就此展开深入系统的研究,包括对北方话词汇的研究也不全面,致使至今普通话的词汇标准仍不清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词汇规范工作的进程。
其次,词汇规范研究没有引起人们的普遍重视,人们更多地倾心于词汇本体研究。同本体研究相比,词汇规范研究大都局限在表象上,深层次的问题很少涉及,特别是对词汇与社会、词汇与交际、词汇与语用等问题的探讨十分薄弱,这也就难以把人们的认识引向深入,对问题做更广泛、更有深度的思考。
再次,主观思考多于客观描写。研究结论得不到语言使用者的认可,也招致了人们对词汇规范工作的一些非议,使自身处于尴尬被动的境地。如新词语、字母词、方言词等在研究和发布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就说明了词汇规范化研究还有脱离语言生活实际的倾向,规范化工作的价值和信度也在无形中降低了,甚至产生了负面效应。
最后,研究特色不明显。某些研究机械地模仿结构主义、形式主义等理论方法,忽略了汉语词汇自身的特点。以研究语音、语法规范的方法来研究词汇规范,不仅缺少原创精神和自身特色,更有陈旧浅陋之感。
四
同语音、语法相比,词汇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随着社会发展、人们认知及语用行为的变化,词汇总是不断经历着新词产生、旧词消亡、词语替换、词义演变等方面的变革,这也就决定了其规范难度要远远高于语言的其他要素。因此,汉语词汇规范化一直是语言规范化研究中最为活跃,然而也是争议最大的焦点之一。但无论如何,词汇规范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十分必要的,在新世纪、新形势下,我们要积极主动地从事词汇规范化工作。
不过,规范不是规定,词汇规范不能脱离社会语言事实搞人为的规定,而应以语言生活实际为前提,以人们的语用习惯为基础,以语言使用者接受认可的程度为依据,以发展创新的思路从事词汇化规范工作。简言之,词汇规范应该以人为本,以“用”为据。这是因为:一方面,语言存在于社会,是为人所用的,词汇规范也必须以人的需要为依据,充分考虑语言使用者因素在词汇规范中的作用,只要是语言生活需要的,就有存在的必要;另一方面,语言是人使用的交际工具,词语的形成是人在使用中约定俗成的一种社会习惯,这是语言发展规律之一,词汇规范须遵从这一规律。规范方式也应该从“从严”“正俗”转变为“从宽”“从俗”。通过约定俗成的社会习惯来形成语言规范,而不是由语言学家或语言机构来制定。
词汇是语言中最活跃、发展变化最快的要素,词汇规范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它不可能一成不变,词汇规范是一个动态系统,面对社会和语言的发展变化,面对已经出现并为人们所接受认可的新的词汇现象,应该冷静观察、认真分析,对一时难以辨清、难以把握的,不要轻易下结论,更不能一概排斥。我们相信使用者的语言辨识能力和创新能力,相信语言自身的容错能力和筛选能力,相信语言的自我调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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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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