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山东沿海卫所变革中的地方因素
2015-04-09高源
高 源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北京 100081)
清初全国卫所裁改中,较晚涉及山东沿海卫所。雍正十一年河东总督王士俊东巡后,针对山东沿海卫所去留问题建议“裁撤成山、大嵩二卫分改营县”,其余卫所全部裁汰。清廷对成山卫改营很快有了回复:“添设山东登州镇成山卫汛,派千总把总各一员,战守兵一百名,驻防养鱼池海口。”[1]大嵩卫改县之事直到次年兵部议覆:大嵩、成山二卫改为县,靖海、威海二卫裁去。鳌山一卫、雄崖、浮山二所请改归即墨县管辖,灵山一卫归胶州管辖[1]至此山东半岛卫所[2]的去留问题尘埃落定。
虽然通过国家文献能够清楚地了解清初政府裁、并卫所的情况,但是对于卫所基层微观表现还有一些疑问。如:卫、所内军民特别是士绅阶层及地方官府对卫、所的去留有何意愿?这些意愿的原因是什么?又通过那些渠道表达?产生什么具体的影响?等等。
经过整理相关史料,本文大致拟从比较有代表性的以下三个方面:地方士绅之诉求“保卫”、地方士绅之“大嵩卫改县”以及地方士绅之初衷“利益博弈”,逐层深入来与大家一起探讨地方因素在清初山东沿海卫所变革中的作用。
地方士绅之诉求——“保卫”
康熙二十年,山东沿海卫所士绅、军民得知政府要裁改卫、所的消息后明确反对。其中,大嵩卫、成山卫、靖海卫、威海卫等卫及莱阳、文登二县反复向登州府呈文留卫[3],与此同时与卫、所邻近州县也上呈表达留卫意愿。威海卫士绅、文登知县、登州府尹等呈请留卫的文献以及文登知县王的《文登县留成、靖二卫详文》中明显表达出卫所士绅、军民、邻近州县、登州府衙等方面的态度,限于篇幅,本文不再摘录相关史料。
但经过数十年的调整,卫、所官员各方面已与府、州、县官差别不大。为谋求全国地方体制的统一,大规模裁改卫所大势所趋[4]。面对山东沿海卫所留卫的呼声越来越高,兵部等需要了解情况,便派时任山东巡抚陈世倌前往查看。此事在《威海卫志》、《灵山卫志》中均有记载。在《灵山卫志》中题为《请留边卫永固海防疏》,在《威海卫志》中题为《奏留山东边海七卫》。两篇文献均称录自陈世倌奏疏,除陈述留卫理由外,还提卫所人员呈请的场面“宜绅士军民扶老携幼遮道扳舆,皇皇籲情,不能自己也”,可见保留卫所之决心。于是陈巡抚动了恻隐之心,为了给卫所军民一个交代,建议朝廷把雄崖、浮山二所裁并入鳌山卫,其余卫所全部保留。兵部覆议批准了陈世倌的建议。
经过山东沿海卫所士绅的数次博弈,虽然有了兵部明确留卫的回执,但全国裁卫大势已定,河东总督王士俊在雍正十一年东巡之时,又提裁撤之事,并请旨由绿营水师取代山东沿海卫、所的海防军事职能。清廷批准:“一、大嵩、成山二卫请改为二县;……一、靖海、威海二卫……均归并文登县管辖。一、莱阳县行村乡巡检请改隶大嵩新县,文登县赤山寨巡检改隶成山新县。一、大嵩、成山既改卫为县”,“一、鳌山一卫、雄崖、浮山二所请改归即墨县管辖,灵山一卫归胶州管辖”[1]。
至此,山东沿海卫所历史画上了句号。在整个过程中,沿海卫所士绅、军民采取呈请方式表达想要保留卫所的诉求。地方官府如邻府、县权衡利弊亦是奏请附和。虽然卫所最终被裁改,但各方努力使山东沿海卫所裁撤一事一再被搁置。地方因素在清初山东沿海卫、所裁撤中的作用不可忽视。
地方士绅之促成——“大嵩卫改县”
从文献可知山东沿海各卫所的结局——靖海、威海、鳌山、灵山卫裁汰,大嵩、成山二卫改县。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异?因成山卫改县情况特殊,有待考察,本文以大嵩卫改海阳县为例分析地方因素在卫所裁改中对卫所命运的影响。
河东总督王士俊曾奏大嵩卫邻县莱阳“一县复原寰广,赋役浩繁,办理难周,是又应酌裁无益之卫,划分过剧之县,使之军民胥便,繁简合宜,尤不当胶已成之局,蹈因循之习而罔计及于远大之模经久之书者也”[5]。莱阳县管辖地方过大、人口众多管理难度大,建议析置新县分而治之。
大嵩卫“东北离宁海州二百里,西北离莱阳县一百四十里”[5],北距栖霞县城更远。大嵩卫所辖屯地散布莱阳、即墨、平度等州县,管经征屯地,坐落莱阳县境内者为天桥等四十余屯,坐落莱州府即墨县境内者为神山埠等十二余屯,坐落莱州府平度州境内者为北塚等五屯[5],屯户交税需到大嵩卫城,“逾山越涧,跋涉既苦,艰难往来,又多浮费[3],十分不便。同时,大嵩卫“城外即系莱阳村庄”[5]的“百姓完粮必舍近就远,臻多跋涉之劳”[6],官差“催科必亲扣门户,往返动辄千里亦受累于此。若把大嵩卫散布各县屯地归并所在之县,大嵩卫成立新县,邻近地方并归新县,“如此布置,官民两便,远近繁简均得其宜矣”[6]。既减轻了莱阳的负担,又使大嵩卫改县继续存在,是一个双赢的选择。
事实果真如此?
第一,人口问题。山东半岛从明代开发以来逐步发展,各地人口数量普遍增加。所以把人口多作为划分莱阳县的理由不足为凭。
第二,面积问题。明文登县管辖范围比莱阳县大,清初撤卫所之后,威海、靖海二卫及相关卫所归附文登,文登的辖地要比莱阳更大。
第三,纳税路途问题。山东沿海所裁卫所距邻近州县治路途更加遥远。乾隆年间,被裁灵山卫的《吁请改县公呈》[7]曾提出改县,原因即是离新归附县城过远,卫所军民纳税更为之累,但被否决。
那么什么是促成大嵩卫命运逆转的真正原因呢?
卫所裁汰过程中,靖海等卫士绅因为反对裁卫行为过激而被镇压[3]。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大嵩卫军民审时度势,放弃留卫,谋划改县。士绅建议李自遂呈请改县。
李中特意提及“望石先生诸孙杜告余曰:‘昔,先祖以侍御居京师,梦人语以大嵩将改,改必自李。觉而异之。’迄今六十余年,乃姓氏遥应,卒践其兆如此。”望石先生即原籍大嵩卫的李赞元,顺治十二年得中进士,先后任山东道御史、巡城御史、两淮巡盐御史、户科给事中、大理寺正卿、左副都御史、兵部右侍郎等职。李家为官宦世家,其长子李本涵,康熙戊辰科进士;孙李椅康熙乙未科武进士;孙李桐雍正癸卯科进士;孙李谷雍正庚戌科进士[8]。鉴于李家地位显赫,又在京任职,也会为大嵩卫改县积极努力。王士俊在大嵩卫事上应该会有所考虑。
海阳县终得建立,与大嵩卫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和推动密切相关。大嵩卫的命运有别于其他卫所的根本原因亦在于此。在双方博弈中,地方若一味与政府相冲突,不懂变通,只有被裁汰。
明清时期,虽然中央集权不断加强,但国家与地方有关权力分配的较量并未停止,地方乡绅有其表达利益诉求的特定方式。为了稳定地方秩序,国家虽试图严密控制政区规划,也会适度满足地方士绅的诉求,借助改设新县力量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最终,通过国家层面政策调整来体现和巩固地方利益诉求。
地方士绅之初衷——“利益博弈”
面对改裁卫所的历史趋势,山东沿海卫所的士绅为什么一再请求留卫呢?
随着卫所军户繁衍,大量军余出现,除承担各种军役外,有相当一部分人通过科举走上仕途。清初,卫所出现大批的进士、举人。有的甚至连续几代都有功名的仕宦世家,如上节提到的大嵩卫的李赞元家族。再如威海卫的吕氏家族[3]、陶氏家族等等。
卫所呈请留卫时,都提到裁卫对文风教化不利,一旦裁去,学宫荒废,祭祀缺然,使滨海士子不得霑作人之雅化,况卫城士子萃居,训诲岂可无人?季考月课,岁有常规。城居文武生员二百余名,一季再赴州学,贫穷艰于资斧,奔波亦废学业,俨然圣像而委之荒烟蔓草之中,亦不足伤乎?且卫无居人也,威无丁诸生之子弟即丁也,前于逆猖獗,官率诸生子弟守之荒城,拒狂敌总恃人心为城之力,若裁卫而改学则诸生子弟亦去卫而就食,是无卫即无卫学,无卫学即无卫人,无卫人则穷荒遐陬之地势必有空虚叵测之虑矣。
如此看来士绅们很是注重道统,其实不然。裁卫之后清廷为了不失教化安排专人管理学宫,乾隆年间,原灵山卫士绅向巡抚喀尔吉善请改县的递呈仅提学子们的辛苦,不再牵强教化那样的表面文章了。
裁卫之后,山东学政李因培的《奏请酌量变通卫学章程》中给出了士绅们竭力留卫的真实目的:
“臣前督学山东到莱州岁试,据改该府申送灵山卫文童十一名应取八名,又奉特旨广额一名,共应取九名,申送武童十一名,应取八名,至科试申送文童十七名,亦应取进八名,察其旧案,即最多之年不过二十余人,即以二十余人而取进八名亦属冗滥,查改卫原辖三十七屯,一所,其实每屯所存卫籍不过数家,其中读书者百无一二,徒存旧额实属无益,应请将原额八名酌减三名,……今既议减进额其廪增亦当酌减应请将廪增生俱减为十二名,有缺出即为虚廪虚增候补,惟出贡仍照县学例两年一贡。……查雍正十二年,十一月内覆准原人河东总督王士俊题请灵山一卫归并胶州其取进童生额数应添灵山卫原额八名,应试童生仍填原卫字号,廪额出贡之处,仍照卫学旧历遵行,在案今该学政既称该卫原辖三十七屯一所,其实每屯所存卫籍不过数家,读书者少,应考童生最多之年不过二十余人,若仍照旧额取进未免太滥,……嗣后岁科两试将原额八名减去三名,……其进额既减,廪增原额二十名自应各减去八名,令该学政查明食餼年深者各存留十二名,且其余统作候廪候增新旧间补至出贡之处,仍照旧例,二年一贡,……又奏称威靖二卫,卫丁地俱在文登县……查雍正十二年十一月内覆准原任河东总督王士俊题请大嵩成山威海靖海等四卫改设二县,其入学额数应将靖海卫附于大嵩卫新改之海阳县考试,……每县各取进童生十六名,其现在文武生员应查明居址就近分拨二县学肄业,廪增出贡照县学例各额设廪增二十名,二年一贡,……凡本籍既由卫改入之廪生皆有上进之阶矣,再此本系礼部主稿合并声明,臣等未敢擅便谨题请旨,奉旨依议。”[3]
卫所生员靠着“考生少、名额多”的优势,能更加容易进入仕途。卫所裁并归县,卫学名额优势不再。裁卫势必触碰既得利益。为使自己的家族能够经久不衰,必须要保卫。因此卫所变革不可避免与其利益息息相关。由此可见,卫人请求留卫既不是在意海防安危,也不在意纳赋役劳于奔波,更不是学宫神像上的浮尘,而是在意入仕“名额”而已。
山东沿海卫所裁撤之后,各卫科举及第人数一落千丈。之前的繁荣景象再未出现,卫所仕绅阶层无可避免地走向了衰落。
关于清初山东沿海卫所变革还有很多疑问,如地方仕绅的“保卫”初衷除了卫学名额的利益之争外,是否还有其他原因?邻府县为何也赞同保留卫所?明清易代之际,卫所改革对地方统治有什么影响?从明到清,卫所的“民化”过程是怎么样的?等等均需认真考虑。
[1]见清世宗实录.
[2]见清高宗实录.
[3]见乾隆威海卫志.
[4]见顾诚,卫所制度在清代的变革.
[5]见乾隆海阳县志.
[6]见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
[7]见灵山卫志.
[8]见新编海阳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