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庄“两次入蜀”考述
2015-04-10李建中
李 建 中
(陕西省宝鸡教育学院, 陕西 宝鸡 721004)
韦庄“两次入蜀”考述
李 建 中
(陕西省宝鸡教育学院, 陕西 宝鸡 721004)
[摘要]韦庄晚年两次入蜀经由两条不同的道路。第一次为乾宁四年(公元897年),经傥骆道入蜀;第二次为天复元年(公元901年),经陈仓道而入蜀。两次所经,道路不同。夏承焘等诸家所论或有不妥。
[关键词]韦庄; 傥骆道; 陈仓道
韦庄晚年曾两次入蜀,此为学界共识。其有关诗作共六首,存《韦庄集》卷十之中。夏承焘先生以为其中五首,即除《长安旧里》之外,《过樊川旧居》、《过渼陂怀旧》、《汧阳间》、《焦崖阁》、《鸡公帻》,“皆此行道中诗”,亦即其第一次入蜀所经由之道[1]19-20。齐涛《韦庄诗词笺注》、聂安福《韦庄集笺注》皆从夏说。唯聂氏对《汧阳间》一诗提出异议。
窃以为,诸家之说或失之深考。此六首诗所反映的应该是两次入蜀所经过的不同道路。因为樊川、渼陂、汧阳、焦崖阁、鸡公帻虽同为入蜀之路,但并不在同一条交通道路上。如果在一次行程之中要全部经过这五处地方,那么必将迂回曲折,绕道而行。在唐代的交通条件下,这不仅没有必要,而且王命在身也势所不能。聂氏对《汧阳间》一诗提出异议,可能也是基于这样的考虑。
唐代的交通道路,从关中入蜀,首先要翻越秦岭到达汉中。这有四条栈道可通,自西向东依次是陈仓道、褒斜道、傥骆道、子午道。从当时的交通道路来看,窃以为韦庄两次入蜀经由不同道路,第一次经傥骆道入蜀,而第二次则是经由陈仓道入蜀了。下据其存诗试为考述。
一、首次入蜀
《韦庄集》卷十之第一首为《过樊川旧居》,其题下自注曰:“时在华州驾前,奉使入蜀作。”乾宁三年(公元896年)七月唐昭宗幸华州,光化元年(公元898年)八月从华州还长安。那么韦庄任职驾前,当在公元896年七月至898年八月之间。《唐才子传》曰:韦庄“乾宁元年,苏俭榜进士,释褐校书郎。”考《旧唐书·职官志》,校书郎为九品小吏,韦庄释褐入仕之初,亦其宜也。尔后则随驾前往华州。果如是,则《韦庄集》卷十之《长安旧里》当作于离开长安之前。诗曰:
满目墙匡草木深,伤时伤事更伤心。车轮马迹今何在,十二玉楼无处寻。
自黄巢退出长安之时起,长安屡经破坏,焚毁殆尽,到处断垣残壁。此时不仅屋宇楼阁荡然无存,而且连车轮马迹都难以寻觅了。其萧条败落竟然达至如此地步!而且,藩镇割据,心怀异志,韦庄不免要为其时、其事而倍感伤心了。有注家[2]310以为此诗作于乾宁四年(公元897年)从华州入蜀之时,此论可能不妥。此时李茂贞已经占据长安,唐昭宗因回避其锋而至华州。韦庄作为负有皇家使命的官员(见下所述),是不便擅自进入长安的吧。
考之唐史,唐昭宗幸华州后,为促使西川节度使王建讨伐李茂贞,遂加封王建为凤翔西面行营招讨使。王建得到此项任命,则假借打通“峡路”进奉朝廷之名,对东川顾彦晖用兵,扩展地盘,先后夺取了渝州、泸州等地。乾宁四年(公元897年)夏四月,唐昭宗“以右谏议大夫李洵为两川宣谕使,和解王建及顾彦晖”。这年六月,“王建克梓州南寨……宣谕使李洵至梓州”[3]8505。又,《新五代史》卷六三《前蜀世家》载乾宁四年(公元897年)五月“(王)建将攻东川,昭宗遣谏议大夫李洵,判官韦庄宣谕两川,诏建罢兵”。于是知韦庄此时乃改授判官之职,以宣谕使属官之身,随李洵入川而至梓州(今四川三台)。
如前所述,从关中入蜀有四条栈道可通,自西向东依次是陈仓道、褒斜道、傥骆道、子午道,而其中的傥骆道在唐代甚为便捷。它北口位于盩厔(今陕西周至县)西之骆峪,南口位于汉中洋县傥水河口,傥骆道也因此而得名。唐代是傥骆道通行条件最为完备、商旅往来最为频繁的时期,有三十里一驿站,十里一邮亭之说。唐高祖武德七年,即公元624年,朝廷征调民力整治疏通了傥骆道,在北口设置了骆谷关。整个唐代,傥骆道作为官驿大道,尤为通畅。如果从华州(今陕西华县)出发,沿秦岭北麓,经长安樊川(今长安韦曲)、鄠县渼陂(今陕西户县)而至骆谷口,则甚为便捷。进入骆峪之后,沿黑河上行,经厚畛子镇,越兴隆岭,沿酉水经华阳,从傥水谷出而至洋县。在华阳与洋县之间有焦崖山。据《陕西通志》卷十一,焦崖山在洋县北五十里,焦崖阁作为焦崖山之阁道应在此处。
韦庄此次入蜀有王命在身,选择此道应当说是最为便捷的通道了。因此,《过樊川旧居》、《过渼陂怀旧》、《焦崖阁》三首诗,应是此次行旅所作。前两首诗感叹家乡沧海桑田之变,人去楼空之痛。而《焦崖阁》则真实地写出了他初过蜀道的感受。诗曰:
李白曾歌蜀道难,长闻白日上青天。今朝夜过焦崖阁,始信星河在马前。
韦庄初过蜀道,诗中惊叹蜀道高峻,真如李白《蜀道难》所咏,有登天之难。前人写山之高峻有“山从人面起,云傍马头生”之句,而韦庄夜过阁道,则感到九天银河似乎紧临马头之前。诗句更为夸张,更加突显了山势的高峻。
这里需要讨论的是《过樊川旧居》和《过渼陂怀旧》两首诗的写作时间。聂安福《韦庄集笺注》以为这两首诗“当作于是年秋自蜀返京过樊川时”。韦庄此次入蜀,何时而返,经由何道,史无明文。仅仅因为《过樊川旧居》中“夕阳衰草杜陵秋”中一个“秋”字,而将此二诗断为次年之秋所作,似乎根据不足。《韦庄集·补遗》之中有《和同年韦学士华下途中见寄》一首,诗中言其此次出行之时“正是清和好时节”。古有“仲春令月,时和气清”之语(张衡《归田赋》)。仲春,即农历二月。韦庄等此次出行正当早春之时,这时的北方如秦岭北麓长安一带,还只是“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时候。草木未荣,衰败未改。夕阳西下,情绪颓然。面对此情此景,用一“秋”字正是写出了其内心的伤痛之感。这是因为他虽面对清和春日,但因国事蜩螗,心情抑郁,感到如对秋光,伤痛不已。钱钟书先生将此种修辞方式称为“执情强物”。他说:“先入为主,吾心一执,不见物态万殊。春可乐而庾信《和庾四》则云:‘无妨对春日,怀抱只言秋。’秋可悲而范坚有意作《美秋赋》。”周振甫先生对此加以阐释,他说:这是“作者自己有了喜怒哀乐的感情,把这种感情著到物上,这是强加上去的”。这如同王国维先生在《人间词话》里所说的“有我之境”,即以我的感情色彩著在景物上[4]113,116,117。参钱钟书先生之所论,则可断定韦庄当在二月入蜀。如前所述,史书所记韦庄此次入蜀之时,一为四月,一为五月,两相矛盾,且与韦诗相左,此莫非为泛述其到达和滞留蜀地之时耶?
从汉中入蜀则有三条道路,从西往东为金牛道、米仓道、荔枝道。韦庄等此行的目的地是梓州(今四川三台),属东川之地。当由汉中径直南行至南郑,经米仓道而至阆州(今四川阆中),然后再到梓州(今四川三台)。韦庄等人于是年六月到达梓州,见到王建。这时,朝廷改任李茂贞为西川节度史,贬王建为南州刺史,又欲借李茂贞之力而制约王建。当韦庄等人在张杷砦见到王建之时,王建推脱其责,指着门外执旗的战士说:“战士之情,不可夺也。”[3]8505朝廷之命被其拒绝了。然而李茂贞不肯涉险而争蜀,不久唐室则又削夺李茂贞西川节度使之职,并以彰义节度使张琏为凤翔西北行营招讨使,以讨李茂贞。《资治通鉴》胡注曰:“始以李茂贞之请而讨王建,既而又以茂贞拒命,赦王建而讨茂贞。朝廷号令,朝出而暮改,诸侯其孰尊而信之!皇威不振,自取之也。”[3]8509韦庄身处事件的旋涡之中,应该说是感受特深。这对其后来下定决心再次入蜀恐怕也不无影响吧!
二、再次入蜀
韦霭《浣花集·序》言:韦庄“辛酉春,应聘为西蜀奏记。”辛酉,为天复元年(公元901年),那么韦庄二次入蜀,自然应当在此之前。在此之前,唐室曾发生了一次宫廷政变,也许韦庄就在此次宫廷政变之后,离开了朝廷。
唐代后期,宦官专权弄政,甚至操纵皇帝的废立。唐昭宗对当时任枢密使的宦官宋道弼、景务修的专横甚为不满。这年二月,崔胤为司空、门下侍郎、同平章事后,即与唐昭宗谋划诛杀宦官。唐昭宗先是派二人出任外地监军,接着又流放宋、景二人,并赐自尽。宋、景死后,宦官人人自危,双方矛盾激化尖锐。
唐昭宗即位之初,史言其“体貌明粹,有英气,喜文学。以僖宗威令不振,朝廷日卑,有恢复前烈之志,尊礼大臣,梦想贤豪,践祚之始,中外忻忻焉”。但是“上自华州还,忽忽不乐,多纵酒,喜怒不常,左右尤自危”[5]3567。这给宦官们造成了发动政变废主立幼的口实。光化三年(公元900年)十一月初四,“上猎苑中,因置酒,夜醉归,手杀黄门、侍女数人。明旦,日加辰巳,宫门不开”。于是左军中尉刘季述率军入宫,与崔胤商议曰:“主上所为如是,岂可理天下。废昏立明,自古有之,为社稷计,非不顺也。”[5]3567-3568于是刘季述召集百官,陈兵殿庭,与崔胤连名具状,请太子监国,并促其一同署名。刘季述等遂带兵冲入宫中,逼迫昭宗交出传国玉玺,即将其囚禁于少阳院中。
刘季述掌权之后,软硬兼施,一方面滥杀昭宗宠信之人,一方面优赏收买朝中百官。天复元年(公元901年)春正月,昭宗复位返正;然事发突然,宰相陆扆亦弃职逃避[3]8556。这次事变无疑增加了韦庄对唐王朝失望,他也许就此选择了离开朝廷而前往蜀地。
光化三年(公元900年)十二月韦庄尚在朝中上表,奏请追赐李贺等进士及第(《容斋三笔·唐昭宗恤儒士》条),那么其离京入蜀最早当在次年即天复元年(公元901年)之春了。这距韦庄第一次入蜀已有三年之久了。在这三年之中,蜀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就在韦庄等返回长安不久,“蜀州刺史周德权言于(王)建曰:‘公与彦晖争东川三年,士卒疲于矢石,百姓困于输輓。东川群盗多据州县,彦晖懦而无谋,欲为偷安之计,皆啖以厚利,恃其救援,故坚守不下。今若遣人谕贼帅以祸福,来者赏之以官,不服者威之以兵,则彼之所恃反为我用矣。’建从之,彦晖势益孤”。这时,朝廷又恢复了王建西川节度使之职,而且加封同平章事。军事上日益挫败,政治上失去前途,顾彦晖失望至极,遂“聚其宗族及假子共饮,遣王宗弼(原为王建之将)自归于建。酒酣,命其假子瑶杀己及同饮者,然后自杀”。于是王建统一了东西两川,从梓州入驻成都。光化三年(公元900年)春二月,王建以西川节度使兼中书令,七月又兼东川信武军两道都指制置等使。[6]3511-3512四川地形封闭,易守难攻,王建统一两川之后,应该是较为安定了。
天复元年(公元901年)春,昭宗复位之后,“凤翔、彰义节度使李茂贞来朝,加茂贞守尚书令”。李茂贞进爵岐王,控制了唐室,“留兵三千于京师,充宿卫,以茂贞假子继筠将之”[3]8546。宋无名氏《宣和书谱》卷十一曰:“庄以中原多事,潜依王建”[2]499。既“潜依王建”,为安全计,韦庄此次入蜀,遂在李茂贞所辖之域,一路西行。从长安西行,经凤翔、汧阳,从陇州过固关(即大震关),达秦州(今甘肃天水),当年杜甫入蜀即取此道。再由秦州南行经凤县、往东南即步入陈仓道,过连云栈到留坝,沿褒河而下,经鸡头关而出石门(隧道),即到达褒城、汉中。鸡公帻,又名鸡头关,其旧址即在谷内。笔者曾到此考查,褒河河口西为连城山,东为土地岭。1970年代,在河口修建褒河水库,坝宽二百余米,原石门已经淹没水下。站在鸡头关峰顶或可远眺褒城(县城旧址),由于谷口狭窄,山势曲折逶迤,而在谷外则难见鸡头关矣。《韦庄集》卷十中《汧阳间》、《鸡公帻》二诗应该是这次入蜀之作。
这是韦庄第二次到汧阳(今陕西千阳)了。其第一次到达汧阳是在景福二年癸丑(公元893年)下第之后,有诗作《题汧阳县马跑泉李学士别业》。别业即今之所谓别墅,诗中赞颂李学士汧阳之别墅美景、主人之盛情厚意。笔者曾游览此地,汧阳虽地处黄土高原,然因汧水流过,土地平旷,河渠纵横,水流潺潺,屋舍俨然。盛夏之时,蚕桑稻田,颇有江南风味。恰如其诗中所咏“水满寒塘菊满篱”,“南亩秋风白稻肥”,不过诗中所咏为秋景罢了。而此次途经汧阳,则是南雁北归的春天了。其《汧阳间》曰:
汧水悠悠去似絣,远山如画翠眉横。僧寻野渡归吴岳,雁带斜阳入渭城。
边静不收蕃帐马,地贫唯卖陇山鹦。牧童何处吹羌笛,一曲梅花出塞声。
前人于此诗评论甚多,就聂安福《韦庄集笺注》辑录观之,吾以为朱三锡《东岩草堂评订唐诗鼓吹》所论较为得当。其文曰:“一写水,二写山,皆阁中所见。举世纷乱,斯地独守。三曰‘僧寻野渡’,四曰‘雁带斜阳’,言入山者入山,入城者入城,总以见人物之相安耳。五言边境清宁,六曰居民贫乏,然其地虽贫而四境宴然,亦太平乐事。”[2]313朱氏之论,通达平实,不仅切合史实,而且切合诗意。韦庄本以匡复社稷而自任,古语说“乱离人不如太平犬”,如今面对此太平景象,遂不免一吐其往蜀之心迹。
其《鸡公帻》(自注:去褒城县二十里)一诗则曰:
石状虽如帻,山形可类鸡。向风疑欲斗,带雨似闻啼。
蔓织青笼合,松长翠羽低。不鸣非有意,为怕客奔齐。
诗中描述了此关的形态胜景,即石状如帻,而山形类鸡;迎风振冠,几疑欲斗;雨声盈耳,隐约似啼。既有整体之象,又有局部之形。既绘外部之形态,又写内心之感受。诗中尾联用了春秋之时孟尝君夜过函谷关之典。《史记·孟尝君列传》载:齐孟尝君与门客夜半从秦国逃出,东至函谷关而关未启。“关法,鸡鸣而出客。孟尝君恐追至,客之居下坐者有能为鸡鸣,而鸡齐鸣,遂发传出。”诗中写鸡头关之“鸡”千古未鸣,只为怕客卿出关奔齐。韦庄此次入蜀,是背离王室,潜往蜀地,其心情正与当年孟尝君相类。于是全诗之中,两写“鸡鸣”:“带雨似闻啼”,“不鸣非有意”,似鸣非鸣,非鸣似鸣。这两相矛盾之语,正写出诗人潜离唐室而奔蜀之时内心的忐忑不安之感。
韦庄此次从汉中入蜀,其目的地是成都,因此当取金牛道经利州(今四川广元)而至汉州(今四川广汉),然后再至成都。《韦庄集·补遗》中有《汉州》诗一首,写尽了其初到汉州的感受。从此,他寓居成都直至离世而亡。
综上所述,韦庄两次入蜀应当是选取了不同的道路:第一次,从华州出发,经樊川、渼陂,由傥骆道至汉中,再由南郑经米仓道而至目的地梓州;第二次,则是从长安出发,经汧阳、陇州到秦州,再由秦州至凤州,经陈仓道而至褒城,然后经金牛道过剑门关而至汉州,最后到达目的地成都。只要我们考查一下唐代的交通状况,再依据韦庄诗作之所述,应该说这样的推断是合理可信的。
[参考文献]
[1]夏承焘.唐宋词人年谱[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2]聂安福.韦庄集笺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3]资治通鉴:第18册[M].上海:中华书局,1956.
[4]周振甫,等.钱钟书《谈艺录》读本[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2.
[5]通鉴纪事本末·朱温篡唐:第11册[M].上海:中华书局,1964.
[6]通鉴纪事本末·王建据蜀:第11册[M].上海:中华书局,1964.
[责任编辑:朱 飞]
[作者简介]李建中(1940-),男,陕西省宝鸡市人,宝鸡教育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唐宋文学。
[收稿日期]2014-05-11
[修订日期]2014-06-18
[中图分类号]I2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936(2015)01-002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