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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与反思
——社交媒体公共空间研究

2015-04-09任慧珍

视听 2015年8期
关键词:舆论建构社交

□ 任慧珍

责任与反思
——社交媒体公共空间研究

□ 任慧珍

随着web2.0的发展,社交媒体逐渐占据公众生活的主流地位,在现代媒体语境环境下讨论中国民主政治,已不能绕开社交媒体了。人们对于公民社会的渴望,转化为对社交媒体建构公共空间的期待。本文从公共空间和公民社会的关系出发,立足于社交媒体对建构公共空间的历史责任,试图在社交媒体与公共空间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分析目前社交媒体在公共功能上的不足并提出反思意见,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社交媒体理应发挥更大的作用。

社交媒体;舆论;空间;社会

公共空间(public sphere)最早由政治哲学家汉娜·阿伦特提出,她反对极权主义,认为在公共空间参与政治事务讨论是人的公共自由,是人之为人的表征,甚至是人生的重要意义。后来,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重点厘清和阐释了这一概念,他把公共空间看作是政治权力之外,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普通市民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在其中公民可以自由讨论、商谈形成公众普遍认可的公共意见,并参与到政治中来,不受官方干预。它是一个松散但开放和弹性的交往网络。”①哈贝马斯提出公共空间理论是为了摆脱国家对社会发展的过多干预,解决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危机,在今天看来,建构公共空间依然是发展民主政治的重要渠道。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阿伦特和哈贝马斯可能不会想到,第三次技术革命带来了计算机网络,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世界变成了一百多年前麦克卢汉预言中的“地球村”,只需鼠标轻轻点击,地球两端的人近在咫尺。在网络技术发展的大潮中智能手机广泛运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已经离不开facebook、twitter、微信、微博等手机APP。传统的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已经界限模糊、难以分辨,传统的社会关系被打破重构,人们对于建构公共空间的期待转移到社交媒体上。本文提到的社交媒体是个广义上的概念,包括微博、微信、qq、各种社交网站以及博客、论坛等等,只作概念上的引用、而不做内涵上的阐释与区分。

一、社交媒体建构公共空间的可能性

社交媒体的功能特性决定自身有建构公共空间的可能。社交媒体具有匿名性、交互性、及时性等传播优势。Web2.0注重用户的反馈与交流,社会交往得以突破时间限制和空间限制。在哈贝马斯的年代,公共空间还只是一个理论概念,只能在历史中寻找雏形,“在他的早期著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哈贝马斯就明确地说明了,他所谓的‘公共领域’是产生于 18世纪、19 世纪初法国的资产阶级的公共领域,在这一时期,西方资本主义正处于上升时期,资产阶级在社会中逐渐获得了广泛的代表性,公共领域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②。在现实和实践上如何建构一个能够最大限度包含全体社会公民在内的公共空间?这个问题只有互联网才能解决。在社交媒体上“用户基于社交媒体平台而开展互动和交流活动,交往的形式包括转发和评论帖子、合作创制内容、私信交流、‘互粉’等。”③在虚拟的网络公共空间中,人们可以方便及时地分享、交流、对话。自媒体时代几乎人人都拥有手机、电脑等社交工具,人人都掌握了话筒,自由表达权力得到保障,所以,在技术和工具的层面上,社交媒体完全有能力挑起建构公共空间的责任。

二、公共空间没有反映真实的民意

我国有6亿多网民,在讨论民主政治的时候,网络民主早已单独纳入议程。政府决策层重视网络声音,不仅公开征集网民对公共事务的意见,还主动加入到网络公共空间中。近几年,重要党政机关单位和官员纷纷开通政务微博,网络公共空间发言主体多元化,网络舆论机制也在不断完善。然而,社交媒体仍未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一)公共空间私人化

媒体具备娱乐大众的功能。互联网时代,社交媒体将娱乐功能发挥得淋漓尽致,可以说社交媒体召集了一场全民狂欢派对。在这场集体狂欢中,社交媒体的开放性、及时性、低门槛和低成本的特性使得人人都乐于参与其中。社交媒体相对于其他新媒体来说,产生于用户的社交需求,社会交往的重要内容本就是自我表达,但如果我国6亿多网民只是关注自己的私人生活,以及娱乐八卦消息,那就是巨大的资源浪费。网络公共空间只有在公共议题占主流的时候才成立,大量与公共生活不相关的奇人异事、明星绯闻、心灵鸡汤、搞笑段子长期占据热门微博排行榜和和热门话题,信息传输渠道堵塞,真正有价值的消息淹没在信息洪流中。柴静拍摄制作《穹顶之下》的初衷是唤起

公众的环保意识,让大家都来关注雾霾问题。然而视频在各大网站上线没多久,公众的注意力就转移到对柴静的个人攻击上,一场全民大讨论的主题从公共问题转移到私人问题,公共空间被私人化了。另外,人肉搜索是公共空间私人化的典型,一方面侵犯了个人隐私,私人信息过分曝光,被搜索的人在公众面前不处可藏、无处可躲,公民的基本人权遭到侵犯;另一方面私人议题转化为公众议题,有博取眼球、自我炒作的嫌疑。

(二)舆论领袖主导公共议题

社交媒体强大的推送功能,直接把内容“送”到用户面前,舆论领袖生产的信息具有不可忽视的巨大推送能力,早年有新闻报道“娱乐明星姚晨有两千多万粉丝,堪比澳大利亚全国人口,或者两个葡萄牙,三个瑞士”。而在传统媒体那里,截至2014年8月,全国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参考消息》发行量才350万份。网络资源分布差距悬殊,“人人都拥有麦克风”,可并不是每个人的声音都会引起公众的注意。网络舆论领袖有资源优势,但是建设民主政治要警惕“伪舆论领袖”。渠道优势并不等同于内容优势,一些网络名人动辄拥有上百万的庞大粉丝群,可发表的内容并不见得优质,娱乐明星的号召力如果用于社会公益事业,那将会产生巨大的社会进步。

由于网络传播的诸多优势,很多现实社会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在网络寻求解决渠道,百度百科为“微博维权”建立了专门词条,即“通过微博客讲述个人遭遇或者对某个事件进行完整报道和传播来凝聚社会力量,聚焦社会声音,以实现维护个人权益的目的”。人们利用微博进行维权,他们的诉求如果没有公共平台的推送或者舆论领袖的转发、评论,恐怕很难在网络舆论的深海中激起半点涟漪。但是,社交媒体也催生了很多商业交易,舆论领袖巨大的影响力常被商业利益劫持,微博名人“秦火火”“薛蛮子”等人被抓捕,微博舆论领袖背后的利益化操作终于浮出水面,一些与公众利益毫不相关的广告、商业炒作占据传播渠道,宣传、公关伪装成新闻哗众取宠,而正是舆论领袖在其中发挥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在营销界,网络营销已大张旗鼓地发展成为一种低成本、高收益的营销方式,但是在信息传播领域,我们需要公开透明的传播方式,舆论领袖必须权衡商业利益和社会责任,毕竟粉丝并不希望成为被营销的工具。

(三)网民集体无理性

我国目前正在经历一个社会转型期。短时间内我们创造了巨大的社会财富,但也随之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财产分配不均、城乡发展差距扩大、社会福利落后等等。社会矛盾扩大,群体泄愤事件增加,群体泄愤本质上来说还是集体无理性。我国网民队伍庞大,网络环境复杂,具有很高的管理难度。网络是一面放大镜,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或善或恶,或美或丑,都容易被炒作成为舆论焦点。微信朋友圈万人点赞转发某条信息,为寻找被拐儿童接力,鼓舞社会正气,加强了社会凝聚力。而惩恶扬善的网络集体接力,往往使得参与者在道德优越感的笼罩下,盲目地跟风,失去理性判断力,然而单一情绪的集体发泄往往并不会真的解决问题,一种声音统治网络舆论并不见得是好事。舆论从来不需要统一,而是在表达和相互交流中趋向多元。

网络集体无理性还延伸到社会现实,“社会问题与矛盾会在跨越时空中出现吉登斯所言的‘脱域’现象,即它们已脱离了具体的人事本身,主要以问题、议题为导向,在打破空间和时间过程中不断重塑社会关系”④。从早年的孙志刚事件到前段时间广安邻水发生的群体事件,社交媒体承载了社会事件网络讨论的平台,建构或重塑了现实中社会公民的联系,最后形成自下而上的舆论倒逼机制,促成公共事件的解决。相反,如果公共议题在网络上失去讨论空间,民意缺乏广泛的反应与沟通渠道,最终问题的解决就难以最大限度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社交媒体建构公共空间的现实反思

(一)避免成为被操控的民意

网络舆论是我国政府进行政治决策的重要参考来源,重要的政务经常在官方的网络平台公布,网民也乐于在网络上和官方对话。官方尊重网络舆论的重要前提是:网络舆论代表民意。但是人民真正关注的问题并不全然体现在网络上,这方面最有力的悖论就是:微博热门话题排行榜并不代表现实中的民意诉求,网络舆论表面的一派祥和也并不代表现实中人人迈进小康生活。热门微博往往被搞笑娱乐消息以及各种励志故事、心灵鸡汤占据,这不代表现实中社会公民的关注点。网络社交媒体反映出来的往往是被操控的民意。

民意被操控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技术操作,通过屏蔽敏感词汇,直接粗暴拒绝人们讨论敏感话题,网络删帖也是从技术上操控民意的表现,主要体现在网络服务提供商及其他技术人员在服务器后台的操作;另外还有内容操作,以“五毛党”“水军”为代表在网络上散布对自己有利的言论,从而搅浑舆论、绑架民意。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认为,大多数人都害怕因持有不同观点而被社会孤立,当得知自己的观点和多数人不相同时,人们不太愿意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想法,所以观点最后会产生传播学上的马太效应,诞生沉默的螺旋。在被操控的民意面前,沉默的螺旋无处不在。网络舆论容易出现“一边倒”的情况,网民在网络上发言往往暗地里承担着风险,评论家曹林曾经发表文章反对网络舆论“因言治罪”,网络上随意发表的意见有可能被冠以各种头衔和帽子,引起网络上的口水仗,这种网络上的压力还有可能投射到现实中,对于不同声音和意见的人“人肉搜索”、群起攻之。比如针对广西玉林狗肉节,舆论偏向保护动物,只要有人在网络人透露出相反的态度,立马会招来大批谩骂和人身攻击。

(二)全民提升媒介素养

在社交媒体如此发达的“自媒体时代”,如何利

用社交媒体建构社会公共空间,使网络为我国社会发展进步服务,开辟出一条民主诉求的新渠道,应该有两方面的进步:一方面,政府部门应该自上而下积极参与到网络舆论中,从而引导舆论,特别是从法律法规等制度层面上规范和强化网络秩序;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应该自下而上地提高媒介素养。美国媒体素养研究中心对媒介素养下过如下定义:媒介素养是指在人们面对不同媒体各种信息时所表现出的信息的选择能力、质疑能力、理解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提升公众的媒介素养最好还是把媒介素养当做一门课程,纳入义务教育阶段,从孩子抓起,正确看待网络这把双刃剑。青少年面对网络容易缺乏清晰理智的认识,沉迷网络游戏或者仅仅把社交媒体当作娱乐工具,现在的青少年大多有使用社交软件的习惯,然而他们往往只是利用了社交媒体的娱乐功能,如何培养社会青少年利用社交媒体参与公共空间的讨论,也是教育需要努力的方向。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环境,公众要具有利用网络为自己服务的意识,理性思考,避免被网络绑架,主动参与到民主社会建立的集体活动中。

注释:

①②王庆超,宋明爽.阿伦特与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之比较[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

③高崇,李敏. 社交媒体交往的特征及教育意义[J]. 青年记者.2014(13)

④师曾志. 沟通与对话:公民社会与媒体公共空间——网络群体性事件形成机制的理论基础[J]. 国际新闻界.2009(12)

(作者系西华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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