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海绵城市建设的必要性浅析
2015-04-05汤文静
汤文静 ,田 光
(1.槐荫黄河河务局,山东 济南 250118;2.济南市黄河河务局工程局,山东 济南 250032)
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从2011年—2014年短短几年时间,360多个城市遭遇内涝,北京、广州、武汉、长沙、济南等城市内涝严重,导致排水系统崩溃甚至人员伤亡,与此同时,我国城市缺水问题同样突出,我国被联合国认定为“水资源短缺国家”,全国有1100个城市严重缺水。造成这种看似矛盾现象的背后,是传统城市开发方式造就了城市内大面积不透水地面,导致地表径流增加,加重了本来就不堪重负的城市排水系统负担,成为了灾难的诱因。
传统“以排为主”的城市排水理念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社会对雨洪管理的需要,国内外很多学者开始倡导雨洪资源利用,将雨水作为一种资源纳入到城市综合管理中来,进行综合利用,以求缓解城市缺水内涝危机。“海绵城市”概念的提出,使城市建设真正落到实处,解决了实际问题,回归于自然的思想理论。
1 城市水资源利用存在的突出问题
1.1 排水设施难以满足城市排水需求
城市建筑高度整体上升,地下建设项目快速增长,现有供水管道难以满足目前城市发展需求。我国排水系统设计标准普遍较低,大多数城市排水标准为1~3年,与国外先进的城市排水标准10~30年相比差距是明显的。更重要的是“重地上轻地下“思维没有得到有效改变,导致地上高速发展,地下排水系统严重滞后,大多数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调查工作才刚刚开始,“重建设轻管养”心态依然存在,市政排水管网建设缺乏有效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
受温室效应,热岛效应等许多天气因素的影响,极端天气越来越频繁地光临城市,给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线提出了更为严峻的考验;同时,由于这类气象条件规模小,瞬时性和即时性特点,容易造成城市建设的“盲区”、排水管网的“盲点”等发生,造成城市内涝,水污染等次生灾害,造成道路拥堵,公众恐慌等社会问题,甚至威胁市民的人身安全。
1.2 雨洪资源利用难以满足当前发展的需要
研究表明,自然界中80%的雨水渗透到地下的自然生态系统,只有20%流走。然而,随着城市硬化地面大面积的增加,降雨中大部分雨水被柏油、水泥地面阻隔,很难直接渗入地下补充城市地下水。草地径流系数在0.2左右,而水泥或沥青径流系数在0.9以上,这就意味着雨水落在硬化地面上,只有不到10%可以渗透到地下,而剩下的90%则完全需要靠市政管网排出。这一方面加重了市政管网的负担,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城市大多数给排水管网系统是几十年前建设,雨水和污水管网并没有完全分开,雨水很难收集使用。
2 海绵城市对城市建设的意义
目前,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对城市建设,特别是城市给排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海绵城市的建设将成为城市建设,特别是城市内部排水施工的重要内容。
2.1 有利于减轻城市供、排水负担
海绵城市建设结合了自然和人工措施,保持城市自然水文特征,通过对原有城市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对水源涵养的基本要求,结合当地降水量和降雨强度,通过运用先进的建筑手段和生态理念,对在传统粗放式城市建设模式下已经受到破坏的水体和其他自然环境进行恢复和修复,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雨水渗透和积累对城市绿色空间的净化,补充城市生产和生活以及景观供水用水要求。
在建设中,统筹大气降水、地表水、地下水系统和协调供水、排水等水循环利用的环节,通过对城市环境保护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统筹地下管网建设,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有效缓解管网压力,有效地吸收雨水污水,实现“排得出、留得住、用得上”的目的。
2.2 有利于减少极端天气的影响
通过海绵的城市建设,将防、排、渗、蓄、滞、等措施有效融合,减少了由于短时局部强降雨地表径流造成城市不透水的范围,减轻了城市防洪排涝压力,减少城市内涝的影响。
2.3 有利于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
我国新型城镇化规划 (20l4年-2020年)中明确提出,中国的城市化必须进入一个新的转型发展与升级阶段。可以预见的是,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水资源将成为制约一个城市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只有在现有的环境下,通过自然积累,建设自然渗透,发挥海绵城市自然净化功能,提高城市水资源的利用,才能为实现城镇化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创造条件。
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利用水资源,统筹开发雨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水入渗、存储、传输和污水净化等功能,提高水资源利用的能力,减轻城市水资源短缺困境。
3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措施
3.1 扭转观念,践行“以蓄代排”新理念
在城市总体规划及各相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的规划中,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开发理念,结合城市发展的区域或项目的特点,确定相关规划控制指标。通过加强植草沟、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等“绿色”措施的建设,实现对雨水径流的排放控制和管理,以达到缓解城市内涝,从源头上减少径流污染,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改善城市景观环境,保障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3.2 完善政策法规,保护现有海绵城市体系
城市原有的“海绵体”要有效保护。过去,城市建设追求用地一马平川,往往会填湖平壑。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各地应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湖、湿地、坑塘、沟渠等“海绵体”不受开发活动的影响;受到破坏的“海绵体”也应通过综合运用物理、生物和生态等手段逐步修复,并维持一定比例的生态空间。有条件的还应新建一定规模的“海绵体”。比如让城市屋顶“绿”起来,“绿色”屋顶在滞留雨水的同时还起到节能减排、缓解热岛效应的功效。道路、广场可以采用透水铺装,特别是城市中的绿地应充分“沉下去”。
3.3 积极开展试点,落实主体责任
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试点运行,以现有城市基础设施为基础,选取基础条件比较好、雨洪资源利用潜力大的城市小区、园区、高校等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并在资金和项目上给予一定的支持。试点地区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当地的水资源条件和防洪排涝、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因素,采用先进的理念、技术方法和手段,积极探索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和实现路径,逐步规范化,标准化,以期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参考,为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提供新的思路和新的方法。
综上所述,海绵城市建设在我国刚刚起步,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同抓共管,需要在城市开发建设的各个环节贯彻落实海绵城市的新理念,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海绵城市健康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