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高校体育运动伤害法律责任的初步研究
2015-03-31陈娜
陈 娜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厦门市高校体育运动伤害法律责任的初步研究
陈 娜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妥善处理学校学生体育伤害事故,成为当前学校体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成因分析,提出了改善教学训练设施条件、提高学校对体育伤害事故的防范意识、加强学校体育管理制度建设等预防措施,并对严重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理提出相关建议。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防范;处理;责任
学生参加体育运动,由于多种原因,经常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伤害事故。有些伤害事故后果是很严重的,学校也面对着越来越多的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而引发的诉讼。为此,学校在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前提下,有必要强化法律意识,用法律来维护学校的权益。
1 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1.1 研究对象
厦门高校学生。
1.2 研究方法
1.2.1 问卷调查法
对厦门6所高等院校发放问卷调查表100 份,收回92份,电子问卷50份,收回43份。
1.2.2 查阅资料法
查阅了有关体育运动伤害法律责任相关文件资料10多种。
1.2.3 座谈讨论法
与一些体育教师和体育部的领导进行座谈讨论;与有关法律系老师探讨有关这一方面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2 现状与分析
通过问卷和座谈讨论得知,现在高校里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受到伤害仍然是较普遍存在的现象。从问卷中得知,87%的厦门高校都曾有学生在体育活动时受到伤害(一般伤害)。这些伤害事故的产生及其影响,严重伤害了体育教师全心全意投身体育教育事业的积极性,也同样会严重影响到学生从事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在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中,体育教师只是简单要求学生去练习一些有动作难度和技术性小的动作,在这样的体育课上,学生逐渐对体育活动失去了兴趣,走入了恶性循环的轨道。而一旦出现了严重伤害事故,教师们只知道强调事故发生由谁负责,由双方(或多方)“私了”,再进一步就不知该如何去妥善处理。
3 学校体育伤害事成因分析
3.1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内涵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是学生在学校正常的体育教学活动中或非授课期间在校园内进行身体活动,由于学校管理不善或是由于教师的不当教育行为等造成学生身体伤害的事故。[1]
3.2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
对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笔者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大体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首先,从观念上看,体育教学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学校体育管理人员,有关的教学人员,以及学生自身对这类问题的重视不够,从而出现思想上的麻痹和疏忽,造成对教学中的一些关键环节的疏忽,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其次,从规章制度上看,目前我国针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所制定的法律规范尚不够完善,现实的针对性还不够强。因此,在学校体育事故的管理体制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适应发展的需要方面和环节。
再次,从硬件设施上看,随着学校的不断扩招,学校在体育教学方面的投入就显得相对滞后,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体育教学经费投入的不足,导致了学校体育场地,体育设施的缺乏,器械陈旧,难以满足教学的需要。
4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防范
学校体育伤害重在预防。学校是运动伤害的重要主体,一般说来在学校发生的体育伤害学校方都要负一定的直接或间接责任,所以学校应承担其预防的主要义务。
4.1 提高学校对体育伤害事故的防范意识
学校有关领导必须把学校体育工作真正领导起来,要加大对伤害事故进行防范的教育力度,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学校可以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专题讲座,加大体育运动损伤宣传力度,防患于未然,将体育伤害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还可以经常地,有计划地督促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与运动竞赛中进行体育运动的思想教育和生理卫生知识教育,使学生既正确而深刻地认识到体育的目的和意义,同时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4.2 加强学校体育管理制度的建设
首先,体育教师必须在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中都和好地负起责任来,积极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种活动可能发生的意外和应注意的事项以及懂得锻炼和保护帮助的方法。
其次,要重视优秀体育教师师资队伍的培养的体育管理制度。完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防范与处理的法规和管理制度体系。
最后,建立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的安全体育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学生的体格,建立学生医疗档案,掌握学生是否有某些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以便在安排有关活动时加以控制。学校,医务人员和体育教师要与家长进行沟通,共同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4.3 改善教学训练设施条件
加大对学校体育教学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学校体育的硬件设施,更新体育器材和设施,新建和扩大体育活动场地,为体育教学和学生课余体育活动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从而减少或消除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体育教师和场地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地划分运动场地和设置警戒标志,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和规则,对于场地设置,应经常检查和及时修理,必要时得在现有基础上予以适当改善,从而为减少和预防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提供技术支持。
5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依法处理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是指在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训练活动期间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或死亡事故的处理。[2]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应当重在预防,但是发生事故后也必须妥善处理。
5.1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依据
目前,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妥善处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保障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就必须遵循上述法律法规。[3]
5.2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
5.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条款,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受到伤害,其产生的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是学生自己造成的;
第二种是由其他人(可能是一人或多人)共同造成的;
第三种是由学生本人与其他人(可能是一人或多人)共同造成的。[4]
根据上述三种情况,我们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条款去妥善处理:
(1)第一种情况也就是当伤害的发生归因于受害人自己的过错时,应由他自己全权负责。
(2)第二种情况是当伤害的发生归因于他人时,则要根据侵害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来定夺。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第一百零六条2.3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的伤害,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由此可知,当学生的伤害归因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侵害人则要赔偿全部损失。如果是二人以上共同造成伤害,则应承担连带责任,共同赔偿损失;如果侵害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损失的赔偿则由他(或他们)的监护人承担。
(3)第三种情况是当伤害人的发生归因无法确定时,则采用公平责任分担的方法进行处理。《民事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这两条规定的精神就是在损害的发生无可归咎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情况下,必要时可以本着公平的原则,按照他们的经济状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做出适当的损失分配,也就是公平责任分担。[5]
5.2.2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
(1)发生学生体育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的学生,并且应当及时通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急救措施。
(2)发生严重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向主管教育的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同一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学校要求或有必要,可以指导或协助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体育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也可以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和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5)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人进行调解,并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调解期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提起诉讼,终止调解。
(6)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教育的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应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2.3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赔偿
对发生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1)伤害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
(2)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有责任的,应按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和精神赔偿。《办法》
未规定精神赔偿。这种立法精神与现代法律要求相违背。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应并给予适当的精神赔偿。
(3)学校有条件的,应当根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同时应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6]
6 对学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
6.1 购买伤残保险
学生入校时,学校有关部门应了解他们家庭是否为孩子购买伤残保险。对于没有购买的家庭应尽量劝说他们购买(通过调查了解到现在大多数家庭没有为自己上大学的孩子购买此种保险) 。对于少数困难的家庭,学校可以通过各种其他途径(如困难补助金、促学金、捐款等等) 筹措资金为他们购买保险,以防万一。这些资金等到学生毕业平安离校后,则可以回笼继续为新生发挥作用。
6.2 设立专项基金
某所高校或某市、某省乃至全国高校可以联合起来,设立大学生伤害事故专项基金。这项基金资金来自于高校学生,当然也可以将某些基金、捐款纳入其中,专门用于解决大学生体育活动中出现严重伤害的事故。只有通过学校和全社会的力量来解决这个问题,才是行之有效的,才是最有保障的。
7 结论
(1)《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颁布填补了国内立法上的一项空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体育活动本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体育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仍需要不断完善。
(2)我国目前虽然还没有独立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但鉴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一系列法律法规,能够比较好的处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因此,学生、家长、学校体育工作人员必须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为规范和保护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尽早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和原则的技术规范,强调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防范意识。形成学校,教师,家长为一体的保护体制,共同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1] 毛振明.体育教学改革新视野[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4:35.
[2] 白莉等.关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的若干法律问题的研究[M].北京: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200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Z].
[4] 黄崴等.教育法学概论[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9.
[5] 王利民.中国民事案例与法律研究(侵权行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6] 金饮昌.学校体育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The preliminary research on the legal responsibility of Xiamen student sports injury
To properly handle the school student sports injury accident, become the school sports teaching and student management problems to be solved. Articles from the school sports injury accident cause analysis, put forward the training facilities to improve teaching conditions, to improve school sports injury accident prevention awareness, prevention measures ,such as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chool sports management system, and put forward some proposals for the decommission of serious injury accident.
School sports injury accident ;prevention ;treatment;responsibility
G637
A
1008-1151(2015)02-0157-03
2015-01-13
陈娜(1986-),女,福建福安人,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为大学体育教育。