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加强检察机关青年干警队伍建设的思考
2015-04-09许金军赵晓晶
许金军 赵晓晶
新时期加强检察机关青年干警队伍建设的思考
许金军 赵晓晶
建立诫勉谈话、跟踪监督机制。开展“从检教育第一课”,认真做好新进人员岗前教育,在年轻干警进院、轮岗、任职等关键环节,进行诫勉谈话。对每名青年干警特别是新招录的年轻干警,确定一名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跟踪监督,经常与他们交流谈心。
建立健全岗位见习制和轮岗机制。对新招录的青年干警安排为期一年的不定岗实习,督促和帮助新进青年干警迅速全面掌握基本工作技能。结合每位青年干警的能力特点和各处室工作岗位需要,通过轮岗交流等方式进行人员的合理调配,以保证检察队伍的和谐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如:让综合部门的干警协助业务部门办案、让业务骨干在不同岗位拓展能力、让中层干部在综合与业务部门之间流动。
建立青年干警培养档案,努力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针对全院35周岁(含35岁)以下的在职干警,培养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建档对象的基本信息、特长爱好、学习记录、在职教育情况、业务工作实绩、调研成果、信息新闻工作成果、获奖情况、述职述廉报告、年度绩效考核情况以及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评语等信息。打破论资排辈等束缚,使用培养作风扎实、素质过硬、勤政廉政、群众认可的青年干警,促进青年干警早日成才。将个人在工作岗位上的表现和对本部门工作的贡献作为人才评价、奖励和使用的标准。
坚持管理监督与关心爱护并举,实现青年干警由管理客体向管理主体的转变。院党组、各部门要打破常规,有意识地采取交任务、压担子、换环境、出题目等办法对青年干警进行锻炼和历练。健全青年干警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从优待检规定,要高度重视和帮助解决青年干警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鼓励青年干警积极参与检察管理,大胆建言献策。在做出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青年干警意见,或者在不涉及保密等规定的前提下,选举青年干警代表参与到重大决策过程之中,最大限度疏通青年干警诉求渠道,比如采取召开座谈会,开通检察长信箱,邀请列席党组会、办公会等形式,尽可能多且全面地掌握青年干警的意见和建议,提高青年干警的大局观、责任感。
(作者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