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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问题研究

2015-04-09茹世青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廉政党员干部机制

茹世青

(中共甘肃省定西市委党校科社教研室,甘肃定西743000)

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问题研究

茹世青

(中共甘肃省定西市委党校科社教研室,甘肃定西743000)

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对于从严治党、惩治腐败和干部成长具有重大意义,也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针对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构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问题根源的分析,提出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应从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的思想理论教育机制、防范机制、惩处机制、导向机制入手,构建反腐败抓早抓小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搭建改进作风、预防腐败的立体监督网络,保障权力阳光、规范、高效运行。

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监督网络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1]抓早抓小不仅包括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要求,而且还体现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决心,实现了治标和治本有机结合,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因此,探索如何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做到治病救人,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

一、新形势下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的重大意义

1.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是从严管党治党的必然要求。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对于一个政党来说,每一个腐败分子都会造成党组织公信力和凝聚力的极大损害;对于党员个人来说,如果不能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必将滑向腐化堕落的深渊,成为人民的罪人。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从党员干部一言一行抓起,增强党性修养,脱离低级趣味,抵制庸俗腐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物必先腐,而后虫生”,[2]170这就切中了“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的反腐败要害。而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关键就是要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

2.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是对腐败零容忍的集中体现。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意味着反腐败没有“特区”和“禁区”,意味着党纪国法没有例外。对于腐败分子,不管涉及谁,不论其职务高低、涉案金额多少、涉案情节轻重,只要其在行动上、结果上构成违纪,就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不让腐败分子有立足之地、藏身之处。从一些案例看,有些党员干部的贪污犯罪就是从笑纳一瓶酒、一条烟,从推推让让收红包、逢年过节收赠礼开始的。这些“小腐败”点多线长、面广多发,离人民群众最近,像白蚁食木一样地啃噬党员干部形象,削弱党的执政根基。如果对这些问题置之不理,或者纵容包庇,或者适度容忍,结果必然会积小腐成大腐、积小贪成大贪,使一些党员干部一步步滑向腐败深渊。因此,要牢固树立“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思路,着力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对存在问题的干部要及时约谈或进行诫勉谈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以实际行动体现党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

3.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是关心爱护干部的有效途径。“抓早”就是打预防针,防微杜渐;“抓小”就是从小处着手,久久为功。“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就近年来发生腐败的多数案例而言,腐败的产生是一个由浅到深渐进式的过程,是行为人想腐败的心理通过自身不良行为的反馈,逐渐导致行为人腐化堕落的过程,而这一过程一般具有几个关键期和敏感期,时机抓得准就可以事半功倍,抓不准则事倍功半,甚至半途而废。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意味着发现党员干部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时,就要敲响警钟,使他们悬崖勒马,有效地将腐败消灭在初始阶段,防止贪腐从量变到质变,避免日积月累,积小成多,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造成对党和国家以及腐败分子个人无法挽回的损失。实践证明,党员干部有问题不可怕,关键在于坚持抓早抓小,不放过任何一个小毛病,才能防止小错发展成大错,永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和浩然正气,这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最大关心和爱护。

二、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构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根源

1.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构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廉政教育方面还缺少相应的硬性措施和长效机制。虽然近些年加大了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力度,但还没有形成科学、管用的廉政教育激励机制,针对性和内容上重点不够突出,方式方法也比较单一,缺乏刚性要求,把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置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境地。二是抓早抓小的防范机制还不够健全。从当前的情况来看,不少单位和部门在反腐败抓早抓小方面的规章制度不少,但真正落实执行还不到位,满足于一般应付,上头发文件通知,立马就抓,上面不强调,立刻就放,或是“表面功夫,应景文章”,雷声大,雨点小,风头过后,一切照旧。三是抓早抓小的惩处机制还不够健全。一些地区、单位和部门注重查处腐败的大案要案,对一些轻微违法乱纪人员的处理过宽、过软,对个别干部缓作为、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等行为查处不严、打击不力,难以起到惩戒作用。四是抓早抓小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有的单位和部门没有把反腐败抓早抓小作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制定规划、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督促检查等方面采取措施不够得力,反腐败抓早抓小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不健全。有的单位特别是一把手没有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没有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产生问题的根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主要有:一是执政环境发生变化带来的影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社会结构被打破,整个社会呈现出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需求多样化、利益来源多样化、利益差距扩大化、利益矛盾显性化的特点,各种思想观念相互激荡相互交融,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出现多元多样,特别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西化、分化,进行思想文化渗透,不断冲击着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致使一些党员干部迷失了方向,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二是主观世界的改造有所放松。一些党员干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忽视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和形形色色的诱惑考验,缺乏免疫力、自制力,精神懈怠,不思进取,拜金主义、消极颓废、享乐主义、贪污腐败等腐朽思想逐渐抬头。三是制度层面的权威性约束力还不明显。近年来在作风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方面,在修订完善已有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了一些新制度。但是,一些好的制度还停留在文件中、悬挂在墙上,执行还不到位,没有真正达到约束多数、惩戒少数的目的,没有成为约束党员干部作风行为的刚性规定,损害了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进一步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的对策

1.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的思想理论教育机制。

一是下功夫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要开展警示教育,把贪权贪财贪色,道德防线产生裂痕、坍塌、崩溃的领导干部作为反面警示教材,采取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选择身边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组织干部走访监狱、组织违纪人员上台现身说法、开设案件庭审教育课堂等形式,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震憾力。要抓好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突出教育的重点对象,切好抓好党员领导干部、重要部门、重要岗位掌管人、财、物和有行政执法权的党员干部,及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对干部作风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二是创新廉政教育内容和方式。紧密结合干部队伍的思想工作实际,有的放矢,对症下药,要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使这些内容更加生动地进入课堂、更加有效地进入干部头脑,打牢预防腐败发生的思想基础。要坚持系统性培训和经常性培训相结合,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坚持传统教学方式与现代化培训手段相结合,综合运用讲授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教学方法,大胆创新培训手段。三是加强廉政教育的考核管理。建立干部廉政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学分累计考核办法、干部廉政教育登记制度等,确保廉政教育培训的实效性。要坚持廉政教育考试制度,对考试考核不过关的限期补考,补考不及格的,除及时向所在单位通报情况外,还要再次参加廉政教育培训,直到培训成绩合格为止。要严格规范廉政教育培训纪律和考勤管理,重视培训结果运用,把廉政教育培训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的防范机制。一是健全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教育引导各级班子和广大干部认真领会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对民主集中制的程序、机制、范围、方式要作出明确清晰的规定,以党内法规形式固定下来,便于操作,形成严格科学有效的决策运行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执行。借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真正把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有力武器运用起来。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使严肃认真、动真碰硬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促进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之间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二是健全完善规范用权行为的防控机制。深入探索建立干部队伍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破解铲除消极腐败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干部用权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明确主体责任,规范职权流程,严格责任追究,铲除滥用权力、滋生腐败的土壤。建立权力明晰、规范和透明的一把手权力运行机制。通过厘权、“晒”权、行权、制权和评权等方法,适当分解一把手的权力,合理确定一把手的权力内容、权力边界、权力行使方式和程序、与权力对等的责任等,使一把手的用人权、决策权、财经权和管理权以及监督权进一步明确、清楚和规范。建立健全干部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出现问题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让压力催生工作动力和工作责任。三是健全完善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制度体系。要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原则要求,制定具体的行为规范,逐渐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离任从业限制,增强制度刚性约束。重点加强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批租、金融、司法等领域以及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政资金运行等权力行使的关键环节和掌管人、财、物的关键岗位的制度建设。要结合纠正“四风”、改进作风的要求,对秘书配备、公务用车、殡葬制度、休假制度、官邸制等出台操作性较强规定,明确“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加强反腐败法律、法规、制度的顶层设计,结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要推动制度的落实,明确制度制定、实施、反馈、监督责任主体,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用严格的纪律和督查坚决克服和杜绝制度流于形式的现象。

3.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的惩处机制。一是健全问题早发现机制。注重对各种信息的研判分析,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评价机制,着重从群众信访举报、巡视巡察、日常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网络反腐舆情、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审核等工作中查找线索,发现问题。首先,通过完善信访举报受理机制发现问题。完善传统信访举报渠道,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鼓励和保护实名举报,加快构建便捷高效、反馈及时的信访举报平台。健全信访问题分类处置制度,加强对各类举报信息的综合分析、梳理和研判,从中筛选出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其次,通过健全纪检监察督导巡查制度发现问题。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多发易发腐败问题的部门、岗位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组织力量开展督导巡视巡察和特定问题专项调查,主动出击查找问题,搜集线索。再次,通过全面落实述纪述廉述作风发现问题。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述纪述廉述作风,由全委会会议代表进行现场评议和测评。同时,下级党政正职述纪述廉述作风的报告要报上级纪委,接受纪委委员审阅、评议,通过“三述”发现问题。二是健全问题查处机制。克服单纯追求查办大案要案的片面政绩观,做到抓大不放小,快查快结,提高办案效率。拓宽监督渠道,通过抓好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等多形式、多层面的监督,发现问题就及时提醒,拍拍肩膀、扯扯袖子,防止小案演变成大案,把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加大对小事、小案的查处力度,对通过多形式监督出的问题“露头就打”,从严惩处,绝不姑息,快查快结,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查处效率,不断扩大查处覆盖面,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切实提高制度的威慑力,增强全党全社会对改进作风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信心。三是注重探索开展党风集中整顿的长效机制。注重根据不同阶段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选择不同的主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当前,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从杜绝“舌尖上”“车轮上”的浪费开始,狠刹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说立改,对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一批制度成果,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产生的好效果。

4.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的导向机制。一是在选人用人中突出抓早抓小的导向。始终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五条标准”,真正使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引导广大干部奋发有为、勤勉工作、求真务实,坚决让那些说空话、做表面文章的干部没位子,让那些“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没市场,使碌碌无为、得过且过的干部没机会,为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搭建展示才华的广阔平台。二是在奖惩激励中突出抓早抓小的要求。要加大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力度,对不愿作为、不敢担当,贪图享受、吃喝玩乐,迷恋特权、生活腐化的干部依照制度规定,该处分的处分,应降职降级的降职降级,形成威慑力,激发新活力。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推动作用,大力宣传典型、弘扬先进、鞭策后进,树立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奖惩激励的风向标。三是在干部考核中突出抓早抓小的成效。在干部作风考核评价的内容上要做到符合实际,不以点盖面,不求全责备,注重个性的差异,从工作态度、质量、效率、纪律等方面科学设置考评作风的项目。综合运用群众评、社会评、网上评等方式,定期对干部作风建设的成效进行考核评议,把评议结果作为组织考核的有益补充。要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适时在一定范围公开公示考核结果,并把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挂钩,与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职晋级挂钩,有效激发干部队伍的内在活力。四是在监督管理中突出抓早抓小的标准。把干部作风建设体现在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教育培养等各个环节中去,坚持全面、历史、客观地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整个工作。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的监督权、评判权更多交给人民群众,使干部真正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形成以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倒逼干部改进作风、廉洁自律的良好环境。

5.构建反腐败抓早抓小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是建立抓早抓小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建设高度重视起来,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进一步明确责任,明确任务,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干部群众参与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让抓早抓小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更好地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责任内容,在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领导成员的个人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中,分别体现抓早抓小的具体要求,使各级党委和纪委切实重视和有效开展工作。在制定规划、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督促检查等方面给予重视支持。要充分认识到一把手带头示范的作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以身作则,带头严格自律、带头厉行节约、带头深入调研、带头联系群众、带头解决问题,时时、处处、事事率先垂范、作出表率。三是建立抓早抓小责任倒查追究机制。要建立健全抓早抓小工作信息反馈、情况通报和定期报告制度,完善督查惩处措施。对于措施不实、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要及时给予督促和批评;对因不抓不管或者在管辖范围内出现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进一步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建设上不松手、不甩手、不缩手。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N].人民日报,2014-01-16(AO1).

[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

[3]林卿颖.反腐背后的改革逻辑[N].新京报,2014-08-12(AO2).

Study on Improving the Mechanism of Anti-Corruption by Early Crackdown on Small Corruption

RU ShiQing
(Teaching and Research Office of Scientific Socialism,CPC Dingxi Municipal Party School,Dingxi 743000,China)

Improving the anti-corruption mechanism by crackdown on small corruption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rule the Party strictly,punish corruption and cultivation of officials,and also present new requirements and new direction for further promotion of an honest government.In view of the problems arising from construction of the mechanism of anti-corruption by early crackdown on small corruptions and the analysis of the root causes of these problems,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improving the mechanism of anti-corruption by early crackdown on small corruption should begin with ideological and theoretical education mechanism for anti-corruption mechanism by early crackdown on small corruptions as well as prevention mechanism, punishment mechanism and guiding mechanism to construct the leadership system and working mechanism for anti-corruption by early crackdown on small corruptions in order to guarantee transparent,standard and efficient operation of the rights.

anti-corruption;mechanism of early crackdown on small corruption;monitoring network

D261.3

A

1009-4326(2015)05-0052-04

(责任编辑 王爱玲)

10.13600/j.cnki.jpsslof.issn.1009-4326.2015.05.013

2015-06-29

茹世青(1979-),男,甘肃定西人,中共甘肃省定西市委党校科社教研室讲师。研究方向:党建、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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