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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网络反腐现象

2015-03-31

大众科技 2015年3期
关键词:腐败监督信息

覃 叶

(广西民族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6)

理性看待网络反腐现象

覃 叶

(广西民族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6)

近年来,网络反腐,因为其传播性之快,影响力之大,为反腐倡廉开启了监督的新途径,且已经成为反腐的一股强大力量。同时,人民大众也应该清楚认识到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在一片欢呼声后,还需要加强对网络反腐的管理,只有这样,才能走得更远。文章通过叙述网络反腐的发展背景,分析在当前的工作中遇到的瓶颈,并提出几项解决困境的对策。

网络反腐;瓶颈;对策

随着互联网的盛行和发展,网络和公民的联系愈发紧密。在网络这个虚拟空间里,包括许多的文字、图片、广播、视屏在内的各种文件,通过网络跳跃在广大人民群众的视野中。这样的环境,为公民提供了新平台,使他们充分行使了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换而言之,在一定条件下催生了网络公民社会。现今网络反腐也成为网络公民社会的作用重要形式。民众希望通过网络的喧嚣唤醒执法部门反腐的热情,唤醒更多公民民主监督的意识。

1 网络反腐和其发展背景

网络反腐,即各种监督主体通过网络技术及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政府行为、权力的监督和约束,从而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一种全新方式,是反腐败事业的新方式。[1]网络反腐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互联网已成为群众参与反腐的重要形式,特别是近一两年“房叔”、“表哥”、“香烟局长”、“局长日记”等各种因网络反腐、微博反腐曝光的事件层出不穷,主要是人们运用了网络传播效果强、影响范围广、警示作用大的优势,可见网络反腐作用在日益增大。

2003年,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被称为“中国舆论监督第一人” 的李心德创立了“中国舆论监督网”。这也是我国网络反腐标志性的一年。2006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开通了全国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并实现全国联网。2007年底我国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正式开通,到2009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统一开通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进一步拓宽了民众网络监督的渠道。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反腐高压态势必须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延续至2015年的反腐风暴再次向世界证明“习式反腐”绝不是政治表演。据一组数据表明,2008年到2012年5五年期间通过网络反映的腐败典型案例有39件,其中,2008年2例,2009年3例,2010年7例,2011年8例,2012年19例。并且39个案例中,除1起涉及中国红十字会(即郭美美事件),其他涉及1名副部级官员,12名厅局级官员,19名处级官员,13名科级及以下干部。[2]这些数据显示,利用网络手段反映官员腐败的现象逐年递增,网络监督气势汹涌,已成为发现和严惩腐败的一个重要途径。同时,大众也可以看到国家更好的利用网络促进信息公开,保证发言权,开展舆论监督,更好的弥补了体制内监督的缺位和软弱,实现政治民主化,倡导社会构建和谐社会。

2 遇到的瓶颈

网络反腐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极有可能危及公民个人、集体的某些权益,甚至是国家安全。他带来的积极效应显而易见,但是不能否认我国网络监督还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存在有些网民通过网络散布谣言,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宣泄对社会的不满情绪,甚至出现“仇官”、“仇富”、“仇警”等网络问题,网络监督发展还面临着规范、完善的制度化困境。[3]这些网络应用的复杂问题也增加了监督部门管理上的难度。

2.1 局限于事后反腐

网民通过网络行使监督权,针对具体案件进行发言、讨论、分析都将对腐败惩治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作为惩治性的事后反腐应由党和政府相关体制内机构承担,网民的反腐维权行动虽然体现了自己的监督权力、维权精神,希望事后惩治能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效果,但在现实操作中却存在缺陷,不符合现有法律规范全面性。网络反腐本应该发挥的是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如果只是局限于惩治性的反腐,长期如此既不利于具体反腐败斗争的科学化,也会对利用网络力量实现其监督产生一定的负作用。

2.2 信息曝光者的心理和动机不明

网络上散播腐败信息的曝光者动机各不相同,有的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有的是为了打击对手,有的是仅仅是出于不满等等。如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国土局副局长朱小红的妻子林菁2011年7月14日至8月1日连发多条微博,称自己老公经常在外嫖娼,并长期包养有夫之妇为其购车购房。微博中她还提到自己老公给情人江某购房的钱是“赃款所得”。这几条微博引起了众多网民极大关注,迅速被转发和评论。出于不同目的曝光腐败行为的还有很多,可见,网络反腐参与的人员从曝光信息的人员、参与讨论和传播信息的网民、管理网站的相关人员、以及网络反腐对象,其所在的机构部门,这些参与的人都可以理解为相互博弈的结果。

通过其中的一些案例笔者看到,有些透漏出来的信息不够全面、准确,有的只是凭个人主观推测,真实性得不到保证。特别是有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在网上发布信息时,夸大其词,颠倒黑白,误导网民,给网络带来了干扰性。特别是像突发性群体事件和社会热点之类问题的信息通过网络快速传播时,不同的网民受到自己情绪、利益、情感等因素的影响,往往不能站在比较客观的立场看待事件,且很难辨别这些信息的动机,在相关部门调查过程时,都无疑增加了反腐的社会成本,增加了查处事实真相的时间,带来了更多的困难。

2.3 体制内反腐体系与网络反腐没有形成对接机制

2012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中提到这样一组数据,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43759件,结案63906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8429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584人。全国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81391件,涉案金额222.03亿元。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085起,处理717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646人。坚决查处了薄熙来、刘志军、许宗衡等一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建立健全防逃追逃追赃机制,协调有关部门成功将赖昌星等一批外逃的重大案件涉案人员缉捕归案。[4]这其中有一部分案件是靠低成本催生高效率,小鼠标拉下大贪官。网络反腐,成了2013年全国两会会场上的争论焦点。但是全国政协委员、海南儋州市副市长郑刚也提出这样的一个观点,“个人监督的力量比较薄弱,还可能带有不良动机或情绪,这让网络反腐往往真假相掺,其客观性会打折扣。” 以后这种反腐方式的效用会下降,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网络反腐是近几年新起的反腐渠道,相比传统的反腐途径是简单了许多,但网络舆论自身就存在很大局限性和非理性因素,再加上网络反腐事件在受理、反馈方面过程中,都没有形成明确的程序规范和期限规范,网络监督信息难免带有局部性和片面性。同时,“人肉搜索”的无限制,人们的名誉和隐私都会受到侵犯。这也是由于缺乏明确的法规限定,网络监督不能在法制化轨道上正常运行造成的弊端, 所以在网络反腐过程中,如何建立网络反腐相关制度,更快的与反腐体系接轨成为非常重要与迫切的问题。

3 完善网络反腐的合理建议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网络时代推进了公民社会的历史潮流,并且作为一种舆论监督形式,实质上也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它激发了社会监督的活力,调动了公民参与的积极性。那么如何更好地管理网络反腐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3.1 预防与惩治并重,充分利用网络的宣传作用

对于腐败行为,严惩是一种必要手段,注重防范,预防也是关键。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只有这样的管理方式才能更好的从源头解决腐败问题。明清时期朱元璋的“剥皮实草”也没有使官吏贪腐的脚步有所放缓,贫寒出生的他对于腐败深恶痛绝,但作为最高的统治者的他在反腐问题上也不得仰天长叹:“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而现如今,从山西“表哥”杨达才,到广州的“房叔”蔡彬,再到重庆的“雷冠希”雷政富,频频的腐败官员的落马,也让公众对国家惩治腐败重拾信心。[5]

结合国外反腐经验看,不断解决权力的科学配置、阳光运行、正确行使监督权力,更需要因地制宜有所取舍才更快完善反腐机制。比如建设良好的官方反腐网站,提高反腐网站的整体水平,密切对广大网民的交流,加大对信息弱势地区的网络建设,提高当地的网络普及率,宣传网络知识,扩大网络反腐的群众基础。设立预防腐败局,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网络的作用不仅仅是揭发腐败现象的平台,也是宣传推广反腐的重要渠道。通过合理管理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网络预防与惩治反腐。

3.2 提高公民的道德意识,端正工作人员的态度

对于网络反腐的话题,争议者不乏其人,他们认为网络反腐主要是靠文字、照片、视屏等途径“揪出”贪官,容易流于表面化。就这样的形势,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公民隐私外泄,将严肃的反腐问题变成娱乐的话题。这些担忧不是没有根据的,前不久被爆拥有24套房产的“房婶”,经过证实,只不过是一名普通工程师,她所拥有的6套房产,也都是合法资产。但是由于之前不明人士的怀疑与曝光,她无辜的陷入人们热议的话题中,也侵犯了她的人身权益。

要想保证良好的网络监督环境,首先还是通过舆论正确引导网民行使监督权。一些非理性、极端的网络讨论风气,对网络传播造成了消极影响,而要改变这种风气,仍要依赖于提高公民的道德意识。特别是作为一名网络舆论管理者,在对待网络中表现出来的民意,要尊重也要疏导,不能一味屈从于民意就放弃该有的原则。政府可以通过舆论引导网民,并时刻注意网络舆情的状态,即时更新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其次,及时做好信息的处理。当发现一些恶意攻击他人、社会、国家的不良言论,要运用科技信息技术手段过滤或屏蔽在网络之外;对于一些社会热点话题,经过正确识别和定向追踪后,在最快的时间里进行舆情分析,迅速向相应部门反应情况,帮助政府部门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数据,有利于节约对案件的处理时间,举报者也能较快得到反馈信息。最后,公民本身要强化自身的监督意识,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网络公民需要培养自己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正义感,应主动引导网络舆论朝健康方向发展,有责任主动避免舆论演变成网络暴力,进而引发社会突发事件。[6]公务员、党员这些更应该明确义务和职责,起到先锋带头作用。

3.3 推进网络反腐规范化,完善网络反腐的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朝克曾说,从历史角度看,“运动式反腐”尽管一时轰轰烈烈,但终究难逃“人去攻息”;从现实看,网络反腐呼声很高,但也频频遭遇缺少制度支撑的瓶颈;从国外反腐经验看,通过制度上规范约束权力,强化监督,才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唯有把群众的反腐热情和巨大能量纳入制度的轨道,推进反腐制度建设,才能釜底抽薪、直指要害,持久发挥遏制腐败、打击腐败的有效作用。”[7]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时兴的反腐倡廉手段,在本质上它只是畅通了腐败信息的举报渠道,网络监督只是作为一种补充性的手段,而反腐败却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所以反腐可以借助网络,但不能依赖网络。为了更好的利用网络资源进行监督,关键是建立科学完整系统的反腐败体系。

首先,纪检监察部门如果能建立一套有效的网络监督受理机制,从受理的机构、期限、处理结果以及对结果不满的诉讼等。通过法律和制度的规范,正确引导理性参与行使保护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仅能顺利查处腐败行为,还能界定网络反腐的主体、范围和内容。其次,改进信息的发布制度。做到准确、及时公布,杜绝虚假信息,以确保大众所看到的信息都是真实的,对那些故意诬告陷害的举报者加以追究,并及时澄清;再者,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坚决保护举报者的个人信息以及人身安全,防止其受到人身攻击。

总之,对于网络反腐问题已逐渐常态化,它所带来的成效和影响力日益占据反腐的重要位置,也是公民比较直接参政的重要手段,虽然现在各项措施还不够完善,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网络管理日趋成熟化,网络反腐真正成为反腐证策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队伍,它必将能在反腐工作中发挥极致作用。

[1] 李尚旗.从民间到政府:网络反腐的路径分析[J].中国青年研究,2010,(3):33-37.

[2] 李显锋.网络反腐5年曝光39个案件[N].京华时报,2013-12-12.

[3] 张鑫.民间网络反腐亟须制度化出口[N].法制日报,2009-03-16.

[4] 中纪委.高级干部中腐败案易发多发影响恶劣[EB/OL]. http://news.sina.com,2013-11-21.

[5] 李雪.对网络反腐的几点思考—以司法机关为视野[J].法制与社会,2013,(3):138-139.

[6] 张亚明,李新华.党风廉政建设下网络反腐的效应分析[J].行政论坛,2011,(4):9-11.

[7]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网络反腐也有底线[EB/OL]. http:// tech.hexun.com,2013-03-11.

Rational view of network anti-corruption phenomenon

In recent years, the fast spread and strong influence of the network anti-corruption already became a new way for supervision and a powerful force against corrup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 public also should clearly recognize the network anti-corruption is a "mixed blessing". the management of network anti-corruption need to be strengthen, only in this way, can we go further. This paper described the development background of network anti-corruption, and then analyzed the bottlenecks encountered in the current work, and put forward several solutions of the difficulties.

The network anti-corruption; bottlenecks; solutions

D630

A

1008-1151(2015)03-0228-03

2015-02-12

广西民族大学2013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gxun—chx2013030)。

覃叶(1989-),女,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2012级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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