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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书同文”传统与中国早期书体嬗变考论

2015-04-02王祖龙

关键词:大篆正体简牍

王祖龙

(三峡大学民族学院,湖北宜昌 443002)

在中国早期书体演变研究中,汉字书写便捷性与书体规范性的矛盾作为推动汉字书体演变之因常为人们所关注,而“书同文”传统作为一种政治性因素则常常被忽视。秦文字书体演变规律表明,秦“书同文”传统对中国早期书体演变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的“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是最早记载“书同文”的史籍,《汉书·艺文志》表述为“书必同文”,类似的表述还见于二十六年琅琊刻石“同书文字”、《史记·李斯列传》“同文书”、“平斗斛度量文章”、《史记·六国年表》秦始皇二十七“同天下书”,等等。东汉许慎在《说文叙》中就坚定地认为秦代“罢其不与秦文合者”,并由官方制定小篆,作为标准字体向全国推行,这已是传统小学的主流观点。如果系统考察中国古文字发展史,“书同文”传统影响秦文字书体演变是不争事实,而且还有过三次[1]。这三次“书同文”传统主导了以秦文字为代表的周秦一脉文字书体的嬗变,确保了秦文字书体演变始终位于中国文字书体发展的主线之上。六国因“文字异形”,规范化程度远不及秦系文字,终成中国文字发展史中的次要支线,被整体纳入到“书同文”的历史进程中。本文拟就秦“书同文”传统与早期书体嬗变的关系进行梳理,以期把握中国早期书体嬗变的特殊规律。

一、《史籀篇》整理与秦文大篆规范化重塑

自近代学者王国维在《史籀篇序录》、《史籀篇疏证序》及《战国时秦用籀文六国用古文说》提出“古文、籀文者乃战国时东西二土文字之异名”、“战国时秦用籀文六国用古文”的观点以来①,秦文字“始终以《史籀篇》字书为基础,保证了周秦文字稳定、连续的发展”[2]318,这种观点已成不刊之论。《史籀篇》是西周末年对全国通用文字进行系统整理的成果,是自“仓颉作书”以来,历史文献上第二次记载的系统化的文字整理与规范。这次“书同文”由周宣王主导发起,命太史对当时通用文字进行全面整理,编成《史籀》十五篇,作为课童字书向全国颁行。关于《史籀篇》的字体,《汉书·艺文志》载《史籀》十五篇,注云:“周宣王时,太史作大篆十五篇,建武时亡六篇矣。”又说:“《史籀》者,周时史官教学童书也。与孔壁中古文异体。”《说文叙》也说:“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由上述文献可知,这部名为《史籀篇》的字书共十五篇,字体是大篆,因从《史籀篇》书名而来,也称“籀文”。由于《史籀篇》唐时已亡,现据《说文》重文中标明籀文的二百二十多个字,或自《史籀篇》中来。

西周晚期的这次“书同文”无疑是中国文字发展史上的大事,“标志着王者之风化及天下之政治思想最终在文字上有序而具体的落实”[2]410。那么,它与秦人有何关涉?秦在宗周故地立国,是周文化的直接继承者,“周室东迁之后,有一部分的太史作策之类的人员留下了,又做了秦人的官”[3],“秦居宗周故地,其文字犹有丰镐之意”[4],台湾学者陈昭容对此解释说,“《史籀篇》在西周末期,撷取当时日用文字,编辑成书,西土秦地居宗周故地,文字多丰镐之遗,故用籀体较多”[5]。这表明,秦国文字发展是以《史籀篇》为依据的。《史籀篇》本是对西周通行大篆的整理、总结和改进,这种工作尽管在当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但却被秦国完整地保留下来,并在实践中加以改进,为秦国文字书体的发展演变定下了基调,确保了秦文字书体的发展从一开始就处于中国文字发展史的主线之上,保证了中国书法周秦古文与汉唐新体一脉相承。

《史籀篇》既然是对西周以来大篆的规范化整理,又是史官教习学童的习字课本,突出的是文字教育和书写训练,那么其书写理当不应太繁难。王国维在《史籀篇疏证序》中对其字体曾有评析。“史篇文字,就其见于许书者观之,固有与殷周间古文同者,然其作法,大抵左右均一,稍涉繁复,象形象事之意少,而规旋矩折之意多。推其体势,实上承石鼓文,下启秦刻石,与篆文极近。”启功认为它是一种线条化、符号化程度较高的文字,所谓“左右均一,规旋矩折”,意即笔画线条匀整,字形方圆转折合度[6]12。经《史籀篇》整理后的大篆的确在规范化、线条化程度方面有很大提高,偏旁和单字写法趋于统一,更为重要的是,它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异体的产生,可看成国家首次厘正的正体的典范形态。

秦文字正是沿着这条整饬、规范之路,向着线条化、装饰化方向演进的。从春秋时期的《秦公钟》、《秦公簋》、秦公大墓石磬刻文、《石鼓文》一脉相承的发展线索来看,秦文正体基本上恪守了《史籀篇》文字传统,字形变化和书体演进均不显著。同东方六国文字相比,秦文字更接近宗周籀文原貌,字形规范统一,构字部件规范化程度高,书法简净平和。迄今所知秦国最早的青铜器是秦庄公时期的《不其簋》,铭文字形与西周晚期金文的长圆体势颇相仿佛,说明秦文字在周宣王时还没有形成自己的风格。秦文字风格初成是在春秋以来,早期的《秦子戈》、《秦子矛》、《秦公及王姬钟》、《秦公及王姬鎛》等铭文,字形匀整对称,和谐典雅,字内结构讲究平行、等距、均衡之美。这种特色还在春秋中晚期的《秦公簋》、秦公大墓石磬刻文、春秋战国之交的《石鼓文》、战国时期的《诅楚文》上延续,能与《史籀篇》中大篆形体保持一致。故裘锡圭说:“在整个春秋战国时代里,秦国文字形体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字形规整匀称程度的不断提高上。”[7]不过,秦文正体在字形规整匀称上的追求也别具个性特色,这种个性就是以平直方折之变重塑大篆,使之向规范化、程式化方向发展。这种重塑既体现在秦文正体中,也体现在俗书写本中,为秦文字书体演变成功开辟了两个路向:正体大篆进一步向规范、整饬化方向发展;俗书简牍写本则向解散篆构方向发展,秦文隶变也由此引发。

我们先考察秦文正体大篆的重塑。向规范化、整饬化方向迈进的秦系铭文,字形上已与西周金文拉开距离:观《秦公钟》、《秦公鎛》、《秦公簋》等器铭,字内结构匀整、平衡的成分增加,字形的平直方折之变带来了点线的对称、等距、等长以及线式的秩序感;线条变化明显,有的线段被拉长,有的显示长垂,有的增加弯曲部,线式曲引增加,符号化倾向明显;字形有趋方趋长之势。西周铭文体式一般偏长圆,线段短截,较少曲引拉伸,而秦系铭文有大幅度拉伸线条的倾向。秦公大墓石磬刻文以对称均衡的线条、曲化明显的长弧笔、平稳趋方的字势为特征,可看成秦人以整饬、规范为理念重塑大篆的代表性成果。

西周中后期铭文由于象形因素并未完全消退,线条规整化程度并不高,加上普遍的纯曲圆型线式,使得西周金文点线鲜有匀齐之序。秦系铭文重塑大篆的重点是以平直方折规范字形,除继续消除仿形因素外,往往追求和谐均衡的结构、平行列置的线条以及字内空间的均匀组构。一器之内往往单字大小匀一,字的外缘轮廓形状也尽量统一,趋方趋长之势明显。总之,点线平行列置与规律性极强的字构轮廓是秦系铭文形体的主要改造点[8]184,到秦公大墓石磬刻文、《石鼓文》时,这种努力已卓然有成,文字形体规整匀称,线条对称、平行、均衡排叠几近完美,字外缘轮廓整齐划一,拖长的垂引规律性极强,从而与西周铭文拉开了距离。有人甚至把秦公大墓石磬刻文、《石鼓文》看成春秋时期大篆臻于成熟并向小篆发展的承前启后的代表作[9]。

秦人通过线条均衡列置、拉长垂引、规整字形的方式对大篆重塑,使得正体大篆越来越向小篆靠拢,这正好为下一次“书同文”秦小篆的整理积累了造型经验。故启功说:“秦人依据《史籀篇》字‘或颇省改’,成为秦的正体字,即小篆。”[6]16总之,秦文正体大篆重塑的早期成果,是秦公诸器以及《秦公钟》、《秦公鎛》等系列新“正体”,而这种被重塑之后称之为秦文大篆的新“正体”,经过春秋战国的演化,到秦统一全国时终成规范至极的秦小篆,这是重塑的最后成果。

二、“兼天下”与秦文隶变

《史籀篇》的整理,不惟影响秦文正体大篆的重塑,也对俗书写本起着规约作用,使之被动地接受“书同文”的改造,并尽力与正体的厘正步调保持合拍,朝着整饬和规范化演进。这方面的现实成果可能带来小篆雏形和简牍写本的分途发展。由于春秋时期秦文俗书写本的实物资料至今缺乏,关于小篆雏形在春秋时期的形态,只能从《商鞅戟》、《商鞅方升》、《羽阳宫瓦当》这些战国中期已发育得相对成熟的小篆中去推测。笔者同意一些学者关于“春秋时期,秦国俗书是小篆”的推测[10],它可能是《史籀篇》的手书形式,为学童研习大篆提供范式。

简牍手写的滋生才是秦文大篆重塑的另一路向,迄今所见战国秦简牍皆是秦“兼天下”的产物,它早于秦小篆近一个世纪就广为使用,所记无不是秦在占领地颁布的政事文书、律令法典、簿籍书抄等官文书,当然也有一些公私信函札记、日书、历谱和病方等。这些简牍材料表明,“秦的书同文政策并非始于秦始皇一统四海之后,而是在战国后期秦大规模扩张过程中已实施了。统一文字的行为内含了政府明确的主张,即在被兼并领土上‘罢其不与秦文合者’,使新领地内的文字与书写合于秦国原有文字规范”[8]229。它是秦人管理国家和行政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秦律中有明确规定,“有事请殹(也),必以书,毋口请,毋羁请”,(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内史杂》)不惟如此,还对其书写、行款、体例、格式、传书、受书等都有严格要求。如对简牍书手的佐、史等文吏的要求不仅重“才”(通晓“秦书八体”),而且重“德”(文毋害)。正是这些以律令形式确立的明文规定,构成了一整套“书同文”的完整体系。也正是这套体系的推广,使得秦隶成为社会上广泛认可并使用的书体。我们认为,发生在简牍写本上的大篆重塑,因其有简省便捷的内在需求,故其重塑是以解构大篆形体为代价的,其结果加剧了秦文隶变。

春秋有无简牍写本存在,期待今后有考古资料能证明。迄今最早的秦简牍写本是青川木牍,书于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年),即距秦统一六国88年前,然后依次是天水、睡虎地、关沮、龙岗、里耶秦简等。这些简文与秦系铭文一样,远绍宗周之绪,文字结体仍然确切地反映出与大篆同构的特点。从这些简牍写本看,字形结构规范,也具有秦文大篆平行、均衡、等距点线排列的特征。这表明,秦文正体大篆的许多特征在简牍写本中都能得到很好的延续。虽然在“书同文”的整饬过程中有可能被改造和发生变形,但其基本的组织构造变化并不大。郝茂《秦简文字系统之研究》曾以青川、睡虎地、龙岗、放马滩秦简为例,分析了秦简中的传统字和新出字。通过综合对比统计,在秦简传承字中,49.81%初见于殷商卜文,31.27%见于西周金文,14.7%见于春秋文字,4.16%见于战国早期文字。说明时代越久远,秦简中的传承字就越集中,尤其是秦简文与殷商文的同构字量,反映出相当数量的秦简字形从殷商时起就自始至终没有发生结构变化[11]。但秦简毕竟是以质地柔软的毛笔在竹木上的书写,为求简省便捷,加之一次成形,行笔于转弯处或变连为断,有变大篆之婉转迂曲为平直方折的用笔特征。“秦简字形继承和保留了篆文的某些写法,其结构多与秦篆相合,但用笔普遍出现了平直方折的变化,呈现出一种古文字起了变化而今文字尚未定型的过渡形态”[12]。这一笔法细节的变化至为重要,它是隶变的核心要素,还是孕育后世笔法的母体。由于这种过渡形态“是以简约、快捷、草化为书写目标,这种发生在俗书系统里的书写,是最终促成隶变萌生、推动其发展的真正动因”[13]311,其中的结构变化显而易见,表现为对篆书形体的解构和字形简化,其中化圆为方、方折直势和均衡列置的点线以及整齐而有规律的单字外轮廓,都预示着隶书新世界的到来。

从秦孝公开始到秦始皇统一中国,这是秦国大规模发动兼并战争的时期。“兼天下”势必伴随着文化渗透与“书同文”的文字推广内容。有充分的考古材料证明,自战国中期以来,伴随着兼并战争的展开,秦国开始有意识地在占领地推行自己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如建立郡县制,推行秦律、度量衡标准和秦国文字。最为典型的案例就是秦简牍写本在四川青川发现。青川简牍是公元前316年秦灭巴蜀后,在那里推行秦田律和秦文字的有力证明。青川木牍写本与战国晚期秦国本土文字一致,是属于那种繁简夹杂的“古隶”,“青川木牍居于主导的书写法已具古隶内质”[8]194,被认为是秦文隶变的先声。而此前的青川流行的是地地道道的巴蜀文字。作为俗书时文,青川简牍时代的书写“由大篆直接变化而来,且多数字已有了不同于大篆的全新面目,如对大篆笔画作了大胆简省和合并,特别是‘三点水’已完全隶化,横画由弧曲变为平直,用笔基本上是‘逆入平出’。另外,大多数文字已出现隶书笔势、笔顺和笔画的连接方式。笔画的转折处,虽然遗留有篆书的圆转遗痕,但方折笔画已现端倪。一些字的结体错综参差。这些特征表明,青川木牍无论是结体还是笔法都已脱离大篆而向隶书靠拢了”[13]341。《青川木牍》作为古隶的早期形态,其点画的隶书因素也许还不充分,但其分解、支离篆构的倾向十分明显,是代表战国中期隶变进程的重要墨迹写本。不惟此例,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发现的秦简写本,写于战国末年,秦统一该地后,该地简牍也是以秦文写秦律。“书同文”的目的昭然若揭。云梦本属楚国,而秦简上的文字已与战国晚期楚国的通用文字楚简大相径庭。由于秦国在兼并他国的同时推行秦文,使得他国古文在本土逐渐丧失了合法地位,到秦始皇统一中国时,整个统一国家的通用文字渐渐成为秦隶的天下。

简牍书写虽是书手自身的一种集体无意识行为,而在实际书写中,书手们并不可能完全做到随心所欲,时时受到官方的规约和干预。考察秦简牍写本,我们时常发现具有个性特征的“俗书正写”(工稳规整的写法)和“俗书草写”(率意潦草的写法)样式。这表明简牍写本的书写过程,实际上也是书手以官书为参照不断进行自身厘正的过程。秦国很多官文书的抄写都采用“俗体正写”,如青川、睡虎地、里耶、周家台秦简的书写,都接近比较规整的古隶。秦文的“俗书草写”也比较活跃,里耶简背面的墨迹、睡虎地M4简牍字迹就相对潦草。这种“俗书草写”的意义不可低估,它是手书体系中最富活力的部分。对这种草写的意义,丛文俊指出:“一是引发字形的书写性简化,降低象形程度;二是潦草直接作用于线条,削弱仿形特征使文字向实用方面靠拢;三是导致正、草二体分途发展并互为依存。而隶变过程中的潦草化倾向,又促进了隶、草二体的分途发展;潦草的表面化很快获得约定俗成的认同。”[14]故“俗书草写”是推动书体演进的根本动力,是促成“俗书正写”成为新格的主要推手。由于它在日常书写中无处不在,并不时侵入文字书写的各个领域,甚至促进了官制篆文与俗体时文的结合。我们看到,由于它的侵入,以致秦统一后,皇帝的诏命刻铭也可以“草写”而成。

秦昭王后,随着兼并战争的扩大,秦文字大规模向东方散播,同时受到各国当地原有文字的反作用,秦文字主体就此实现了与六国文字的碰撞和杂糅。这种杂糅是一种相互作用,也是推进隶变后阶段得以完成的一种力量。在六国文字的影响下,一些来自六国古文的写法在秦简牍写本中时有出现。如里耶秦简J1(9)981 号简牍,其主导书风虽是古隶,但篆意时现,那种弹力十足的弧曲线以及钉头尖尾的点画颇具楚风,显然是秦楚笔意杂糅的结果。里耶简牍书手可能来自秦国,也可能是本地书手短时间内掌握了秦文笔法。但无论如何,秦在被兼并地实施“书同文”政策的效率是惊人的。

发生在战国中期以来的“书同文”对于加剧秦文隶变起到了重要作用。“这次书同文从战国中期开始,历经秦统一六国,直到汉武帝时期才可谓完成”[1],惟其历时时间长,对汉字书体从此以后的发展和演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正是由于它的一步步演变,先是在汉代发展为成熟的隶书,进而最终将汉字约定为今天楷书的形制。

三、“书同文字”与古文篆书时代的终结

“书同文字”于史有载,这就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全国推行的“书同文”。从文献上看,迄今有关“书同文”的表述几乎都出自汉文献。其中《史记·秦始皇本纪》和《说文叙》是最为关键的两处。《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天下后,李斯奏定:“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又三十四年李斯奏定:“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又《说文叙》曰:“其后诸侯异政,不统于王……分为七国……文字异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是时秦烧经书,涤除旧典,大发吏卒,兴戍役,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趋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自尔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

这两段话经常被引用,后世研究主流意见多从字面出发,将“言语异声,文字异形”作为李斯“奏同之”的内容,把“不与秦文合者”之“秦文”简单理解为秦小篆,据此分析秦始皇的“书同文字”政策的实施是以“秦小篆”来统一全国文字,许慎的原意和历史的真相果真如此吗?

上述文献除提到“书同文字”之外,还有两个重要概念:“秦文”和“秦书八体”,对此应予以重视。“罢”什么?以何“同”之?都是以“秦文”为依据的。故正确理解“秦文”和“秦书八体”,应是破解“书同文字”的关键。启功在《古代字体论稿》中,仔细辨析了籀文、大篆、小篆、隶书等字体概念,并结合文献和出土实物,认定所谓“秦文”,“应从二十六年同文为限,前后划分两截:前截字体很复杂;六国‘不与秦文合’的,只是不与后截通用的标准体小篆相合而已”。据此,他认为“秦书八体”,实际上只有四大方面:“一是小篆以前的古体,即大篆;二是同文后的正体,即小篆;三是新兴的‘以趋约易’的俗体,即隶书;四是其它不同用途的字体”[6]8。启功之论对我们认识“秦文”和“秦书八体”是富有启发意义的。其一,启功提出了“正体”和“俗体”的概念,承认“秦文”有“正体”和“俗体”之别;其二,明确认定小篆以前的“古体”是大篆,“正体”是同文后的秦小篆,“俗体”是秦隶;其三,将“秦书八体”归为“四大方面”,明确指出“第四大方面”不能称之为字体,而是字体的“其它不同用途”。

由此,所谓“大篆”、“秦小篆”和“秦隶”实可分别归入“正体”和“俗体”的名下,“秦小篆”因从“大篆”中整理而出,与“大篆”同属正体,“秦隶”则属于俗体。故“秦文”的概念恰是一体“二用”(正体、俗体)的关系。只有这样理解,才能对应于秦始皇“书同文字”的文字政策。这一政策的具体内涵就是,以“秦文”为规范,实行“罢”和“同”。所谓“罢”,就是不再通行使用那些与“秦文”不合者,具体而言,六国古文中与“秦文”合者留,不合者废;所谓“同”,有两方面的内涵:一是以法律手段明定“小篆”为正体,整理编成《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作为全国通用字书教材;二是明确“秦文”的不同用途和功能(秦小篆用于刻石颂功等;秦隶用于常行公私文书等)。可见,“秦文”并非专指“以小篆为标准统一的文字”。秦代对于统一文字既用法律手段进行“同”和“罢”,而“秦文”在不同功用上又不尽相同,“秦小篆”因其官书性质,故需以法律手段加以明确,而俗书“秦隶”早已在统一前的“兼天下”中渐次推行,已无律令明确的必要。故有人说,“同书文字,取限官书,非强天下以必同也”[15],所论不无精妙。

前文已述,秦文正体重塑的极至之作正是秦小篆,它与秦隶同出周源,只是由于使用场合的特殊性,最终没有成为通行的实用文字,而是止于篆书铭石用字端严一路的最后定格。但秦小篆是秦文正体大篆重塑后的再规范,是由官方组织整理审定的正体。整理后的秦小篆,结体和用笔特征鲜明:结字纵长,结构均衡对称,线条匀整,行笔宛转圆通,一派端严整饬、和谐典雅的典范美形态。由于它从一开始就是统治者意志的集中体现,由此决定了它使用空间的狭窄性。我们看到,这种人为因素极多且面貌端严、极具威仪的书体,主要用于皇命诏书和刻石颂功。迄今所见《泰山刻石》、《琅琊台刻石》、《峄山刻石》、《会稽刻石》等,其内容无一不是炫耀秦始皇的文治武功,以期为典为范,永昭后世。故有人指出,“小篆字形现在和今后都不大可能大宗从当年的实用文字材料中出土,因此,在汉字史上,小篆只起到了官样文字的作用,而不是一种流通文字,也不是汉字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主要环节”[16]。从其出身看,它不是秦文大篆重塑之后自然演化的成果,而是官方意志的产物,人为因素起了重要作用,这显然违背了文字发挥其社会化功能时所需要的必备流通条件——约定俗成;从书法角度看,规范至极和高度装饰化必然走向反面,性情的隐遁与个性泯灭终于使它沦为篆书的一种极端形式。所以,小篆终究没能成为汉字和书法发展的主流,也没有对汉字主流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成熟晚于它的隶书、楷书都不从它所出。

关于文字,《说文叙》曰:“经艺之本,王政之始。”这说明在统治者意识深处,文字功能不止于交流沟通,它还能“掌达书名于四方”(《周礼·外史》),是进行有效统治的理想工具。秦始皇“书同文字”,“罢其不与秦文合者”,以政令定小篆为官书,追求典范美和法度程式,它的功效恰好与社会性的秩序、规范、楷模性质相同,以求王者之风化成天下。只可惜,六国文字和书法在其“书同文字”干预下就此断裂,其后书体沿周秦一系演进,书法美也基本上随之变易形质,遂使春秋战国时期六国书法成为绝响,也使小篆成为古文字书体演进和书法发展的终结。

四、余论

中国早期文字书体的嬗变史其实也就是篆书的嬗变史,本文选取秦文字书体演变作为“书同文”传统的考察对象,乃是因为它代表了周秦一脉文字书体发展演变的方向,是连接商周古文和汉唐新体的津梁。它从春秋时期的大篆重塑,到战国时期“兼天下”的秦文隶变,再到“书同文字”的“秦文”大统一,这一嬗变过程实质上是规范——便捷——再规范的演进,这种规律与中国古文字书体嬗变趋势一致。中国古文字书体嬗变的过程就是篆书的规范化与打破规范、走向书写便捷的过程,也是书写便捷化与对书写便捷不断进行规范的过程。秦文字书体演进特征正好顺应了这个规律。与六国古文书体的演变不同的是,秦文字书体演变的每一个重要环节,都被深深地打上了政治烙印,那就是“书同文”传统及其影响。正是这种影响主导了以秦文字为代表的周秦一脉文字书体的嬗变,确保了秦文字书体的演变始终位于中国文字书体发展的主线之上。

注释:

① 王国维《史籀篇叙录》,见《王国维遗书》第5 册;《史籀篇疏证序》,见《王国维遗书》第1 册《观堂集林》卷5;《战国时秦用籀文六国用古文说》,见《王国维遗书》第1 册《观堂集林》卷7,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版。

[1]赵平安.试论秦国历史上的三次“书同文”[J].河北大学学报,1994(3).

[2]丛文俊.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卷[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

[3]郭沫若.石鼓文研究[M].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

[4]王国维.战国时秦用籀文六国用古文说[M]//王国维遗书:第1册《观堂集林》卷7.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83.

[5]陈昭容.秦系文字研究[M]//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103).2003:45-46.

[6]启 功.古代字体论稿[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

[7]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8]王晓光.秦简牍书法研究[M].北京:荣宝斋出版社,2010.

[9]徐 畅.中国书法史全集:第四卷[M].北京:荣宝斋出版社,1996.

[10]侯开嘉.中国书法史新论[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26.

[11]郝 茂.秦简文字系统之研究[M].乌鲁木齐:新疆大学出版社,2001:27.

[12]黄文杰.睡虎地秦简文字特点[J].中山大学学报,1994(2).

[13]王祖龙.楚书法史[M].武汉:湖北美术出版社,2013.

[14]丛文俊.论中国书法发展之三个阶段的性质与春秋战国金文书法的史学意义[M]//丛文俊书法研究论文集.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1999:18、29.

[15]黄 侃,黄 焯.文字声韵训诂笔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74.

[16]王蕴智.殷周古文同源分化现象探索[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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