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安机关绩效考核
2016-11-05周嘉伟
周嘉伟
摘 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作为公务员系统一部分的公安系统原有的考评制度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的要求。公安系统的管理和考核模式影响着公安队伍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只有建立新的绩效管理体系,才能促进公安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关键词】公安机关;绩效管理;路径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成为时代的潮流,公安机关是我国公务员系统的组成部分,也是公务员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围绕着公务员改革的研究也在逐步深入。绩效管理是各位专家学者共同认可的一种方法,其作为公共管理的一部分,最能激发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公安机关实施绩效考核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适应的,实现公安队伍有传统、粗放的管理向现代、集约方式转变,保证公安机关创新用人模式、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人民满意度的有力举措。公安机关作为公务员系统的特殊群体,其绩效管理也具有特殊性。当前公安机关的评估和管理有一些弊病。
1 公安机关绩效管理的弊病
1.1 缺乏长期规划
长期以来,公安机关的考核管理模式还是按照原来计划经济时期的考评制度,重视身份,重视关系,不注重实战能力,导致一线民警工作积极性不高,消极情绪比较严重。目前实施的考核管理模式只注重眼前,缺乏长期的规划,导致工作目标不明确。绩效考核也没有落到实处,过多的考核个人的成绩,而忽视了对单位的整体考核。
1.2 无法兼顾公平
根据亚当斯的公平理论,公平是实施绩效管理和考核的基础,也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基本原则,缺少了公平,管理就失去了意义。当前公安机关的考核过程中,缺乏公平。由于公安机关作为公务员的一部分,很多人为了进入到体制内花了很大的代价,通过各种关系,由于自身缺乏工作能力,加之工作态度不端正,致使公安机关内部出现好多不正之风。没能力、没素质的人因为某种特殊关系能很快得到提拔,德才兼备的一线民警由于没有特殊关系而只能待在一线工作岗位上。这种长期以来形成的不公平导致不能干的人飞扬跋扈,理所当然,而真正干事情的人只能埋头苦干,久而久之,大家的工作积极性被消失殆尽,单位的歪风邪气却能光明正大。
公安机关一线民警人数众多,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于搞好警民关系,保证社会和谐安全、安定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建立良好的考核制度是当务之急。
2 公安机关绩效考核的策略
2.1 公平性原则
公安机关实施绩效考核的前提是坚持公平的原则,上级领导机关在制定考核实施办法时一定要坚持公平的原则,做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被考核者能够平等的接受监督。公平要体现在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考核对象的选取、考核制度的制定,考核实施的全过程以及对于考核的监督都要有切实可行的办法体现出公平。
2.2 更新管理理念
制定公安机关的绩效考核办法,要树立先进的绩效管理理念。要确认以人为本的观念,绩效考核的对象是人。绩效考核的动机是充分调动被考核者的工作积极性,为公安机关的健康发展冲锋陷阵。绩效考核的实施者也是人,所以公安机关的绩效考核要充分尊重人、鼓励人、成就人。在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和考核办法是,要更多地征求大多数人的意见和建议,规避原来领导关起门来定制度的旧体制和坏习惯,让大多数从事一线工作的普通民警有充分表达自己诉求的机会。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的时候,领导机关也要设身处地的为一线的民警多考虑,要解决他们的切实困难,要赢得大部分人的人心。考核的过程中也要贯彻好以人为本的理念,及时调整考核和管理的办法,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绩效考核办法,同样的单位因为地理位置的不同也会有不一样的考核手段,同为一个单位的人也会因为考核办法产生不同的想法,所以作为领导或是绩效考核的实施者一定要认真听取不同人的想法,让好的考核理念更快的深入人心。只有做到人认为本,才能让一线民警心甘情愿的为公安机关服务,只有这样才会建立起良好的警民关系,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团结。
2.3 完善考核手段
公安机关的绩效考核应该与时俱进的按照当前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节奏,建立起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采用先进的绩效考核办法。笔者建议当前公安机关的绩效考核可以采用KPI考核体系。KPI是Key Performance Indication 的缩写,意为关键指标考核体系,是指组织通过输入关键参数来考核员工的一种考核办法,是现代企业常用的一种考核办法,公安机关的考核也可以借用此种办法,把公安机关不同的被考核者按照德、才、廉等关键指标设定考核体系,把不同人员的表现量化到位,通过数据分析得出客观的结论。
2.4 强化监督力度
公安机关作为政府机关的一部分,要改变长期以来只对上级负责、只对领导负责的弊病,本着为人民服务,受群众监督的态度,在工作中要接受严格的监督。公安机关实施绩效考核的目的是提高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安机关为群众服务的职能,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绩效考核的过程就没办法推进,考核的结果也不会转换成劳动者的动力。
首先,对实施绩效考核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考核人员制定考核目标、制度、方法等全过程都要在强大的监督之下,防止出现各种形式主义和以权谋私等不正当手段来进行绩效考核。其次,坚强对被考核对象的监督,防止出现弄虚作假、行贿受贿等不良手段来干扰绩效考核的实施。再次,对考核结果的实效性进行有效监督,考核结果是反馈公安机关单位或个人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只有将绩效考核的结果尽快反馈到公安机关的各个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认真的分析,并将考核结果尽快的形成数据,从定量的角度上升到定性的高度去指导公安机关的实际工作。
国内对于公安机关的绩效考核是近几年才流行的一套考核模式,是与当前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相吻合的重要手段。无论从学者的角度还是公安机关本身,都应该积极探索新的思路与方法,尽快建立起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有效考核制度,为公安机关提高办事效率和改变工作作风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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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陕西省西安市 71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