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须以医生面诊为准
2015-04-03那开宪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5年5期
◆文 那开宪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诊疗疾病必须以医生面诊为准则。这句话看似简单,做起来不容易。在笔者40 余年的行医生涯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病人家属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如患者年事已高,或病情严重,或人在外地等等理由未能来看病,委托其亲友家属拿着患者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来门诊挂号,让笔者给出诊疗方案。笔者认为,如果真的根据患者的化验单和检查报告草率得出诊断意见,是对患者不负责任的做法,也是一种不规范的诊疗行为。
同一检查结果,可能因个体差异,诊断为不同的疾病,这在临床上是屡见不鲜的。患者是以一个完整的整体存在的,只有在面诊患者时,通过问诊、视诊、叩诊及听诊,再依据检查的结果,全面、综合地分析病情,最后才能够得出符合患者病情的诊疗意见。有件事情,至今还让我记忆犹新。
记得在前年,有个患者家属挂了笔者的号为他的父亲看病。他父亲胸痛3天了,做过3 次心电图均正常;做心肌酶略高,但肌钙蛋白正常;做心脏超声检查均正常;做胸片也显示一切正常。由于患者3 天来胸痛较重,才让儿子来找笔者。家属认为,患者已经78 岁高龄,之前多次来看病并做了不少检查,因此带着检查结果给笔者看看就完全可以了,即便不面诊,也不会影响医生的诊断。笔者苦口婆心地告诉患者家属,我必须要面诊患者,在再三劝说下,家属只好送患者来了医院。
通过详细的询问病情及各项检查,笔者发现患者的左侧腋下有少许簇集性小水疱,因此,笔者断定患者患的是带状疱疹,而不是心脏病,并要求患者去皮科就诊。后经皮科诊断,老人确系带状疱疹,避免了误诊。这个例子充分说明,家属只带患者的检查报告和化验单,而不让患者来面诊看病,是根本看不好病的,且存有很高的医疗风险,导致误诊、误治,甚至会铸成大错,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