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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医疗保险体制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5-04-02彭礼

时代农机 2015年8期
关键词:合作医疗医疗保险医疗

彭礼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1)

我国农村医疗保险体制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彭礼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1)

“三农”问题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而农村医保问题是“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乡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我们必须要重视和解决农村地区医疗保险制度相对落后的问题,农民“因病致贫”的情况仍然非常普遍。本文试图通过解析我国农村医保体制存在的问题以及探寻其对策,为我国农村医疗保险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思路和建议。

农村;医疗保险;问题

1 我国农村医疗保险体制的发展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创建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三大制度,基本形成了一个“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始于20世纪60年代,停滞后直到20世纪90年代该制度开始了恢复与重建工作,2002年国务院颁布了一项重要法规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了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让农村居民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从此“新农合”踏上历史舞台。至2013年新农合的政府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到280元/人·年,而新农合筹资水平达到人均34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治疗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维持在75%,支付限额最高可达8万元,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也得到提高,至此,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2 我国现行的农村医疗保险的形式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双重性质,其中前者是作为基本保障,后者是作为一种补充。目前已提供的险种有企业医疗保险、家庭医疗保险、住院保险、门诊保险等,国家为了促进医疗保险的发展,特对其中的农民医疗保险、农民住院保险、疾病医疗统筹住院保险、居民附加住院保险等险种免征营业税。

(3)统筹解决医疗费用。有些地区实行的一种农民医疗保障体制是,农民每人每年交纳一元钱,乡镇财政和村公益金分别配1元,社会统筹与家庭账户相结合,也能有效减轻农民医疗负担。但这种自我储蓄式的社会保障,受益者首先必须是缴纳者。农民个人不缴纳,集体也就不给相应补贴;农民缴得越多,集体也就补贴得越多,客观上形成了富者既富又有保障,穷者越穷越没有保障,这种“富者更富,穷者更穷”的结果,显然与社会保障济贫防贫的目的相悖。

3 我国农村医疗保险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1)医疗保险立法明显滞后。首先,医疗保险立法还缺乏合理的理念。在现阶段,医疗保险的立法主要是面向城镇居民,针对农村的医疗保险的法律相对较少,因此医疗保险立法是以维护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权益为立法理念。其次,法制建设的层次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医疗保障法律较少,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以及政府部门的规章和政策文件多,这种局面表明医疗保险法制建设的层次低和不稳定性。这不仅制约了我国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更阻碍了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2)农村医疗保险的筹资难度大。目前国家因财力所限不可能对农村合作医疗有很大的投入,更不可能把农民的医疗问题全部包下来。加上集体经济的支持水平也很有限,乡村经济薄弱,90%以上的村集体组织负债,无资金投入合作医疗。由于合作医疗资金除了一部分可来源于政策允许的已列入村提留公益金范围外,其余大部分必然是以群体个人交纳为主,广大农民从现实出发,往往缴费不积极。

(3)医疗费用日益增长。由于疾病流行模式变化、人口老龄化以及医疗服务机构提供的“诱导性”卫生保健消费等因素,农民的医疗费用迅速的攀升,超过了农民的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 医疗费用的大幅度上涨,使农民看病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农民得到的医疗服务水平远远低于城镇居民,但其经济风险却比城镇居民高得多。越来越多的农民无力承受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

(4)农村医疗保险中个人所承担费用较高。农民是十分重视既得利益的群体,期望最少的付出获得尽可能多的回报。调查显示,农民期待能够报销70%~100%,然而,以长沙县为例,农民到省级、市级、县级、乡级医院就医报销比例分别仅为25%、30%、35%和45%。实际情况是农民一看病就往大医院跑,大医院就医条件好,但报销比例低,这种比例与期望的差距使农民心理产生一种失落感,直接影响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4 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险体制的对策

(1)制定专门的基本法,完善法律体系。我国应提高立法层次,制定与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地位相适应的、与农村发展情况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遵循“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理念,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制定符合国情民意的“农村医疗保险法”,实现应有的保障力度,保障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走上正轨。

(2)引入市场运作方式,保障农村医疗资金充裕。经济相对发达的农村可采取统一招标方式,选择网点覆盖面广、信誉好、服务质量高、提供优惠支持条件多的国有商业银行作为试点县市基金代理银行,从而为农村医疗经费提供坚实的保障。另一方面,由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负责审核汇总支付费用,交由财政部门审核,提交代理银行办理资金结算,直接将资金转入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由于农村条件的限制,城乡差别的影响,靠分配、派遣的方式已不可能解决农村人才缺乏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试图吸引高素质卫生人才向农村流动,如“三定”政策,城市支援农村的政策,城市医生职称晋升前必须到农村服务半年或一年的政策,高等医学院毕业生到农村服务提前转正定级提高工资的政策等等。解决农村卫生人才问题必须靠政府组织、支持,并建立长效机制。

(3)加大对乡镇卫生医疗机构的资金投入。政府应提高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农村公共卫生经费的投入机制,保证农村公共卫生费用不断增加。政府每年增加的卫生投入要重点支持乡镇及村级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巩固和完善农村三级预防保健医疗网络建设。

(4)不同区域农村实行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国家应该从各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根据其发展水平分阶段地实行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采取分步走的策略。东部沿海地区和对外开放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医疗卫生条件较好,国家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在整个区域范围内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制度,并使之系统化发展。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一般,医疗卫生条件也一般,应该着重于实施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1]李劲.荆州市农村医疗保险现状、存在问题及改革对策[J].长江大学学报(自科版),2015,(3).

[2]秦峰.论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4,(2).

Problem 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Rural M edical Insurance System of Our Country

PENG Li
(Huna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Vocational College,Changsha,Hunan 410201,China)

T he“SAN nong”problem is concerns the fundamental problems of national economy and people's livelihood,and rural health care is an important partof the“three rural issues”.In the backdrop of the urban-rural integration,wemustattach importance to and solve the problem of rural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which is relatively backward,and peasants“poverty due to illness”is still very common.By parsing problem of rural health care system in our country and exploring the countermeasure。this paper provides ideas and suggestions to further perfect the rural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in our country

countryside;medical insurance;problem

F842.6

A

2095-980X(2015)08-0095-02

2015-07-19

彭礼(1983-),男,湖南长沙人,硕士,讲师,主要从事经济学、投资理财学及高教管理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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