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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居家养老服务对我国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的支持

2015-04-07戴志鹏

山东体育学院学报 2014年6期

摘要:居家养老服务对我国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一种资源整合性支持,体现了非体育组织在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提升了体育部门和养老部门在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合力,契合了我国当下全民健身工作的“大群体”工作思路。发挥居家养老服务对我国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的支持,需以跨界整合和整体思维理念为指导,形成一个以全国老龄事业委员会为主导,体育、民政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老年人体育运行机制。

关键词:老龄问题;“大群体”工作格局;老年人体育;居家养老服务

中图分类号:G80-0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School of PE and Sports, Soochow University, Suzhou 215021, Jiangsu, China21世纪以来,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渐凸显。目前,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2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2052年4.87亿,占总人口的34%[1]。老年人体育的问题,说到底是老年人的问题;老年人的问题,说到底是社会问题[2]。日渐加快的人口老龄化放大了我国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发展思路创新的客观性,因为老年人体育与老年民生息息相关,在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方面具有不可替代作用。基于我国群众体育事业的相关政策和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理论,结合2013年12月在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北路横街1号的朗力养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L中心”)的实地调查,探讨了居家养老服务对我国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的支持。

1居家养老服务

1.1居家养老服务的概念

居家养老服务源于20世纪50年代英国的“社区照顾”,我国学界先后提出了社区照顾、社区居家养老、“两走”居家养老服务、走读式养老服务以及日间服务等概念[3]。依据全国老龄委的文件,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4]。

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主体涉及行业企业、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和相关社会力量,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涵盖基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以及精神慰藉、闲暇娱乐等方面,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涉及饮食、医疗、教育、娱乐等不同行业之间的交互。

山东体育学院学报第30卷第6期2014年12月 戴志鹏论居家养老服务对我国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的支持No.6 20141.2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家庭养老的区别

居家养老服务兼具庭养老的“居家”和机构养老的“服务”特点,但与二者又存在区别。一方面,居家养老导源于工业化,社会关系是其基本支持系统,责任与支撑主体包括家庭、社会与政府。家庭养老则适应于农业社会,其基本支持系统为血缘关系,责任与支撑主体主要是家庭或宗亲;另一方面,居家养老服务以社区为依托,公共服务是其必要支撑,为自理和部分失能的老年人群提供养老服务。机构养老的资质主体具有法人资格,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完全失能或者年迈的孤寡者等小部分老年群体[5]。

1.3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开始逐步发展。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先后经历了萌芽阶段(1980-1989)、启动阶段(1990-1999)、初步形成阶段(2000-2007)和快速发展阶段(2008-)[6]。我国政府在养老工作中对居家养老服务逐步重视。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指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2013年8月1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议题提出了“在创新养老服务模式中要重点发展居家养老”;我国一些地方(主要是大中城市)的居家养老服务得到了实质发展。以成都市为例,截至2013年7月29日,中心城区先后成立了82个具有居家养老服务特征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7]。

作为一种养老服务形式,居家养老服务理应在老年民生方面提供全面支持,这是探讨居家养老服务对我国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支持的立足点。

2居家养老服务对我国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支持的必然性

2.1符合我国全民健身的工作思路

老年人体育是我国群众体育事业的重要内容,一定历史阶段的群众体育工作布局决定了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的思路。北京奥运会后,全面建设体育强国成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新目标。国家体育总局在2013年4月7日的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以‘大群体的思路来推进全民健身工作”。“大群体”工作格局的三大核心要素是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和社会共同参与。其中,“部门协同”强调了非体育部门在推进全民健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老年人体育事业领域,“部门协同”应该包括体育部门和老年工作部门的协同合作,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对我国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的支持理应是其内容之一。

2.2符合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方向

依据我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老龄事业不仅需要解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也需要关注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老年人体育事业是老龄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曾提出“老年人体育健身参与率达到40%~50%和丰富老年人闲暇生活,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质量”的工作任务;《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在公共服务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业、老年文化和体育等方面涉及了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要加快老年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建设、促进老年用品和服务产品开发以及加强老年体育健身工作。在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中,政府的责任主要体现在老年文化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社会的责任主要体现在抓好老年文化教育、不断提高老年群体的文化素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实现积极老龄化,以及组织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等方面[8]。居家养老服务对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的支持则体现了社会在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中的责任。

3居家养老服务对我国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一种资源整合性支持

相对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势在其资源整合功能。资源整合原指企业对不同来源、不同层次、不同结构、不同内容的资源进行选择、汲取、配置、激活和有机融合。在社会事业领域,资源整合主要是对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力量进行整合。居家养老服务在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中的资源整合主要是以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基础,通过政府的政策及协调、正规机构的专业化进程和非正规照顾者的参与渠道来实现。

3.1居家养老服务为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多元供给主体

3.1.1明确了政府在老年人体育服务供给中的责任范畴

依据公共产品理论,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依据服务型政府理论,居家养老服务是服务型政府必然提供的主体公共产品之一[9]。因此,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责任主体角色决定了它理应在老年人体育服务供给中承担相应的责任。在L中心,政府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每张床位提供10 000元/年的财政补贴,这为其运行提供了物质基础;相关政府领导参加L中心的开张庆典,并通过当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进行大力宣传,扩大了L中心的社会影响力;在L中心共享所在居民小区公共活动空间的协调工作中,政府部门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的老年人体育服务供给具有三个特点。首先,这是一种基础性服务供给。政府通过提供养老的基本生活条件,为老年人的体育活动参与奠定了物质基础,体现了“有为政府”的理念,避免了政府在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中的“失位”弊端。其次,这是一种扶持性服务供给。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为老年人体育服务供给的运行提供了扶持,体现了“有效政府”的理念,避免了政府在全民健身服务工作中的“缺位”弊端。最后,这是一种间接性服务供给。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并不直接提供老年人体育服务,体现了“有限政府”的理念,避免了政府以往在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中的“越位”弊端。

3.1.2发挥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老年人体育服务供给中的业务优势

从委托代理理论看,政府在老年人体育服务供给中的责任并不意味着政府直接提供服务,而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发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供给功能。民办非企业单位虽具明显的社会性和福利性,也需要通过提供具体、有偿的养老服务来获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这就要求它扩大养老服务的供给内容,其中应包括老年人体育服务。L中心在如何更好满足入住老年人的生活需求方面下足了工夫,从周一到周五都安排了丰富的文体活动内容,由具有一定健身知识和技能的值班护士予以指导。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老年人体育服务供给具有两个特点。其一,这是一种融合式服务供给。对于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来说,其首要功能是解决老年人的生活照护问题,涉及“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教”的精神文化生活(包括老年人体育活动)一般是融于他们的日常生活照护之中。其二,这是一种依附性服务供给。老年人是一个生理功能逐趋衰退的群体,他们的体育活动参与具有明显的养生性、娱乐性、文化性和非竞技性,这就决定了他们在体育活动内容、参与方式、指导人员的要求方面并不高,其服务供给可依附于居家养老服务的运行体系之中。

3.1.3吸纳了社区志愿组织在老年人体育服务供给中的多元支持

社区志愿组织指具有志愿精神的社区居民自愿贡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技能等,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公益性、非营利性服务,增进社区居民福利、推动社区发展而成立的自组织[10]。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公益性决定了他们在吸纳社区志愿组织的力量方面具有自身的优势,为老年人体育的服务供给提供了多元支持。在L中心,其社区志愿服务组织主要是来自周边一些医院、学校和机关等。

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社区志愿组织的老年人体育服务供给具有两个特点。其一是志愿组织人群的多元化。从社区志愿组织的年龄特征看,既有大、中、小学生,也有在职员工,还有低龄老人;从社区志愿组织的职业特点看,既有体育专业类志愿者,也有医疗类、艺术类志愿者;从志愿组织的来源看,既有社区内的志愿组织,也有社区外的志愿组织。其二是志愿组织的体育服务内容多元化。既有回春操、太极拳等健性身体活动,也有书法、绘画、唱歌等艺术性身体活动,还有麻将、扑克等娱乐性身体活动。

3.2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立体活动空间

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特点是“由社区照顾”(Care by community)。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家”不再局限于由亲缘关系组成的狭义的家庭概念,而是扩展到了所处社区的广义家庭概念;“家”也不再是一个物理空间概念,而是一个具备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条件的社会环境。L中心坐落在一个普通居民住宅小区,利用两栋居民楼之间的空地搭建而成。两间面积不大的活动室可供老年人开展棋牌娱乐和健身操等文体活动,经过改装的走廊既可供身体活动不便的老人在行走时抓扶之用,又可供老人在进行简单身体锻炼时作为支撑身体平衡之用;L中心所在的居民小区,绿树成荫、空气清新,健身步道、石桌石椅等基本设施齐全。老人常在这里散步、打太极;在气候适宜的时候(主要是春季和秋季),L中心还会组织身体状况适宜外出的老人们在锦里、金沙博物馆等邻近区域游玩。

在居家养老服务中,老年人的活动空间是一个涵盖“居家养老活动中心(居家)→居民小区→邻近社区”的层次性和立体性结构:中心的活动场所是老年人体育活动空间的基本支撑,中心所在居民小区是老年人体育活动空间的重要支持,中心的周边区域是老年人体育活动空间的必要补充。

3.3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灵活参与方式

居家养老服务的最大特点是老年人既不需要离开自己熟悉的环境,又可享受社区所提供的各种社会化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可划分为送餐、家政、临托、日托和全托等基本类型,这种灵活性的为老服务方式为老年人的体育活动参与提供了更多灵活的选择。在L中心,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点到下午6点是为老服务时间。入住L中心的老人大多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只因子女无暇照顾而采取“早来晚回”的方式在L中心享受中餐、午间休息、文体活动以及康复保健等服务。在入住期间,老人们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个人兴趣自由活动,或与其他老人一起开展文体娱乐活动,或在值班护士的带领下进行健身保健活动,在文体活动的参与方式方面具有很大的灵活性。

4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我国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的积极意义

4.1充实了全民健身的组织建设

“三身边”建设是我国全民健身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建立群众身体的健身组织中,不仅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体育组织的积极作用,也需要发挥各级各类非体育组织的积极作用,居家养老服务对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的支持充实了全民健身的组织建设。

4.2丰富了养老服务的内容体系

养老服务是贯彻我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实现老年工作目标的落脚点。居家养老服务应该以我国的老年工作目标为导向,不仅需要服务于老年人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等基本生活,也需要服务于老年人的“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等精神文化生活。

4.3创新了社区建设的工作思路

社区建设的总体理论是社会社区化,使整个大社会变成一个人际关系和谐、充满亲情、友情和人情的温馨社区[11]。如何推进社区建设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依托居家养老服务推动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的思路立足于老年人群的社区归属感,在内容上实现了老人基本生活照料与文化娱乐活动的紧密联系,在供给上实现了“社区内照顾”和“由社区照顾”的有机结合,在空间实现了从狭义社区向广义社区的延伸。

5进一步的思考

到2015年,我国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本覆盖100%城市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全国基本建立起形式多样、方便适用、广泛覆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12]。充分发挥居家养老服务对我国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的支持,有两个方面必须予以重视。

其一,需以跨界整合的理念为指导,提升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在推动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合力。这一方面需要加强政府的老龄工作部门与体育工作部门的跨界整合,另一方面需要加强政府组织与市场组织、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居民自治组织之间在老年体育工作中的联动合作。

其二,需以整体思维理念为指导,发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在我国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中的统筹规划作用。这需要构建一个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为主导,民政、体育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运行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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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2076(2014)06-00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