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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集体建设用地调查及数据建库建设

2015-04-08陈忠志

关键词:江阴市使用权

摘要:按照国家相關技术标准和“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数据标准,采用南京国图公司为本项目开发的“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建库软件”完成江阴市集体建设用地地籍图编辑、属性录入、数据统计,建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数据库,在此基础上经权属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关键词:江阴市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

1 概述

充分利用江阴数字国土成果,以1:1000地形图为基础,其数据统一转换到1980西安坐标系,制作分幅工作底图,开展调查工作;在各级国土管理部门的组织和各行政村配合下,依据土地登记申请材料收集集体建设用地权源材料,进行实地调查指界确权,以全解析法进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要素和相关地形要素测量。

2 集体建设用地调查作业流程

首先进行宣传发动及准备工作,需要准备各种图件资料、控制资料及调查资料。对已有资料进行分析,并作必要的技术处理。之后对其确定的调查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土地登记申报,土地登记申请应提交的材料包括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与委托书、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等。

2.1 集体建设用地调查

2.1.1 指界通知。指界通知书由权属调查人员根据调查进度提前1-7天送达相应被调查的土地使用者,以及与该宗地相邻的使用者。指界通知书的接收人应该在通知书回执上签字。

2.1.2 委托指界。土地使用权利人不能出席指界时,应填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行指界。

2.1.3 外业实地调查。调查员到现场核实土地使用者名称,核实宗地座落、权属性质、土地用途、权源证件等内容。当相邻两宗有共用界址边时,还需双方共同到场指界确认。

2.1.4 集体建设用地主体确认。村属公共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村办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土地权利人可确定为村民委员会。镇(街道)属公共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镇(街道)办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土地权利人可确定为镇(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或投资有限公司。

2.1.5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含零星国有土地)问题处理。违法集体建设用地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后方可进行土地登记申报。对于违法集体建设用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以及有关用地政策的,依法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后,可进行下步工作。已有数据库资料且界址未发生变化的不调查。无数据库资料,虽经过土地登记,且权利人、四至、面积、用途等信息未发生变化的,直接利用原有登记资料,以原勘测宗地图补充入库;对少部分已入库的宗地,图形、地籍号继续予以保留。四至面积发生变化的,需重新调查、测绘,更新数据库。

2.1.6 界址调查与界标的设置。界址一般由本、邻宗地的指界人现场指认。如一方因故不能出席,其界址可按另一方的指认或以调查员依用地现状予以认定。经双方认定的界址,须由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相应栏目签字或盖章。如指认界址有争议,或指认后拒绝签字或盖章,调查员应现场调解,若调解无效,应填写调查笔录。

2.1.7 指界人签字。经双方认定的界址,应由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相应栏目签字或盖章。签字采用本人签字、盖私章或者按手印等法律允许的方式即可。是委托指界的,签字由受委托人在调查材料签字。

2.1.8 地籍勘丈。集体建设用地调查采用全解析法测绘界址点。对既不能实测界址点,又无法勘丈界址边长的,直接采用原有地形图资料或正射影像图判绘。界址确定后,地籍测量工作同步完成。地籍勘丈工作采用检校合格的钢卷尺或手持测距仪丈量界址边长和相关要素。

2.1.9 地籍调查表的填写。地籍调查表的填写必须做到图表与实地一致,各项目填写齐全,准确无误。地籍调查表也可通过先填写调查信息草表、录入地籍数据库后,自动生成地籍调查表基本信息,打印后提供外业签字的方法填写。

2.1.10 宗地草图的绘制。宗地草图是宗地调查中的原始资料,是描述宗地的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实地记录,宗地草图绘制应美观、清晰、数据准确。宗地草图可以根据宗地大小选择适当比例尺,概略绘出其形状。宗地草图可采用计算机辅助制图。

2.1.11 表格的填写。为方便生产,各种表格除权利人签章手工填写外,其余均可采用电脑辅助打印表格形式。

2.1.12 调查成果检查。权属调查成果是调查工作的基础,是后续工作的依据,权属调查成果自检互检、监理检查始终要贯穿于全过程,落实“做一、查一、成一”的工作模式。作业人员应对成果进行权源、实地、图、表、数一致的全面检查。作业人员检查完成后,进行监理检查抽查。监理检查按《监理实施细则》之规定执行。

2.2 集体建设用地数据库建设

在完成地籍调查和测量后,分别对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进行编辑,准备进行集体建设用地数据库建设。

2.2.1 集体建设用地数据建库的技术流程。

2.2.2 地籍图数据库建设。以外业采集数据为基础,对照宗地草图进行地籍图编制工作,宗地号、地类编码、门牌号和单位名称应与地籍调查表一致。地籍图编辑可基于AutoCAD或自行开发的编图软件进行,采用人工干预的方式,逐个对外业采集的数据,按入库要求编辑点、线、面要素。点、线、面要素编码和成图中的各要素应符合《地籍调查规程》有关规定。

在完成地籍调查后,分别对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进行入库,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数据库。集体建设用地数据库与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合并为本次调查数据库。

2.2.3 属性库建设。按地籍数据库标准录入权属调查信息,建立宗地属性数据库。根据权属调查材料以行政村为单位逐宗输入宗地权属信息(地籍调查表),包括基本表、宗地四至表、指界表、界址标示表、界址签章表、调查审核表和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等。要求信息录入完整、准确,并注意相邻宗地有关属性和数据的一致性检查,发现错误及时与权属调查人员联系。对调查中存在疑义的资料,如单位名称、权属性质、地类代码等,为了方便下一步工作,暂按外业临时用铅笔填写的资料录入,待核实准确后修正到位。

将属性数据库与图形数据库根据宗地编码建立关联。利用系统功能进行各项检查和必要的代码信息处理,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图形、属性数据库。

2.2.4 面积汇总统计。分别以行政村、地籍子区为单位,利用建库软件进行宗地面积汇总,并按土地使用者进行土地分类面积统计;以地籍区(镇、街道)为单位,进行土地分类面积汇总;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其他数据统计分析。

2.2.5 数据转换及成果输出。以行政村为单位,用建库软件输出地籍图,并进行编辑。图面表示应主次分明,清晰易读,比例尺根据行政村区域设定为1:3000至1:5000。

3 总结

为保证江阴市集体建设用地调查及数据建库建设顺利完成,本次调查由江阴市国土资源局(简称甲方)与作业单位(简称乙方)合作开展。甲方负责本次调查的经费、调查方案的组织实施;乙方负责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及数据库建设工作。

参考文献:

[1]谭立萍.沈阳市变更地籍测量技术研究[J].价值工程,2014(04).

[2]何群,马洪滨,等.基于3S与3G技术的GPS-PDA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中的应用研究[J].测绘通报,20130(03).

[3]马洪滨,肖建林,等.3S技术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中的应用研究[J].测绘科学,2008(03).

作者简介:陈忠志(1981-),男,本科,工程师,主要从事地籍测绘、GNSS、土地调查等测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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