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进的改革
2015-04-09李南山
文‖李南山
激进的改革
文‖李南山
5月25日广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广州版”深改方案,彰显了诸多地方特色和亮点。
广州毗邻港澳、经济发达,是我国南方最大的中心城市,也是改革开放先行地,与市场经济具有天然的“亲和力”。《意见》因其市场化改革的鲜明特色,被不少媒体人士评价为地方国资改革中“最市场化”的方案之一。
广州充分吸纳了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和各省、市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新的内容和精神,及时纳入一年多来经济体制改革中诸多新颁布的政策要求,如清理地方债、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提高公共产品供给能力等;广州以学习包容的态度,汲取各地国资国企前期改革实践经验,结合广州的实际情况拟定措施,增强了改革方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意见》分为8个部分,共26条款,两条主线突出贯穿全文:突出国有资本运作,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上市公司的重组与整合;突出国资布局的优化,实现结构调整和重点发展。前7个部分全面系统地阐述广州国资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举措;第8部分专述组织实施,增强了《意见》落地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崇尚财商和注重实效”是广州的地情特色。《意见》以广州国资国企发展中的问题为导向,注重改革实效是其又一特色。国资国企改革要为广州市“三中心一体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是根据国有资本性质对其实用功能的准确定位;2016年国资收益上缴比例上升到25%,2020年到30%;2017年市属企业调整至30户左右,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80%集中在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等,这些阶段性目标定时定量简洁实用;公开募股、借壳、新三板挂牌等多渠道打造公众公司、推进上市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举措“因企而宜”,皆从实际出发;整合盘活市属企业土地资源,提升土地资源价值,提升准公益性企业市场化运作水平,也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惠及民生的实际举措。
《意见》除了充分研判、吸收国资国企改革实践现有大量经验与改革举措之外,着力从广州国资改革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发展金融产业、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分类监管和完善治理、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等方面,形成精彩看点。
其一,分类监管完善治理增活力。
《意见》通过依法制定或参与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广州市国资委与广州市属企业董事会之间的权责边界,清晰出资人的权力边界,以管控资本投向、优化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为出资监管的重点,实现从管企业为主向管董事会为主转变、从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将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结合起来,“管少、管精、管活”企业领导人员,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企业家队伍;整合监督力量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国企派驻巡察和清产核资,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资产损失、重大监督失职等重大事项个人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企业领导人员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和违规中介机构禁入制度;探索公开披露除涉及商业秘密外的重大信息,打造“阳光国企”。
其二,将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与国资收益挂钩改革。《意见》明确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不搞一刀切,而是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根据企业经营业绩、规范效益、受行政保护的程度、竞争充分性等综合考虑,实现薪酬水平适当,做到薪酬改革与职业经理人的制度建设相配套,注重薪酬分配的市场化导向,根据企业不同的属性和特点,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实施分类考核。
其三,统筹资源化解地方债促转型。
《意见》要求统筹资源提升价值,通过规划优化调整,整合盘活市属企业土地资源,从市属企业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入手,从“各自为政”向“统一规范”转变,从“单独利用”到“整体规划”转变,通过统筹规划、规范管理、加强考核等手段,提高企业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土地资源价值,为化解政府性债务和国企转型升级创造条件;通过再造准公益性企业的商业模式,提高市场化运营水平和经营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