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创新“互联网+票据”业务模式的思考
2015-04-09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课题组
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课题组
(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上海200080)
引 言
自2013年以来,互联网金融蓬勃兴起并向票据金融领域渗透,民间票据中介机构与电商跨界合作推出互联网票据理财业务模式引发市场追捧。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提出和阐述了“互联网+”这一概念,并明确指出,在互联网发展的风口上要顺势而为。本文拟对我国商业银行创新“互联网+票据”业务模式的历史背景、市场机遇和业务创新方向进行针对性研究,为银行创新“互联网+票据”业务模式提供有益参考。
一、我国商业汇票互联网化发展的历程与存在问题
(一)我国商业汇票互联网化发展历程
新世纪以来,随着IT和互联网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日益深入,监管层、商业银行和社会各界普遍重视把信息科技引入票据业务的发展中,提高市场效率,我国票据业务的互联网化发展趋势日趋明显,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中国票据网建设和各类票据信息网站的涌现。2003年6月3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承建的“中国票据网”在通过测试后正式启用,成为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服务平台。中国票据网最核心的功能是为同业机构之间票据转贴现和票据回购等业务提供报价、查询服务,使各类票据专业机构集聚,票据交易价格的信息透明度明显提高。此后,鉴于银行和企业在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中深感信息不对称,部分民间票据中介机构在业务发展中也构建起了票据专业信息网站,如同城票据网、汇通票据网等。
第二阶段,票据电子化和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设发展。在新世纪以来票据业务快速发展中,多家银行针对纸质票据交易效率低和操作风险隐患较多,尤其是存在伪造、变造票据的风险控制难题,为适应集团企业客户票据管理的需求,开始研发与网上银行相结合的电子票据系统。2009年10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建成投产,我国正式迈入电子票据市场发展新时代。
第三阶段,互联网票据新业态引发市场创新效应。2013年11月,上海金银猫公司发行互联网票据理财产品。互联网票据,是指借助互联网、移动通信技术为融资企业和公众提供信息平台,以理财产品销售的方式募集社会公众投资资金,为融资企业提供商业汇票融资服务的票据业务形式。从本质上看,互联网票据是借助于信息化、网络化实现纸质票据的线上融资,是票据电子化发展的新业态。2014年,收益率更高和相对稳定的互联网票据受到市场热捧,阿里金融、苏宁云商、京东金融和新浪微财富均推出了自身平台的互联网票据产品,吸引了众多机构和公众投资者的广泛关注。
(二)我国票据业务互联网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互联网票据运作平台功能不完整
由于早期人民银行尚未建成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国票据网”的主要功能在于向银行间会员机构提供一个转贴现报价和信息交流平台,且因其没有与央行征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跨行支付系统相链接,也相应缺少议价、撮合和跨行票据交易的清算和支付等功能。现有的民间票据中介机构及其互联网票据运作平台,其网站主要将重点集中在企业贴现需求的报价信息和票据经纪、咨询等相关服务的信息展示,因此平台本身资质并未被市场所完全接受,其网站票据专业服务功能仍限制在自身狭窄的企业票据融资范围内,缺少银行业机构票据转贴现交易的报价信息展示、撮合和交易清算功能。
2.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接入机构的覆盖面不足
自2009年10月人民银行建成投产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后,曾先后组织两次推广应用,支持商业银行加快发展电子票据业务。截至2014年末,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参与者共计373家。但从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机构看,主要涵盖了大中型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信社等数以千计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并没有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小金融机构的信息化系统建设落后,难以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3.互联网票据的风险传递会损害市场的稳定发展
当前,银行尚未成为互联网票据发展的主导力量,其在互联网票据中主要提供代理审验、托管等中介票据服务,当互联网票据因票据本身真实性或虚假票据等问题出现违约或操作不当带来风险后,企业客户对互联网票据多个参与主体风险责任认识并不清楚或本身法律关系混乱,使得企业客户对银行整体票据业务经营的安全性产生置疑,从而对银行电子票据接受度下降;同时银行在参与互联网票据中的风险连带责任可能会传递到银行自身业务发展,且由于互联网信息化运作方式,会使得市场对风险性质过度解读,从而对票据市场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二、互联网票据新业态对银行传统票据业务经营模式产生深远影响
(一)互联网票据新业态将加剧企业票据融资脱媒,银行业务的客户基础受到削弱
近两年来,互联网票据的发展成为中小企业小额票据贴现融资的有效途径,它通过互联网募集社会公众投资资金,与中小企业票据融资需求直接对接,使得原本由银行作为企业票据融资单一渠道的市场格局被打破,票据金融脱媒显现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加速趋势。自2013年互联网票据诞生以来,民间票据中介机构更加紧密地融入互联网发展票据业务,至今已有超过20家初具规模的互联网票据电商平台步入常态运作,正驱动中小企业小额票据贴现由传统银行渠道向互联网票据转移。虽然在短期内,互联网票据新业态的规模与银行业务规模相差甚远,但未来一段时期我国中小企业在加快发展中将涌现更多的小额票据融资需求,互联网票据发展潜力巨大。据人民银行披露信息显示,2014年企业累计签发商业汇票22.1万亿元,已承兑未贴现票据主要由中小企业持有,约占全部承兑余额四分之三。即使按企业签发票据50%贴现需求计算,中小企业持有的小额票据贴现市场也当在数万亿元级别,银行贴现只能满足不足50%的小票贴现需求,部分企业只得付出高额的成本寻求民间票据中介机构或互联网票据机构融资。在未来直接融资市场日益发展的趋势下,中小企业客户对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性将上升,银行中小企业票据融资客户的流失将会削弱银行综合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二)互联网票据投融资存在收益率比价效应,银行票据交易定价机制更加复杂
在利率市场化尚未完全实现的情况下,我国银行票据利率还不能充分反映资金供求关系和真实资金价格。在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中,互联网票据利率成为银行票据利率定价的市场参考。互联网票据运营模式、交易信息的高度对称性以及交易的自主性,可以更充分地反映供需关系,与现有银行票据利率定价模式不尽一致,并通过市场向银行票据利率定价体系传导,增加了银行票据利率定价须考虑的市场竞争性替代者定价因素。虽然从目前来看,在没有被纳入监管的情况下,互联网票据存在以偏离市场的高收益率来吸引客户资金,但随着互联网金融业态规范监管的深入,互联网收益率会回归理性。在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过程中,其较为市场化的定价方式有可能为商业银行的资金价格向市场化过渡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互联网票据产业链引入更多类型金融机构介入,银行在传统票据业务中的地位下降
早期的票据质押融资全程均由平台以备付金担保,负责票据的真伪查验、全权托管以及到期后的银行承兑。不过,随着融资总额的增加,平台的担保能力受到极大挑战。最初互联网票据平台基本上是自己组建验票团队,查验后再将票据交由银行托管。一旦出现克隆票或假票而遭遇拒绝兑付,平台为维持品牌信用只能以备付金支付投资者应得本息。这不仅是对平台资金实力的重大考验,做法也难以持续。为此,银行最先被平台引入,票据查验、托管与托收环节开始转由银行负责,平台通过支付银行一定的费用来分散风险。紧接着被引入的是保险公司。以金银猫为例,通过与大地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对兴业银行来源的票据定向承保,一旦出现延迟兑付或拒绝兑付,保险公司将先行赔付投资人的本息。需要指出的是,由票据真伪等问题导致的无法兑付,保险公司不予负责,因为这一环节的风险在前端的流程中已经交由银行承担。另外,担保公司等也已经介入到商业承兑汇票的产品设计中。
正是上述不同金融机构均参与到互联网票据行业并形成了利益相关方,才逐步培育出互联网票据金融新业态和新型业务模式。
(四)银行介入互联网票据新业态的主动意识增强,银行“互联网+票据”转型发展浮现
在“互联网+金融”热潮的带动下,商业银行积极布局成立电商金融服务机构,如工商银行的“融e购”、建设银行的“善融商务”、民生银行的“民生电商”等,均是通过搭建平台为网上商家提供金融服务,力争在“互联网+金融”新业态领域获得市场先机。传统商业银行也相继加入线上票据理财的阵营。如依托民生银行票据业务的民生电商推出的 “民生易贷-e票通”,招商银行“小企业e家投融资业务”均是线上票据理财业务。与民间互联网票据平台相比,银行电商背靠银行,在票据审核和托管以及发行上具有优势。由于投资门槛低,收益也较高,银行所推出的票据理财产品有望成为银行业务发展的常态,多家银行均推出了各自的票据理财产品,掘金业务蓝海。招商银行近期在全国推出了专为小企业服务的银行承兑汇票一站式产品 “网上票据保管箱”。借助该产品,小企业能够实现将纸质票据、ECD电子票据聚集于招行网上企业银行U-Bank进行网上托管,并可实现票据管理、票据自动托收等服务,让票据管理轻松做到安全托管、高效管理、融资顺畅、自动托收。保管箱中托管的票据,累计达到一定金额后,无论票面金额大小都可通过网上企业银行UBank批量、快速的办理贴现业务。从当前市场情况看,中小股份制银行正加大力度推送互联网票据,未来将会有更多银行跟进。
三、商业银行创新“互联网+票据”业务模式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一)“互联网+”对银行票据业务经营转型具有重大实践价值
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和票据业务法规制度尚不完善,银行票据业务经营存在着诸多局限性,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经营的地域性限制较为明显,票据业务经营同质化,且较易受到银行信贷规模调节的负面影响等,使得银行票据业务竞争日趋激烈。在上述市场环境下,银行力求加快推进票据业务经营转型,互联网票据新业态为此提供了有利条件:
1.有利于银行实现跨区域票据融资业务发展
当前,我国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和有形的票据市场,票据市场仍处于区域割裂、分散的局面,商业银行跨区域开展票据业务经营仍受到纸质票据易丢失风险和时间成本,同时跨区域企业或机构的信息不对称更加明显,银行与企业办理票据贴现或者与机构办理转贴现交易的信息收集成本较高。互联网具有突破区域限制的信息交互的特征,银行构建“互联网+”票据业务模式可以拓展自身业务营销区域。
2.有助于银行票据业务经营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拓展的转变
从企业签票的现实情况看,银行只是根据其开户企业的申请而被动应对,难以及时满足企业的承兑需求。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及时发布企业签发票据需求的信息;银行就可以通过互联网及时了解、掌握需求信息,并根据企业的相关信息对是否满足企业承兑需求做出准确判断。同时,银行通过互联网可以迅速发现票据贴现需求,同时,从互联网可以了解需要进行票据融资的企业的相关信用状况,甚至可以借助具有合格资质的第三方对企业的信用评估,这样,银行借助互联网平台能节省办理票据贴现前的很多审查成本,更准确判断票据融资企业的风险,从而决定是否办理票据贴现业务。
3.有助于银行提升转贴现资金运作效率和精准交易
银行在转贴现交易时,需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同业之间的票据需求,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票据以供票据转贴现交易。同时,具有一定资金、规模的银行需要通过从其他银行购买票据以满足其经营需要时,一般还是通过平时建立的营销网络进行联系,寻找可能的交易对象。目前,整个票据市场还没有建立起权威性的信息平台,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可以建立互联网信息平台、甚至是交易平台,利用网络信息快捷了解银行票据业务需求,在银行交易双方具有足够信用的情况下,通过委托第三方票据审验后,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直接进行票据业务交易,再通过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4.有助于银行票据业务经营从传统模式向创新型投融资模式转变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经营模式创新不够充分。当前,银行在整个票据产业链中主要发挥着信用承兑、贴现资金和转贴现(含回购)融资三大功能作用。由此,银行传统票据业务经营主要停留在这三个环节,即“承(兑)、贴(现)、转(贴现)”。而在我国现行信贷经营管理体制下,银行票据承兑和贴现规模总量均受到监管资本的约束,且因票据业务综合收益率普遍低于一般性贷款,近些年银行票据业务发展势头放缓。“互联网+票据”业务模式将银行理财业务与票据业务有机衔接,把传统的票据业务从“承、贴、转”拓展到票据经纪业务、票据代理业务、票据理财等业务领域,在开展这些业务过程中,经营机构总是通过市场营销、推介宣传,吸引、寻找潜在的客户,提供票据业务服务。互联网在需求信息的搜集、信息的充分交流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因此,利用互联网技术在推进票据市场创新与发展方面具有很大潜力。
(二)互联网票据对银行票据业务经营发展的借鉴作用
互联网票据以其互联网、移动网络等社会公众信息平台为企业客户群体拓展和个人投资群体建立了良好的商业汇票投融资信息交流平台,并以普惠金融服务和客户体验优化为理念提高了市场响应能力,把小微企业票据金融服务需求变成业务发展的蓝海,为银行加快票据业务发展提供了积极的借鉴作用。
第一,互联网票据为银行发展中小企业票据金融服务提供了模式选择。在票据市场快速发展中,小微企业票据融资金额相对较小,通常是面额不足1000万元,甚至是500万元以下的“小票”。银行办理单个小微客户票据贴现业务的收益较少,覆盖不了银行经营成本,在相同业务办理成本下,银行更愿意办理大额票据贴现。持有小额承兑汇票的企业,往往只能将汇票质押给民间中介,并付出高昂的融资成本,有时候甚至达到20%。互联网票据为票据投融资双方构建了直接融资平台,大幅降低了信息不对称和票据经营成本,并且可以借助信息覆盖面广的优势渗透至金额较小但总量可观的小微群体,银行可以在界面友好、操作简便的信息平台的辅助下,很好地满足以票据作为结算方式的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并有效降低小额票据的经营成本,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使P2B小额票据质押融资在商业上成为可行。
第二,银行遵循互联网票据注重客户体验可以更好地提供个性化票据金融服务,拓展潜在客户市场。利用网络信息渠道,银行可以在传统票据业务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小微企业票据融资需求的特点,开发设计具有个性化的互联网票据金融服务方案,并利用网络信息发布的优势获得项目投资者,使得融资企业和票据投资客双方的投融资需求对接,从而满足众多个性化票据金融服务需求,原本收益成本不相匹配的长尾市场客户也能为银行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市场规模。
第三,银行可发挥互联网票据企业客户集聚效应加强集约化经营和票据综合金融服务收益。互联网票据具有广覆盖的特点,利用互联网的延伸特性,银行可以把票据金融服务及时准确地推送到各类不同类型的融资企业和投资群体面前,并通过互联网信息传播效应获得更多市场追随者。通过互联网票据融资企业客户集聚效应的发挥,银行可进一步提升小额票据规模化运作效能,有效提升票据集约化经营程度;同时,企业客户一旦选择了银行提供的互联网票据金融服务,通常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便于银行针对企业客户提供多样化的票据综合金融服务,从而深度挖掘企业价值创造,实现票据收益最大化。
第四,银行借助互联网票据直接融资模式的特点可以提升跨市场票据业务创新的空间。互联网票据把企业票据融资需求和个人投资需求有效衔接,使票据金融活动领域和范围均得到了大幅拓展。首先,随着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发展,互联网票据投融资等金融交易已经形成一个巨大的市场,推动着传统的票据融资与理财投资与线上业务运作模式紧密结合,票据作为理财投资工具的作用被有效拓展,票据从传统的融资工具发展到集投融资为一体的综合金融工具,成为银行跨市场票据业务创新的有效方式。
四、商业银行构建“互联网+”票据业务的策略选择
(一)借鉴学习三种互联网金融思维塑造互联网票据经营理念
第一,互联网金融产品设计中的用户思维。即从用户的角度、以用户为中心思考和设计产品的思维模式。银行从传统票据经营模式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互联网票据经营模式转变,首先要从在线票据用户的市场需求出发。从互联网票据近两年来成功的经验看,该类产品在设计上能够把企业低成本便捷的票据融资需求和社会公众渴求获得高于储蓄和货币市场资金理财产品收益的要求较好地结合起来,给予社会公众在理财投资门槛和灵活性上的更多选择。一些运营较为成功的互联网票据平台在网站设计和产品发售等不同环节均显示出用户思维的特色。
第二,互联网票据新业务模式运营中的平台思维。即通过互联网打造开放、共享、共赢的思维模式。从本质上讲,互联网金融新业务模式就是整合某一金融业务领域的利益相关方,为各方提供一个利益共享、合作发展的开放式金融平台。在平台上,用户可以便捷的获取业务资讯和产品信息以及在线发布产品需求,让在线投资者自主、便捷的选择高收益的票据投融资或交易方式。
第三,互联网金融业务运营管理的大数据思维。互联网大数据思维是指互联网金融机构要认识到系统汇集的用户和业务交易的大数据信息是重要的竞争性资源。对于大数据思维的应用主要体现在用户分类管理和风险控制环节两个方面。通常而言,互联网金融机构开放式平台可以吸引众多的基础用户,它将成为机构发展的宝贵资源,须作针对性的大数据营销分析;在风险管理方面,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发风险管理模型,对用户风险进行有效识别,使得票据融资过程中的风险得到有效的预防与控制。
(二)构建具备核心功能的线上票据业务操作平台
对于银行票据业务的转型发展而言,银行创新互联网+票据业务经营模式最显著的作用在于,它可以帮助银行把传统的票据业务从“承、贴、转”拓展到票据经纪、票据代理、票据理财和票据资产管理等业务领域,从而有效实现线上和线下票据交易和投融资业务的融合发展,并逐步形成商业银行票据经营的O2O模式。银行在创新互联网线上票据业务模式中,最关键的举措就是建立类似“淘宝”、“京东商城”等的互联网票据线上运作平台和统一、规范的门户网站。从近两年来民间票据中介机构互联网票据运作的范例看,银行构建“互联网+票据”业务线上运作平台应具备如下核心功能:
(1)用户准入和产品信息汇集发布功能。银行首先须建立面向社会和公众的开放式用户准入信息汇集系统,即允许企业、金融机构以及个人以注册的方式作为系统用户,在系统中记录用户的真实信息,此后用户的票据交易信息均在系统中予以详实记载,并作为用户信用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在条件成熟后,可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实现信息对接,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互联网票据业务系统运作的社会公信力,保障业务健康发展。允许经过系统认证的企业用户和机构用户适时发送产品信息或交易需求和相关报价信息,系统应具有自动整理归集功能,面向更广泛用户发布最新票据市场产品需求信息,以便于用户信息浏览,从而提升交易效率。
(2)票据资产托管功能。从现有互联网票据运作模式的演进看,均重视依托银行具有的票据真伪审验能力开展票据托管,部分中小商业银行也由此介入到互联网票据代理审验和代保管等业务。因此,商业银行构建自身业务经营平台应具有票据资产托管功能。依托统一的票据资产托管系统为互联网票据平台准入用户提供票据真伪审验、实物保管、到期托收等服务,与平台交易清算系统相衔接为投融资各方提供标的票据资产收益权的转受让、理财资金的划转清算服务。
(3)电子票据交易和资金清算功能。从发展趋势看,电子票据是商业银行票据业务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也将是银行“互联网+票据”业务模式的主要业务类型。自2009年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建成和投产应用以来,主要商业银行均已成为该系统用户,由此依托ECDS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票据运作平台的电子票据交易和资金清算功能,能够更有效地降低业务风险,提高业务整体透明度,并提供监管便利,从而加快业务创新发展。由于当前仅有部分大中型银行业机构接入了ECDS系统,而众多中小金融机构因自身信息技术的制约难以直接使用ECDS,为了满足此类机构的交易需求,商业银行有必要为其提供代理接入方式。
在银行构建的业务运作平台具备了用户准入和产品信息汇集发布功能、票据资产托管功能、电子票据交易和资金清算功能后,银行可以依托平台为用户提供产品信息浏览、代理票据审验和托管、代理交易或自主交易以及完成资金清算。
(三)商业银行“互联网+票据”业务的创新发展
1.整合互联网票据平台用户信息,提升供应链票据金融服务领域
银行可借助互联网,广泛掌握行业、企业的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以行业、产业的龙头企业为中心,结合产品链、供应链等特点,有效整合企业上下游的客户资源,以票据的承兑、贴现、质押融资、审验、托管、理财等票据业务服务为内容,为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票据融资服务”。在结合支付结算、融资借贷、资金管理等服务和产业链中企业的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基础上,通过为相关企业提供票据的签发、承兑、贴现甚至理财等票据业务服务,不断拓宽银行金融服务范围。
2.融合互联网金融思维,加快银行电子票据业务发展
银行应以互联网金融理念更新电子票据业务发展理念。一是把客户需求导向与提升客户服务体验相结合,从客户体验角度优化业务系统和流程;二是转变传统纸质票据市场营销对电子票据业务发展的同质化影响,在电子票据系统建设上提升客户营销信息系统建设,利用信息平台推送电子票据产品和服务信息,不断根据客户体验改进信息平台。
3.依托互联网票据平台,创新发展票据中介服务业务
一是在符合合规监管政策的基础上发挥自身渠道优势,在为用户撮合票据理财投融资业务中开展票据代理审验、票据资产托管、居间资金交易等中介业务;二是在系统积累了众多同业机构数量的基础上,利用系统报价信息展示、自动交易撮合等功能为同业客户提供居间服务;三是在互联网票据运作获得良好市场品牌形象的基础上,在票据金融领域内,为企业用户或同业机构提供商业广告宣传等信息展示服务。
[1]肖小和等, 票据市场发展趋势:差异化业务创新.上海证券报,2015.3.28.
[2]肖小和等, 打造“互联网+票据”平台 完善市场体系.上海证券报,2015.8.10.
[3]汪办兴,商业银行借鉴互联网票据 加快电子票据业务发展.票据研究,2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