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黄宗羲的政治思想及其对当代社会治理的启示
2015-04-09
论黄宗羲的政治思想及其对当代社会治理的启示
王新雅,李增元
(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日照276826)
摘要:黄宗羲政治思想的产生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相应社会基础,“民主君客”、“为天下,非为君”、宰相督权、学校参政和恢复方镇,重定赋税和工商皆本,是其主要政治思想内容。黄宗羲政治思想体现着以民为本、关注民生,民主平等的君臣关系,对君主权力制约和监督,反对重农抑商、注重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黄宗羲政治思想对我国当代社会治理具有重要价值与借鉴意义,它启示当代社会治理应更加关注民生,保障人民权利;强化对基层地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大力推动法治建设;协调平衡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自主发展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黄宗羲;民本思想;社会治理
明末清初,中国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出现和动荡的政治变局成为这一时期的显著特点,推动了明清士人阶层对明代弊政和宋明理学的反思,开始对传统的政治思维和政治体制进行重新认识。作为明清之际著名思想家,黄宗羲进一步继承传统的民本思想,提出了独到的“民主”政治思想,主张在不动摇君主政治的条件下,反对专制制度,力图限制君主权力,实现“大公”的设君之道。黄宗羲政治思想具有早期民主启蒙的特点以及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由古代向近代过渡的倾向性,时代特征鲜明,其中民主、平等、分权制衡等思想在现代社会仍具有较高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价值,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建设等具有重要启迪作用。
一、黄宗羲政治思想产生的基础
黄宗羲政治思想是典型的具有时代过渡倾向的政治思想,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受到传统民本思想、政治社会现实和经济发展状况三个方面的影响,形成了其政治思想的基本内涵。
从历史文化传承的角度来看,古代传统民本思想是影响黄宗羲政治思想最主要的因素。“民本”是相对于“君本”和“官本”而言,概括了中国古代与“民为邦本”、“民贵君轻”等这类命题相关的一套政治思想[1]113,是中国古代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统治的“重民、贵民、爱民、恤民”的统治观念,强调统治者对人民的职责和恩惠,而非民众的权利和能力。我国传统民本思想以人民意愿为出发点,深刻揭示了封建统治者执政的规律,很大程度上发挥了其约束专制皇权,维护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秩序,维护国家统一的客观历史作用。黄宗羲政治思想深受中国古代传统民本思想的影响,他的“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观点,以及“公私论”等无不蕴含着“民本思想”的深刻内涵。
从社会发展阶段的复杂性来看,明末清初复杂的社会状况,对黄宗羲政治思想影响巨大。首先,一方面,明末政治黑暗,阶级矛盾严重,腐朽的明王朝统治终于被新起的满清王朝所代替。然而,由于明清两代正值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中国古代封建君主专制仍处于加速上升和发展阶段,清朝的统治也未改变明中后期以来出现的种种弊政,反而导致封建政治更加腐败,君主专制集权进一步加强,封建社会危机日益加深。另一方面,社会的变动推动了人们对于明中后期以来的弊政和宋明理学的反思,以及对古代传统封建政治体制和政治思想进行重新的认识。与此同时,西方文化逐渐流入中国,外来新知识、新思想的传播对传统人文思想产生了不小的冲击,这也深刻影响了黄宗羲政治思想的构建和表达[2]251。其次,小农经济的条件下封建经济表面繁荣,实质衰落。明中后期以来,我国封建社会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传统“重农抑商”政策强化的同时,海上禁令解除,国内的商品交易和国际贸易流通快速发展,东南沿海地区甚至出现了类似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传统手工业也顺应时代的变化迅速发展,从东南沿海起,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手工工场,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雇佣关系应运而生,刺激并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一时期经济的迅速发展,沿海地区近代早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直接导致了明清封建经济结构的变化,并引起社会结构产生相应的变化,因此,对社会变化感应十分敏锐的思想文化领域也最先做出新的反应[3]20。明清封建统治者对“重农抑商”政策的继续和强化,对商品经济发展的阻碍,适时地提供了批判契机,批判社会政治的风潮由此形成[4]521,黄宗羲政治思想的批判性也在这一思潮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完善。
二、黄宗羲政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明末清初的思想家们激烈抨击封建皇权的暴政,批判甚至否定延续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的政治制度,其中黄宗羲的思想观点最具代表性,具体可概括为以下四个主要方面:
(一)“民主君客”的政治主张
《明夷待访录》(1)中,黄宗羲明确提出了“天下为主,君为客”这一思想。“天下为公,一人为私”是价值尺度,君主制度是为公众利益而设定的,“有君且君心大公无私”是最好的政治模式。黄宗羲对君主制下的帝王意志、政治制度以及政治关系进行深刻地剖析,总结了高度集权的君主专制所带来的危害,指出君主制的错位导致争夺王权的冲突不断,君权逐渐沦为“大私”的工具,君民关系日益对立化。同时,政治决策皆出于帝王一人,大臣只是按照君主的意志执行而不参与决策的制定,君臣关系形同主奴,而随着封建专制的加强,古代封建律法不再是具有权威和普遍约束力的“法律”,“一家之法”取代“天下之法”势必导致社会秩序和政治秩序的混乱,最终危及封建政治统治。黄宗羲提出“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观点,认为“非法之法桎梏天下人之手足”,反对“有人治,无法治”的论调,必须以“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
(二)“为天下,非为君”的政治主张
天下与君主既是主客关系,那么君臣之间则应是平等关系,因此黄宗羲提出了怎样做臣子,以及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的臣子的问题。他否定“君为臣纲”,认为真正的臣子应是“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大臣真正的职责是以天下万民为己任。在黄宗羲看来君臣关系不同于父子之间的血亲关系,将两者联系到一起的是共同治理天下的职责,此外他还进一步提出了君臣可以为陌生人的观点,即“吾无天下之责,则吾在君为路人。”对于君臣关系,黄宗羲给出了精辟的论述,君臣关系是建立在双方分工、共治天下以造福人民基础之上的,是一种相对松弛的平等协作关系,而非具有严格等级和绝对服从的主奴关系,君主与大臣的职责都是为民众提供服务。黄宗羲以“为天下”、“为万民”的正义替代了为君独尊的理念,目的是要让至高无上的君主与大臣的地位同等,有力地回击了“君为臣纲”观念。
(三)宰相督权、学校参政和恢复方镇
针对明代弊政,黄宗羲提出“正君臣之名,君臣协商议政”,即恢复相制;同时,实行学校参政制度,建立学校议政下的君主政治[5]54-55。为了限制君权,他主张设置相对独立的边镇等,改革过度集权的政治体制,防止宦官专政。在君主专权而大臣无权的状态下,君主更加轻视大臣的作用,辅臣也无法补救“家天下”带来的缺陷和不足,宦臣专政的现象时有出现。鉴于此,黄宗羲提出恢复相制,“天下不能一人而治,则设官以治之,是官者,分身之君也”,设置宰相分化君权,使君主无法专权,强调“凡章奏进呈,宰相以白天子,同议可否,天子批红,天子不能尽,则宰相批之,下六部施行。”[6]82皇帝不作为时宰相能够补救。如此来看,恢复相制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最高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对封建政治制度的挑战和超越。黄宗羲还大胆提出了“学校制度”,“学校”并不是通常意义上专门培养读书人的书院,而是在实现教化人民功能的基础上参议政事,为君主决策提供建议,甚至能够主导或决定君主决策的专门性机构。而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黄宗羲主张限制中央权力,恢复方镇,方镇应具有充分的自主权和自决权,君主不可以加以干涉[4]524-525。在君主专制制度下设置方镇,给予地方官独立管理地方的权力,可以有效限制中央集权,从而在实质上削弱中央的权力。方镇制使君主有了忌惮的外在力量,接受约束自己的“天下之法”,这在纵向上制约了君主专制集权,在横向上铲除了封建政治弊端,使君主专制集权进一步受到限制的同时安定天下[6]82。
(四)重定天下之赋
黄宗羲认为君主制下的土地和赋税问题关系到君民关系和政治稳定,无论田制还是税法都存在弊端,他主张“重定天下之赋”以减轻人民的负担,实行“工商皆本”,发展民间经济。税收制度的调整是统治者“安民”、“恤民”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黄宗羲强烈主张减轻赋税,实行“履亩而税”,改按户征税为按号征税,同时“任田不任用”,取消根据国家或君主的需要确定赋税的做法,启用根据土地数量确定赋役数量的新税制。另外废除专以钱和银作为税赋标准的旧制税法,“任土作贡”以解决税额不齐的问题。黄宗羲指出“税额之积累至此,民之得有其生也亦无几矣”,“履亩而税”等主张与清代赋税改革的方向一致,是切中时弊且符合潮流。而在另一层面,黄宗羲提出“工商皆本”,主张发展工商业。“农本商末”的思想始终主导着自然经济的发展,历朝统治者无不将此作为统治的经济根基,认为工商业不能带来社会财富,借口将人民束缚在土地之上。黄宗羲否认工商为末,认为工商与农皆为本,物尽其用、人尽其能[7]45。他对工商业加以区分,指出过于奢侈浪费的应批判和禁止,但真正有利于促进资源流通,增加社会财富的工商业值得提倡,古代君王抑制的工商业只是前一种,但人们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因此对所有工商业不加区分地一概反对[8]124。黄宗羲“重定天下之赋”和“工商皆本”的思想强调君民关系的调整应着眼于发展“切于民用”的事业。
三、黄宗羲政治思想的主要特征及价值
黄宗羲的政治主张,实质上是把治世的原点从君主转向万民,从而建立新的君臣关系。其政治思想吸收了民本思想的精华,对变革封建社会政治体制做了深刻总结,超越了民本思想原有的内涵,是具有近代民主启蒙性质的“新民本”思想。但不同于西方同时代的政治思想,黄宗羲政治思想有其独特的视角与特征。
(一)以民为本、关注民生
黄宗羲政治思想,集中表达了他对延续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不满与批判,以及对理想政治模式的思考。他首先从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天下主客”的观点,指出“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兴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即说明每个人都是天下的主人,每个人都会谋求自己的利益,追求个人的利益是合理的,个人的利益或权利不应被君主的利益或权力剥夺。因此,他强调“天下之治乱在万民之忧乐”的重要性,肯定了人民个人利益高于一切的合理性。回归历史的角度,我们也可以看到民生问题在中国古代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很少受到真正的重视,“官本位”逐渐演变成为中国古代封建政治的一种常态,因此,黄宗羲“民主君客”的政治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传统政治思维的藩篱,为实施“民主政治”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思想基础[9]241-254。这同时也反映了他思想中统治阶级应加强对人民的关注和关心的政治主张,特别在对人民个人利益的获得和维护方面,他着重强调了人民取得其切身利益的权利的合理性以及君主服务和保障人民利益的必要性,即应视天下民众为社会主人,君主应当是社会的公仆,应为天下民众服务谋利。在传统民本思想中,思想家所能取得的最高成就是,君主是为民众而设。黄宗羲这一主张从表面上看是对儒家一贯主张的“君权神授”学说的离经叛道,但实际上是对儒家传统民本思想的发展与升华[10]39。
(二)民主平等的君臣关系
君臣关系是黄宗羲政治思想关注的另一个重要方面,他对君臣关系的新定义体现了民主平等的特点。儒家传统“君权神授”思想体系的影响下,大臣成为君主牧养万民的工具,是君主的看家奴仆,在这样的条件下大臣只是站在君主的立场看问题,只看到了一姓的兴亡,而忽略了万民的忧乐。然而,黄宗羲认为各类官员职位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分担君主的职责,大臣为民行德政比对君尽忠更为重要。“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在黄宗羲看来,君与臣的权力指向是一致的,都是为天下人民服务,只不过是位置和角色不同,他们相互之间应该形成协作和配合的“工作关系”。黄宗羲在《原臣》中写到:“夫治天下犹曳大木然,前者唱邪,后者唱许。君与臣,共曳木之人也”[11]。君与臣的权力有大小,职责有分工,但在人格取向是自主、民主和平等的,而并不是一种上下级之间的绝对依附关系[6]83。在当时,这种君臣平等协作的思想无疑是对君臣关系的全新的思考和认识,也是黄宗羲“新民本”思想中最具光辉的思想之一,是新民本思想区别于旧民本思想的重要标志之一,构成了其政治思想的基本特征[12]53。
(三)君主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黄宗羲指出封建政权在每一次的交叠更替时人民都会付出惨重代价,认为之所以造成这样是因为“不明乎君之职分”,即君主不明白自己的职责应该以天下人为主,而不是把它作为自己的家业去经营[13]112。因此,他的政治思想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进行了深刻地批判,触及了君主专制制度的弊端与根本的症结,挑战了封建君王权力及权威,提出了对君主最高统治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黄宗羲提出了对未来社会政治制度的规划,即“宰相督权、学校参政和恢复方镇”的主张,约束及限制君主权力的力度极大,从君臣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和独立机构三个方面论证了对专制集权限制和监督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在中央权力方面,黄宗羲主张以相权制约君权,认为“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宰相的设置至关重要,废除相制,则君主权力就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13]113。同时,通过设立“学校”这一独立于政权之外的议事机构来参与议政,影响政策的走向。黄宗羲指出,“学校”是通过“公议”的形式对行政权力进行制约,这不会妨碍行政机关的工作,而是及时地纠正其错误、促使其更好地履行职能[14]73。在地方上,恢复方镇制度,通过分层治理达到地方分权的目的,以削减中央集权制的负面影响。黄宗羲提出的制约和监督最高权力的多元化新思维,是对限制君权的有效思考。
(四)注重经济发展
“工商皆本”是黄宗羲思想中最有价值的方面之一,也是其政治思想最突出的新特征,对后世影响巨大。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经济是以自耕农经济为基础,农业生产产品以及农业的赋税是封建王朝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历朝历代的统治者皆推行“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认为工商业是影响和阻碍农业生产发展的不良因素,因此工商业长期受到统治者在政策和制度上的压制,发展缓慢。黄宗羲批判我国封建社会农本商末的封建经济思想,主张把长期处于经济发展末位的工商业提到与农业相同的本业的地位,他既认同农业是封建经济系统的重要根基,又主张将工商业也作为封建经济的根本,呼吁“本末兼治”[15]9-10。这一思想的提出,是我国古代经济发展的重大突破,但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黄宗羲所提及的工商业,并不是指那些为了满足封建统治阶级及其贵族集团奢侈腐化生活的需要而进行生产的传统意义上的“官营”工商业,而是初步具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以满足人民生产生活需要的工商业,即一定程度上的“民间经济”。黄宗羲政治思想中对于社会经济层面的思考与探索,是立足社会现实角度,以达到民生富裕为出发点,既实现国家的富足,又改变人民贫困的境遇,既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又促进工商业的繁荣,冲击了“崇本抑末”观念的同时为明末清初社会经济新因素存在和发展的合法性提供了适当的理论支持[8]126。
四、黄宗羲政治思想对当代社会治理的启示
黄宗羲政治思想提出了独到的“民主”观念,其中民主平等、法治和以人为本等思想在现代社会仍有较高的借鉴价值,对改进政治民主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
(一)更加关注民生,保障人民权利
黄宗羲的诸多政治思想都具有朴素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他强调人民取得其切身利益的权利的合理性以及君主服务和保障人民利益的必要性,深刻地体现了当代中国领导人应始终坚持“以民为本、执政为民”根本宗旨的思想风格与行为准则,也从正面反映了他政治思想中朴素民主思想的现代意义与价值[16]187-193。当前国内民主化进程在各阶层共同努力下正在全方位地实行和推进,这一过程中,民生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四个基本问题:教育、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17]60。首先,应保障人民群众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加大教育投入,特别是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让农村的孩子也能和城市里的孩子一样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其次,针对就业指标和劳动者工作环境问题,在劳动者提高素质和职业技能、转变就业观念的基础上,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完善社会就业服务体系,特别是农村地区,大力发展城镇化,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化转移。再次,收入分配方面,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通过合理的税收政策调节收入差距。同时加快提高城乡居民的经营性收入与财产收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起统一的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社会保障事务,并在完善社会保障的同时,注意发展社会的互助、救助功能,保障社会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作用[17]61。从人民的角度出发,强化人民的民主意识,保障人民的权利,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以人为本以保障民生。
(二)强化对基层地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黄宗羲强烈反对封建专制制度,提出了对君主权力监督和制衡的主张,这一观点对当代我国政治运行过程中的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影响深远。人都有自私自利的一面,黄宗羲警示我们在现实的政治活动中要有效地预防和规避人性“恶”的膨胀作用,即专制权力下的以权谋私现象[9]241-254。缺乏约束的欲求和权力会将人们引向对他人和社会为害作恶的一面,当代中国政府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以权谋私,钱权交易为主要形式的腐败现象以及以暴力方式谋私的违法现象严重。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因征地问题引发的暴力事件屡屡发生,不少基层干部在这些暴力事件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特别是近期频繁发生的某些基层政府为谋取其经济利益,将行政权力同私人商业利益相勾结,纵容违法暴力行为,以牺牲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甚至是生命安全为代价来获取暴利。这正是基层政府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所产生的严重后果,权力易变质且更容易膨胀和恶化,导致行政权力的行使同服务人民方向相偏离,激化社会矛盾,进而会危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阻碍社会进步和发展。目前在我国,政府的行政权力是由政府部门体系内的监督和来自执政党、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外部监督两个方面共同作用,防范行政权力主体的腐败和其他违法行政行为。另外,在制度机制层面,应形成并健全对行政权力和责任的追查机制。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严肃处理的同时,对问题所触及的相关行政权力和责任方面追查到底,不仅对当事人,还要对有相关联系的部门或个人进行调查和处理,强化对行政权力行使过程的制度压力,实现并加强制度体系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三)大力推动法治建设
黄宗羲提出具有近代民主因素的“法治”理论,其关于封建法律的观点具有近代启蒙性质的特点,体现了近代先进的法治思想,是以明确的、规范的、公正的原则将封建社会传统的“私法”彻底转变为近代意义上的“法律”。“法治”是权力归属人民和服务人民的关键因素,法律涵盖一切,没有能够超越法律的人和事物,在这样的思想作用下,进一步确立法律的权威,以此最大限度地发挥“治人”的积极作用。当代中国积极推行法治,但我们的法治进程在理论和执行层面都仍然缓慢,对法治化的各种制度的研究和运用仍然不够成熟,规则对我们来说还是一种束缚,而非一件能够维护利益的武器。执行方面,我们制定的各项法规仍然贯彻不力,法律制定的目标和法律执行的现实情况差距较大。如果说在宏观上我国法治进程较为缓慢,或从立法上讲我国法治进程缓慢而未能引起足够的感性认识,那么在现实层面的执法、司法上发生的错案,则足以产生巨大的感性冲击和引起全民的关注度[18]67-70。尽管我国法治的发展还存在诸多不足,但国家大力提倡民主法治,特别是自十七大以来更加重视发展民主和健全法制,国家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统筹部署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进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19]55-57。此外,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现代社会中法律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而我国也已逐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准则的完备的法律体系,来保障人民当家做主。民法、刑法、经济法等法律几乎覆盖了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个方面,从而保证了人民群众各项合法的民主权力,极大推动了我国民主法治进程[20]1-5。
(四)协调平衡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自主发展之间的关系
黄宗羲提出了“工商皆本”的思想,肯定了工商业在未来理想社会中与农业一道居于本体地位,这一观念直接肯定了工商业在社会财富的增长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从经济发展的宏观视角将工商业纳入到了社会发展的根本性地位之中[21]18。这是黄宗羲思想中最有价值的方面之一,也是其政治思想最突出的新特征。在现代社会,工商业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有着其他产业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其发展不断促进国内市场经济的繁荣,价值规律调节社会主义生产和流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越来越多的行业和领域逐步实现市场化。市场经济使经济资源在微观层面上得到最优配置,但市场参与主体的视野更多停留在自身的利益上而忽视社会整体的利益,企业之间的盲目竞争也会导致其他社会经济问题的出现。所以,市场只是一种宽松、自由、逐利的经济行为,其消极性显而易见[22]19-20,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我们也应清楚地看到放任市场化所产生的问题。为克服市场经济的缺陷,引导市场经济协调发展,政府对宏观经济进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23]。国家依据市场经济的规律,为实现总量平衡和经济协调发展,从宏观上利用经济政策、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对市场经济的有效运作进行调节与控制[24]44,并从全局出发,区分支柱产业、传统产业、朝阳产业以及于长远有害而应予以禁止的产业,做到主次分明、统筹兼顾,合理配置有限资源[8]126。在不违背市场运行客观规律和内在发展要求的条件下,应坚持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经济发展模式,进而有效地发挥国家和市场各自的优势而规避劣势,相辅相成,一方面,市场规律刺激经济主体的竞争发展,使各行业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生产效率迅速提高,另一方面,国家准确地把握经济发展走向,控制各行业产出数量,通过适当的财政或货币政策防范通货膨胀等危机状况,双管齐下,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后劲,在整体上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五、小结
黄宗羲政治思想具有典型的批判性质,在反思和继承传统民本思想的基础上,强调对君主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主张经世致用、改革政治体制。我们应该看到,黄宗羲政治思想凝聚着中国古代政治批判思想的精华,同时充满了对“三代”政治这一乌托邦构想的憧憬,他做的某些思考在中国政治思想发展史上开始与近代民主政治理论有了一些重合:“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民权思想与近代人权理论在重视“个人”的权力上的重合,近代分权制衡理论与“以相权分君权”、“学校参政”等思想在限制君主权力方面的重合,等等[5]54-55。这些都体现了他的政治思想向近现代政治思想过渡的倾向性。黄宗羲政治思想是那个时代社会政治经济的产物,先对封建制度作了一些改革,使之能够更好地向前发展,进而为从根本上对社会政治制度进行变革做好准备,以便还政于民,其思想经典的进步意义巨大,对当代我国政治制度的建设、发展和完善,以及民主法治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历史借鉴意义。
注释:
(1)《明夷待访录》成书于公元1663年,是一部具有启蒙性质的批判君主专制、呼唤民主政体的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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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磊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3CSH03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2014M550776);山东省软科学基金项目(2014RKB01407)。
收稿日期:2014-11-16
DOI:10.3969/J.ISSN.2095-7238.2015.01.008
文章编号:2095-7238(2015)01-0045-07
文献标志码:A
中图分类号:C91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