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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创新机构编制决策督查

2015-04-02

机构与行政 2014年12期
关键词:绩效管理

近年来,全省各级编办紧紧围绕机构编制决策部署和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创新督查方式,丰富督查手段,加大督查力度,探索建立了绩效管理、评估核验、专项检查、审计监督四位一体的决策督查体系,凝聚了督查合力,增强了督查成效,强化了决策执行力。

一、围绕强化决策执行情况跟踪推行绩效管理,实行项目管理全程监控。

根据中央提出的“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央编办关于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考核基础上,今年7月,研究制定了《山东省17市机构编制工作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着力在全省机构编制系统探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实行项目管理。每年3月底前,根据中央和省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依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确定绩效管理项目,制定具体评价标准。二是突出日常管理。建立绩效管理台账,综合运用调阅资料、调度进展情况、实地督导、调研督查等方式方法,对绩效管理项目工作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并根据绩效管理项目进度计划安排进行中期评估。三是强化综合评价。每个绩效管理项目实行百分制评价,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项目得分,按各项目权重比例计算综合得分,依照综合得分确定机构编制工作绩效管理评价等次。

为切实做好今年绩效管理工作,根据年度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控编减编和机构人员编制核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法规政策纪律执行、自身建设等8项工作列入绩效管理项目,印发了《2014年度全省17市机构编制工作绩效管理评价标准》,明确了具体内容,细化了评价标准,确定了项目权重。各市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评价标准,初步形成了全省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工作体系。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实现了由结果考核向过程监管的重大转变,较好地发挥了导向、评价、激励、约束作用,有力促进了机构编制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了机构编制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围绕强化决策执行情况反馈开展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做到精评细查纠正偏差。

了解掌握执行情况是决策督查的重要目的。去年以来,将机构编制评估作为决策督查的重要措施,认真研究评估方式方法,精心构建评估指标体系,深入实际进行精评细估,全面了解掌握了被评估部门决策执行情况,纠正了决策执行偏差,收到了良好效果。一是制定办法,精心安排评估工作。去年1月,以省编委文件印发了《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对评估对象、内容、原则、依据、方法、程序等作出规定,建立了由8个一级指标、38个二级指标组成的评估指标体系,为开展评估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4月,举办全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创新研讨班,对评估工作进行专题研讨和部署安排,要求每个市县每年评估5个以上部门,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对政府部门评估一遍。二是倡树典型,强化示范带动效应。去年10月,召开全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座谈会,推介先进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科学规范开展评估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督导,着力推进评估开展。在认真做好省级政府部门评估工作的同时,通过印发报送评估工作情况通知,建立评估情况月调度制度,深入市县进行检查指导,采用“挂号”督办、完成任务“销号”办法,督促指导市县去年按期完成了876个部门(单位)评估任务,今年已基本完成764个部门(单位)评估工作。四是注重质量,确保评估工作效果。在评估工作中,始终把保证评估质量作为关键任务,精心准备,严密组织,详查细调,认真搜集第一手资料,力求客观全面反映被评估部门的机构编制配置和执行情况。通过评估,查找出了机构编制配置需要改进的着力点;发现了被评估部门存在的职责交叉、监管空白、权责不一致、工作关系不顺、协调配合不畅等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对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改进建议,实现了两个“回头看”,即机构编制部门“回头看”机构编制配置情况是否科学合理,还存在哪些不完善或需要改进的薄弱环节;被评估部门“回头看”机构编制执行是否到位,还存在哪些没有落实或落实有偏差的问题,有效增强了机构编制决策的科学性,确保了机构编制决策执行无偏差。

三、围绕强化决策执行情况检验开展专项督查,做到一年一题长抓不懈。

2010年以来,坚持问题导向,紧贴工作实际,统筹谋划安排,做到全省一年一主题,上下左右联动,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有力促进了机构编制决策部署和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着眼促进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贯彻执行开展专项督查,强化了法规约束。针对机构编制管理体制调整不久、法规政策执行力度需要加大的实际,2010年,省编办组织开展了全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对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控制情况、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自行设立机构、超编进人、违规进人占用编制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实地检查。通过检查,全面检验了各级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了存在的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严格、擅自设立机构、超编进人、违规进人等问题。二是着眼推动重大改革部署落实开展专项督查,强化了改革成效。鉴于政府机构改革部分部门职责调整变化较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推进的实际,2011年,省编办会同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了省、市、县(市、区)政府部门职责调整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项目调整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主要围绕各级政府部门公布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落实情况、取消和下放职责落实情况、划入和承接下放职责落实情况、交有关单位和组织具体事项落实情况、承担责任落实情况、职责交叉事项协调配合情况和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情况等7个方面开展检查。通过组织部门自查和实地检查,全面检验了部门职责和审批项目调整落实情况,及时纠正了部分部门存在的落实不到位问题。三是着眼推动解决人们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强化了监管责任。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针对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社会民众普遍关注的实际,2012年,省编办会同省监察厅、省政府食安办组织开展了全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检查,采用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社会调查、访谈相关人员、核验有关单位等形式,对各级政府农业、海洋与渔业、商务、卫生、工商、质监、畜牧兽医、食品药品监管等8个部门2010年以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了部分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盲点和薄弱环节等问题,受到了社会民众的普遍好评,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四是着眼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职责开展专项督查,强化了履职能力。为认真落实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住房保障建设的要求,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土地资源保护、矿产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和住房保障工作,2013年,省编办会同省监察厅并组织市县编办、监察局对同级国土资源、水利、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了履行环境资源保护和住房保障职责情况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了存在的职责界限不清、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履行职责存在盲点、重复执法等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力促进了环境资源保护和住房保障责任落实,推进了全省生态文明和住房保障建设工作。五是着眼解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强化了管理秩序。鉴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反映“条条干预”问题较多的实际,今年2月- 6月,省编办组织开展了“条条干预”专项检查。通过组织市县编办调查摸底、省市党政群部门自查和逐一对省市党政群部门实地核查,查实省市部分党政群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29起,收集中央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线索31条,督促省市有关部门收回或修改了相关文件,在全省通报了检查情况,并列出“条条干预”清单,要求市县不得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依据。通过检查,进一步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整治了机构编制管理秩序。

四、围绕强化决策执行情况监督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做到追源溯责刚性制约。

为强化决策执行情况的刚性监督,今年9月,按照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编办会同省审计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全省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一是明确了审计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将机构编制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机构管理和执行情况、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用编进人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等作为审计内容。二是建立了审计机制。要求审计机关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时同步进行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根据审计工作需要,机构编制部门可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和政策规定,也可派员参与审计;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建立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制度,共同督促整改审计出的问题。三是开启了审计进程。今年9月,召开全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交流研讨会,专门将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进行统一安排,明确了时序进度和工作要求。目前,全省各级编办正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工作,充分借势借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决策管理责任,营造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和纪律不想违、不能违、不敢违的良好氛围。□E:DL

关键词:绩效管理 机构编制评估 追源溯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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